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件事主要是你的责任,但是OTA平台就没有问题吗?我从两个法律角度阐述一下你的维权途径。
1.作为格式条款的不可取消的合理性。
根据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不可取消作为格式条款,明显免除了作为OTA平台一方的责任,应当在格式条款中以明显的方式提请你注意,如果没有明显标注和提醒,该格式条款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40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OTA平台的规定的不可取消的条款,明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免除了消费者取消和更改酒店的主要权利,本身是否违反了公平原则而无效也具有讨论的空间。
根据合同法第41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这里怎么理解“不可取消”也存在争议,在不可取消的情况可不可以对于酒店日期进行修改?如果对于不可取消的解释存在争议,应当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角度进行解释。
二 从重大误解的角度尝试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题主在定酒店时,预订了错误的时间,属于对于合同履行的时间存在重大误解,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