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时候平民都在干什么?这个问题我理解的意思就是:中世纪时候平民的生活是怎么样的?
如果只是问中世纪农民农闲时间怎么度过的,请看“娱乐”那一节。
我将分成以下几个方面逐一介绍中世纪时期平民的生活:
在中世纪,西欧的教会学校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修道院学校、大教堂学校和堂区学校。在这三类学校中,修道院学校因其藏书丰富、管理严格等特点而成为最为重要的教会学校。修道院学校最初只负责对那些终生从事神职的人进行教育,但由于进入修道院的人数不断增多,到10世纪,修道院学校遂分为两部分。一为“内学",主要负责对自愿献身准备充当神职的人的教育。一为“外学”,负责对外来不准备担任神职的人的教育。在“内学",儿童10岁左右入学,学习期限为8-10年, 18岁毕业时即成为神职人员。“内学”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基督教教义、宗教音乐、宗教仪式等,此外还包括读、写、算的基本知识以及文法、修辞学和天文学等古典学科。“外学”的教学内容与“内学"相差无几,但程度要低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 “七艺”成为修道院学校的重要教学内容。修道院学校的课程一般是这样安排的:学生首先学习读、写、算等基础知识,然后开始学习文法;其次学习逻辑学;再次学习修辞学、诗歌和算术;而后再学习音乐欧几里得几何、托勒密的天文学、物理学和道德学;最后学习神学逐由于志愿修行的女性人数的增多,最初建立的修道院中只有修士,渐形成了修女集中的修道院,后来,也随之出现了培养修女的修道院学校。
至于大教堂学校,又被称为主教学校或座堂学校,一般设在主教的所在地,其性质和水平同修道院学校相近,学校设备和条件比较好,学科内容也比较完备。大教堂学校由于自有地产或接受捐赠而不收费。
而堂区学校一般设在牧师所在的村落,是对一般居民子弟进行初步教育的一种形式。堂区学校规模较小,设备也很简陋,只教授一般的读、写、算和基督教的初步知识,也有的教唱宗教赞美歌等。
由主教创办的最早大教堂学校为英格兰坎特伯雷学校。学校以学习拉丁文语法为主,由于传教布道需要拉丁文,因而学习拉丁语法便成为进入教会的必经之路。8世纪以来,几乎所有大教堂都办起了文法学校和歌咏学校,这些学校后来都转变为具有初等教育性质和神学性质的教育机构。
农民的婚姻如同其他社会阶层一样由家庭安排。有些地区,领主有权干涉领地内的寡妇、农民的继承人及农奴女儿的婚事。有时,领主强迫让某个继承人尽快结婚,以保证得到他对庄园的劳役。农奴的女儿在选择配偶时一般不受领主干涉,但新郎的父亲须向庄园主交纳费用,有时由新娘交纳。有些地区,倘若男子同领地之外的女子结婚,也须向领主交纳同样的钱款。农民阶层的明媒正娶包括几个步骤,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阶层的特点。首先,双方父母商定,然后是订婚仪式,最后新人在教堂举行婚礼。然而,私婚尽管会碰到许多麻烦,但仍旧盛行于乡村,特别是比较穷困的家庭。由于婚姻不涉及复杂的财产安排,因此父母很少会干涉子女。
农民如同其他阶层一样,将婚姻视为人生的重要阶段。结婚标志着一个人变成了一家之主。在英语中,丈夫一词就清楚地反映出这个含义。然而,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子女的嫁娶是沉重的经济负担,女儿需要嫁妆,没有继承权的儿子也需一份财产以便成家立业。很多农民即使借钱也要给自己的女儿做一件体面的嫁衣件用羊毛线织成的时新衣服。
农民阶层的婚姻也是家庭、社会和经济因素综合作用下的产物。但在一定范围内,年轻人还保持着些许的择偶自由。倘若婚姻不幸福,双方不必默默忍受终生,有时可以另觅佳偶。
