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在某新媒体编辑部实习,一日公司聚会,很多同事喝到兴头上,一个市场部的小哥搂着另一个同事高喊着「汤嘛,水嘛, 酒嘛,喝嘛!」;另一个编辑部美女同事喝高之后,端着酒杯,醉眼朦胧地对我说:「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市场部小哥的劝酒词固然直白得可爱,但编辑部同事的醉话让我第一次知道,原来醉酒也可以醉得这么优雅。
或许我举的例子有失偏颇,拿现代语言中最接地气的句子和文言文中最为经典的诗句相比。文言文说到底只是一种语言形式,有优美的,也有不优美的。比如《世说新语》中的一则就委婉地提到过,同是形容雪,「未若柳絮因风起」比「撒盐空中差可拟」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不过由于「幸存者偏差」,后者大多都被淘汰,仅剩前者得以流传。
所以,「文言文比现代语言优美」这种论点,在我看来,是有些薄弱的。
不过,且先不论优美与否,即使单从实用角度出发,我认为文言文学习是值得重视的。
在我看来文言文是很难和现代语言完全割裂开的。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常用的成语都出自对小孩子来说「晦涩难懂」的古文。比如仅出自《出师表》中的成语就有「不知所云」「感激涕零」「不毛之地」等等。如果不学习文言文,不认得这些成语,可能就会在阅读现代文章中碰到障碍。拿「三顾茅庐」这个成语举例,如果不知道这个它的古代故事背景,很容易望文生义,产生误解(我小时候以为这是说一个人接连上了三趟厕所2333)。现代汉语本来就是从古代语言一步步演化至今的,免不了跟古文有相通之处。所以,学习文言文,其实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现代汉语中常用的古语(直接从古文中摘出来的以及由古文中部分词句演化来的)。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此外,以我个人的高中语文学习来看,在学习现代汉语时,会更加侧重对文章的整体理解;而在学习文言文时,会更加注重对字词的解释。在学文言文课文时,语文老师几乎是逐个把重点字拎出来讲,把一个字的常用意思都告诉我们。我曾经疑惑过为什么在开证明信中会写「兹证明」?为什么是「我谨代表」而不是「我仅代表」?在学习《项脊轩志》(而母立于兹)后知道「兹」不仅有「此地」的意思,也有「现在」的意思;而在学习《陈情表》(谨拜表以闻)后知道,「谨」可以表示自谦。知道这些单字的意思,就好比知道英文中的词缀,以后即使遇到从未见过的词语,也可以把它的意思猜出个一二三来。
至于背诵古文有没有用,我父母就有截然不同的看法。我妈很喜欢诗词,平日里有时也会翻翻唐诗宋词,也希望我能背几首;而我爸则认为背语文书上的东西(包括现代文)用处不大,他老人家的原话是:「背前人写的东西有什么用,让别人背自己写的才是本事」。
我小学时,我爸会直接给我签个「已背过」哄骗老师;上中学后,月考期末考让我再也没办法用一个签字蒙混过关,只能老老实实地一篇一篇背,竟然也很快地全背过了。当时只是为了卷子开头的填空题背的古文,现在想想,却为后来写写文章时的遣词造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尤其是在写书面语言时,这些好处尤为明显(比如「尤为明显」就比「特别明显」看起来要正式2333)。
这倒也不是说读古文让我可以在文中信手拈来一些古诗句,优美的词藻是锦上添花,准确的表述才是写一篇好文章的前提。而大量的古文积累为我培养了不错的语感,让我在下笔时可以不假思索地找到合适的字句精准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也算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一种解释吧。
听起来好像我在自夸,不过其实我是反面例子...高二出国以后就不再学古文了,看的中文也只剩下微博微信和小说,国内学的语文忘得七七八八。后来开始用知乎后才再次开始写140字以上的东西,但这时我已经强烈地感觉到:自己的肚子里没墨水了。前俩月当实习编辑的时候,这种感觉更为强烈, 我惊恐地发现自己的语文水平只够挑挑错别字写写段子了...吓得我赶紧翻出来了中学时的语文书:D
当然了,读用现代语言写的好文章也有同样效果,只是我个人感觉读古文积累语感更快。语感这种东西不是你学一句「how much」就马上能在美国买菜,而是通过大量的阅读和理解在潜移默化中积累出来的,所以它的实际功用很难立竿见影地显现出来。而且,如果真的只论实际功用学语文,其实大部分语文书上的内容都不必学习(或者说学完小学语文课本就差不多了),君不见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们不也生活得好好的嘛,买个菜侃个大山肯定够了。
最后再提几句脱离「实用性」的讨论...我在申请多伦多大学维多利亚学院时,其中一个考题就是写下自己对院训「Abeunt studia in mores」的理解。这句话的中文意思是「凡有所学,皆成性格」。我们学数学时,不会指望着用三角函数去算账;学哲学时,不会用忒修斯悖论去修船;学生物时,更不会想着刺激多巴胺分泌去寻找爱情...培根不是说过嘛,「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再白话一点,高晓松不也说过嘛,「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腹有诗书气自华」—— 苏东坡先生说的也是极好的。
