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这两个民族都还没有最终成形……
现代民族的定型,要晚到解放后的民族识别之后。
认为清代只分旗民的显然是一种围阶救民的老套路了。在整个清朝期间,“满汉之分”是事实存在的,“首崇满洲”是常识性的清朝国策,“满语骑射”是历代帝王都强调的大清国本。而八旗内部,也是要分满蒙汉的!
仅在八旗之中,满汉就有所不同:
前清开国时 , “汉军旗与满洲八旗界限甚严, 饮食坐卧俱不得同在一处, 出军 , 则备充前敌, 驻扎 , 则别为一营 , 官级只能就汉军中升擢 , 不能与满蒙八旗相掺” 。
清朝规定 :“满洲、 蒙古壮丁 , 每二名披甲一副。汉军壮丁, 每五名披甲一副。”不仅汉军旗人披甲的机会少于满、 蒙兵丁 , 而且在八旗编制方面, 前锋营 、 健锐营 、 内外火器营等重要部门,都由满洲、蒙古组成 , 而无汉军名额;较为次要的藤牌营、长枪营都由汉军组成, 而无满洲、蒙古 。
北京周边的驻防始终以满洲统治者最倚重的八旗满洲兵丁为主,顺治初期间有八旗蒙古兵丁,康熙朝又有添设,但八旗汉军始终不预其内 , 这是与其他各省驻防殊为不同之处 。
汉军不得预畿辅地区, 一方面由于畿辅是其控制的核心地区,另一方面也由于满洲统治者对汉军始终存有戒惕之心(尤其是三藩之乱之后)。所谓“京师为辇毂重地,八旗满洲官兵居之 , 则犹室家之有门户 , 如同子弟之护父兄, 手足之捍头目 。”
为了确保北京和满洲的安全,清朝把河北视为防汉前线,在河北安置了大量满洲族民,并安排满洲官员占据了河北所有府、州、县官府的官职,对河北实行严密的控制。这与三百年后日本侵略者为了“保护”伪满洲国而要求“华北自治”,有惊人的相似。
嗣后除直隶巡抚 、 顺天府府尹及各府州县副职以外, 凡守巡, 通、 永、 霸、 吕 、 天津此五道 , 保定等八府知府 , 通州等二十州知州 , 良乡等一百二十县知县以及四路缉匪同知之缺, 俱于满洲内挑选可信、 贤能会汉文之文员补任, 至直隶三总兵、九副将、十四参将、十八游击之缺, 亦于满洲内挑选可信善于管切之武员补任。
在京的八旗满洲、 蒙古兵丁遇有婚丧之事 , 均享有资生银两, 在京汉军官员如遇丧事 , 可以支借俸银 。但是,在京汉军兵丁遇有喜丧之事 , 既不能享受与满洲 、 蒙古兵同等的待遇, 也不能循汉军官员借俸之例。遇有丧事 , 汉军兵丁往往无从措办。又如,八旗内部有一个特殊兵种叫“养育兵”,满 、 蒙养育兵发给米 , 而汉军养育兵不发米。
在八旗内部,清朝统治者对汉军的满语学习极为严苛。自清军入关之后,满语衰落乃是大势所趋,不仅八旗汉军,连满洲、蒙古兵也渐渐不会说了。但满洲人说不好需要鼓励,汉军说不好便是罪行。乾隆元年, 乾隆引见汉军子弟陈遵等人时 , 问及满语。陈遵等人满语水平不佳, 只能 “温习履历, 问及他语 , 具不能奏对” 。乾隆明谕 , 如果今后引见八旗汉军子弟时, 若仍 “不能清语之人” , 将 “ 不准列入保举” 。于此同时,满洲蒙古子弟说不好满语的人,乾隆却“温言鼓励”,对于说得好的,更是“不吝赏赐、破格提拔”。
康熙:
汉军与绿旗官兵 , 未可尽恃……满兵一心奉法, 假如千人会于一处, 死则同死 , 断无离心……凡地方有绿旗兵丁处, 不可无满兵。满兵纵至粮缺 , 艰难困迫而死 , 断无二心。若汉军绿旗兵丁, 至粮绝少或窘迫, 即至怨愤作乱……
评:皇协军士气低落很奇怪吗?待遇不同,难道要人家“勿与满兵论薪酬,要与满兵比奉献”?
从前汉军人材壮健, 骑射亦优 , 与满洲相去无几。近日汉军渐以庸懦 , 皆似绿旗。汉军人等相聚会时, 多谈无益之事, 在满汉之间恣肆行事, 习俗甚坏 ……汉军居父母之丧, 亲朋聚会 , 演戏饮酒,这种不善之习 ,满洲所无, 惟汉军则有之……汉军习尚之恶,已至于极!
评:在这位大帝眼中,满八旗的堕落都是被汉军带坏的……
雍正大帝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把营私 、 狡猾、 油气一类的特质特征归为 “汉军习气” 。
常用语:
对汉军武官:“你们汉军习气甚是不好”;
对正黄旗汉军人、陕西汉阴县知县徐耀:“像包衣贪碎人”;
对镶蓝旗汉军、特授山西绛州知州李 , “但有些汉军油气” ;
对镶红旗汉军、特授延平府知府郭朝鼎:“经许多人言好,甚不配、亦不似有暗才、 不过像一老汉军”;
对正白旗汉军、候补同知马世藻 , “老实人 , 不过非混账汉军耳” 。
乾隆大帝:
乾隆几乎是满汉之分最严重的清朝君主。雍正时虽对汉军多加鄙夷,但仍把汉军与汉人区分开,而到了乾隆时期,终于作出了官方论断“汉军其初本系汉人”。这一论断后来成了清朝统治者将大量汉军旗“出旗为民”的“道义所在”。
我朝封爵之制, 亲亲之外 , 次及勋臣,所以隆报功之典, 广世禄之恩也。次所记载首满洲, 次蒙古 , 又次汉军……
(汉军)虽曰旗籍, 皆辽沈边氓及明之溃军败卒。今生齿日繁, 其从龙丰沛旧臣, 尚不能生计富饶 , 而聚若辈数万人于京华, 又无以令其谋生之道 , 其当轴者宜有远略欤?
