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迈克尔.怀特所著《牛顿传》有一个副标题:“最后的炼金术士”。
如果给马克思的传记也加一个副标题的话,我觉得“最后的经院哲学家”可能比较适合他。
这个评价并不是我的首创......
罗素《西方哲学史》在讲述洛克财产观的时候,对劳动价值论有一个综述:
劳动价值说——即生产品的价值取决于耗费在该产品上的劳动之说—— 的创立,有人归之于马克思,有人归之于李嘉图;不过这种学说在洛克的思 想中就有了,而洛克所以产生这种思想又是由于有上溯至阿奎那的一系列前人。陶奈总结经院派的学说时讲:
“这种议论的精髓就是,制造货品的手艺人,或运输货品的商人,于理可以要求报酬,因为他们全在自己的职业中出劳力,满足公共的需要。万难容赦的罪过是投机者和经纪人的罪过,因为这般人是靠榨取公众必需品牟夺 私利的。阿奎那教义的真传是劳动价值说,经院派学者中最末一人是卡尔· 马克思。”
劳动价值说有两面,一是伦理的一面,另一面是经济的一面。换句话说,它可以是主张生产品的价值应当与耗费在这产品上的劳动成正比,也可以是主张事实上这劳动规制着价格。后一说不过大致上正确,这是洛克所承认的。他讲,价值的十分之九由于劳动;但是关于其余十分之一,他毫无表示。他说,给一切东西加上价值差异的是劳动。他举印地安人所占据的美洲的土地为实例,这些土地因为印地安人不事开垦,几乎不具有丝毫价值。他好像并不领会,土地这东西只要一有人愿意在它上面劳动,尚未实际劳动之前,它就可以获得价值。假如你保有一块荒地,人家在上面发现石油,你没在这土地上干半点活也能卖一个好价钱。他不想这种情况,却只想到农业,在他那个时代自然如此。他赞成的小农自耕制对于像大规模开矿那样的事情是用不上的,因为这类事情需要高价设备和大批的工人。人对自己劳动的产品持有权利这条原则,在工业文明里不管用。假定你在造福特汽车的一道工序里工作,那么总产额中哪一部分出于你的劳动,让人该如何估计呢?又假定你受铁道公司聘用管运输货物,有谁能断定你对生产这货物应视为有多大贡献?由于这种种理由,所以想防止剥削劳动的那班人才放弃了各自的产品各自有权的原则,赞同偏社会主义化的组织生产与分配的方法。
向来倡导劳动价值说,通常是出于对某个被看成掠夺性的阶级的敌意。经院学者只要主张它,便是由于反对高利贷者,那种人大多是犹太人。李嘉图主张它以反对地主,马克思反对的是资本家。然而洛克好像是对任何阶级不抱敌意,在一种真空中主张这理论的。他唯一的敌意是对君主的,但是这跟他对于价值问题的意见没关系。
这里我要给罗素先生做一点小小的补充:作为劳动价值论的集大成者,马克思不仅反对资本家,更加反对地主和犹太人。
在《德国工人纲领批判》(因会议召开地在哥达,又名《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说“地产垄断甚至是资本垄断的基础”,批评德国工人运动活动家拉萨尔只反资本家,不反地主。他以略带同情的口吻说:“在英国,资本家甚至多半不是他的工厂所在的那块土地的所有者。”
......至于拉萨尔,则成了马克思最粗暴的反犹太种族讥刺之受害者:他是「伊戚希男爵」(Baron itzig,译注:十九世纪一部德国小说中利欲熏心、玩弄阴谋诡计的犹太人角色)、「犹大黑人」、「一个靠生发油和廉价珠宝遮掩的油腻犹太人」。「现在我完全明白,」马克思在一八六二年七月三十日给恩格斯的信中写道:「他的头形和他的头发生长情况显示,他是当初和摩西一起出埃及的黑人后代(除非他的母亲或父亲那边的祖母和黑人私通)。犹太人与黑裔日耳曼人的这种结合,必然要产生异于寻常的杂种来。」
——保罗.约翰逊《所谓的知识分子》第三章
身为犹太人的马克思却持反犹立场,似乎有些不可思议,这就要从他的父辈说起了。
马克思的出生地特里尔曾于1794年被法国攻占,并于1797年正式并入法兰西共和国。
1808年,拿破仑颁布了一道法令,要求犹太商人必须从当局获得“道德凭证”,在证明自己的商业行为合法之后才能经商。尤其是在放贷时,必须诚实、光明磊落。由于这条法令产生的极大影响,犹太人更愿意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具有一技之长”的人,使其能在“生产性”的职位上谋生,而不再扮演放贷者或中间人的角色。
1814年至1815年间的维也纳会议重构了欧洲的政治势力,由于拿破仑的战败,特里尔和大部分莱茵西部的德意志领土被划给普鲁士王国。
一八一六年,普鲁士颁布命令,禁止犹太人在法界与医界中担任高阶职位。马克思的父亲亨利希.马克思是位律师,只好放弃犹太教信仰遵守这个命令而成为新教徒,并在一八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让他的六个孩子受洗,马克思在十五岁接受坚信礼(一种基督教仪式)。
一直到1830年卡尔·马克思开始在特里尔中学上学时,人们才得以从历史记载中了解他青少年时的生活样貌。这是一所大学预科中学,从19世纪初到现在一直是德国教育界中的精英学校。那时候这所学校才刚起步,非常重视古典文学教育,学生们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学习拉丁文和希腊文。对在这里求学的青少年来说(当时该校只招青年男性,直到20世纪初才开始对女性开放),并非所有的课程都有吸引力。而且,德国知识分子历来对年轻人把时间浪费在背书上的做法很是不满。在他们眼中,在学校里教授课程的老师专制而迂腐,学生们则都是些只注重分数的书呆子。戏剧评论家阿尔弗雷德·克尔(Alfred Kerr)的评价很具有代表性:“与老师的关系、与其他学生的关系以及茅厕里的臭味,这三件事情可以用一个词描述:恶心。”
马克思对茅厕有什么看法我们不得而知,但从他一生中所有作品都包含古典文学中的希腊与拉丁谚语以及对经典著作的引用中可以看出,相对于抱怨,他显然更爱学习。无论是在马克思的私人生活还是公共生活中,都可以看出他对古典文学的欣赏,以及对它们的现代用法的理解。
......
马克思接受的中学教育,只有少数人有条件接受。1835年,他所在的毕业班里总共只有32名学生,这些人来自特里尔市以及周边的城镇与乡村。以宗教为划分标准,他的同学分为两个群体。大部分天主教学生的家庭背景一般,他们大多数想进入特里尔神学院(Trier Theological Seminary)深造,并成为神父。相比之下,班上7名信仰新教的学生来自官员、专家或者军官的家庭,他们上大学是为了学习法律、医药或公共管理知识。40年后,马克思在回忆班上信奉天主教的同学时,说他们是一帮“乡下傻子”。这可能也反映了家境较好、受教育程度更高的新教徒同学的普遍看法。马克思的成绩算不上拔尖,但也很出色,在德文和拉丁文考试中有较高的分数,只是数学很差。
在拉丁语和希腊语之外,马克思没有选择希伯来语,而是选择了法语作为第三门外语。这个选择反映出了亨利希·马克思的愿望:他的儿子应该从事法律职业,而不是当一名神学家。立志成为新教布道者的人要学习《旧约》的语言,但想在莱茵兰地区执业的律师则要掌握《拿破仑法典》的语言,正如亨利希之前坚持的那样,这套法典仍是法律系统的基础。虽然卡尔自己的想法在今后会与父亲的愿望相去甚远,但他的法语能力以及他对法国文化和历史的了解——两者都因为在巴黎和布鲁塞尔的长期居住而变得尤为深入——都在他的知识体系里保留了下来,并占有重要地位。
——乔纳森·斯珀伯 《卡尔·马克思:一个19世纪的人》
所以,马克思从未受过犹太教的教育,而且从他青少年时期所受的教育来看,是相当排斥犹太人放债收息这种行为的。
大学时期马克思读的是法律专业,对黑格尔哲学产生兴趣,成为了青年黑格尔派成员。后来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马克思坦言:“我要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第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
黑格尔的门徒全都反犹,只是程度各有不同;一八四三年,鲍尔(Bruno Bauer)这位黑格尔左派中的反犹领导人物,发表一篇文章要求犹太人彻底放弃犹太教。马克思的〈论犹太人问题〉就是对这篇文章的响应。他并不反对鲍尔的反犹立场,事实上他同样反犹并为之背书,还引用其说法以示赞同,但他不同意鲍尔的解决办法。鲍尔相信,犹太人的反社会本性源自其宗教,可藉由撕裂犹太人与其信仰间的连带而加以治愈,马克思对此加以反驳。依马克思的看法,犹太人问题是一种社会与经济之恶......
——保罗.约翰逊《所谓的知识分子》第三章
反对商业和货币生息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
在《资本论》中可以看到马克思对古希腊文献的熟练引用,包括G-W-G'(货币-商品-更多的货币)这个分析范式也是亚里士多德的原创。马克思经济学思想中的“解放”其实是复古,他认为犹太教中有一种“现代的”反(古代)社会的要素,即所谓的“异化”,要通过“否定之否定”再回归人类的初心。
一个人怎么可能不通过劳动,用100块钱去诚实地“交换”到108块钱呢?所以亚氏认为商业一定是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上,是应当受到谴责的。
边沁曾经以开玩笑的口吻说:亚里士多德经手过那么多财货,从来没有在上面发现过生殖器官(亚氏对生物学颇有研究,他最早发现鲸鱼是胎生的)。亚氏关于货币不能生息的思想可以称之为“货币木有小JJ论”。
中世纪经院哲学家独尊亚里士多德,很自然的,“货币木有小JJ论”被教会继承并发扬光大。
然而,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在长期的经济实践中,人们发明了阴阳合同等等办法规避《克列门法典》的宗教处罚。在现实面前,宗教思想也亟需理论创新。
17世纪,宗教改革家加尔文对旧思想提出了一个有力的反驳。他说,富人未必有很多现金,有现金的未必是富人,禁止利息不一定是在帮穷人。
譬如一个人买了万达的债券,就等于把钱借给王健林,老王可以用这钱去买地。既然土地是可以产生回报的,房子是可以收租的,那么借钱给老王的人凭什么不能索取回报呢?(这可以视为现代经济学中的“机会成本论”)虽然货币木有小JJ,但是“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啊。
加尔文认为,并没有什么特别有力的事实证据支持“货币不应该生息”观点(货币木有小JJ算事实证据吗?)。他说旧思想“不从事物的本质,而只凭空洞的辞句来衡量事物,这简直是象三岁孩子,在同上帝开玩笑。”
欧文.费雪在《利息理论》中给出了利率的现代定义——“利率是对某一日期的货币所支付的贴水的百分率,这一贴水是以一年后货币来表示的”。这个表述有点拗口,中译本原文如此,可能是翻译问题,举个例子就很容易理解了:
譬如万达一年后到期的债券连本带息是108块,面值100,那么“票面利率”就是8块贴水除票面价格100块即8%;假如现在你只愿意出90块购买老王家的债券并实际成交,那么“实际利率”就是18块贴水除实际成交价格90块即20%。
但是,这20%的利率并不是货币下仔儿下出来的,不是欺骗,也不是敲诈勒索,而是反映了一年后老王有还不出钱的“风险”。那么,你认为票面利率8%面额100的一年期老王家债券“现在”值多少钱?会有人认为它现在就值108块咩?
