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最难忘的案子,是一件略有缺憾的案子。
忙忙碌碌一年,猛一下发现2018连尾巴根都揪不住了,回首这一年办理过的案子,有故意杀人的,有黑社会的,有组织卖淫的,有贪污受贿的,有拐卖妇女的。虽然每一个案子我都竭力让自己的当事人得到最公正的审判,但今年却有个案子让我觉得,判的再轻一点就好了。
我的当事人老爷子今年六十六岁了,案发是因为一场家庭矛盾。
老爷子与老太太老两口结婚几十年,养育了好几个孩子,一辈子没怎么红过脸。老太太有个大姐,今年七十出头,为人性格多少有些霸道,讲话不太让人喜欢听。过年的时候两家聚餐,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老大姐把妹夫熊了一顿。老爷子心里就很不爽,毕竟自己也是六七十的人了,儿孙满堂,当着一大家子老的老小的小,这么熊他一点面子都不留。
当时争吵几句谁也没太当回事。回到家老两口子却为这个事吵了起来。老爷子气得不停数落大姐的不是,老太太向着自己大姐一句也不让。你一句我一句,几十年没红过脸的老夫妻吵了个不可开交。
老爷子气急之下撂下一句狠话:“以后别让我再看到你大姐,看到我把她腿打断!”
他绝对没想到,这句气话将引发一件毁掉两个家庭的大案。
老太太把这个话传给了大姐,大姐在电话里听到,当时就气得跳脚。第二天一大早坐着大巴就到妹妹家去了。
到家的时候八点多,老爷子刚送孙子们上学回来,大姐把他堵在了家里。
大姐张嘴就骂,“不是说要打断我的腿吗?你今天要是不把我腿打断你就是个没种的!”老爷子自知理亏,跟大姐撕扯不清,瞄着空子就想往外跑。大姐却得理不饶人,姐妹两个拉的拉扯的扯,老爷子拖着两个老太太挣扎到门口,始终无法脱身,情急之下顺手拿起了放在门边砸芝麻粉用的捣锤。
一尺多长的把手,铁质的锤头有拳头那么大。大姐头上被捣了两锤后倒在地上,之后老爷子又往老伴头上捣了两锤。
最终大姐重度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妹妹轻伤一级。故意伤害致一死一伤,直接中院一审。
自首、抢救、赔钱、谅解,年老多病,整个案件全过程我都参与了,做量刑辩护,争取一切可能的从轻减轻情节。最后判决中所有辩护意见都采纳,从轻处罚判有期徒刑十年半,还是没能争取到减轻处罚。法官认为只有一死的话,情急出手,多个量刑情节,还有可能减轻。致一死之后又打伤一人,主观恶性太大,审委会不同意减轻。
老爷子也非常后悔,老实巴交一辈子,眼看着要颐养天年了,却一时冲动毁掉了两个家庭,断送了自己的晚年。
我是真想让他能判得再轻一点,但我尊重法律的判决。他自己也觉得判决结果可以接受,最后决定不上诉。一审判决现已生效。
很多时候我们提到罪犯,其实只是提到一个标签。真的跟他们零距离接触之后你会发现,标签之下的他们也都是普普通通有血有肉的人,他们有着各自的生活,各自的故事,只是在一个特定的时间点,他们做出了错误的选择,站在了正义的对立面。
每一个被告人都有得到辩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