当然,也有充满爱和温情的婚姻。一份庄园法庭记录中记载,英国一个乡村的农民在领主的私营地上偷偷捕鱼。农民为自己辩护说:“大人,我的妻子生病卧床好几个月了,她什么都不想吃不想喝。后来她特别想吃河鲈,哪怕让我带回一条也好…”许多妇女在丈夫年老生病时照顾他们,表现出巨大的奉献精神。
农民的女儿如同其他阶层的女孩一样结婚很早。有些结婚后只得到嫁妆,有些还能获得娘家的部分财产。有时父女之间也像父子之间一样约定,父亲要把财产交给女儿,而女儿则保证照顾父亲的财产,满足他的需要。倘若女儿没有继承权,结婚时就只能获得嫁妆。
大多数乡村姑娘都会结婚。不结婚的往往是那些家境最贫寒的女孩。她们离开家乡到镇上做女佣人,或者去别的村子打短工,因此最可能发生婚外性关系,并产下私生子。有些人最终定居在村子里,独自将孩子抚养成人,另外一些则同别的男人结婚,她们同最贫穷的男性一起构成了农村社会的底层。还有一些妇女终生未婚,住在结了婚的兄弟家中帮助照料家务和农活。
农民的田间劳动包括农事的各种环节。在9世纪末的一本赋税册中,详细地记述了自营地的徭役情况:秋天,依附农要翻耕1约赫的土地,也就是2天的劳动,然后犁地。在庄园里领取种子,播种,平整,耙地……每块土地都是按这样的程种,要把灌木和杂草铲除干凈。能播种的地方都播上种子,这样才会有收成运进粮仓。”
所以,农民首先要做的是犁地,有时要多遍地进行,有些耕田还要用铁铲铲平才行。犁地时,一般都是用一头或者几头牛拉着犁, 1约赫就是把牛和犁加在一起算出来的。犁地之后是播种,完全是用手工进行,而且是由妇女来做的:把种子放在一个篮子里或者是放在卷起来的上衣里,用手分撒,然后在地上拖灌木树枝,在此后的几个月里,还要铲除杂草。
收割之后,谷物用木制的打谷棒脱粒,接着清理净碾磨。这些都是在领主的磨房中做的(以抵相应的税)水力磨—除了古老的手推磨之外—早在中世纪早期就已经被人所知,但直到十二三世纪才在弗兰德地区出现。除此之外,在农民自己的农庄里,用手推的磨也起了不小的作用。在没有领主磨房的地方,农民同样也要把领主的谷物加工完再上交。而农民每年可以从庄园主那儿领取2×23升的黑麦,磨成面粉,烘烤成面包,每24个面包他可以留下一个。此外,他还要磨、筛2×23升的小麦,2×23升的大麦作狗的饲料,5×23升的橡子作猪饲料。大部分的面粉和面包都是在农庄里加工出来的,啤酒也是如此。每个农庄的农民每年可以领取12×23升的谷粒,碾磨出来后,再用自己的木材和炉灶酿制啤酒;所以,做面包和啤酒也是农民日常劳作的部分。此外,他还要种植一些豆荚类(菜豆、豌豆、少量的滨豆)、亚麻或者很少的大麻以及油料等植物,同时也要定期地在园圃里种植蔬菜(在东部地区是黄瓜、小红萝卜、芹菜、南瓜、胡萝卜、白菜、洋葱,后来还有生菜、菠菜)、药草和水果树木(苹果、梨、甜樱桃和栗子)等。
另外,中世纪的农民还在合适的地区种植葡萄。开始这并不是一种专业性的活动,但因为葡萄的种植劳动周期和耕地的劳动周期能够错开,同时在某些地区还可以用葡萄交纳赋税,所以葡萄种植专业在中世纪的农庄发展得比较快。
中世纪的乡村如同其他农业社会一样,妇女承担了部分农业生产劳动。为人妻女的就在自家土地上忙碌不休,失去丈夫或未曾结婚的都要独立支撑家业。在庄园中,她们帮助男人为领主服役,在领主和私营地上劳作,或是去庄园主和富裕农民家中充当劳力或仆人。历史著作中常常提到农村妇女要负责照管家务、厨房和菜园等家庭工作,田间农活和放牧则由男人承担,但事实是妇女在农活中也起到不小的作用。妇女的田间劳动包括拔草、间苗和种豆子等等。收获时她们负责将麦子捆成束,打场和收集干草。14世纪后半期在莱斯特的几个地区,由于人口锐减,劳动力缺乏,妇女甚至被雇去运肥浇粪和盖房子。虽然赶着羊群逐水草而居的牧羊人总是清一色是男性,但在英国,妇女也承担了清洗和剪羊毛的工作。
