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是这样的,
1、别的院我不太清楚,我们院有个部门专门负责宣传,任何对外发布新闻必须经他们;
2、我院宣传部门长期也就是这么蠢,喜欢一边写家破人亡的惨状,一边写坚守理想,然后告诉我们,看,人家这么惨都在坚守,你们好意思辞职;
3、我们看了,第一反应,妈的,小领导都混得这么惨,这破单位药丸,赶紧走;
4、就我个人,我相信上面的内容除了最后自然段,心理活动基本真实,最后那段不加估计发不出来;
5、没有宣传部你也得这样说,没什么好黑的,不然回头领导说你怎么乱说话把你撸了咋办;
6、我们内部有句话:单位没了你只是少了个螺丝钉,父母没了你就没了一辈子。诸位同行共勉。
今天,最高法院的一则人物采风报道在朋友圈里广为传播,法官检察官们争相阅读并积极参与评头论足。跟以往的很多主流宣传一样,这则报道的火爆并不是因为它言辞恳切、意绵情长,而是因为它实在太容易招致吐槽了,以至于很多人评价它是“高级黑。”
这篇报道主要是宣传某市法院副庭长的先进事迹。关于其具体内容,一位颇有名气的法官这样总结道:“本文讲述了主角年底忙结案,错过带母亲做手术的时机导致母亲双目失明重病缠身多次抢救;把上访大妈当亲妈,把亲妈不当妈;父亲身患癌症推着母亲去医院;老婆先兆流产一个人坐在小区长凳上哭……等等的故事,最后告诉大家,你们看,这就是优秀法官。”
更有很多基层法官毫不客气地在朋友圈和微信群里斥责:“这人有病!无人性!反人伦!”“这倡导的是什么样的价值观?”也有人不失时机地揶揄:“这么拼才是副庭长,知道法院职级有多难解决了吧!”
为什么组织上树立的先进典型既得不到老百姓的赞扬,也得不到系统内同行的认可?这和法院系统长久以来进行宣传工作时的比惨、比累、比穷风格很有关系。法官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职业,在塑造典型法官形象、宣传优秀法官事迹的时候,应当偏重于其专业素养、办案水平、思辨能力,而不是怎样加班加点以院为家、献身基层牺牲小家,甚至身患绝症全家重病……不是说后面这些事迹不好,它们也很感人,也很值得敬佩,但已经沦为陈词滥调,沦为连选秀娱乐节目都会用来煽情的老梗,而没有体现法官职业的特点,所以失去了宣传的价值。
而且,不知道这篇宣传稿里的事迹是否完全真实,抑或经过执笔者的渲染和夸张。如果文中的事情都是完全写实的,那么尽管主人公的遭遇非常令人同情,但就像很多人说的那样,他违背了很多基本的伦理,从而不可能得到同行的共鸣。例如,当家庭接二连三遭遇不幸,母亲发病,父亲癌症,妻子先兆流产等,而这正是主人公的“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又是“年底结案最忙的时候”,主人公为了工作,或者说为了自己的事业,耽误了母亲的手术,又对怀孕的妻子不闻不问。读这一段的时候,相信绝大部分价值观端正的读者根本不会被主人公的无私奉献感动到,而只会明显感觉到他只顾自己不顾家人的自私。如果文中的事情是经过执笔者的渲染和夸张,那么这个执笔者作为新媒体时代的宣传工作者是不称职的,因为他的宣传思路还停留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而根本没有搞清楚现在的受众究竟相信什么、爱看什么、抵触什么,也许抱着一颗诚挚的心,却无意中成为了“高级黑”和“猪队友”。
一个优秀的法官,首先印象是一个优秀的人。在他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暖之前,应当首先有能力让身边最亲近的家人感受到温暖。而最高法院用这么一篇长文,浓墨重彩地塑造出了一个罔顾伦理、自私自利的“有病”的典型法官来,似乎在告诉所有的法学生,法官就是这么苦逼的,趁早别考法院了吧;告诉所有的父母,法官只能孝顺当事人,没精力孝顺父母的,趁早劝自己的孩子别当法官了吧;告诉所有的姑娘,法官只能爱岗敬业,没时间爱你照顾你的,嫁人就趁早别嫁法官了吧……
所以,建议最高法院以后再树立先进典型的时候,能多宣传一些有血有肉的法官,有专业、有能力的法官,有人性、有个性的法官。典型应当是多样化的,敬业型法官、专业型法官、精英型法官、才华型法官……这样才丰满,才真实可信。而别再像现在这样,一味宣传往死里敬业的法官,“泥腿子”法官、给当事人当妈或者当儿子的法官,给人一种法官就应当即苦又贱的错误导向。
好在一切都还不晚,有病早治,切勿弃疗。如果典型有病,就给典型吃药,停止这种病态的宣传;如果宣传工作有病,就给宣传工作吃药,早日转换思路、拨乱反正就好了。宣传是树立法院权威和法官形象的重要一环,我们都寄希望于新媒体时代的法院宣传工作能够把法官从泥土和尘埃里拯救出来,还给法官其应有的专家形象和精英形象。
作者 | 巴比伦判官
来源 | 智合法律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