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入手,讲讲欺诈性抚养关系下男性如何维权。
基于两性的生理差异,女性能保证后代的血缘一致性,而男性则会在婚姻中遭遇亲子风险。在未普及生殖鉴定技术之前,喜当爹的可能浑然不觉,而鉴定技术普及后,相应的案例也大量可查。
当男性的配偶与外人通奸,以婚生子女名义生下后代并与丈夫共同抚养,此时男性的境遇则是"欺诈性抚养关系"。陷入"抚养欺诈"的男性,有权主张返还抚养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
首先谈谈抚养支出。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建立在亲子关系的基础上,分为自然血亲(婚生与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和拟制血亲(继子女和养子女)。也就是说,婚生的孩子、打炮来的孩子、前女友的孩子、小三的孩子、现配偶带来共同生活的孩子和领养的孩子都有权得到父母的抚养。
而"欺诈性抚养关系"下,子女不属于自然血亲,也不属于拟制血亲。拟制血亲的成立是只需要依托于抚养关系的建立,但也要求有对亲缘关系建立的起码合意。收养或重组情况下,当事人对此明知,自不必说。反观欺诈性抚养关系下,受害男性作为生父母外第三人,当然地对异生子女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付出的抚养支出也属于女方不当得利,应当评估具化成一个额度,予以返还。
再说说精神损害赔偿。
目前法院可查判例中援引的法条都是《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原《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这类综述性法条,要具体解释的话,可以从三点入手分析。
一是《婚姻法》的"离婚损害赔偿",婚内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物质损害赔偿或者精神损害赔偿,而这些过错显然包括异生子女,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并长期欺骗抚养异生子女。
二是《民法》中的一般人格权(其他列举性人身权利外的兜底权利),受害者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三是《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二条,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我国并未明文规定权属,但婚姻产生的身份权体现为配偶权,含有抚养权、同居权、忠实请求权、离婚请求权等,有待进一步细化规定。
因此,法院往往会允准当事人的离婚请求,并判决女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诉求畸高,也会对主张数额酌改,一般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几万元左右。至于抚养费用的索取,则另行再诉。
综上,于情于理,被欺骗的男性也有权起诉维护自身权益。更何况,付出的钱不能悉数收回,心灵伤害更不可量化。
有这些钱和这些爱给谁不好干啥不行,白白帮狗贼养了这么多年孩子,一场体面的起诉已经是给欺骗者最后的宽容了。孩子自然是无辜的,可并不代表可以用岁月加持的理由,当然地裹挟成年人的情感。
这个黄先生是个大傻逼,自己养的,就是自己的孩子。人是社会性的,由社会关系定义,这么多年的心血付出,亲子培养,是任何金钱换不来的。遇到这是咋办?还能咋办,如果自己没啥能力,那就当做不知道,继续过,儿子还是自己的儿子,丝毫不影响。如果自己能力很足,自己又想有一个自己的孩子,那就找个别的借口和原配离了。但离婚理由绝对不能是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必须仍然是自己的。如果原配不同意离咋整,那就冷暴力,在外面找个愿意和你生娃的女人。把女人和孩子这两个角色一定要分开。娃他妈对不起我,就让她受惩罚,但娃无论血缘上和我有没有关系,我付出这么多年,就必须是我的娃。女人可以惩罚,娃是越多越好。
我看了看,只能说,现在的卖假酒的水平太差了!智商都不在线!
我给各位女拳出个主意,你把桌子掀了不就完了吗?
懂我的意思吗?罗马毕竟不是一天建成的,国男的思想也不是一步到位的,要想和国际接轨还需要时间,还需要润物细无声!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估计这种事会越来越多,在经济不景气的现在,毕竟没有那么多资源供养女权,女权都供不起了,更何况女拳呢!所以趁着余晖还有点热量,赶紧做打算!
1,立刻在更大门户网站上,论坛掀起活动,讨论关闭亲子鉴定中心!
就说亲子鉴定不利于家庭关系长期稳定,不利于女性的生育价值,违反人口持续增长,不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
2同时让代表在大会上宣传,并提交议案,关闭亲子鉴定中心。
宣传,造势,这就完了?不行,还要拿出狗粉的精神,在亲子鉴定中心拉横幅,要有演员,并声泪哭诉,图文并茂的控诉,亲子鉴定中心,毁了我家庭。
3你认为把中国亲子鉴定定为违法就算了吗?
NoNO,万里长征才走了第一步,还有很多步,以我们国男的思想,中国不让检验DNA,难道国外就不让检查亲子鉴定吗?当中国禁止亲子鉴定,东南亚各国立刻就会发现财富商机,亲子鉴定,加快10w,不着急1W,还能带动当地经济!
为了避免出现此种问题,
立法与司法就必须出台相关规则
比如,未成年人在未满18周岁时,禁止父母带去相关机构做亲子鉴定或者血型匹配【DNA都废了,只能做血型匹配测】,在比如,国外的亲子检测结果,中国境内一律不宜承认,那你想再中国做亲子鉴定,不好意思,参考第一条。
没有狗头表情包,请允许我手动狗头下
去年,爆出绿地事件。
我很不理解一些女性看法,说,女猪脚的老公很有心机,还录音,还收集证据,我只能说,幸亏他老公有所谓的“心机”,要不然,就不是录音了。
来请各位设身处地想下,你在我买的房子里面和你的领导颠软倒凤,还怀了孩子,最后还逼着我认这个孩子做儿子,我现在想问问,你是不是猫!
