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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王思聪转发花千芳微博说「9012年了还有没出过国的傻屌?」?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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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user avatar   summereast 网友的相关建议: 
      

二十年前看舰船知识,介绍国外军舰各种高大上,介绍国内翻来覆去的112、113、167,还有四艘破现代,实在是找不到其他可以撑门面的军舰了。

说多了都是泪,真的不容易啊。

当年6000吨就是神州第一舰,如今4万吨小平顶下水竟然可以悄无声息,想都不敢想。

海军的发展真的太快了!


user avatar   lu-yao-39-75 网友的相关建议: 
      

聪明人靠统计数字和洞察来得出结论。

平庸的人仅依靠统计数字来获取信息。

笨蛋成天看个案小作文来悲鸣或自嗨。


user avatar   wang-yang-42-21-35 网友的相关建议: 
      

(灵感来源于南明弘光朝“南渡三案”之一的假太子案)

1644年,北京城破,崇祯帝朱由检死。留都南京官员分为两派,一派拥福王朱由崧,一派拥潞王朱常淓,内讧一触即发。驻南京的锦衣卫指挥使冯都督,得到一个南逃的千户的报告,称太子朱慈烺已经出逃,化名“王之明”,流落在北方,冯都督在与东林党钱部堂商议后,即决心派出四大高手,北迎太子南下,早定国本。

四大高手(暂命名为赵甲、钱乙、孙丙、李丁)奉命北上。为首的赵甲原是赵靖忠的“义子”,因其义父投清,不被信任,发配至南京孝陵司香,此时无人可派,只好由他领衔北上;钱乙是钱部堂的本家,临行前钱部堂与他交底,说东林党上下一致,决心拥立潞王,为保潞王能顺利即位,因此,钱部堂密令,让他无论真假,都得除掉“王之明”;孙丙一心报国,欲迎回太子,定国本共抗满清;李丁本是李自成部下,归明后态度暧昧,与江北四镇中的李总兵有旧,他在此事中秉承左右两策:如果是福王或潞王即位,他便杀了“王之明”邀功输诚;如果这两王内讧不止,都不能即位,他便挟持“王之明”南归,成为“定策元勋”。

四人北上不久,得知福王已即皇帝位。这一消息令四人不得不重新设计自己的计划。赵甲认为,福王即位,必会将“王之明”认作“假太子”,因此无论真假,他都要杀掉“王之明”,才能在新帝面前邀功请赏;钱乙明白,一旦福王立稳脚跟,去翻当年旧案,他们东林党便死无葬身之地,于是他转而与孙丙合作,保住“王之明”;李丁见福王即位,于是决心杀“王之明”邀功,而孙丙则陷入两难之中。

四人虽各怀心思,但首要任务是找到“王之明”。谁知“王之明”却自己冒了出来。四人于是分别见了“王之明”。最后,孙丙、李丁转而结盟,要杀“王之明”,而赵甲、钱乙则护卫“王之明”回到南京。四人在途中几番交手,最终,孙丙被擒,李丁逃走,赵甲、钱乙,带着“王之明”和重伤的孙丙回到南京。

“王之明”到南京,果然掀起巨浪。已即位的福王,如今的弘光帝下令会审孙丙、让其明白回话。

孙丙于是交待出:经他与“王之明”会面,与保护“王之明”后,发现“王之明”是清人的奸细!他受命于降清的赵靖忠,为的就是掀起政潮,瓦解南明。

于是,各方再度开始争斗。曾经的拥福派首领马阁部最终保护孙丙,为的是将“假太子”“王之明”彻底斗垮!而钱部堂、冯都督再命赵甲、钱乙杀掉被保护在马阁部军中的孙丙。

最终,二人如愿已常,杀入大牢。正要得手之时,李丁杀出,赵甲也突然反水,三人杀掉钱乙,救出孙丙。

原来,二人早已决心降清。他们敬重孙丙,于是想劝他一同降清。

孙丙此时,生无可念,自杀了。

数月后,南京城外郭,观音门外。

“王之明” 、冯都督、钱部堂,以及大大小小的官员在滂沱大雨中跪在地上。

清军要入城了。 他们是来跪迎的。


user avatar   hu-bo-95-38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都是同体型的普通人打架的话,那主要看的是斗志。。。。。

从我的个人经验来看,黑人的斗志一般都不太行,中国人打架哪怕是因为很小的事情,也经常会表

现出我要和你玩命的态度,黑人一般不会,他们欺软怕硬的非常明显。你只要表现的气势很足,

很猛,他们很快就怂了。我觉得是文化原因,黑人不太讲面子,怂了就怂了,自己也不会觉

得有啥丢人的。中国人经常会有“我为了面子也不能退缩”的心态。

但是受过格斗训练的,真正的亡命徒,以及和你有真正的利益冲突时候,上述观点就不成立。


user avatar   commando 网友的相关建议: 
      

根据我司规定,五十人以上猿工群以及五万粉以上微博账号、一万粉以上抖音账号、不论粉丝多少的公众号,不管是因公注册还是私人持有,都必须填表上报。我司不知道知乎。

知乎上骂我司的负面消息比微博上骂的更有道理。


user avatar   xi-men-zi-ai-di-she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是我看到的最准确的总结。

总的来说,就是中国的高考相对公平,所以性价比极高,所以其他活动都可以适当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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