农家妇女常常在市集上出售剩余的农产品。此外,某些活计,如喂养家禽、猪,还有奶房中的工作,包括做黄油、奶酪(特别是咸奶酪)以及搅拌奶油都主要是由她们来完成的。一本关于如何管理庄园的手册认为,如果奶房由男人管理,他应该选择一个女监工监督各项工作的完成。从14世纪关于限制最高工资的皇家法令中我们发现从事各项农活的雇工都包括妇女。并且女工的工资几乎无一例外地低于男工,即使庄园中没有奶房,雇用妇女饲养家禽和筛掉谷壳也很划算,因为妇女的工资低于男性。据1350年法王约翰二世时期的法令,在葡萄园中修剪枝蔓的雇工从2月中旬4月底每天可挣2先令6便士,同一时期挖沟工人的工资为每天2先令,而葡萄园中最好的女工每天只能挣12便士。
中世纪早期,英格兰东南部的房屋,同俄国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大部分地区样,都是木房。伊比利亚半岛以石头房居多,一部分地区还保持着盖砖房的传统而在法国,北部人住的是木房,南部则是石屋。室内大多以石膏装饰,地面则铺以瓷片。
在乡村,家徒四壁的贫民必须忍受带洞的屋顶,以散逸屋内的浓烟--即使这样做的效果并不明显。未经修整的泥地板上撒满了灯心草,还有飕飕冷风从摇摇欲坠的木板墙上的裂缝不断灌进来。在冬天,即使是领主的卧室也是寒气逼人,尽管壁炉里火焰熊熊。
南方的冬天要好受很多,和煦温暖的天气居多,一般阳光明媚。城市里富有的中产阶级,包括一些农民的家居都比较舒适。一些罗马时代的有特色的私人建筑被保留下来,富人的府邸大多保持着早前几个世纪的建筑风格。不过,此时西欧的城市里几乎看不到古罗马城市那种密集的住宅群了,但在地中海东部的穆斯林国家和拜占庭的繁华城市中却还依稀可见。
在欧洲北部,简陋的私人住房大部分还是中世纪早期和北欧海盗时代(5-10世纪)的模样。苏格兰岛上的低矮石屋、木屋和茅草屋通常都是单间或两间并排的。11世纪以后加了牛棚,到了中世纪晚期,又增设了院子。在更遥远的北斯堪的纳维亚、冰岛和格陵兰岛,人们将砂岩和草皮混合,用来修建保暖功能较好的简陋房屋。房屋结构也更加复杂,有多达20间屋子的住房和牲畜区。在防范狼群和熊的侵扰的同时,人们在住宅区周围用大石块建造了仓库,存放粮食和出口的皮毛。
西欧在整个中世纪建造的房屋,在规划上只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不论大小都设计了划 大厅既可以当卧室,又可以当成工作室、厨房,甚至还可以用作饲养牲畜和家禽。在中世纪早期,大厅一般建造得像教堂一样,有正厅和通道, 目的是为了扩展空间。烟从炉火中间往上飘,并通过屋顶的烟囱排出去。走道被用作储藏区和仆人区,其他经常用作动物厩。这种类型的房屋在15世纪还存在着。
妓女这种历史悠久的行当,早在中世纪城镇大量兴起之前就已经存在,就是在乡村地区也同样可以见到妓女。人们虽然认为这是一个卑贱的职业,但卖淫仍然受到官方的承认和法律保护。
可以说,中世纪的欧洲,卖淫的供需量都很大,除去已婚男人需要妓女提供Sex服务外,许多男人根本就不曾结婚,或者被迫在成年后拖延婚期,还有一些男人长年离家在外。工匠和商人的学徒被迫拖延婚期,直至他们能够独立开业;许多富裕市民也迟迟不结婚,一直等到他们在事业上站稳了脚跟,或找到一位能帮助他扩充家产的伴侣。这些因素都促成了妓院的兴旺。
除了本城的市民光顾妓院外,嫖客中还包括途径的过路人、商人及香客。被城市驱逐的罪人、游吟诗人、小丑、流浪汉和进城卖农产品的农夫,也会逮住机会去妓院逍遥一番。
12世纪的意大利和法国的一些城市先后出现了官办妓院,13世纪又扩展到英国、德意志联邦和西班牙。到了十四五世纪,妓院更是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在伦敦、巴黎和柏林这样的城市,好多妓院声名远播,成了城市的名胜,不少外来人都慕名前往,只有这样,回去以后他们才可以夸耀自己走遍了这个城市所有“值得一看的地方”。
更多详细的中世纪性方面知识请移步我在中世纪欧洲的性压抑到了怎样的程度?问题中的回答
