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个故事吧。
1.
唐朝,张廷赏为节度使,官职显赫。何为节度使,军区司令长官,省级军事一把手。
有一天,张廷赏看到有一个案子不太正常,牵扯众多无辜,本应速决但是审理却一拖再拖。让得力的手下去查,才知道这里面水深的很,黑恶势力暗中阻碍案件进展。我的天,那还了得。张廷赏下了命令:
“限十日,速查!”
然而!第二天!张廷赏的案头上多了一个帖子,上面写:“送钱三万贯,莫彻查。”嚣张!太嚣张了!张老爷子气的不行,吩咐左右:
“案子速查,越快越好!”
然而!第三天!张廷赏的案头上又多了一个帖子,上面写:“送钱五万贯,莫彻查。”好气!好气啊!张廷赏心说你们心里还有我没我,光天化日公然把这种违法乱纪的东西往我办公桌上放,我节度使不要面子的啊?继而叫了左右:
“两日之内,必须结案!”
然而!第三天!张廷赏的案头,没错,又多了一个帖子,上面写:
“十万贯。”
嗯。。。
这回张廷赏看了之后,十分平静,嘿嘿一乐,两腿一软坐在了椅子上。他自言自语:“十万贯呐,这可以通神了。哪有不能挽回的事情呢,不停止追究,要有大麻烦啊。”叹了声气,吩咐了左右:“案子我不催了,你们看着办吧。”
案件结果,可想而知。
2.
上文是《幽闲鼓吹》中的一段。
那你说,张廷赏最终被资本拉下水,他是因为【贪】吗?不是,他是因为【怕】。送钱者与其说是行贿,不如说是示威。十万贯,你的上司我买的动,让你釜底抽薪。十万贯,你的下属我买的动,让你孤家寡人。这十万贯,给你,那是抬举你,莫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纵然你节度使官职显赫,纵然你正义凛然,只要你不愿与我玉碎,那便不足为惧。而且你也不必犯错误,你只需要【不作为】就可以了。
3.
说回现代。
法院分四个等级,国家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区县基层法院。
其中人员的素质差距也是天差地别,高院精英汇聚,最高院那就是一群犀利能干的老家伙。而基层人民法院基本上就是,你的普通同学,毕业后混个三五年的水平。基层法院中的一些人有梦想,在往上走,但是也有不少人,只求养家糊口做一个司法程序上的螺丝钉。这完全可以理解,毕竟一个人传播正能量已经是个好人,何必要求其与黑恶势力死磕到底。
于是,如果在古代,最基本司法单位真的遇到硬骨头,那是需要妥协与权衡的。而且也不用做什么违法的事情,不作为就可以了。息事宁人,毕竟日子更重要,明天还有其他案件要理。
现在而言,基层法院遇到实在不能碰的大佬,这帮法院兄弟也是不乐意死磕的,不过好在根据程序法,他们可以在不作为之前完成最后一个动作——向上级法院移交案件。觉得自己咸鱼了,就把案件交给更有梦想的人吧。
4.
至于说钱对有钱人的犯罪的【脱罪】与【减刑】有没有帮助,我只说我的看法,不是完全的客观状况。
就算是上课举手发言,你积极一点也能提升老师对你的关注度。何况有钱人在发动团队,不计成本的积极运作,这势必会成为案件审理中的一股阻力,最终也一定会一定程度上的起到对当事人的积极作用。
但是,至少,比照一千年前,我们在进步,且已经走了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