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过程中,依据种族和性别划分出优势和劣势群体是危险的。不是不行,而是存在危险,需要谨慎地审视。
首先,法律对特定群体的倾斜,如果没有配套措施的跟进,可能会导致因此丧失既得利益的一方采取别的方式加以报复。产假和“痛经假”就是一个例子:如果没有预防职场歧视的配套措施,延长产假的后果就是女性在求职时面临雇主更加苛刻的目光。如果《反家暴法》执法不严、人身保护令被束之高阁,仅仅片面鼓励女性动手反抗,那么男性可能用精神和经济层面的虐待来收复在肢体较量中的失地。
其次,如果法律展现了想劣势群体倾斜的意图,那么可能会引发不同群体之间比惨、比弱的混乱。男性可能会说:虽然男性不容易受到身体伤害,但男性在遭遇家暴时求助概率较低啊!知乎上有一个问题,为什么男性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其中就有答主提到,虽然男性遭受暴力的概率较低,但向支援机构求助的比例也很低。
还有人可能会说,虽然女性受到家暴侵害的几率大,但社会提供给男性的援助资源要不成比例地低。例如,上面这则报道就指出,在英国的家暴受害者避难场所中,只有0.8%的床位开放给男性。
当人们用戏谑的方式讨论这类议题时(正如本问题下的样子),平权运动的严肃性也被极大地消减了。
因此,我认为法律在试图重新校准天平时,应该保持足够的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