在夜晚聊天中,喝酒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看谁能说会道都想显示一下自己滔滔不绝的口才。阿列日的农民那时就对法兰西南方人的口才颇有领教,不过他们更多地是以内行人的眼光欣赏这种口才,自己却并不付诸实践。当一群围着炉火的人要求“说段,说一段”时,贝利巴斯特几乎总要老三老四地说上一段,或是讲一个神话故事,至少当他在加泰罗尼亚是这样。可是,皮埃尔·莫里却不客气地声称,与皮埃尔·奥蒂埃和雅奥蒂埃相比,贝利巴斯特简直就是个不会说话的人,他说:"听埃尔·奥蒂埃和雅克·奥蒂埃讲话,让人感到光荣,而莫莱拉(贝利巴斯特)却根本没有口才。这就是说,皮埃尔·莫里认为,在夜晚聊天中最能说会道的是奥蒂埃兄弟,堪称一流,纪尧姆·贝利巴斯特远不如他们俩,算是二流,而他把自己则以一贯的谦虚态度排在最末一位,不入流。有的时候教长没来,吃完有鱼的晚饭后,纪耶迈特·莫里和客人们就对皮埃尔·莫里这位蒙塔尤的牧人满腔热情地说:“皮埃尔,来一段,来一段!"可是,皮埃尔·莫里每次总要客气一番,因为他觉得不应该由他来讲,于是他说:
"你们都知道我说不好,我不会布道。”
由家庭成员加上客人总共五六个人或十来个人进行的夜晚聊无对参加者会产生深层的文化作用,不过,夜晚聊天并非只是手工艺人和农民的特权,乡村里的本堂神甫们也利用他们自己的,也就是神职人员的夜晚聊天,来解决一些很严肃的思想认识问题。各个村庄的在俗教士和神甫们,来到朱纳克的终身副本堂神甫、里夫的阿米埃尔住处,围着火聊天。他们什么都聊。
《蒙塔尤》勒华拉杜里
农民在领主自营地上服徭役,只有冬季才有业余时间,但对于大多数不算富裕的农民来说,冬季又刚好是做副业赚取额外收入贴补家用的主要时机,所以,农民最长的业余时间其实是在每天劳动之余的晚间或是节假日。
中世纪的农民,主要是把家庭范围内或村民范围内的人聚在一起作为重体力劳动之后生活上的一种调剂的。他们在聚会欢庆时,会一边唱歌、跳舞,一边大吃大喝,有时还举行化装游行。有很多细节的东西(例如竖五月树,举行宗教游行,跳丰收舞,燃夏至火焰)等都是他们保留的传统欢庆日。
农民们也庆祝一些社会性的事件,例如婚礼、洗礼等,一旦遇到这类活动,是全村的人都会参加的。不过,中世纪的欧洲农民并不庆祝生日,因为他们认为生日是无足轻重的,更何况大多数人并不清楚自己的生日。在庆祝的时候,丰盛的宴会补偿了平时简单的膳食。届时,村里的年轻人会戴上头饰和花圈,高兴地跳着舞蹈。但是,也有一些诗歌为我们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农民的这些日常生活:母亲和女儿为了能在舞会上引人注目而争抢跳舞的衣服,愚笨的农民的儿子为了吸引姑娘们“化了装",带上了武器,想与骑士争个高低 实际上,这类诗歌是农民暗怀的一种愿望,他们想利用这个机会效仿骑士。很显然,等级的划分也并不是像后来的法律条文中所妥求的那样严格。悠闲和业余时间总是很少的,而且这也不是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农民所固有的等级特征。
乡村妇女经常在磨房,井边溪畔,纺纱织布等时节或闲暇时进行必要的交流她们的社交活动夹杂在工作或休息时的闲谈中,相互帮忙或一起散步的时候。
乡村妇女在家中和酒馆里同男人一样可以饮酒作乐,有些酒馆就是由妇女经营的。但农村妇女没有机会去接受教育,原因不在于农民的社会地位,而在于她们的女性身份,如同贵族妇女和城镇妇女被隔在大学的高墙外一样。中世纪社会不希望妇女担任公职,但缺少教育却使她们没有参加管理活动的可能,而且又借此否定了她们参政的权利。
在规定的日子里,穷困之人可以从修道院得到食物和给养,可以去那里洗澡和修面,运气好的话可以得到很不错的衣服。中世纪的修道院,不同程度上对贫困的平民给予了最大的照顾和救济,尤其是流浪者。很多修道院不仅给流浪者提供食物和衣物,对于有专长的流浪者,教会和修道院还会留用或向相关的职业行会推荐。
《History Of Medieval Life》David Nicolle