金融市场存在的意义,就是给各种“风险性资产”定价,脱离风险论资本就是在耍流氓。
现代货币制度下,还有通胀的风险,我们需要区分“名义利率”和“真实利率”。
譬如农民打下100斤粮食,卖给国家收到100块钱,相当于是白条。他把这100块钱存银行,年息3%,这叫“名义利率”;一年后粮价涨到1.05/斤,通胀率就是5%;他连本带利从银行取出103块,只能买回98斤粮食,“真实利率”就是-2%。“名义”上他获得了3块钱利息,“真实”地被骗走了2斤粮食。这个分析范式可以称之为W-G-W'。当通胀超过利息时,拿到名义利息的债权人仅仅是“名义骗子”,从通胀过程中获得真实收益的债务人才是“真实骗子”。
然而通货膨胀可能是一种善意的欺骗,它对债务人有利,他们往往是穷人、生产者(中国的情况有些特殊,穷人储蓄率高,富人大多是负翁)。
我也认为不劳而获是可耻的。风险收益可以有,名义收益可以有,真实的无风险收益“不应该”有。那么为啥不借助温和的通货膨胀来“否定之否定”地“剥夺剥夺者”呢?
我原先以为,马克思只是受历史的局限,没有想到走通胀这条道路,直到我读了《资本论》之后,才发现我深深地误解了他......
我第一眼看到这个公式的时候心里的感觉是——哇,new bee,这不就是宏观经济学的货币流通公式MV=PY么(货币*流通速度=价格水平*产出数量),变换一下就是MY/V=M。
哎,好像哪里不对劲,这个“执行流通手段的货币量”是什么鬼?我又翻到前页仔细读了一遍:
早在17、18世纪,就已经有人得出了正确的结论:根据MV=PY,货币流通速度不变,产出量不变,货币量增加必然带来价格水平上升,事实也与之相符。
马克思却认为:价格是由劳动量“决定”的,货币流通速度不变,产出量不变,就“决定”了有多少货币参与流通。(用契卡来决定么?)
难怪保罗.约翰逊说:“从头到尾,不只是《资本论》,还包括他所有的著作,都反映出对真相的藐视,有时可以说是轻蔑。”
我这才明白,马克思并不是一个实证主义者,他其实是一个经院哲学家。
PS:《资本论》中价值是指平均价格。当涉及总额时,就无所谓平均不平均了——既可以讲劳动量总额决定了价值总额,也可以讲劳动量总额决定了价格总额——所以上述引文中的价格与价值是混用的。
庞巴维克在《资本与利息》的开篇,就开宗明义地指出:资本是不是有利息,与资本应不应该有利息。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是”与“应该”的问题,最早可以追溯到伽利略在宗教法庭上的辩词,他讲:“《圣经》仅仅是指引我们应该如何运转到天堂,并没有告诉我们天堂是如何运转的。”
应该怎样上天堂是一个道德伦理问题,天堂(宇宙)是如何运转的是一个科学实证问题。
后来大卫.休谟在《人性论》第三卷“道德学”第一章“德与恶总论”第一节“道德的区别不是从理性得来的”的结尾处提出了一个“休谟伦理难题”,这个难题可以简单表述为:如何从“是”推理出“应该”?(另外两个休谟难题分别叫做归纳、因果难题)
在经济学里面,“是”与“应该”这两种表述分别被称为“实证表述”与“规范表述”。
原则上来讲,世界“是”什么样子是可以实证的。譬如黄金供应增加以后物价“是不是”会上涨,我们可以通过对世界的观察得出结论。
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譬如黄金供应增加以后“应不应该”让增加出来的黄金参与流通,你去观察世界是没有用的,得用契卡(前苏联的秘密警察)加以规范。
所以“实然”与“应然”之间,“科学”与“道德”之间是有一条鸿沟的,不存在“道德科学”或者“科学道德”这种怪胎。
不知道你们注意到没有,网综节目《奇葩说》的辩题大多属于“应然”问题,譬如“感兴趣的工作总是996,我应不应该说886”,“大人应不应该告诉孩子童话故事是假的”......
还有一类“价值判断”,例如人之初到底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虽然也用“是”做连接系词,但是善恶标准的判断来自人的内心而不是客观事实,我们没法根据客观事实去判断一个科学理论是善还是恶。
“实然”问题是不适合拿来做辩题的,有一句话叫做“事实胜于雄辩”,一个斜塔实验,就把亚里士多德的落体理论给秒了,这还怎么辩?
那么“应然”问题怎么辩呢?这就得靠讲段子。
譬如从前有个王小二上山砍柴,一不小心把斧子甩到河里去了。这时候河里出来个老神仙,拿着把金斧子问是不是他的,王小二回答说不是,老神仙又拿把银斧子出来......这个故事我不必讲完了吧。
类似的段子世界各地各民族都有,通过这样的段子告诉人们一个道理——人应该要诚实、善良才能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后来就有人把这些段子搜集整理起来,传播如何过上幸福生活的声音。约翰写的段子就叫约翰福音,马太写的段子就叫马太福音。因为这是一部指导人们生活的“权威著作”,所以叫《圣经》,它的正式名字叫《约》,按照耶稣诞生前后分为新约和旧约,意为老天爷(天主)和人类的约定。
按照我的看法,《圣经》就是一部鸡汤段子合集,做礼拜就是听牧师讲鸡汤段子,学习“应该”怎样过一种有道德的生活。摩西十诫是“规范表述”而非“实证表述”。
所以,爱因斯坦是酱紫看待宗教的:
早期宗教仅仅是看重《圣经》故事的寓意,跟地心说没一毛钱关系。事实上,约翰、马太这些段子手们是相信天圆地方说的。
从解经的角度来讲,要想不让《圣经》与科学发生矛盾,就得将《圣经》中关于世界的描述当成一种比喻。譬如“穹顶之下”,并非说天“是”圆的,而是说天“像”穹顶一样。
使哲学和宗教发生关系的是托马斯.阿奎那,他认为:“神学高于哲学,哲学是神学的婢女。”
所以阿奎那的哲学是用来为神学服务的。他把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和宗教结合起来,给出了上帝存在的五大证明。说是五大证明,其实是一个套路。
譬如王小二变得富有是因为他勤劳诚实,因为他勤劳诚实而得到了金斧子和银斧子,因为河里有个老神仙才能把金银斧子变出来的,河里的这个老神仙......呃,就不能再向前追溯了,他就是不因其他因存在而存在的最终因——即上帝。
再譬如凡运动者必有推动者,推动者又因其它推动者而运动,无限追溯下去必定能追溯到一个不动的推动者,它就是第一推动者——即上帝。
阿奎那的五大证明把科学和神学搅合到一起,混淆了“实然”与“应然”的界限。爱因斯坦说“后来传教士所附会上去的东西”多半指的就是阿奎那的五大证明。
阿奎纳相信上帝给予人类的启示可以分为两种:一般的启示以及特别的启示。一般的启示可以透过观察天主创造的自然秩序而获得,这样的观察可以透过“逻辑思考”而获得重要的结论,例如通过五大证明认知到上帝的存在。
特别的启示需要透过教会和经籍的传播才能得知,而不能只透过逻辑思考获得。例如耶稣基督显示了上帝的存在便是特别的启示之一。这个观点可能是来自前辈德尔图良,他曾经说:“上帝之子死了,虽然是很荒谬的,却是完全可信的;上帝之子被埋葬后又复活了,虽然是不可能的,却是确定无疑的。”这段话被后人总结为这个著名的命题——“因为荒谬,所以信仰。”要是不荒谬的话,怎么能算是“神迹”呢?
显然,谁掌握教会权力,谁就拥有“特别的启示”的解释权。伽利略就是因为冒犯了教会对《圣经》的解释权而受到审判。
1981年,40岁的霍金在轮椅上参加了一个宇宙学大会,会议的主办地就在梵蒂冈,与传统科学界观点不同的耶稣会(The Society of Jesus)主办了这个宇宙学大会。霍金在会上首次发表了他关于无边界宇宙的思想。
在会议的尾声,所有参加者应邀出席教皇的一次演讲。教皇警告物理学家要防止对宇宙是如何或为什么开始的问题挖掘太深,说这完全是神学家的事情。“任何关于世界起源的科学假说,例如原始原子的假说,并未解决有关宇宙起源的问题。科学单靠自身无法解决这一问题;这需要超越物理学和天体物理学的知识,尤其需要来自上帝启示的知识。”教皇约翰保罗二世(John Paul II)说,现代宇宙学并没有错,他甚至也相信大爆炸的思想也许有些道理。但要在大爆炸处划出一条界线,宇宙学家不应超越它。霍金回忆道:“教皇告诉我们,在大爆炸之后的宇宙演化是可以研究的,但不应该去过问大爆炸本身,因为那是创生的时刻,因而是上帝的事务。”
虽然教皇保罗二世以领导物理学家研究宇宙的“总设计师”自居,将马太、约翰这些段子手们的天圆地方说与时俱进的发展成了宇宙大爆炸说。实际上,科学实践走在了教会的前面,教皇只是一个事后对科学成果加以认定的“总许可师”,借助科学成果来加强自己的权威罢了。(经济学家许小年认为“总许可师”这个头衔比“总设计师”更谦虚,因而更伟大)。无论地心说、日心说还是大爆炸理论,都不是教皇设计出来的,而且在这些科学理论诞生之初,教会通常是持反对立场的。
中世纪经院哲学的一个焦点议题是:事物的“共相”是否具有实在性?持肯定意见的叫“实在论”,阿奎那就是这一派的代表;持否定意见的叫“唯名论”或“反实在论”,这一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就是奥卡姆的威廉。
譬如一块砖头,在实在论看来,砖之所以为砖,是由“砖性”决定的。砖性是寄居在砖当中的一种特殊实体。我们可以通过对个别砖头的观察来发现砖性。
在唯名论看来,我们认识砖头是从个别砖头开始的,根据重复的相同感觉,才产生关于砖头的一般印象。一般印象是标志许多个别事物相似性的一种记号,不具有实在性,只有个别砖头才是终极的实在。“砖性”说与砖头说解释效力相同,却多出了一倍的实体,还生出来“砖性”是打哪来的新问题。
针对阿奎那之流的繁琐哲学,奥卡姆的威廉提出一条思维经济原则:“切勿浪费较多的东西去做用较少的东西同样可以做好的事情”,被后人总结为:“如无必要,勿增实体”。这就是奥卡姆剃刀。这把剃刀的原版用途是剃“共相”的实在性,捎带着也剃秃了阿奎那的繁琐神学论证(上帝躺枪)。
奥卡姆的威廉认为:“上帝只能信仰,不能论证。”主张哲学和神学分开,教权与王权分离,教会只应掌管宗教事务,关心“灵魂拯救”。
就拿河里冒出来的老神仙来说吧,假如他是全知全能的,何必要对王小二进行考验呢?为啥不把地主老财家的财富直接转移到王小二家里?假如地主老财听了王小二的故事之后,不走样地模仿王小二的行为,会不会也从老神仙那里得到金银斧子呢?
