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个身边发生的事情,信不信由你!
前几年联系一个客户,集团公司,公司很多人去联系了,因为是联系广告业务,所以,我主要对接的是他们企划的人!其他同事也基本上联系的是企划........做业务免不了要请客吃饭,谈点“私下的话题”(都懂得!)我当时联系的还是他们企划里最大的官,关系还不错,该吃的吃了,该送的送了,有一天,这个人说他们有投放计划了........而且,其他跟进的同事也收到了这个消息,大家忙活的就更欢了.........
最终,这个客户确实是投放了,而且确实是在我们公司投放的........但签单的是我们老板——他和这个集团在我们这个省的区域总监是同学........
企业尚且如此.........
你不会真的以为,想这样“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认识几个狱警,认识几个法医就能办的了的?
呼伦贝尔那事,那位七旬的老奶奶反映了多长时间?为什么拖了这么长时间才开始着手调查?为什么反映之后很长时间“石沉大海”?
其实,旁观者心里都有数,只是不方便多说罢了!
有些问题恐怕不仅仅是通过法律问题可以解决的!应该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那就要看相关负责的部门了!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