综上,我认为比起「是否应该取消中小学强制性文言文学习」这个问题,另一个问题更值得我们探讨:「以何种方式学习文言文、义务制教育中把文言文学到什么程度是最合适的?」
稍微多说两句。
其实华人在海外,尤其是欧美社会遇到的很大的一个问题是意识不到种族的重要性。近代以前,中国基本都是处于一个“国家=天下”的状态。这就导致了很多中国人在面对近现代以威斯特法伦体系为基准形成的“民族国家”没有形成一个明确概念,因而在欧美,尤其是在北美(USA/Canada)这种移民国家里生活的时候政治上十分受挫。
不管你承认也好,否认也罢,一个人在美国的社会认定更多地来自于一个人的种族(race)而非阶级(class).以我们最关心的教育为例:大学录取会很大程度上根据你的种族来决定录取标准,而不是社会阶层,更不是政治倾向。不管家境如何,只要你是亚裔,那么你就有大概率碰到录取标准的歧视问题。
在这个前提下,任何一个有智商的人都能够看出来:在美国这个大背景下,在争取自身(个人/族群)权益的过程中,种族的优先级是排在最前面的,其次才是政治倾向和意识形态。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你在填表的时候,不会让你选你是conservative还是liberal,只会让你选你是“white",“Asian”还是“Hispanic”. 而事实上,只要一个族群能够意识到美国社会种族优先的前提下,内部的政治光谱不仅不是问题,反而是优势,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犹太人。
犹太人在美国有多成功想必不用多说。但是犹太人并没有把自己局限在左翼或者右翼,而是通过在不同政治光谱上的发展,成功的让自己的种族在美国取得优势。说右翼,犹太人里面的一大票银行家企业家大家也有所耳闻;说左翼,犹太人中的囧叔,主持界传奇larry king,喜欢谈笑风生的华莱士等等都是业界传奇。这样他们右手掌控了经济和政治力量,左手掌控了舆论和传媒的力量,最终让族群取得成功。可见,以族群利益为先,则族内各个政见派系均受益;以政见利益为先,则族群分崩离析。
反观以叫兽为首的旧华“精英社会活动家“是怎么做的呢?不仅不去积极组织和联络真正能起到作用的政治基本盘(一个越来越壮大的华人群体),反而主动地去做出例如:损害自己族群的利益以换取一小撮外部政治利益(SCA5),试图不断的分裂族群内部力量(亚裔内部细分法案)等等赤裸裸乃至荒唐可笑的背叛种族利益的行为。这种叫兽,如果不是脑子进了水,那就只能是因为政治觉悟和政治水平实在太差,吃枣药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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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脊之犬,狺狺狂吠。 一开始看到这篇文章我特别震惊,不单单是文章内容,更重要的作者身份:美国百人会会长及首个法学院院长?这样的人竟然说出如此粗鄙之语?不过回想一下,这倒是解决了我一直以来的疑问。
作为一个在美国各个领域都有杰出贡献的种族,作为一个平均收入和学历都远超平均线的种族,作为一个贡献了马友友,关颖珊,刘玉玲等杰出人才的种族,为什么美国华人的政治地位如此的低下?为什么华人的权益总是受到系统性的侵害和歧视?最重要的是,为什么华人,尤其是旧华人及其后代的自我认同和民族荣誉感低到令人发指?现在看来,这些旧华人中的“精英”“社会活动家”政治水准低到不堪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其实在美国待过一段时间的人都明白,各个族群之间有竞争,有合作,也有斗争。但得到尊敬的条件只有一个:拥有力量。这个力量可以是经济力量,可以是知识力量,当然也可以是政治力量。所以这次大选华人主动出击,参与助选的行为我是非常认同的:重要的不是你站在哪一条队,而是展现能够左右选战结果的政治力量,这才是华人赖以发展的基础。相反,任何一种任凭意识形态洗脑而站队的行为都是政治水准低下的弱智行径。
其实稍微看了看叫兽的个人经历,未免有些可怜他。作为一个数次试图否认和摆脱自己华人身份的“社会活动家”,他的“习得性无助”十有八九也是在成长的过程中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在中国崛起,新华人一步步向前的大背景下,他就像一头曾经被锁链拴住的幼象,完全没有意识到力量的对比总是会转化的,而华人政治家真正的基本盘只有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旧华人的社会认知,一种貌似平等实则歧视的社会认知,只会进一步地被抛弃,最终由新华人引领实现真正的社会平等。旧华人畏畏缩缩的活了一百多年,却连美国这个国家的一点基本精神都没有学到,而这些分明写的很清楚:The land of the free and the home of the brave.