奥卡姆的威廉会说:这就是一则教人向善的寓言故事,谁特么脑壳有屎去钻这种牛角尖啊。相信勤劳诚实能让王小二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就完了。至于那河里冒出来的老神仙为啥行为这么怪异?这是人类理性无法理解,不能论证的。
从认识路径上来讲,阿奎那的“实在论”要假定一个彼岸先,然后从此岸向彼岸进发。今天我们讲的唯物与唯心争论物质和意识何为第一性的问题,都属于“本体论”,是由实在论发展而来。
而在奥卡姆的威廉那里,彼岸只在道德上有信仰意义,道德与科学是分开的,从此岸出发的科学探索是“摸石头过河”,摸到哪里算哪里,不预设终点的。很自然的,唯名论哲学会成为经验论、唯感知论(贝克莱)、怀疑论以及现代科学思想的源头。
对于唯名论来说,“本体”已经被剃掉了,是不存在“第一性”这种东东的。譬如霍金在《大设计》里面讲:“追问理论是否真实没有意义,只能追问理论是否符合我们的观测”——这既不是唯物主义,也不是唯心主义,而是唯名主义。(霍金称之为“依赖模型的实在论”)
但是,当时的教会奉“公认的千年第五思想家”托马斯.阿奎那的哲学理论为正统。(新千年到来之前,BBC在互联网上发起千年思想家的评选,历时一个月,最终结果马克思排名第一,阿奎那排名第五,有人据此称马克思是“公认的千年第一思想家”)
1324年,奥卡姆的威廉被教皇拘捕,关进了亚威农教皇监狱。次年底,教会组织了6个神学家专门研究了他的著作,结果有51篇被判为“异端邪说”。
1328年5月的一天,奥卡姆在深夜逃出监狱。同年6月6日,罗马教皇革除了他的教籍,下令通缉捉拿。奥卡姆逃往意大利比萨城,最后去了德国的慕尼黑。在那里,反对教皇的敌对势力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路易四世收留他。相传奥卡姆对敌对势力的皇帝说:“你若用剑保护我,我将用笔保护你!”。1347年路易四世死后,奥卡姆再次遭到教廷传讯。但是教廷还来不及给奥卡姆定罪,一场黑死病在整个欧洲蔓延开,奥卡姆也被感染致死,避免了被放到火刑架上去烤,不知道这是幸运还是不幸。
唯名论与实在论,就像华山派的剑宗与气宗——剑宗讲究有形的剑招,气宗讲究形而上的剑气和道德。虽然唯名论与实在论都属于经院哲学,但是通常说起经院哲学的时候,是指阿奎那的实在论这一派。至于奥卡姆的唯名论那一派,不是已经被革除教籍了么?
奥卡姆的思想在他的家乡英国得到传承。17世纪初,弗朗西斯.培根开始了对经院哲学的批判,他指出传统思维的几个要害之处:它把神学和自然哲学(科学)混合在一起,结果二者都被变得不明不白;它用言辞代替了物质;知识分子们不是通过耐心、谦恭地观察上帝创造的世界去获取知识,而是热衷于辩论的技巧,哗众取宠;他们有了一些浅显平常的的观察,不再“检验”,就拿来打扮成真知(指亚里士多德的物理理论);其结果只是诡辩,而不是能够改善人类生存条件的自然知识。
亚氏曾经正确地认识到,物体下落速度不同是“介质的阻碍”造成的。并指出,如果有真空的话,物体在真空中的下落速度应该是一样快的。
但是他的观察过于粗糙,得出了一个粗糙的公式:落体的速度取决于落体与介质的密度比。并根据这个公式,从“逻辑”上推理出真空不可能存在(作为分母的介质密度不可为零),以反对德谟克里特的原子论(认为物体由原子和真空组成)。并留下一句名言:自然厌恶真空。(马克思说“资本害怕没有利润,就像自然界厌恶真空......”即出自这里)
培根喜欢用比喻,他说纯粹的经验主义者像蚂蚁,单只收集;经院学者像蜘蛛,只从自己肚里抽出丝,编制的蛛网虽然非常繁复,却只能束缚人们的思想;研究自然哲学(科学)应像蜜蜂,既采集、又整理,这样才能酿出香甜的蜂蜜来。
其中有个比喻对理解培根的思想很关键:让人类的心智和自然世界“结婚”。他说:心智和言辞的婚姻是不合法的,它们同是人类所造;我们需要的是心智和上帝所造的自然世界的联姻。
那么,人类心智与自然世界怎么联姻呢?培根说要带三个表——存在表(正相关)、缺乏表(负相关)、程度表(量化分析)。这就是“科学归纳法”的雏形。
然而休谟发现,不管怎么“归纳”,始终存在两个跳跃——从过去到将来,从个别到普遍——得不到解释。即休谟归纳难题。
莱布尼茨把真理分成两种,一种叫做事实真理,是从经验中得来,仅仅“有可能”是真的,所以又叫做或然真理。例如我们看到许许多多的天鹅都是白的,就下结论说“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一旦看到一只黑天鹅,这个“或然真理”就被推翻了。
另一种叫做逻辑真理,是由推理得来,是必真的,所以又叫做必然真理。
譬如平面三角形内角和等于180°,这个知识无需任何经验就可以通过推理得出来。假如你用量角器测量平面三角形的内角,然后加总起来发现不等于180°,那么肯定是你的测量实践错了,而不可能是几何定理错了。这么说起来,难道真理是检验实践的标准?
但是且慢,几何定理是从几何公理推理出来的,几何公理又是打哪来?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
穆勒认为,几何公理也是从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假如穆勒是对的,那么几何公理岂不是也变成了“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一样的“事实真理”,有朝一日我们发现了黑天鹅,那么几何公理会不会不成立?
19世纪俄罗斯有个数学家叫罗巴切夫斯基,他发了狠要把欧氏几何公理“证明”出来。怎么证呢?用反证法——假定过直线外一点,能做两条以上平行线,如果能证明这个假设不成立,那不是就能反证“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平行线”了么。结果意外地发现,两条以上平行线的假设完全可以成立。德国数学家黎曼则另辟蹊径,假设所有的直线都相交(没有平行线),也得到一套自洽的几何学。他俩的工作打开了一扇大门——非欧几何。罗巴切夫斯基也因此被人们尊为“几何学中的哥白尼”。
在今天看来,可以认为所谓的几何公理其实是定义——欧氏公理定义欧氏空间,非欧几何定义非欧空间。在罗氏空间里,三角形内角和小于180°,在黎曼空间里,三角形内角和大于180°。非欧几何与欧氏几何仅仅是采用不同的“约定”而已,没有谁对谁错之分。
但是具体采用哪一种“约定”,要从“实用主义”出发——我们探索宇宙空间的时候,欧氏几何就不好用,得用黎曼几何;而日常应用当中,欧氏几何就比黎曼几何简单得多。
也就是说:
可能有人会觉得:不对啊,罗氏空间是负曲率,黎曼空间是正曲率,欧氏空间是曲率为零的平面。那么我要问了,你怎么定义“平”面?你怎么知道一个二维面的曲率是零?
有一种“经验”上的判断“平”的方法,就是直接拿眼睛瞅——直观。这是因为我们通常假定光走直线。如果光不走直线的话,那你还瞅啥?
广义相对论的成功终结了关于几何公理的争论,给这个问题盖上棺材板又钉上了钉子。
爱因斯坦澄清了两件事情:
1,“直观”不靠谱,几何公理的实质是定义。譬如两点之间直线距离最短,是关于直线的定义,在黎曼几何当中,直线就叫“短程线”。
爱因斯坦以非凡的洞察力,发现了经典物理学中一个隐蔽的假设——假设光在真空中总是走直线。这一贡献没有人可以与他分享。
2,科学理论不靠谱,它不是宇宙真理,也不是客观规律,而是有一个世俗的来源——人类的猜想。尽管万有引力论是一个好得不得了的猜想,但还是可以被更好的猜想——广义相对论所取代。
爱因斯坦在《物理学与实在》(1936)中写道:
照我的见解,关于各个概念的形成和它们之间的联系方式,以及我们怎样把这些概念同或觉经验对应起来,这中间并没有什么东西是能够先验地说出来的。在创造这种感觉经验的秩序时,指导我们的是:只有成功与否是决定因素。所需要的只是定下一套规则,因为没有这样的规则,就不可能取得所希望有的知识。人们可以把这些规则同游戏的规则相比较,在游戏中,规则本身是随意的,但只有严格遵守它们,游戏才有可能。可是,这种规定永无终极。它只有用于某一特殊领域,才会有效——也就是不存在康德意义下的终极范畴。
……
抽象法或者归纳法理论的信徒也许会把我们的各个层次叫做“抽象的程度”;但是我不认为这是合理的,因为它掩盖了概念对于感觉经验的逻辑独立性。这种关系不像肉汤同肉的关系,而倒有点像衣帽间牌子上的号码同大衣的关系。
……
没有一种归纳法能够导致物理学的基本概念。对这个事实的不了解,铸成了十九世纪多少研究者在哲学上的根本错误。
……
结论
物理学构成一种处在不断进化过程中的思想的逻辑体系,它的基础可以说是不能用归纳法从经验中提取出来的,而只能靠自由发明来得到。这种体系的根据(真理内容)在于导出的命题可由感觉经验来证实,而感觉经验对这基础的关系,只能直觉地去领悟。进化是循着不断增加逻辑基础简单性的方向前进的。为了要进一步接近这个目标,我们必须听从这样的事实:逻辑基础愈来愈远离经验事实,而且我们从根本基础通向那些同感觉经验相关联的导出命题的思想路线,也不断地变得愈来愈艰难,愈来愈漫长了。
我们的目的是要尽可能简明地勾划出,基本概念是怎样依赖于经验事实,也依赖于为达到体系内部完整所作的努力而发展起来的。——《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
简单来说,科学理论“有点像衣帽间牌子上的号码”,都是人类自由发明出来的一些猜想,各种不同的猜想互相竞争,通过管理大衣的经验事实来择优汰劣,取得进化——五四时期科学传入中国,陈独秀形象地将Science译为赛因斯“赛先生”,实在是传神极了。
经验事实是单称命题,科学理论是全称命题,无论多少个单称命题也无法证实一个全称命题,但是证伪全称命题,只需一例。所以科学理论永远只能被证伪而不能被证实。
一定要说能证实什么的话,我们只能坚持一种真理上的相对主义:通过判决性实验,证实新的科学理论比旧的科学理论解释力更强,兼容性更好。
假设旧的科学理论能解释现象P1~Pn,新发明出来的科学理论不仅能包容旧理论能够解释的现象,还能解释旧理论解释不了的新现象Pn+1,那么就算攻擂成功,这个Pn+1被称为判决性实验。旧理论的地位下降为特例,最好不过的命运是“作为一个极限情况(特例)在后一理论中继续存在下去”;新的理论向前兼容,它把现象P1~Pn和现象Pn+1更加彻底地联系起来。
物理学的终极梦想,就是设计出一个伟大的大一统理论,能够兼容解释所有的物理现象。
譬如在爱因斯坦的狭义与广义相对论提出之初,旧的经验事实P1~Pn与牛顿和爱氏的理论都不矛盾,爱氏提出了新的实验Pn+1对牛顿理论发起挑战,这就是放射性镭盐的质量衰减、日食时星光偏折等等。通过很少的这几个实验证据就将牛顿理论KO,并把它赶出了天文学领域。
在经典物理理论领域同样如此,亚里士多德曾经断言物体受到外力运动,外力停止,运动停止。伽利略不是跑到大街上去观察,从最普遍的现象中“归纳”运动规律,而是有针对性地设计出了斜坡实验来“挑战”亚里士多德的物理理论。
所以有观点认为:“高智商和雄性激素结合产生科学,低智商和雄性激素结合产生犯罪”。
实践本身并不能产生真知,它只能检验哪一个猜想相对更真。如果没有两个以上的猜想事先在那里,实践是没有检验对象的。
新的科学理论一直是通过边缘性的经验事实Pn+1来对旧思想发起挑战,开疆拓土,拓展人类的认知边界,从来都不是什么抓主要矛盾,抽象、提炼、归纳出普遍性规律。只有科学理论的原创者才能对此有切身的体会。只是,当科学理论不断进化,能够解释的现象积累得足够多以后,在后来的学习者那里产生了“抽象、提炼、归纳”的心理错觉而已。
牛顿引力论被KO,并不是说它不是科学理论了,只是说明它不如广义相对论优秀。那么亚里士多德的物理理论呢,就是更加逊色一些的科学猜想(其实也没有传说中那么糟糕啦)。
假如我们无限向前追溯的话,甚至可以从神话中找出科学的起源来——
“神话可加以发展,使之成为可以检验的;从历史上说,一切(或者几乎一切)科学理论都发端于神话,一个神话可能包含对科学理论的重要预言”(波普尔《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
因为自文明诞生之日起,
“人类就不甘心将事件看作互不相关而且不可理解的,他们渴求理解世界的根本秩序:今天我们仍然渴望知道,我们为何在此?我们从何而来?”
