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知乎上有句话: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
新闻报道提到,被告人购买了实名注册账号 935 个用于抢票操作,向购票人收取 50-200 元佣金,倒卖了票面数额 123 万的车票,获利 31 万余元。
新闻标题用了「帮」这个表述,听起来好像是被告人乐于助人反而遭到牢狱之灾,比「掏鸟窝」被判刑的大学生还冤枉。但结合金额来看,一点都不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而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具体规定道: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火车票,看似只是普通的民事行为,但背后是对国家经济管理秩序的破坏,特别是在中国的国情下,火车票的价格制定本身就带有经济调控的性质(岂不见,每年都有经济学家建议春运期间火车票涨价?如果完全交给市场,票价肯定不会是现在的水平。)
当然了,从经济学的角度可以主张,通过加价倒卖,可以让更有支付意愿的人更容易获得火车票,实现有效率的分配。但在火车票的分配上,是效率优先还是兼顾公平,仍然没有定论,且本案被告人购买近百个帐号进行抢票,人为制造稀缺然后加价卖出,在自由市场的拥护者来看,也会构成市场的失灵。
最后,还是那句话,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 @猴子判官 举过一个例子:河流湖泊中的水,是国家的资产。一个人渴了,弯腰去捧一把来喝,不会有警察来抓你,但如果一个人没有获得国家许可就投资办厂,用机器抽水装瓶来卖,那么国家也不会放过这个大自然的搬运工。
类似的道理,对于火车票也适用。
如果要我一句话回答,就是现有的信息不足以认定是否构成犯罪,因为具体代抢手段并没有揭示出来。
这次老王 @王瑞恩 的回答,我只赞成一半,赞成的一半是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但是这个案子中的剂量不应该是票面数额或者获利数额,而应该是具体的抢购手段。这方面我原则上同意楚国公子海 @楚国公子海 的意见,并且进一步补充一下。
从法条来看,本罪保护的法益是市场秩序,其实进一步来说,可以理解为火车票是一种一定限度内的管制资源,他的分配必须相对公平。春运的时候大家都想回家,而动车又是最方面的方式,如果完全放开,造成的结果就是价高者得,而在管制之下,就是大家拼手速,拼准备,大部分人还是以日常价获得回家的车票。当然这种公平不可能是完全的公平,比如说有些人有钱可以雇人排队、有些人懂技术网络好手速快,还有些人就是运气比别人好人家抢不到他能抢到,但是无疑这些不公平都在我们接受的范围内。
那么实践中的代抢存在哪几种方式:1、利用带宽手速放票瞬间抢购。2、利用互联网脚本刷新不间断自动抢票。3、利用多个身份证购票后囤积起来,有人需要再退票转给购票人。其他的手段还有没有需要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来解答了。
实务中,对于第一种手段是不可能认为构成犯罪的,这就和我媳妇每年要去抢李宇春的WHY ME的演唱会门票一样,找一堆朋友一起拼手速。
对于第二种手段的争议则是最大的,12306网站刚开通运营的那段时间,因为网站实在太烂,被人纷纷吐糟。我记得当年猎豹浏览器因为12306抢票插件的问题还被铁道部约谈过。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看看《南方周末》2013年对于网络工程师倪超的访谈。当时的说法就是这种所谓的购票助手或者说插件导致农民工抢不到票了,回不了家了。最终还引发了一场互联网人士和铁道部之间的论战,这其中就包括李开复、胡延平等人。最终的结果吗?大家也看到了,抢票软件大行其道,去哪儿、携程、飞猪、美团都来玩这个了。虽然没有官方人事站出来肯定他,但是最终也默许了。这种方式都是通过更大的带宽、更快的脚本来自动识别验证码提高查票频率。如果说去哪儿可以做、江西小伙自然也可以做,毕竟我相信江西小伙卖的票不可能比去哪儿多吧?
对于第三种方式,则是毫无争议的构成犯罪。张明楷教授在《刑法学》中曾经论述过“倒卖车票、传票罪,本罪的倒卖应是先购入后出售的行为。”放在今天我相信这个购入出售的行为肯定也包括采取多个身份证大批量购买车票后,再采取退票抢票方式专卖给特定人员。如果江西小伙是这种方式,那就真心没啥好洗地的,必然构成倒卖车票罪。
回过头来说,对于江西小伙的犯罪方法是如何的,我确实有疑问。真要是采取方法二不需要卖身份证号这些信息,但是仅仅通过买了身份证信息也不能说他就必然采取了方法三。好奇公安机关如何来查实江西小伙买票的方式,因为买票的人肯定不关心也不知道,如果这小伙子定期删除购票数据,公安的同志们估计真的不好查实方法是怎样的。至于在这个过程中,这小伙子是否构成其他的犯罪,大家详见一丁 @一丁 的回答。
大家对华为熟悉的更多的是终端,或者说手机,我们就聊聊手机。
今天为了回答另一个问题,刚好做了一张图,统计了御三家2015年-2020年Q4手机出货量的变化图:
2018年,华为制裁前最后一个完整年,在苹果新机发布的Q4,出货量做到了6000万台以上,相应的,苹果在iPhone6发布之后,Q4季度出货量首次跌破7000万台,之后,华为被制裁,销量快速下滑,苹果急速攀升。
2020年,华为季度出货量下滑到3000万台的时候,苹果季度出货量直接做到了9000万台,2021年Q4苹果单季度出货量如果突破一个亿,我是毫不意外的。
苹果的神话,乔布斯的神话,大家耳熟能详,我就不赘述了。
在华为没有被制裁之前,是直接冲着破这个神话而去的。
在中国市场,华为其实已经突破了这个神话的,在2020年中的时候,5000-8000价位的高端机核心区段,华为已经超越了苹果。
华为之前,苹果就是高端机市场的天顶星,在华为之后,苹果又是这个市场的天顶星,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这个过程中,苹果有什么大的变化么?
其实没有,苹果还是那个苹果,一切都是按部就班,但有华为和没华为,苹果的市场地位完全是两个概念。
所以,你说华为强吗?
华为每年千亿研发,在苹果之上,很多人对这个不服气,用各种理由来否定华为,说什么研发投入是数据做出来的,华为没有上市,公布的官方数据不可信。
我们都不需要去从专业角度驳斥这种言论。
就看市场表现,尤其是高端市场的表现,这个是实打实的。
市场之外,十年的时间,华为做出了海思麒麟,做出了鸿蒙,这两个过去被认为是中国科技企业无法突破的两座大山,华为突破了。
当然,海思麒麟已经被认可了,鸿蒙还处在争议中。
但我们仔细想想,如今对鸿蒙的各种批判,是不是和十年前对海思麒麟的各种批判如出一辙?
如果华为这一波没有被美国干死,给鸿蒙十年的成长时间,十年后鸿蒙会是什么态势?会不会比今天的海思麒麟差?
你说华为是不是真的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