毕竟,大清都亡了,也请你们这些遗老遗少们滚回历史的尘埃里吧。 -------------------
原答案
这个所谓教授才真是把“歧视”二字阐释的淋漓尽致。
unbelievable = 无法相信
屌大的朱先生,自负平生无愧事,死后方敢对青天。简直是儒家完美圣人的代表
声明一下,三个故事都是10年前发生的,我现在是一个非常成熟有技能有文化见过世面的IT民工。。。lol
第一个,没文化的故事。
在美国读书的第一个学期,忘记什么课了,小组讨论,10多个美国人,我1个中国人。
不知道讨论到什么话题,我突然很想表达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这个概念,我就给大家说:
“英文太简单了,例如win这个字,就几笔,咱们汉语厉害太多倍啦!”(我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有字的笔画多就代表更有文化这个逻辑在脑子里lol)
大家非常感兴趣地看着我,我走上讲台,在白板上写下一个大大的“Win”,然后开始写一个更大的“赢”。
……
赢字写到中间那个口的时候,我忘记这个字怎么写了。。。
太丢人了,忘记怎么下台的。。。
第二个,太自信的故事。
研究生二年级上商学院和建筑学院合开的绿色建筑课程,和一群同学讨论一个设计方案,方案涉及到一个三位数乘以两位数的算术。
在我们这个小组,我一直没有什么存在感,几位大哥大姐都是MBA在读,工作好几年,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比我强太多,一个哈佛本科毕业的大姐是富二代,每次开会都会给全组买咖啡和点心,连请客的机会都不留给我,一个建筑学的大姐基本包揽了项目的所有建筑设计方案。。。
所以这个时候,我一下就兴奋了!美国人心算肯定不如我们中国人啊!哈哈哈哈,终于可以刷存在感了!
我挥手示意大家安静,说,“不用拿计算器,三位数乘以两位数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是小case,我来心算。”
在我还想着我在很短时间心算出结果后大家瞠目结舌样子的时候,小组里一个美国帅哥笑了一笑,说,xxxxx,把心算结果说了出来,准确无误。
。。。依然忘记是怎么下台的了。。。
第三个,没见识的故事。
第一次实习发工资,付清了房租,留了伙食费,剩下240美元,我觉得应该给自己买一个礼物奖励自己一下。那时想买一个戒指。
然后我Google附近的戒指店,查到一家珠宝店,下班穿着西裤衬衣我就跑去了。
进了珠宝店,我一副很有底气的样子,毕竟240美元是一大笔钱啊对我当时来说。我叫了一个年纪50多的服务员阿姨,说,我要买戒指,好的那种!阿姨一看我胖胖的样子,高兴得不行,叫了一个很高的黑人保镖一起,把我往店里面带,打开一个一个柜子、箱子,让我看那些花花绿绿的戒指,我依稀记得有钻石的,宝石的,各种颜色,各种大小。这些戒指都没有标价,我当时也没有看到喜欢的,就没有问价格。
后来看了一圈,我想,还是不看了,一会回住处,隔壁中国超市4.75一盒的三菜一汤盒饭别卖完了,所以我给那个服务员阿姨礼貌地说,谢谢你们哈,戒指看了一圈,都不太喜欢,略显老气,我先走了。
服务员阿姨和保镖大哥把我送到店门口,我走到地铁站,坐车回住处买盒饭去了。
后来过了很多年,我带老婆重游曼哈顿的时候,特地绕开了这家曼哈顿中心的爱马仕店。。。
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