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阐明我自己的观点。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在1912年1月1日的建立基于(辛亥)革命成功,其建国并没有也不需要得到清帝的“授权”。即便是袁世凯的总统权力,也系中华民国南京临时参议院授予,并不来源于已经沦为摆设的清帝。
首先,如果清帝“授权”事实成立,那么应该是清帝先授权,然后中华民国组阁。但事实上中华民国在1912年1月1日成立的时候,清帝还在紫禁城苟延残喘直到1912年2月12日才被迫退位。请问一个被“授权”的政府怎么会在“授权诏书”授权之前就建立?
第二,如果清帝授权事实成立。那么清帝认为中华民国在其“授权之下组阁”是合法的,事实上中华民国成立是建立在那场推翻满清在中国的反动统治的辛亥革命胜利成果之上的。如果清帝“授权”是合法的,那么推翻满清的辛亥革命就是合法的。但满清真的认为推翻自己统治的辛亥革命是合法的吗?从这一条分析,所谓的清帝授权存在逻辑自我矛盾。
对于清帝越俎“授权”,民国方面一开始就保持着高度的政治警偈。孙中山在南北谈判期间提出清帝退位自己即辞去临时大总统的条件包括“清帝退位其一切政权同时消灭,不得私授于其臣”。与此同时,孙中山电告伍,再申其意:1、清帝退让系帝制消灭非止虚名;2、袁须受民国推举,不得由清授权;3、袁须对中外发表政见服从共和,以为被举之地。退位诏书颁布翌日,鉴于其中包括“授权”之意,孙中山致电袁世凯,严正指出:“共和政府,不能由清帝委任组织,若果行之,恐生莫大枝节。执事明于理势,当必知此。”中山此言,义正词严,掷地有声,无可辩驳地阐明了民国主权的正当来源。
其实就是袁世凯自己,也未尝宣称是由清帝授权组建民国。1912年2月21日,袁世凯致电孙中山解释不能即行南下就职的原因说:“南行之愿,真电业已声明。然暂时羁绊在此,实为北方危机隐伏,全国半数之生命财产,万难恝置,并非由清帝委任也。孙大总统来电所论,共和政府不能由清帝委任组织,极为正确。现在北方各省军队暨全蒙代表,皆以函电推举为临时大总统,清帝委任一层,无足再论。”袁世凯这一表态异常重要,表明他已公开否认其统治权系由清帝授予因而具有合法性的说法并将自己纳人民国的“法统”。同年4月29日袁世凯在参议院发表演讲,称自己系“承五大民族推举”担任临时大总统,再次回避清廷“授权”组织临时政府之说。
第三,清帝作为一个专制政府跟作为民主共和的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来讲,君主专制跟民主共和本来就是彼此对立的关系,民主共和还需要一个专制君主的“事后授权”本身就是对民主共和的一种否定跟亵渎。
最后,谈一下清帝退位诏书的的背景及意义。清帝退位是在各省纷纷独立、革命势力已将清朝统治抽成真空,且北方军队已普遍赞成共和的背景下以武力胁迫的方式完成的。谓之革命则得其真谛,名之禅让则与史不符。尚秉和著《辛壬春秋》,说清帝退位有类“禅让”,“主权转移”论者遥承其绪,言虽奇谲,却乖事实。姑不论“尧舜禅让”是礼让还是篡位尚存争议,即属礼让,清帝退位也不能与远古“史事”相仿佛。清帝的主观愿望是想通过将“统治权”让给袁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皇帝变为总统不是改朝换代,而是制度变革,无论流血多少,均为“革命”。而民国政权一旦创建,新的“法统”也随之产生,无须也不能借助前朝皇帝的政治安排来获取自己统治的“合法性”。故“禅让”说若能成立,在民国业已肇建、孙中山已经担任临时大总统的情况下,只能是孙让位与袁,但这已不是清朝政治统系内的权力让渡了。清帝退位诏书仅仅只是表示清室放弃抵抗宣布退位仅仅获得一个活命的机会。客观上缩短了革命进程避免了更多的无畏的流血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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