“我所能给出的回答是基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原理。这思想是说,在任何自繁殖的群体中,存在有不同个体在遗传物质和发育上的变异。这些差异表明,某些个体比其他个体对周围的世界更能引出正确的结论,并去适应它。这些个体更可能存活、繁殖,因此它们的行为和思维的模式将越来越起主导作用。这一点在过去肯定是真的——即我们称之为智慧和科学发现的东西给我们带来了存活的好处”(霍金《时间简史》)。
人类认识世界的“自然哲学”,走的就是唯名主义的摸石头过河路线,不管黑猫白猫抓得到老鼠就是好猫的实用主义路线。
逻辑追求的是正确,科学追求的是有用——甚至有用到让人们以为科学是真实无讹的程度。
科学就是这样从庸俗的世界中逐渐成长起来的。因为我们认识世界是从个别事物开始的,最深刻的理论也必须兼容最简单的栗子,所以我们总是可以用世俗的栗子来诠释深刻的理论。爱因斯坦说:“如果你不能简单说清楚,就是没搞懂。”
“实在论”就不同了,它要假定有一个先于人类经验的共相在那里,自以为能够达至彼岸或准彼岸(康德自认为可以为人类知识设立边界),这等于说掌握了终极的人类知识。所以经院哲学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不讲俗世的人话。“我发现,有些书的术语简直无法理解,我只能认为它的目的是去感动那些分不清晦涩与深刻的人。”——温伯格《终极物理之梦》
怀特海曾经说西方哲学一路走来都不过是柏拉图的注解,那么可以说20世纪以后的科学哲学都是爱因斯坦的注解。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的第一句话:“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非事物的总和”就与爱氏的相对论有关。
PS:文科生总说《逻辑哲学论》深奥难懂,身为理工男我表示阅读体验还可以。
霍金在《时间简史》中说:
迄今为止,大部分科学家太忙于发展描述宇宙为何物的理论,以至于没工夫去过问为什么的问题。另一方面,以寻根究底为己任的哲学家跟不上科学理论的进步。在18世纪,哲学家将包括科学在内的整个人类知识当作他们的领域,并讨论诸如宇宙有无开初的问题。然而,在19至20世纪,科学变得对哲学家,或除了少数专家以外的任何人而言,过于技术性和数学化了。哲学家如此地缩小他们的质疑范围,以至于连维特根斯坦——这位本世纪最著名的哲学家都说道:“哲学余下的任务仅是语言分析。”这是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以来哲学的伟大传统的何等的堕落!
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推翻了绝对时间的观念,处决了休谟因果难题;广义相对论将牛顿万有引力论从宇宙真理的位置上拉下来,处决了休谟归纳难题。
惠勒说:哲学有可能太重要了,不能留给哲学家。嗯,华山派有可能太重要了,不能留给气宗。
令狐冲之后,再无华山气宗。
爱因斯坦之后,自然哲学领域再无经院哲学家。
三个休谟难题,现在只剩下一个伦理难题了。
我认为,西方思想并不是简单指中国以西的地方上出现的思想,那样的话马克思主义岂不是变成了西方思想?站在日本人的位置上,中国思想不也成了西方思想?
如果要一个地标来划分东西方思想的话,没有比英吉利海峡更合适的了——唯名论与实在论,英国经验主义与欧陆理性主义,功利主义与直觉主义,海洋法系与欧陆法系,英国光荣革命与法国大革命,泾渭分明。当然欧洲大陆上也有西方思想的追随者,譬如奥地利学派,不过一直不占主流。
英美哲学与欧陆哲学的区别,要比欧陆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区别大得多。欧陆哲学实在是我们的近亲,连康德都被称为“柯尼斯堡的中国人”,马克思简直就是“特里尔的中国人”。
康德讲:
尽管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以经验开始的,它们却并不因此就都是从经验中发源的。因为很可能,甚至我们的经验知识,也是由我们通过印象所接受的东西和我们固有的知识能力(感官印象只是诱因)从自己本身中拿来的东西的一个复合物,对于我们的这个增添,直到长期的训练使我们注意到它并熟练地将它分离出来以前,我们是不会把它与那些基本材料区分开来的。
比方说今天有人突然看见一个小孩要掉进井里面去了,必然会产生惊惧同情的心理——这不是因为要想去和这孩子的父母拉关系,不是因为要想在乡邻朋友中博取声誉,也不是因为厌恶这孩子的哭叫声才产生这种惊惧同情心理的。由此看来,没有同情心,简直不是人;没有羞耻心,简直不是人;没有谦让心,简直不是人;没有是非心,简直不是人。同情心是仁的发端;羞耻心是义的发端;谦让心是礼的发端;是非心是智的发端。人有这四端,就像有四肢一样......可见,仁义理智这四端,不是从后天经验中得来的,而是每个人先天就有的,只是一般人不去思考、领悟罢了。(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这后面一段,是孟子讲的,翻译成白话文和康德的话放在一起,毫无违和感。
遗憾的是,康德的那段话出自《纯粹理性批判》的导言,要是放在《实践理性批判》的导言里就完美了,因为《纯批》是关于科学知识的形而上学分析,《实批》是关于道德知识的形而上学分析。
虽然良心是发现的,但科学理论却是发明出来的,关于科学理论的是非观念——譬如时空是不是弯曲的——肯定不是每个人先天固有的。一旦把发现和发明搞反掉——发现终极科学理论,发明道德良知,那就很糟糕了。康德错就错在,把科学知识和道德知识都当成了一种发现。
有人说(其实是王小波说的),朱熹老夫子做了一世的学问,什么叫作“是”,什么叫作“应该是”,从来就没分清楚过。我觉得,不只是朱老夫子,中国的古人以及阿奎那以后的欧陆哲学家们都没有分清楚过。
国学和西方宗教都是在回答“应然”的问题,只不过阿奎那他们比较喜欢寻根问底,把上帝作为了这个“我固有之”的四端的第一发端(不知道这可不可以算作上帝存在的第六大证明)。
关于“应然”问题的回答是“我固有之”的,所以不分东西方,不分人种,差不多都是一样的,除非不是人。
譬如孔夫子说仁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圣经》路加福音里面也有个差不多的说法:“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再譬如特蕾莎嬷嬷有首小诗:
人们不讲道理、思想谬误、自我中心,不管怎样,还是爱他们;
如果你友善,人们会说你自私自利、别有用心, 不管怎样,还是要友善;
如果你成功以后,身边尽是假的朋友和真的敌人, 不管怎样,还是要成功;
你所做的善事明天就会被遗忘, 不管怎样,还是要做善事;
诚实与坦率使你容易受到欺骗和伤害, 不管怎样,还是要诚实与坦率;
人都会同情弱者,却只追随赢家,不管怎样,还是要为一些弱者奋斗;
你耗费数年所建设的可能毁于一旦, 不管怎样,还是要建设;
如果你找到了平静和幸福,人们可能会嫉妒你, 不管怎样,还是要快乐;
人们确实需要帮助,然而如果你帮助他们,却可能遭到攻击, 不管怎样,还是要帮助;
将你所拥有最好的东西献给世界,可能永远都不够, 不管怎样,还是要将最好的东西付出!
