理由有三
1、警力不够
2、执法力度不够,包括警察的强制执法权,多少村庄暴力抗法警察却无法开枪这种情况杀两个人是最优秀解决办法。
3、法学界的集体腐化、西化、非基层化,所有法学家都是翻译家。
一说到人贩子全部死刑人先想到的不是死刑是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的。人想到的是会杀小孩。典型的没到一线待过的西化、资本化思维,所有的人性都是可以等价为物质的。
在实践中犯罪分子即便是盗窃这种小罪,知道坦白从宽的犯罪分子也不会配合交代,所有的犯罪分子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和妓女一样都是第一次做就被抓到了。交代?别开玩笑了,本来就抓到卖3个孩子交代不就成了一下变情节严重了吗?
大家可以开动脑筋想想,是以死亡威胁人贩子,告诉他你全部交代孩子找回来可以不死(死缓)让他交代的快还是交代完5年变10年来的快?
说会杀孩子的就更搞笑了,孩子在没被抓之前是商品,你作为一个商人会破坏你贵重的商品?所有人贩子的抓法都是突击行动。杀人,你试试看有那个功夫没有,有那个功夫你可以跑远一点反正是没本钱的买卖。就连毒贩再被抓捕的时候都没法把海洛因全部销毁掉,何况是杀人,你以为杀人很简单?而且各位以为不判死刑人贩子就不会杀孩子了吗?遇到抓捕,随便丢河里,丢山涧里多了去了,人的本能是逃避处罚而不是经济学人里面的理性人,先判断被抓判几年比较刑期刑种。
最后说说实践,中国的毒品态度死刑额度低的很,所以中国禁毒在世界上都是排的上号的。那么贩卖人口这种国际法犯罪学学怎么了?
说白了,资本主义下当然是越少死刑越好,最好是用钱摆平,社会属性变了法律当然会变成那个样子。
最后,人贩子从来不会为孩子挑选买家,只会卖给安全性和出价最合适的那家。过的好只是极为少数的一小撮人,大部分都被卖到比较安全的偏远山区。
其实我从小到大见到的残障人士并不是很多,小时候以为是残疾人数量很少,长大了才知道是因为我们给与他们的支持可能还太少,不足以让他们可以自在地出现在大街小巷。
所以看到这个康复师在镜头前侃侃而谈的样子,我觉得很高兴,因为他自信、耐心、温和,和大多数人没什么两样。如果我是一个听障患者,我一定能从他的身上汲取到继续生活下去的力量。有他的帮助,越来越多的听障朋友才能鼓起勇气走上大街,过正常的生活。
小时候接触到的残疾人士,大多不是这样。比如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哑巴爷爷,他应该是从小听不见,所以也不会说话,日常就是默默地坐在老城小巷的一个角落,勤勤恳恳地给顾客修鞋。我上下学常常会经过他,但是没什么交集。
后来有一次,我妈让我把家里的鞋拿去给他修,修完以后要给钱的时候,他居然摆手不要。旁边一个卖菜的大妈解释了我才知道,原来是爷爷看我年纪太小,不收钱。说实话,我日常经历的更多的是看我年纪小,多收钱的(比如买菜),第一次被“免单”,对象还是个赚钱不易的聋哑老爷爷。
结果回家我和爸妈说没给钱,我爸妈还开玩笑说以后都让我去,给我整生气了,后面家里有鞋要修的时候,我都让我爸妈自己去。
现在基本上也没人修鞋了,不知道老爷爷还在不在世,愿善良的人永远被温柔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