清代官员的官缺是分满汉的。一开始其实设立的是旗民之分,奈何后来清朝统治者眼中还是满洲人最亲近。于是旗民之分慢慢演变为满汉之分:
譬如遇到官缺不足的时候:
汉军御史宜归并汉缺 , 不必另立汉军之名也……将各部汉军郎中 、 员外郎中、 员外等缺一并裁去, 今于额设各缺内将汉军 、 汉人一体补授,每遇升转 , 汉军与汉人亦一体较俸 。
当满人需要更多官职的时候,让满人抢夺汉军汉人的官缺:
满洲亦应与汉军汉人相同(官缺),外省自州县以上府道以下 , 守备以上总兵以下之官宜应补放……则有才能之官员俱可得以使用,而满洲闲散未成丁者将备受鼓励,各习文武之才
这一系列操作在乾隆时期达到顶峰。乾隆帝即位后, 清朝立国已有百年 , 统治日臻巩固, 满洲生齿日繁。于是, 扩大满人入仕途径的问题便更为迫切。
一方面,对于传统的汉军汉人官缺,乾隆将其开放给满人。乾隆二年九月 , 乾隆帝采纳御史舒赫德的建议,准许满人蒙古人和汉官一起保举道员 。而后不久, 保举范围进一步扩大 , 中央政府中任职的满洲科道官员在内升时又取得了优先拣选的权利。乾隆六年二月 , 又敕令知县以上的各级官员皆可任用满官。至此 , 朝廷内外各级行政机构几乎均为八旗满洲开放 。
另一方面,对于传统的满缺,乾隆仍然对汉军、汉人封闭。乾隆帝以绿旗营营伍废弛, 兵力软弱, “ 是以分用满员,以资钤辖”的冠冕堂皇理由 , 将大批满蒙旗员补用绿营守备以上的各级官员 。根据兵部奏报, 至乾隆三十八年, 在直隶 、 山西、 陕西 、 甘肃、 四川五省副将至守备 1826 缺中 , 满洲、 蒙古在绿营者, 已经超出原定额 647 名的一倍以上。
至此,满洲官员不但掌握着中央与地方的主要权力 , 而且在绝对数额上也将及半数。
关于“满汉不能通婚”的政策,常有人辩称实为“旗民不能通婚”,那么这个争端是怎么来的呢?
实际上,在清朝建国之初,的确是“旗民不能通婚”。但是这个政策到了雍正年间,由于满清统治者开放了开放了汉军与汉人的婚姻,譬如福州将军两次奏报福州满城中的汉军旗与汉人通婚现象。
驻防兵丁均系旗人 , 竟有与汉人做亲者 ……查得此地四旗……一万二千六百余名之内, 兵壮娶民人之女以及营兵之女为妻者共二百一十四名 , 将女聘与营兵为妻者二名, 余皆四旗互相嫁娶
而雍正的批复是:
向来既未定例禁约,此非目前要务 , 姑且缓之
由于清朝统治者开放了汉军与汉人之间的通婚,但对满蒙与汉人通婚仍是严厉禁止,所以就部分演变为了“满汉不通婚”。这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将基于八旗内部越来越高的繁殖压力对外向汉人泄压,保证满洲血统纯正的一种方式。
从另一个角度说,虽然明面上说的是“旗民不通婚”,但是根据现在的民族识别,汉军旗基本都是按照满族算的(而不是汉族),所以“满汉不通婚”也是没错的。
顺治五年,清廷曾颁布满汉通婚令,名义上“ 满洲旧俗, 凡所婚娶, 必视其民族之高下, 初不计其一时之贫富”。但这条法令是由多尔衮颁布,这位摄政王两年后过世,死后被顺治反攻倒算,“满汉通婚令”被鳌拜等人作为多尔衮的罪证之一大加攻讦,在实际上被废除。
在清朝操作中, 满人娶汉女为妻, 就要取消他享有的满人特权, 如不能上档和领红赏, 也不能再领钱粮。如满族的姑娘嫁给汉人, 不仅取消享有的特权, 还要受到舆论的非议。这一系列骚操作表明满清统治者既想立“满汉一体”的牌坊,同时又想做“首崇满洲”的婊子行为。
真正废除满汉不通婚,其实已经是1901年的事情了。
总的来说,清朝开国时期由于满洲人丁较少,对于汉军还是较为重视的。但随着清朝统治逐渐稳固,汉军逐渐失去了地位,到了乾隆时期,已与汉人无异。
最后,让我们复习一下满洲崛起时的民族主义宣号:
得朝鲜人十 , 不若得蒙古人一;得蒙古人十, 不若得满洲部落人一。族类同 , 则语言同, 水土同, 衣冠居处同, 城郭土著射猎习俗同 。故命文臣依国语制国书, 不用蒙古、汉字 ;而蒙古 、汉军各编旗籍, 不入满洲八旗。所以齐风气, 一心志, 固基业。
这是我看到的最准确的总结。
总的来说,就是中国的高考相对公平,所以性价比极高,所以其他活动都可以适当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