你看,说到底,它是你和上帝之间的事,这决不是你和他人之间的事。
清人叶存仁也讲过“头顶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汉语表达总是辣么简洁),差不多是一个意思。头顶三尺的神明和你自己心中的良知,这二位是一体的,加上耶稣就是基督教里的耶火华、耶稣、圣灵“三位一体”。圣灵差不多就相当于我们讲的良知。
国学与西方宗教完全是相通的,只不过是表述不同而已。我们到海外开办孔子学院,差不多相当于西方传教士到我们这里来开办教堂。西方许多大学都有“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Trinity是三位一体的意思,三一学院就是神学院。《圣经》就相当于我们的四书五经,神学课相当于思想品德课。只是,他们比我们的孔子学院多了一样叫做“科学”的东西。
“头顶的神明和心中的道德律”在阿奎那的法律四层次理论里面,就是处于底层的“神法”(上面有人类成文法、自然法、永恒法)。
不难发现,康德的道德义务论,“道德是自律,法律是他律”,黑格尔“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等等这些思想与阿奎那的联系。
虽然在伦理学的实际方面东西方思想基本是一致的——譬如一架被恐怖分子劫持的飞机正要撞向大楼,最后关头机长发现他唯一能做的事情是扳动开关,改变飞机坠落地点到人口较少的郊区,他应该扳动这个开关吗?是个人都知道应该扳的。
再譬如是否可以肢解一个健康人,把他的器官移植给5个亟需救治的病人?是个人都知道是不可以的。
那么如何解释这两种选择之间的矛盾呢?在思辨领域就有很大的纷争了。
伊曼努尔.孟轲.康德的解释是,呃~~没有解释,只能把我们心中的道德律看作是天赋的一种“无上的命令”,人只能把它视为不可解释、 不能怀疑的最后事实而加以接受。康德讲过:“良心是一种根据道德准则来判断自己的本能,它不只是一种能力;它是一种本能。”
如果你对这个“我固有之”的解释不满意,那么可以尝试一下功利主义。
很明显,机长改变航向是基于功利最大化原则。那为什么不可以把一个健康人肢解挽救5个生命垂危的病人呢?因为健康人是会跑的啊。你今天宰一个健康人最大化了社区利益,把这一行为变成普遍行动准则之后,哪个健康人还敢待在你这社区?跑不掉的话是不是有事儿没事儿也得背个氧立得坐个轮椅啥的卖卖惨?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是劣币自生自灭,最终损失的还是社区的长远利益。
所以,“少数vs多数”情况下的两种不同选择只对实在论者来说是一个困惑,因为他们假定有一个抽象的“少数vs多数”的“共相”预先存在在那里。只有从唯名主义的个别事物看起,才能认清这两个问题的不同之处。
今天我们可以认为,道德律是自然选择出来的一种有利于人类生存繁衍的规则——它既是功利的,也是本能的。
近日来自新西兰Otago大学的科学家在《自然—通讯》上发表了一项研究成果,他们通过对斑马鱼研究发现,斑马鱼的表观遗传记忆,能够通过保存DNA甲基化的方式连续遗传给后代,简而言之,鱼的记忆能够遗传给下一代,甚至下几代。
此前研究表明,除了“基因”遗传因素会调控我们的记忆,表观遗传学也和学习记忆密切相关。表观遗传学指的是在不改变的遗传物质DNA的条件下,发生可遗传的化学修饰,这主要包括DNA甲基化修饰,组蛋白修饰等,如果这些修饰发生在配子中,就会遗传给后代。
后代获得的表观遗传学修饰(包括DNA甲基化修饰,组蛋白修饰等),往往会够对亲本(或者是几代以前的祖先)经历的事件(刺激)做出反应,这也被称作为表观遗传学记忆。
具体来说,后代能够对亲本发生的,自身并未经历的事件,出现记忆并做出“跨代”反应。比如2016年,来自特拉维夫大学的科学家们就发现经历饥饿的线虫,会将经受饥饿的“记忆”,通过smallRNA传递的方式遗传给后代。研究人员发现后代的线虫,尽管并未经受“饥饿”,却能够提前对饥饿做好准备。这类记忆,大多是亲代对环境条件,特别是不利环境因素的表观遗传学修饰,有助于帮助后代更好的存活下来。
作者:中国科普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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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赫胥黎认为善良的美德与人类在生存竞争中获胜的品质是有冲突的,但是上世纪50年代起兴起了非零和博弈研究,有一个模型叫做囚徒困境(相信不用我多做介绍了),有一种均衡叫做纳什均衡,有一种进化叫做《合作的进化》(阿克塞尔罗德),证明了人类的美德是有利于生存竞争的。
进化论有个万金油公式:凡不这样的都绝种了,只有这样才生存繁衍下来,所以我们就继承了这样的本能。
譬如当古人遇到灾难的时候,一种部落是让妇孺先走,另一种部落是让酋长先走。自然前者能繁衍下来,后者就绝种了。因为我们都是前者的后代,所以本能地感觉到,泰坦尼克号下沉时让妇孺优先登上救生艇是符合道德的,某场大火中让领导先走是不道德的。要是没这种本能直觉,简直不是人。
在夏威夷,过去那里常年爆发战争,瘦子一枪就被扎死了(反正当地导游是这么给我们解释的),胖子比较耐扎,存活率就高。爱上胖子嫁给胖子的妇女有更多的几率留下后代,后代自然就以胖为美,容易爱上胖子。可见,美和德是一样的,都是一种有利于繁衍后代的特征。
再譬如当人类还是猴子的时候,一群猴子要决出个猴王,他拥有所有母猴的交配权。等到猴王衰老了,就会被年轻的公猴打倒,新猴王获得所有母后的交配权。通过这样的方式把优秀的基因一代代遗传下来。弗洛伊德认为,这就是“俄狄浦斯情结”(弑父娶母)的由来。
在远古时期,年轻的公猴偷窥母猴,或者在母猴面前暴露出性器官,都是要被猴王暴打的。所以在今天,人们本能地会认为:男性偷窥女性裸体,或者裸体被女性看到,都是男性不道德。要是没有这种羞恶之心,简直不是人。
那么,这是科学吗?
我宁愿在人降生的时刻划一条分界线——科学来自后天的经验,伦理来自祖先的经验。
假如把这条分界线推荐给保罗二世,相信他一定能理解其合理性——“因为那是创生的时刻,因而是上帝(良心)的事务”......
洛克认为一切知识都要从经验中得出,是对的,但是他说人生来是一张白纸,却是错的。他怎么也没想到,大自然居然还有通过保存DNA甲基化来传授给我们祖先经验的这种神操作。
康德认为道德是“我固有之”的知识能力,也是对的。只不过这种固有的知识能力,并不是上帝在西奈山雷电中传授给人类的,而是自然选择出来的,因而把这种知识神圣化、绝对化,是错的。相比较于孔孟之道,现代人的道德观显然已经进化,现代国家的公民很少有把君臣纲常视为道德的。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这话被公认的千年第一和第五思想家都引用过,如果评万年第一思想家的话,恐怕非亚氏莫属。
上述思想可以概括为:经济关系中的“服从”是不自然的,政治关系中的“服从”是自然的。
既然所有的政治动物在经济关系上“应该”一律平等,那么在政治关系上,就“应该”有一些政治动物比其他政治动物更加平等。
亚里士多德-圣托马斯.阿奎那的这些思想在马克思的作品中一一再现。
马克思认为“按劳分配”是一种政治平等的资产阶级权利诉求,其结果必然造成经济不平等。
要实现“真正”的平等,那就得“按需分配”——这显然不是一种政治平等的关系,不是你觉得你需要,而是我觉得你需要。你们各尽所能,我来按需分配,这是一条不折不扣的通往亚里士多德之路啊。
虽然英吉利海峡的东西方思想都讲自由、民主、平等,但是意义完全不同。
在东方思想中,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在西方思想中,人是天生的经济动物。
东方思想讲的平等,是彼岸意义上的终点平等、经济平等,为了达到这种平等,政治上必须不平等;西方思想讲的平等,是此岸出发的过程平等、政治平等,一旦没有政治平等,那么就只会有奴隶之间的经济平等,而绝不会有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的经济平等。
哈耶克说:“愿意放弃自由来换取保障的人,既得不到自由,也得不到保障。”
穆勒《论自由》论的是Liberty,指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私人的生活方式而不受政府公权力的干预,严复译为《群己权界论》是有道理的。穆勒强调的是权利而非义务,个人只要在不伤害他人的范围内,就应该拥有完全的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个性自由(行动自由)的权利。可谓“法无禁止皆可为”。
划分清楚群己权界,就可以明了民主程序只能决定公共事务,不能侵犯私人权利。所以不可以用民主投票的方式来决定私人身体的归属,当然也不可以用民主投票的方式来决定犹太人私人财产的归属。有群己权利约束的有限民主,才能防止无限民主演变为“多数人暴政”。
康德讲的自由,是自律,是对“绝对律令”服从的义务,是“法无许可皆不可为”。当然这里法不仅仅是包括人类成文法,还包括阿奎那讲的神法即内心的道德律。或许从这里就可以引申出动机论和思想犯罪。有人说康德讲的自由是不自由,很有点看山不是山的玄学意味,一下子就把那些“分不清晦涩与深刻的人”给感动了。
从人类进化史的角度,未尝不可以说猴王和猴群的君臣纲常关系也是一种天赋的“绝对律令”。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尼采说康德是“柯尼斯堡的中国人”。
在英国唯名主义者那里,是不承认有“绝对律令”这种东西的。既然一切的知识都从经验中得出,科学探索是摸石头过河,那么就要允许摸到不同石头的人发出不同的声音,才好比较、对照哪块石头踩上去更坚实。少摸到一块石头,少听到一个声音都是种损失。
所以穆勒说:
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于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对后代和对现存的一代都是这样,而对不同意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的收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
翻译过来就是: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汉语的表达总是辣么简洁。
我以为,之所以历史上东亚文明曾经领先于欧陆文明,是因为我们比他们开明。当他们把“宗教的言论置于个人经验和理性活动之上”,压制异端思想,欧洲就进入到中世纪的黑暗时期。
需要注意,异端和异教徒是不一样。异教徒是有不同意识形态信仰的敌人,异端是曾经信仰过这个组织而后又丧失了信仰、发出与组织不一样声音的叛徒,是人民内部的敌人。所以对待异教徒可以宽容,对待异端——也就是曾经的自己人——必须要狠。打不过异教徒,还能打不过异端?
人心散了,队伍就不好带,所以就要统一思想。谁来统一?当然是谁掌握权力谁就是懂王。
打个比方,好比列宁还有一口气的时候,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懂马克思主义,列宁一死就轮到史大林懂了,托洛茨基胆敢发表不同意见,他就是叛徒。反之,如果托洛茨基掌权的话,史大林就成叛徒了。赫秃看清了这一点,只要史大林还活着,他就只能苟着,史大林一蹬腿儿,赫秃不但啥都懂,还敢评价起史大林的功过来了......
我觉得人类的学问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前人几辈子研究出来后人花几学年就能学会的,譬如牛顿定律、广义相对论等等;另一种是前人一辈子研究出来后人几辈子都不一定搞得懂的,譬如《圣经》、《论语》、《道德经》、《政治学》等等。
前一种学问是可以用后天经验证伪的科学知识,后一种学问是不能用后天经验证伪的伦理知识。
在科学领域,后人总是比前人懂得多一些,在伦理学领域,你大爷还是你大爷。
所以,虽然亚氏的《物理学》早已过时,亚氏的《政治学》至今仍有顽强的生命力和研讨价值。
那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属于哪一类的学问呢?
英国诗人蒲柏写过这样的诗句:“自然和自然规律隐没在黑暗中,神说,让牛顿去吧!万物遂成光明。”我们古人也说过“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
但是,有没有终极宇宙真理(不管你把它叫做客观规律还是上帝法则还是飞天意面神定律),这是个形而上学的问题,它只对阿奎那之流的实在论者才是一个问题。
我们至少应该知道,今天人类掌握的一切科学知识既不是直接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间接地从天上掉下来的伟人那里得来的,而是从俗世的发明开始,经由不断的探索、进化得来——狭义与广义相对论出自对伽利略相对性原理的推广,牛顿第一第二定律来自伽利略的斜坡实验,第三定律来自斯台文的《静力学原理》,万有引力论来自开普勒到胡克等等一系列前人,这些前人的思想又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等人。
蒲柏之流的文人煽情诗句不仅抹杀了前人的功绩,也妨碍了普通人对科学理论的准确理解。所以霍金的科普三部曲《时间简史》、《果壳里的宇宙》、《大设计》,都是从科学简史讲起,用最通俗的栗子告诉你科学这个游戏是怎么玩的,然后再根据科学游戏的规则来提出他的大设计。只是,他还缺少一个“判决性实验”的支持,所以只能把那个大设计做为完美理论的一个备选。
请原谅关于思想史写得这么冗长,我认为,了解这些对理解马克思主义思想是非常有帮助的。孔子曾经曰过:温故而知新——汉语的表达还是那么简洁。有时候我甚至怀疑,会不会简洁过头,以至于有些词不达意......