在经济拮据的修道院里,修士和修女们需要已煮饭、洗衣和纺纱织布等,大部分修道院的食品是自给自足的。他们自己种蔬菜,加工肉类和奶制品,自己烤面包、酿啤酒,只有鱼、盐等调味品才从外面购买。
修道士都是在食堂里共同进膳。平时十只有一顿主膳,夏天(除了斋日)是在第六个钟点(现在的12点),冬天是在第九个钟点(现在的15点)大斋期间是在晚上用膳。第二顿饭一般是在天黑之前的一顿冷餐,但许多修道院每天并不是只有两餐(当然还有很多守斋日)。
关于修道院的食物,一个教士这样写道“我们相信,每日的主餐…·….有两道热食就足够了;不想吃这道,可以吃另一道………·如果还有水果和蔬菜,就算第三道。每天有1磅面包完全够了,即使是只有一餐的时候。”这样看来,修士的主食是以面包为主,还有各种不同的蔬菜和水果。在守斋日只能分配到粗面包,豆类、蛋、奶酪和鱼在日常饮食中是经常可以见到的。
中世纪一个普通农民之家的食物,通常来自种植产品和服徭役期间得到的配给。毫无疑问,主食是谷物,配以芜菁、卷心菜、奶酪和水果;肉类以腌肉为主,但数量少得可怜,只是在节日期间才有。当然,也因各家的经济情况而各不相同。中世纪时期,人们一般一日两餐,主餐在接近中午时开始,第二餐大约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下午茶时间。只有小孩和病人才吃早餐。南欧人都喝葡萄酒,北欧人则更多地饮用啤酒。其他饮料有牛奶和苹果汁。
人们可以单独吃纯奶酪,也可以拌在水果里一起吃。煮过的牛奶可以做成各种各样的牛奶甜酒和汤,例如奶油甜汤、牛乳蛋糕。海豹、北极鹅和角嘴海雀都要像鱼一样被分门别类。
老百姓一般都有一间饭厅,隔壁就是厨房,一张铺了桌巾的圆桌,配一把椅子。菜肴摆桌上,取食或用手或借助餐刀。想喝饮料的人直接把嘴对着陶瓮口饮用,很少用杯子,这是因为当时玻璃还很昂贵,而陶杯相对又不轻巧。
妇女伺候男人吃饭--这在中世纪是天经地义的。孩童向父亲索讨食物,因为通常是成年男性先开饭,然后其他家庭成员才能用餐。能和男主人同饮共食的人大抵是他的好友或同事,一般来说父亲和家人共餐的情况是不多见的。男人也藉此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饮食从而成为地位象征。
具体请移步参见我在欧洲中世纪的饮食,平民饮食状况是怎样的?中的回答
只要一有人死,邻居们就按惯例去找脚夫帮忙把尸体抬到大门外,找不到脚夫就自己动手。他们这样做并非出于恻隐之心,而是担心腐烂的尸体会威胁到他们自身。所以只要到街上转一圈,特别是到了早上,就能看到家家户户的门口都堆满了尸体。这些尸体又被放进棺材(找不到棺材时,就用木板代替)抬走,常常一个棺材里放两三具尸体,有的是夫妻、父子,有的是两三个兄弟挤在一起。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两个神父,手拿十字架去为一个人送终,脚夫们抬着三四个棺材在后面跟着;神父本以为只是替一个死者举行葬礼,结果却是六七个,有时甚至更多。再也没有人会为死者哭泣或点起蜡烛为其送丧了,事情演变成死一个人,就像死衹山羊那样无足轻重。不可否认,平常时候,智者偶尔遭遇到挫折,也很难从容面,可现在,经历了这场空前的浩劫之后,就算是再普通的人也会对一切事情泰然处之了。每天,甚至每小时,都有大量尸体运往各个教堂,这样教堂也没有足够的墓地安葬这么多的死者,尤其是有些人按照传统习俗,一定要葬在祖坟里,那就更难了。最后教堂的墓地全满了,只好在四周挖一些大坑,把后面运来的数以百计的尸体埋进去。像装载在船舱里的货物一样,尸体被一层层地摞起来,中间只填着薄薄的一层土,直到把整个坑都填满了为止。
《十日谈》薄伽丘
中世纪的医生很少,人们的平均寿命比现在短。虽然神父尽守本分,但他并不能有效地减轻人们的痛楚,只能为奄奄一息的病人做临死前的弥撒。有些僧侣掌握了一些医药学的知识,这些知识通常还很管用,一些乡村女巫也冒着被控告使用巫术的危险四处“行医"。
