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我真的懂,因为之前我在美国做试管婴儿的时候问过医生(他是美国最顶级的几个试管婴儿专家)这个问题。
以下是美国法律和诊所的规定:
首先要提醒大家,没用完的受精胚胎和代孕无关,郑爽完全可以移植给自己。所以,这只是个试管婴儿的流程。这里没有代孕什么事。
法律意义上胚胎归双方共同所有,不管他们有没有夫妻关系(美国试管婴儿和代孕不需要有正式夫妻关系)。
在没有两个人同时签字使用的情况下,胚胎只能保存在诊所里。如果一方去世,那么另外一方有权独立处置胚胎。如果双方都去世,那么胚胎不属于遗产,继承人无权处置胚胎(或者需要在法庭挑战这个事实)。这点我特地提问了,因为考虑过万一我们两个人在孩子出生前发生意外,父母可以用人寿保险赔偿代孕这些胚胎。答案是:即使在遗嘱里特意做了安排,仍然无效。
但是,胚胎保管不是免费的,一般是1000-1500美元/年(不管多少个胚胎都一个价,因为是保存在独立容器里)。
如果双方闹矛盾,不续费,胚胎会被销毁吗?大概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的,因为这个很容易引起天文数字的赔偿官司。一般来说,诊所会很有耐心的催你。反正保存成本不高,而有一天有人要用到的时候就要把所有费用和利息罚款都交上。但是绝对不建议故意钻这种空子,因为万一诊所真的销毁了胚胎怎么办?另外,胚胎保管费在美国可以作为免税的fsa开销。
理论上(或者说合同上),试管胚胎保存时间是10年,医生告诉我他认为实际上胚胎的实际有效期比这个长的多,但是没有人可以很确定的给一个时间上限。因为几乎没有夫妻会在这么长时间之后还需要使用当初的胚胎(即使在美国,代孕也是个很不常见的行为)。
ps:美国还有一个很常见的事,就是把胚胎捐掉。在美国代孕是罕见的但是试管婴儿非常普遍,大概和激光纠正近视差不多普遍。很多年轻的健康夫妻也会做试管婴儿(尤其是犹太人),所以他们比起普通不孕不育的夫妻来说可能会有更多数量的健康胚胎。所以在完成了他们自己的家庭组建计划之后,有些人会签协议把胚胎捐赠给那些有需要的夫妇(这不是代孕,这种情况下,谁生下来就是谁的)。
要讨论所有权,冷冻胚胎首先得是个「物」,
杨立新等学者认为,冷冻胚胎属于「伦理物」,因为具有人格属性,所以对其进行处分应当受到严格限制,不应当违背公序良俗,应当特别注重保护其中蕴含的人格利益。
这是一般理论,而对于郑爽的情况,既然是在科罗拉多诉讼离婚,我们可以直接看美国科罗拉多州的判例法。在美国法律中,婚姻存续期间,除非另有约定,不然默认受精卵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想单独获得所有权,就要掰扯一下了。根据 2018 年 In re Marriage of Rooks 一案,对于夫妻在婚姻期间留下的受精卵如何处置,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几方面的因素,例如:
可以大致理解为,如果一方在保存受精卵时 1、明确了将用于生育,2、没有将受精卵归属作为离婚诉讼中的筹码,3、没有其他生育后代的可能性,且 4、使用受精卵生育后代不会给对方带来过多的困难,那么是很有希望获得受精卵所有权的。
这几个因素,感觉郑爽在 2、3、4 方面都不太占便宜,所以按照科罗拉多州的法律,不容易把受精卵拿到手啊==
(完全是法律层面的分析,我跟郑爽女士没有任何利益往来,搜索栏的联想完全是无端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