《资本论》发表之后肯定是遭到过一些批评意见的,作为回应,马克思在第二版跋中有这样一段话:
黑格尔是怎么被“当作一条死狗”,马克思所运用的“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又指什么呢?
我们知道,牛顿写过一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这里面的“自然哲学”就是今天说的Science“赛先生”。科学原本就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就是在黑格尔哲学流行开来之后,科学逐渐从哲学中分裂、独立出去了。
不知道你们读完有何感受,反正我读完赫尔姆霍茨这段叙述“自然哲学”逐渐远离“其他科学”的文字之后是很分裂的。
这里面多半是有翻译问题的。赫尔姆霍茨是个德国物理学、生物学家,丹皮尔是个英国科学史学家,不知道这里转译了几次,变成了“科学远离科学”。
科学一词对应的德语通常是Wissenschaft,对应的英语则是Science。Wissenschafty与Science原本都是系统性知识的意思,对应汉语“分科之学”,都翻译成科学也没有错。
然而,随着英国经验主义与欧陆理性主义的分裂,Science赛先生有了“需要经得起自然事实检验”的系统性知识——即自然哲学的意思,Wissenschafty则强化了系统性的“理性”知识的意思。今天我们汉语中说的科学通常是指Science和自然哲学,与自然事实无关的纯粹理性知识——譬如欧几里得几何学——算不算“科学”则有分歧。
在19世纪,大多数人把牛顿物理学当成了宇宙真理,Science有了“真理性的知识”的意思,与Wissenschafty这一“真的理性知识”似乎统一了。直到爱因斯坦出现,Science与Wissenschafty就真不是一个意思了。
把Wissenschafty社会主义翻译成Science社会主义或科学社会主义,是一个天大的误会。
按照我的理解,Wissenschafty社会主义,应该叫真· 理性知识的社会主义,当然,马克思本人的意思可能是真理性· 知识的社会主义(汉语真奇妙)。
这个Wissenschafty社会主义,有一种学院范儿的意思在里面,跟今天我们讲的“黑板经济学”是差不多的,是真· 理论上的社会主义。而在马克思的追随者那里,Wissenschafty社会主义就是真理社会主义,所以前苏联有一份报纸叫做《真理报》,革命先烈方志敏先生说:“我们信仰的主义啊,乃是宇宙真理”。
所谓的空想社会主义,英文里是utopian socialism,直译是乌托邦社会主义。乌托邦社会主义并不完全是空想,欧文1824年出巨资打造了一个新和谐村,后来失败了。马克思觉得这种打造世外桃源,老婆孩子热炕头式的社会主义忒庸俗、忒现实。所以,在马克思眼里的乌托邦社会主义其实是“世俗的、现实的社会主义”。就像法国经济学家巴斯夏(通常他被视为奥派的先驱),被马克思称为“为庸俗经济学辩护最浅薄因而也是最成功的代表。”
所以呢,所谓的空想(utopian)社会主义其实是现实的社会主义,所谓的科学(Wissenschafty)社会主义才是空想社会主义。
在说英语的人看来,把马克思的学说称之为Science社会主义简直太奇怪了,因为Science是具有可证伪性的猜想,如果猜想不符合事实,那就得改进猜想来符合事实。固然马克思的学说是一种猜想性质的社会主义学说,但是没有可证伪性啊。所以保罗.约翰逊评价《资本论》仅仅是“道德哲学的演练",说马克思是“披着Science外衣的革命诗人”。
但是,在讲德语的人看来,马克思的学说是表里如一,如假包换的Wissenschafty社会主义。它像欧几里得几何学一样严密和精确,假如你测量到一个平面三角形的内角和不等于180°,那么一定是你的测量实践错了,得改进你的测量实践使之符合理论。
在一个世界里被视作是猜想的理论在另一个世界里被视作真理,这个问题至今仍然困扰着我们。也许我们也需要像伽利略写《关于托勒密与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那样,来写一本《关于康德和爱因斯坦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
理解Wissenschafty这个词与欧陆理性主义是不能分开的。它包含了康德的“纯粹理性”与“纯粹实践理性”。纯粹实践理性的“实践”指的是道德行为实践,是一种对不可理解、不可解释的“绝对律令”的服从,走向至善的实践。类似于过去我们讲“对上级领导的指示理解了要执行,不理解更要执行,在执行中加深理解”。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个“自然”实践又不是一个意思了,否则我们40年前哪至于还需要开展一场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
而“自然”这个概念呢,又不能简单从字面上去理解。通常我们会认为,“自然”是一种非强迫的状态。在马克思那里,"自然"的意思是:
人之初,性本自然。
苟不教,性乃异化。
养不教,父之过。
教不严,师之惰。
打是亲,骂是爱,
不打不骂是祸害。
所以,奥勃良对待温斯顿,阿奎那对待异端的态度,是一种真爱。宗教裁判所也可以叫做仁爱部。
总之呢,在“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中,几乎所有重要的政治词语都被重新定义过,跟我们世俗的理解不太一样。哈耶克说:
在这一方面,一大批德国哲学家早就为这种歪曲词义的作法进行大量的铺垫,好些社会主义的理论家的功劳当然也不小。但是字的原义被改成相反的意思使其成为极权主义的宣传工具的,不仅是自由这个名词。我们已经看到了正义和法律,权利和平等是怎样遭到同样的命运的。类似这种遭到篡改的词语几乎包括一切普遍应用的道德和政治方面的名词。
没有亲身经历过这种过程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篡改字义的作法所达到的规模,很难体会到它所引起的混乱和它对任何理性的讨论所造成的障碍。必须亲眼看见,才会理解怎样会发生这样的情形,如果两个兄弟中的一个接受了这个新信仰,过了不久,他就好像在说另一种语言似的,以致他们相互之间要进行任何真正的沟通都成为不可能了。因为这种篡改说明政治理想的词义的行为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是一神奇意识或无意识地用来指导人民的技巧,所以,这种混淆会变得更加严重。随着这种过程继续演进,全部语言的意义逐渐被剥夺而文字则变成了空壳,失去了任何具体的内容;它们既可以表示一件事物的正面,又可以表示它的反面,它们之所以被使用仅仅是因为仍然附着在它们身上的感情联系。——《通往奴役之路》
可能有人会讲:当今世界话语权被英语国家掌握了,以他们的定义为准是不公平的。我觉得这不是很重要,哪怕话语权被爪哇国掌握了,我们总可以把爪哇语翻译成汉语吧。我们完全可以保留汉语或德语中对自由和科学的定义,把英语中的Liberty翻译成群己权界,Science翻译成自然哲学或者别的什么词。同样的,汉译英的时候也应该把我们对自由和科学的理解用其他英语词汇表达,才不至于引起误会。重要的,是搞清楚词义背后的具体指代。
差不多有一半的“奥威尔式的胡言乱语”与黑格尔有关,卢梭与康德也有六分之一的贡献。
我不打算去深入研究黑格尔的哲学,就像今天很少有人会在乎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说了些什么。反正他俩都都已经被当作死狗,读一下罗素《西方哲学史》中的简要介绍就已经足够了。
社会契约能够用以下的话来叙述:“我们每人把自己的人身及全部力量共同置于总意志的最高指导之下,而我们以法人的资格把每个成员理解为整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种结社行为产生一个道德的、集合的团体,该团体在被动的场合称“国家”,在主动场合称“主权者”,在和其它与己类似的团体的关系上称“列强之一”。
以上对社会契约的表述里出现的“总意志”这个概念,在卢梭的体系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关于这个概念,下面我即将还有话要讲。
据主张,主权者不必向国民作任何保证,因为它既然是由组织它的那些个人构成的,不能有同他们的利害相反的利害。“主权者仅仅凭它实际是什么,就一定应当是什么。”这个论调对不注意卢梭的颇特殊的术语用法的读者来说是容易造成误解的。主权者并不是政府,政府他承认可能是专制的;主权者是个多少有些形而上的实体,是国家的任何有形机关未充分体现的。所以,即使承认它完美无缺,也没有想来会有的实际后果。
主权者的这种永远正确的意志即“总意志”。每个公民作为公民来说分担总意志,但是作为个人来说,他也可以有与总意志背驰的个别意志。社会契约不言而喻谁拒不服从总意志,都要被逼得服从。“这恰恰是说他会被逼得自由。”这种“被逼得自由”的概念非常玄妙。伽利略时代的总意志无疑是反哥白尼学说的;异端审判所强迫伽利略放弃己见时,他“被逼得自由”了吗?莫非连罪犯被关进监狱时也“被逼得自由”了?想想拜伦写的海盗吧:
在蓝色深海的欢乐的波涛上,
我们的思想也无边无际,
我们的心怀也自由得如大海一样。
这人在土牢里会更“自由”吗?事情怪就怪在拜伦笔下的高贵海盗是卢梭的直接结果,然而在上面这段文字里卢梭却忘掉了他的浪漫主义,讲起话来像个强词夺理的警察。深受卢梭影响的黑格尔,采纳了他对“自由”一词的误用,把自由定义成服从警察的权利,或什么与此没大差别的东西。
——罗素《西方哲学史》卷三近代哲学第十九章卢梭
......黑格尔并不只是说在某种事态下一个民族无法恰当地避免进行战争。他的意思远不止于此。他反对创设将会防止这种事态发生的机构——例如世界政府,因为他认为不时发生战争是一件好事情。他说,战争是那样一种状态, 即我们认真理解现世财产物品的空虚无益。(这个见解应当和相反的理论, 即一切战争都有经济原因,作一个对比。)战争有一种实际的道德价值:“战 争还有更崇高的意义,通过战争,各国人民的伦理健康就在他们对各种有限规定的固定化的冷淡上保全下来。”和平是僵化;神圣同盟和康德的和平联盟都错了,因为由众国家做成的一个家庭必定创造出一个敌人。国与国的争端只能由战争来解决;因为国家彼此之间处于自然状态,它们的关系既不是法的关系,也不是道德关系。各国家的权利在它们个别的意志中有其现实性, 而每个国家的利益就是它自己的最高法律。道德与政治不成对比,因为国家是不受平常道德律约束的。 ——罗素《西方哲学史》卷三近代哲学第二十二章黑格尔
只要稍微与中世纪的哲学思想做一对比,就不难发现卢梭、黑格尔与“实在论”一派的继承关系。黑格尔所主张的战争不是为了经济利益,而是为了输出“认真理解现世财产物品的空虚无益”的价值观,难怪他的弟子或多或少都有些反犹了。
逻辑照黑格尔的理解,他明确地说和形而上学是一回事;那是一种跟普通所说的逻辑完全不同的东西。他的看法是:任何平常的谓语,如果把它认作是限定“实在”全体的,结果它就是自相矛盾的。
我们不妨举巴门尼德的学说:唯一实在的“太一”是球状的,作为一个粗浅的实例。任何东西如果没有边界便不会是球状的,而除非它外部有什么(至少有虚空间),它才可能有边界。因此,假定整个宇宙是球状的,便自相矛盾。(如果把非欧几里得几何抬出来,对这个议论未尝不可以有异议,但是这议论作为一个说明例子,也算可用了。)
或者,我们来举另一个更粗浅的实例——过于粗浅了,远不是黑格尔会使用的。你可以说甲君是一个舅舅,这没有明显矛盾;但是假使你要讲宇宙是舅舅,你就会陷入难局。所谓舅舅就是一个有外甥的人,而外甥是与舅舅分立的人;因此舅舅不会是“实在”全体。 这个实例或许也可以用来说明辩证法,辩证法是由正题、反题与合题组成的。首先我们说:“实在是舅舅”。这是“正题”。但是存在舅舅就暗含着存在外甥。既然除“绝对”而外任何东西都不真存在,而我们现在又保证存在外甥,所以我们不得不断言“绝对是外甥”。这是“反题”。但是这和“绝对”是舅舅的看法有同样的缺陷;于是我们被迫采取这个看法:“绝对”是舅舅和外甥构成的全体。这是“合题”。但是这个合题仍旧不圆满,因为一个人必须有个姊妹作外甥的母亲,他才能当舅舅。因此,我们被迫扩大我们的宇宙,把妹妹连姊夫或妹夫都包括进去。据主张,照这种方式,仅凭逻辑力量就能不停地驱使我们从有关“绝对”提出的任何谓语达到辩证法的最后结论,那叫作“绝对理念”。在整个这过程当中,有一个基础假定,即任何事物若不是关于整体“实在”的,就不可能实际真确。
......