以四体液为基础的中世纪医学没有直接有效的措施对付传染病。博学的医生为了使弥漫鼠疫的空气清洁,劝民众使用强烈的臭味来“以毒攻毒",让病人空着肚子在厕所中,吸几个小时的臭气。主要的治疗术是以芦荟丸畅通大便,用放血来减少血液,以焚火来消毒空气,以番泻叶和一些馥香之物舒通心胸,以杏仁丸剂不定期安神和气,以酸物来抵徇腐败。对付脓肿用吸血器吸、刺割或烧灼.
或者用无花果与洋葱混入酵母菌,将脓肿破开等方式治疗。事实证明这一切都无于事。
中世纪欧洲的医生在任何地方都开始受到尊重。当时,放血疗法仍被视为万灵药,臀部被看作是最适合外科手术的部位。医生还可以利用千百年来人们运用药草的经验治病,有些医生还可以利用修道院的图书馆查阅医药书籍,这些书籍多数译自阿拉伯文。
当一个人死后,他的亲人们就该组织起来沿着墙排起长椅,让前来等待灵魂和肉体解脱的朋友和邻居坐下来耐心等候,并准备好遗体开始守夜。虽然教士们强烈反对大搞丧事排场,但是,有些人去造访遗体,不仅是要看看死者,而且应该是对死者家里人表示同情。
眼泪是哀悼的本能表现,即使教士们确定死就是重生,尽管他们对这种自己认为不恰当的肉体表现保持缄默,甚至表示反感,但俗教徒们还是不会听从他们的话,不会以表面上显得无动于衷来自我安慰。他们的观点完全相反,他认为从解脱之日起就该发泄自己的悲痛,眼泪有助于丧事。
送葬之行结束以后,死者就被放进挖好的墓穴之中,赦去所犯的罪孽,像接受洗礼时那样洒上圣水。当死者即将被埋葬时,他的亲人有时会将自己的腰带和钱包甚至是钥匙,一起扔进敞开着的墓穴中。这几乎肯定是留给死者的遗赠,用以当作他在冥间费用的象征。
上表中的中世纪各职业工资数据来自于Medieval Prices
本文图片来自Google,相关参考/引用的书籍和网站如下:
《十日谈》薄伽丘
《蒙塔尤》勒华拉杜里
《History Of Medieval Life》David Nicolle
http://www. histoire-france.net/moy en/vie-quotidienne
http:// faculty.goucher.edu/eng 240/medieval_prices.html
http:// education.francetv.fr/m atiere/moyen-age/ce2/dossier/le-moyen-age-la-vie-quotidienne
http://www. medieval-life.net/
http://www. medieval-life-and-times.info /medieval-life/
http://www. historyonthenet.com/tag /medieval-life/
http://www. thefinertimes.com/Ancie nt-History/real-medieval-life.html
稍微多说两句。
其实华人在海外,尤其是欧美社会遇到的很大的一个问题是意识不到种族的重要性。近代以前,中国基本都是处于一个“国家=天下”的状态。这就导致了很多中国人在面对近现代以威斯特法伦体系为基准形成的“民族国家”没有形成一个明确概念,因而在欧美,尤其是在北美(USA/Canada)这种移民国家里生活的时候政治上十分受挫。
不管你承认也好,否认也罢,一个人在美国的社会认定更多地来自于一个人的种族(race)而非阶级(class).以我们最关心的教育为例:大学录取会很大程度上根据你的种族来决定录取标准,而不是社会阶层,更不是政治倾向。不管家境如何,只要你是亚裔,那么你就有大概率碰到录取标准的歧视问题。
在这个前提下,任何一个有智商的人都能够看出来:在美国这个大背景下,在争取自身(个人/族群)权益的过程中,种族的优先级是排在最前面的,其次才是政治倾向和意识形态。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你在填表的时候,不会让你选你是conservative还是liberal,只会让你选你是“white",“Asian”还是“Hispanic”. 而事实上,只要一个族群能够意识到美国社会种族优先的前提下,内部的政治光谱不仅不是问题,反而是优势,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犹太人。