我说一件我们这边发生的一个新闻。
图中的白裤男正和黑衣女在亲热,这本是一段视频,我就先不上视频了。全部视频中没有啪啪啪片段,就是亲吻。大家猜猜两个人是什么关系?
是邻居关系。
白裤男自己有家庭,黑衣女也有家庭,图中的地点是在黑衣女家,而视频是黑衣女的被家里的监控录下来,被自己老公看到,然后在网上小规模流传。
发生这事之后,黑衣女的老公看到了视频,然后自己自拍了一段,就是图上这位,我们暂且称他为谢顶男。
他自拍的视频内容是什么呢?他在视频里表明他已经(通过监控的视频)知道此事,要白裤男在一定期限内给他个说法,或者赔偿他十三万,不然期限到就要去白裤男家里杀人,「见人杀人,见鸡杀鸡 」这是他在视频的原话。
谢顶男发完视频,然后白裤男并没有出现,所以谢顶男兑现了自己说的话。
这也是一段视频,因为太过血腥我就只发图片了。图上倒地的都是白裤男的家属。
我想表达的点是什么?
杀人是犯罪,犯罪者必须伏诛。
单单夺妻之仇恨,就可能产生这种悲剧,何况连后代都不是自己的。
中国虽然已经步入现代文明社会,但是也只是一只脚刚刚迈进去而已,很多地方根本支撑不了文明的成本,就是血债血偿,夺妻不是象征爱情和自由,而是屈辱和尊严的丧失,只有血能洗清这种屈辱。
我怀疑 题主是拿个出轨的妻子 或生父 。 这件事摆明了这位父亲是受害者好吧,受了这种伤害,不杀人已经不错了,还不能要求赔偿??
原来就是那个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女木水啊?
我说,黑社会都知道干久了要洗白,小V打名气的时候搏个出位也就罢了,您这都几万粉了,难道不知道到今天还要学凤姐秀脑残搞唾面营销有多掉价?一个大V混到这份上,简直没救了。
判的有点少,
少女遭富二代毁容可以得到将近200万的赔偿。
同样是“毁一生”,这老哥才得获赔62万。
中国的男女真是太不平等了。
手动滑稽
其实啊,这道题发布于2015年6月,知乎这个时候怎么样其实我是没有亲生经历的,但是至少微博的状态我是知道的。看了这个问题的最早的回答,其实也有几个人认为男方不合理,当然因为当时回答的人不多样本不充分,也不能下结论。
至少目前除了这位题主,可能很少有人认为这个事情男方有什么过错,实际上这也是政治正确逐渐受到质疑的地方,也是性别平等在舆论上逐渐恢复的体现。遥想2015年,刷微博,一些问题下,经常会看到【就这样也有女朋友】【有个女友就不错了,还在乎xxx】【女人的青春很宝贵的,看你一眼就是恩赐】【我xx我xx我xx但我还是好女孩】。可能这些内容现在看来很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在2015年的微博这些内容还是比较多,尤其是前两句。我当时看了,实际上还是很觉得恶心,更让我无奈的是微博上几乎没有反对声,这是最恐怖的。如今微博上这种言论开始逐渐被质疑,有了零星的质疑声,虽然刷微博女性更多还是不太容易做到平等,但是已经比以前好多了。而知乎男性用户比例还是多一些,看到过有人统计了好像占55%左右吧。所以这些言论也就更加被质疑,这些性别不平等的现象慢慢得到了纠正。
其实仔细思考,女木水在如今应该不会提出这个问题,而在2015年能够敢于提出这个问题也是可以看出当时政治正确在知乎这种男性较多的环境下依然有市场,也间接证明了当时这种性别不平等的这政治正确实际上蒙蔽了很多男性。女木水当初提到这个问题的目的,我猜测可能是希望把家庭养育子女和血缘的关系割裂开,希望男人不去在意自己的血缘关系。只是,我们也知道母亲和孩子的血缘关系一般是确定的,目前医疗环境下,报错孩子的事情越来越少了。断绝的是父亲和子女的关系,而不是母亲和子女的关系。如果做到平等,那么每个家庭生的孩子收归国家,并且分配一个和双方都没关系的孩子。我想,女木水要求的可能并不是这个。
当然可能女权当时会提到一个社会化抚养的问题,需要搞清楚的是抚养成本社会化,而不是那种断绝家庭关系的模式。社会化抚养的目的是通过公共财政对家庭养育子女给予帮助,目前生育保险实际上也是这个范畴,当然或许由于社保比较紧张,这个做不到保障力度那么大。而社会化抚养,其实是让婚姻失去了意义,实际上也是反婚女权的一类。而反对婚姻的女权的论据其实还是婚姻造福男性压迫女性。
我们知道,不婚不育实际上是个人选择,但是宣扬反婚反育就不是很值得推崇的。就比如愿意做变性人是个人选择,但是不能说歧视不做变性手术的人。
前面看了一个应不应该废除死刑的,这里又是这么个题目。这个年头都只能是婊子要女权,禽兽要人权,我们普通人怎么办?
听说过“买断工龄”吗?这62万相当于买断“父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