试举一个实例。假定我说:“约翰是詹姆士的父亲。” 黑格尔以及所有信仰斯墨茨元帅所谓的“全体论”的人要讲:“你必须先知道约翰和詹姆士是谁,然后才能够理解这个陈述。可是所谓知道约翰是谁,就是要知道他的全部特性,因为撇开这些特性不谈,他和其他任何人便无法区别了。但是他的全部特性都牵连着旁的人或事物。他的特征是由他对父母、妻子和儿女的关系,他是良善的或不良的公民,以及他隶属的国家来定的。你必须先知道所有这些事,才谈得上你知道‘约翰’二字指的是谁。在你努力要说明你讲的‘约翰’二字何所指时,一步一步使你去考虑整个宇宙,而你原来的陈述也会显出说的并不是关于约翰和詹姆士这两个各别人的什么事情,而是关于宇宙的什么事情。”
这话讲起来倒满好,但是一开始就难免遇上一个反对意见。假若以上的议论当真正确,认识又是怎么会开始有的呢?我知道许许多多“甲是乙的父亲”这种形式的命题,但是我并不知道全宇宙。假使一切知识都是关于整体宇宙的知识,那么就不会有任何知识了。这一点足以使我们怀疑上述议论在什么地方有错误。
事实是,为正确合理地使用“约翰”二字,我用不着知道有关约翰的一切事情,只须知道足以让我认识他的事情就行了。当然他和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有或远或近的关系,但是除那种是所讲的事情的直接主题的关系而外,这些关系全不考虑,也能如实来谈他。他或许不仅是詹姆士的父亲,也是吉美玛的父亲,但是为知道他是詹姆士的父亲,我并不需要知道这一点。假使黑格尔的意见正确,我们不提吉美玛就不能把“约翰是詹姆士的父亲”所指的意思说完全,我们应该说:“吉美玛的父亲约翰是詹姆士的父亲。”这样恐怕还是不够;我们总得接着提到他的父母和祖父母,以至于整个一套家谱。但是这就使我们陷入荒唐可笑的境地。
黑格尔派的意见不妨叙述如下:“‘约翰’这词的意思指对约翰来说为真的一切事情。”但是作为一个定义而论,这话是循环的,因为“约翰”这词出现在限定短语里。实际上,假使黑格尔的意见正确,任何词都无法开始具有意义,因为根据他的理论,一个词的意义即它所指的事物的一切性质,而为叙述这一切性质,我们便需要已经知道一切其它的词的意义。
问题抽象地讲来是:我们必须把不同类的性质区别开。一件事物可以具有一个不牵涉其它任何事物的性质;这种性质叫作质。也可以具有一个牵涉一件其他事物的性质;“已婚”就是这样的性质。也可以具有一个牵涉两件其他事物的性质,例如“是妹夫”。如果某事物有某一组质,而任何旁的事物都不恰恰具有这一组质,那么该事物就能够定义成“具有如此这般的质的事物”。根据它具有这些质,凭纯逻辑推不出来有关其关系性质的任何事情。黑格尔以为,如果对于一件事物有了充分知识,足以把它跟其他一切事物区分开,那么它的一切性质都能够借逻辑推知。这是一个错误,由这个错误产生了他的整个巍峨堂皇的大体系。这说明一条重要真理,即你的逻辑越糟糕,由它得出的结论越有趣。
黑格尔是一个真正的经院哲学家,他的哲学就是培根批判的那种“人类心智和言辞近亲结婚”产生出来的怪胎。对付这种只从自己肚子里抽丝结网的蜘蛛精,只需要记住维特根斯坦一句话就够了:“逻辑真理是重言式”。我把这一招称之为独孤九剑之“破气式”,可以破尽天下一切形而上学的气宗武功。
另一个办法是“举栗子”(当然是谁主张谁举证),既然“共相”是一种寄居于个别当中的特殊实体,那么总能从某个个别的栗子中找到它吧~,如果任何个别的“栗子”中都找不到它,那么这个“隐蔽的形而上学实体”就一定是在耍流氓。所以抽象的讲起来,黑格尔好像蛮有道理,随便拿个栗子出来一试,就试出毛病来了。
自然哲学家VS哲学家,有点像令狐冲VS岳不群。虽然令狐冲脱胎于华山气宗,但是学成独孤九剑归来,就能打得岳不群左支右绌。
假如不借助任何栗子和经验(包括保存在基因中的祖先经验),仅凭逻辑就能推理出新的知识,那么一定是逻辑水平太糟糕所致——罗素生活优渥,觉得那些荒唐的结论很有趣,我是缺乏他那种幽默感的。
......假如像黑格尔所认为的那样,社会尽可能地组织化是好事,那么除国家和教会而外,还必须有许许多多社会组织。由黑格尔的原理来推论,必须说每一项对社会无害而且能够因协作而得到振兴的事业都应当有适当的组织,每一个这种组织都应当有一份有限独立性。也许会有这种反对意见:最后的权力总须归属某个地方,除归属国家而外不可能归属别处。但是即使如此,这个最后的权力在企图苛酷得超出某个限度时如果不是不可抗拒的,这仍旧是好的。这就使我们接触到评判黑格尔的全部哲学时的一个基本问题:全体比部分是不是有较多的实在性?是不是有较多的价值?黑格尔对这两个问题都作肯定的回答。
实在性的问题是形而上学的问题,价值的问题是伦理学的问题。一般都把这两个问题看得似乎不大区别得开,但是在我认为把二者分离开是很重要的。
......
黑格尔把公民对国家的伦理关系看成类似眼睛对身体的关系:公民在其位,是有价值的全体的一部分,但是孤离开就和孤离的眼睛一样无用。不过这个类比却有问题;某种全体在伦理上是重要的,并不见得一切全体在伦理上都重要。以上关于伦理问题的讲法,在一个重要方面是有缺陷的,即没有考虑目的与手段的区别。活体上的眼睛有用,也就是说,有当作手段的价值;但是它并不比和身体分开时有更多的内在价值。一件东西如果不当作其它某东西的手段,为了它本身而受到珍视,它就有内在价值。我们是把眼睛作为看东西的手段来评价它。看东西可以是手段,也可以是目的;让我们看到食物或敌人,这时是手段,让我们看到我们觉得美的东西,这时就是目的。国家作为手段来说显然是有价值的:它保护我们不受盗贼和杀人犯的侵害,它修筑道路、设立学校,等等。不必说,它作为手段也可以是坏的,例如进行一场非正义的战争。关于黑格尔我们要问的真正问题并不是这个,而是问国家作为目的来说是不是本身即是好的:公民为国家而存在呢?还是国家为公民而存在呢?黑格尔抱前一种看法;来源于洛克的自由主义哲学抱后一种看法。
很明白,只有认为国家具有属于自己的生命,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人格,我们才会把内在价值归于国家。在这点上,黑格尔的形而上学和价值问题有了关联。一个人是具有单一生命的复合全体;会不会有像身体由各器官构成那样,由众人格构成的一个超人格,具有不等于组成它的众人格的生命总和的单一生命?如果像黑格尔的想法,能够有这种超人格,那么国家便可能是一个这样的东西,而国家就可以像整个身体对眼睛的关系一样,高居我们本身之上。但是假若我们认为这种超人格不过是形而上学的怪物,我们就要说社会的内在价值是由各成员的内在价值来的,而且国家是手段,不是目的。这样,又从伦理问题转回到形而上学问题。
相对于黑格尔“整体论”的国家来讲,西方自由主义者——譬如诺齐克的《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的叙事是:先有无政府状态下的个人自然权利,然后为了保护个人权利不受侵犯,人们才组成社团、集体、国家;国家的职责首先是提供一种集体防卫的力量,进步一些的观念认为国家还可以负责公共事业建设;所以一个理想的乌托邦国家是一个小政府主义的国家。
弗里德曼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中说:“自由人既不会问他的国家能为他做些什么,也不会问他能为他的国家做些什么。他会问的是:我和我的同胞们能通过政府做些什么?”这等于是把国家当成一种手段和工具。
在巴斯夏看来,政府也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组成,这些具体的人也会有私心——这显然是一个唯名主义的视角。李敖有篇《具体骗人与抽象骗人》,大意是讲卢梭的“总意志”,黑格尔的“超人格国家”都是些抽象概念,用这些抽象概念骗人比用具体物件骗人更好用。只要想明白这些抽象概念背后的具体指代,骗子们的把戏就被拆穿了。
马克思完全赞同黑格尔“整体论”的国家,当然这种“整体论”的国家与亚里士多德-阿奎那的“天生政治动物论”国家是联系在一起的。
简单的说,马克思心目中的“天国”就是柏拉图的《理想国》——一种追求积极正义的“政治国家”,与西方自由主义者追求的那种集体防卫性的消极正义的“市民国家”完全不同。
出于“整体论”,马克思反对法国大革命时期《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中对个人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他认为私有财产权是狭隘的、自私自利的、使人与人互相分隔的。毫不奇怪,当1948年联合国就签署《世界人权宣言》进行表决时,前苏联等8个东欧国家投了弃权票。
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就是要消灭私有制,那么当消灭私有制的言论自由与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相冲突时,马克思当然认为消灭私有制的言论自由的优先级别更高。而在反动的普鲁士政府看来,是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优先级别更高——当时《德法年鉴》上的一些文章就触犯了普鲁士政府相关国家安全性质的法律,导致杂志在普鲁士境内被禁,并且政府下发了对居住在巴黎的马克思、海涅和卢格的跨国逮捕令。
虽然东西方都有“四大自由”,但内涵完全不一样。西方四大是“言论、信仰、免于贫困及免于恐惧”的自由,东方四大是“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自由。西方的言论自由是有内在矛盾的,东方的自由才是真·言论自由。
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表示,保护私有财产权仅仅是一种手段,是“革命实践对当时关系采取的正确态度”,最终目的还是要消灭私有制。三年后在《反克利盖的通告》中,马克思再次表达了这一观点(克利盖主张给每个农民分配160英亩土地)。
25岁时的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写于1843年)就已经高瞻远瞩地认识到,假如一开始就主张全面公有制的话,底层的劳动人民就不会给他干革命了。只不过“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比较绕,把克利盖给绕糊涂了,才犯下了右倾机会主义的路线错误。
所以,马克思讲的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那个实践——“实践只是例外,理论才是通则”——而是改变世界的实践,是为了实现他建成理想中的政治天国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实践,是必要的时候可以采用虚假的承诺来发动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
我们知道马克思有一句名言:哲学家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马克思认为自己已经“发现”了Wissenschafty真理——就是要建成柏拉图的《理想国》。那么,亚里士多德、阿奎那、卢梭、康德、黑格尔这些哲学家们只是在以不同的方式解释这个《理想国》而已。怀特海说:西方哲学一路走来都不过是柏拉图的注解!