犹太人在美国有多成功想必不用多说。但是犹太人并没有把自己局限在左翼或者右翼,而是通过在不同政治光谱上的发展,成功的让自己的种族在美国取得优势。说右翼,犹太人里面的一大票银行家企业家大家也有所耳闻;说左翼,犹太人中的囧叔,主持界传奇larry king,喜欢谈笑风生的华莱士等等都是业界传奇。这样他们右手掌控了经济和政治力量,左手掌控了舆论和传媒的力量,最终让族群取得成功。可见,以族群利益为先,则族内各个政见派系均受益;以政见利益为先,则族群分崩离析。
反观以叫兽为首的旧华“精英社会活动家“是怎么做的呢?不仅不去积极组织和联络真正能起到作用的政治基本盘(一个越来越壮大的华人群体),反而主动地去做出例如:损害自己族群的利益以换取一小撮外部政治利益(SCA5),试图不断的分裂族群内部力量(亚裔内部细分法案)等等赤裸裸乃至荒唐可笑的背叛种族利益的行为。这种叫兽,如果不是脑子进了水,那就只能是因为政治觉悟和政治水平实在太差,吃枣药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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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脊之犬,狺狺狂吠。 一开始看到这篇文章我特别震惊,不单单是文章内容,更重要的作者身份:美国百人会会长及首个法学院院长?这样的人竟然说出如此粗鄙之语?不过回想一下,这倒是解决了我一直以来的疑问。
作为一个在美国各个领域都有杰出贡献的种族,作为一个平均收入和学历都远超平均线的种族,作为一个贡献了马友友,关颖珊,刘玉玲等杰出人才的种族,为什么美国华人的政治地位如此的低下?为什么华人的权益总是受到系统性的侵害和歧视?最重要的是,为什么华人,尤其是旧华人及其后代的自我认同和民族荣誉感低到令人发指?现在看来,这些旧华人中的“精英”“社会活动家”政治水准低到不堪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其实在美国待过一段时间的人都明白,各个族群之间有竞争,有合作,也有斗争。但得到尊敬的条件只有一个:拥有力量。这个力量可以是经济力量,可以是知识力量,当然也可以是政治力量。所以这次大选华人主动出击,参与助选的行为我是非常认同的:重要的不是你站在哪一条队,而是展现能够左右选战结果的政治力量,这才是华人赖以发展的基础。相反,任何一种任凭意识形态洗脑而站队的行为都是政治水准低下的弱智行径。
其实稍微看了看叫兽的个人经历,未免有些可怜他。作为一个数次试图否认和摆脱自己华人身份的“社会活动家”,他的“习得性无助”十有八九也是在成长的过程中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在中国崛起,新华人一步步向前的大背景下,他就像一头曾经被锁链拴住的幼象,完全没有意识到力量的对比总是会转化的,而华人政治家真正的基本盘只有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旧华人的社会认知,一种貌似平等实则歧视的社会认知,只会进一步地被抛弃,最终由新华人引领实现真正的社会平等。旧华人畏畏缩缩的活了一百多年,却连美国这个国家的一点基本精神都没有学到,而这些分明写的很清楚:The land of the free and the home of the brave.
毕竟,大清都亡了,也请你们这些遗老遗少们滚回历史的尘埃里吧。 -------------------
原答案
这个所谓教授才真是把“歧视”二字阐释的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