在这里,我们又遇到“公认的千年第五思想家”这位老朋友了:
假如说在阿奎那那里,哲学是神学的婢女的话,在马克思这里,哲学就是他理想中政治天国的婢女。马克思与阿奎那的区别在于,后者多少还有些“超然的态度”,他的理想是一种“超时间的理想”,所以可以放任世俗的私有制存在下去。马克思则认为宗教的彼岸已经成为现实的此岸,时机已经成熟,可以付诸实践,要在地上建立起政治天国。
在黑格尔看来,哲学是要高于科学的,作为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马克思自然认为理论是要高于实践的。在马克思那里,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不像是衣帽间牌子上的号码同大衣的关系,倒有点像肉同肉汤的关系。既然肉汤的本质——那块肉已经被马克思抓到了,那么即使实践与理论有些出入,也不过是些汤汤水水的例外——马克思真的不会把实践当成检验真理的标准,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按照号码牌与大衣之间的关系来理解,不同的理论之间是可以相互兼容的,哪个理论的兼容性更好,可由“判决性实验”来做出裁决。按照肉和肉汤的理解,这个说是黑肉,那个说是白肉,双方都可以把不合自己口味的汤汤水水说成是例外,要判定理论水平的高下大概只有比较武力值了——枪杆子里面出真理。谁掌握权力,谁的口味就是真理;谁要想宣扬真理,谁就一定要掌握权力,谁掌握真理,他就一定能掌握权力。(马克思很喜欢这种句式,但是伽利略能掌握权力吗)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主张类似于君主立宪制。君主是“总意志”的化身,寄希望于一个由自上而下的官吏和自下而上的同业公会组成的中等阶级,时时对其进行先进性教育,让他们来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调和君主与底层人民的矛盾,达到他的“同一性”目标。
马克思虽然也认同物质文明决定精神文明,不过跟我们的理解是相反的——我们讲要建设物质文明先,才能来谈精神文明,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马克思认为私有制的市民社会是一种“异化”,那么物质文明越发达就决定了精神文明就越堕落,黑格尔寄望于这么一个“仓廪实而不知礼节,衣食足而不知荣誉”的中等阶级来调和矛盾就是“头足倒置”(个人以为“缘木求鱼”或“南辕北辙”似乎更贴切)。
于是在1843年10~12月间,马克思写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并把导言部分发表在了1844年2月号的《德法年鉴》上。
这一段是《导言》中的名场面,字里行间自带BGM,实际上是经院哲学概念的大杂烩。“抓住事物的根本”是共相实在论。“绝对命令”来自康德。“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等于黑格尔的“约翰是对约翰为真的一切”,这意思是循环的,可以把任意的东西注入进去——譬如人的最高本质就是政治动物,那么“顾客是上帝”这种经济上的服从关系就可以看作是“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一切关系”。
可以把马克思对宗教的看法与爱因斯坦做一对比——爱因斯坦说基督教和犹太教如果把后来传教士牵强附会添油加醋附加上去的东西去掉(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就留下了能医治人类社会一切弊病的教义(恢复了信仰的权威)。这是“信念造成的奴役制”,还是对“头顶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的敬畏心?如果这也要当成锁链砸碎的话,那还有天理和良知吗?
特里尔天降伟人马克思在25岁就已经看到了人类的终极目的,掌握了宇宙真理,成为了柏拉图《理想国》中的哲人王,卢梭“总意志”的化身。只不过“德国的革命的过去就是理论性的”,是秀才遇到秀才,有理说不清,那么只好兵戎相见,“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要让群众成为他掌握的物质力量。
只要区分清楚经济服从和政治服从、经济平等和政治平等、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公民(政治)人权和市民(经济)人权,联系上下文,适当地把“政治”和“经济”这俩词儿作为定语添加上去,马克思写的东西还是非常浅显易懂的——这大概就是马克思主义学说叫做政治经济学的原因吧。仔细推敲起来,马克思的学说是宣扬政治学、贬低经济学的,这功课就应该叫“政治课”。
如果分不清楚政治和经济的区别,你读马克思的作品就会觉得:服从既是自然的,也是奴役的;既要平等,又要不平等;要否定权利,就要肯定权利;要肯定人权,就要否定人权。仿佛全是高深莫测的辩证法、两头堵。
无产阶级在马克思眼里,只不过是“革命的被动因素”、“物质武器”。马克思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和无产阶级在政治上是平等的,也不认为自己在经济上应该和他人平等。他认为自己是天才,就像他说诗人海尔维格是天才——需要“既有钱又有知识,或者可以随意获得它们”,过着一种不羁的名士生活,才能激发出他们天才的创作灵感,成为“总意志”的化身。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严于律人,宽以待己”,“对别人马列主义,对自己自由主义”。马克思真的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卢梭也是这类人,这样解释卢梭“浪漫主义”的自由就合情合理了。
人奋斗一生,就是为了让自己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们为之奋斗的人人平等,是指除自己之外的其他人人人平等。但是,他们有考虑过其他人的想法吗?这还用得着考虑?把你安排得跟乔丹、乔布斯一样经济平等,你开心不开心?肯定好开心的是吧......只可惜,这种经济平等不是你跟乔帮主一样富有,而是乔帮主跟你一样贫穷,并且是共同的更加贫穷。
普鲁士政府禁言马克思,让他不高兴,他需要掌握没头脑的无产阶级来对抗普鲁士政府。不高兴+没头脑形成了了一个绝佳的组合。有头脑的无产阶级——蒲鲁东、拉萨尔、克利盖、魏特林这些人跟他的兼容性都不太好。
马克思的大脑的确是一部经院哲学的百科全书,他认为出于善意,可以“完全地欺骗他们(工人)”,这一理论依据就是来自柏拉图的《理想国》。
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讲,人和人格化的城邦是一样的,人的心灵有三个部分:
“一个部分是人用来学习的。另一个部分是人用来发怒的。还有第三个部分;这个部分由于内部的多样性,我们难以用一个简单而合适的词来统括它,我们只能用其中的一个最强烈的主要成分来命名它。我们根据它强烈的关于饮食和爱的欲望以及各种连带的欲望,因而称它为“欲望”部分。我们同样又根据金钱是满足这类欲望的主要手段这一点,因而称它为“爱钱”部分。
......
......所以我们说人的基本类型有三:哲学家或爱智者、爱胜者和爱利者。
爱利者和爱胜者的心灵体验都不完整。爱智者打小时候起就已经体验过爱利心和爱胜心了,同时他还爱智慧,把爱智慧作为毕生追求,所以爱智者的体验是最全面完整的。在《理想国》里,理应由哲学家来统治(怪不得马恩列斯毛都是小时候有过爱利心体验的大哲学家、大思想家)。爱胜者适合做战士。对一般人来讲,“最重要的自我克制是服从统治者”。
为了国家利益,哲人王可以对敌人甚至是公民说谎。因为人民群众的心灵体验是不完整的,容易不明真相,所以还需要哲人王来审查、筛选哪些作品适合他们看哪些不适合。也只有哲人王才能抵挡得住那些不良作品(包括金钱)的腐蚀和毒害,可以以身试毒。
柏拉图把国家政制分成五类:贵族政制、荣誉政制、寡头政制、民主政制以及僭主政制。
最理想的政治制度就是贵族(贤人)政治,因为古希腊人(citoyen)需要被管理。贵族政治是贤人文官当政,掌握金银财富。但是由于铜铁集团兴起,与贵族竞争金银财富,护卫者的职责也从保护城邦的“整体自由”堕落为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政治斗争的结果是军人当政,好大喜功、爱好战争的人占据统治者地位,譬如斯巴达、克里特。由于抛弃了贤人政治,保护私产,爱荣誉很容易就会堕落为爱财富,善良和道德不受尊重,荣誉政制就会堕落为寡头政治。寡头贪得无厌地追求最大可能的财富,导致贫富分化,贫民最终只有走向一条唯一的出路——暴力革命。暴力革命后,建立起民主政制,表面上看起来好像不错,可是,需要被管理的古希腊人怎么可能自己管理得好自己呢?不加区别地把自由和平等赋予这些需要被管理的古希腊城邦人,就会导致他们被别有用心僭主煽动和利用,变成打砸抢分子,造成社会动乱......这一切的堕落,都是从工业化和私有制开始的。
从求学时期开始,这些古老的哲学思想就保存在马克思的大脑里,并伴随他的一生。当其他人还在使用五寸软盘来保存数据的时候,马克思已经用上了几十个G的大硬盘,只是这台电脑的中央处理器没怎么升级过,一直用的是8086。
在同魏特林争吵后不久,马克思写了《反克利盖的通告》,再次体现了哲人王“为了善意的目的可以对不明真相的美国农民进行欺骗”的思想。他那块古董级的CPU始终没有想明白一个问题——既然对农民许诺土地私有化可以调动起他们的革命积极性,为啥革命成功后把土地收回来建设集体农庄时农民还会有积极性?假如建设集体农庄会令农民有更大积极性的话,为啥当初不直接用集体农庄的许诺来调动起更大的革命积极性?
而且我不禁要怀疑,马克思的初心到底是要美国农民过上幸福生活,还是要消灭私有制?难道利用美国农民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憧憬只是手段,消灭私有制才是最终目的?到底是美国农民自己觉得自己幸福比较重要,还是马克思您老人家觉得美国农民幸福比较重要?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当然不是。正如牛顿之所以比别人看得远一些,是因为他站在了一系列前人的肩膀上。马克思则是站在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阿奎那、卢梭、康德、黑格尔这些前人的肩膀上(你以为马克思的“实践只是例外,理论才是通则”这种蔑视实践的思想是从哪来的)。
(未完待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