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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在文学上有哪些方面不如金庸? 第1页

  

user avatar   fei-shi-m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答案本身并不符合题意,但是不吐不快。

因为我看到许多答案,在论述古龙不如金庸时,结论都往往失之武断,缺乏令人信服的论证。我倒是不怀疑诸位读过古龙,但正所谓“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想必各人的领悟必是不同的。我看大多数人对古龙的理解还是流于表面了。

根据我的体会,于金庸,看的是金庸的故事,于古龙,听的是古龙的心声。两个人的风格首先是迥异的,因此绝不可等量齐观。金庸的小说本身继承自的明清小说,如《三侠五义》。而明清小说又继承自宋元话本小说,在历史的过渡上可谓一脉相传,使读者易于接受。而古龙的小说本身不是传统叙事小说,而是集中笔力描写一个事件,更接近寓言,这一特点实则继承自庄子。

而寓言相比于小说,由于其本意是为了能够表明作者的心迹,因此常常是不拘一格而天马行空的。

庄子在其著作中时而抒发自己的体悟,时而穿插以寓言,借此喻道,而古龙实际上也是借小说来阐述他对人生的认识,亦是夹叙夹议。所以我说读古龙,若是只看到了他的故事,那么可能还差些火候,我们更应听出其言外之意,从中听到古龙的心声,这样才算登堂入室了。

以上文字主要想阐述一点,那就是古龙小说的正确打开方式,同时也提纲挈领式地令诸位对古龙小说有一个宏观的、全新的认识。下面就具体分析古龙小说的文学性。

招待贵宾,当然要用最上等的美酒。奇文共欣赏,当然也需用最上等的奇文。所以这里单选一本古龙最著名的代表作《多情剑客无情剑》,篇幅所限,主要分析这部书的前二十五回,也就是《梅花盗》。

第一,文学之美。

文学之美,也就是文学中的美学。美学包括文笔,但不限于文笔。而最能体现文学之美的当属比喻。古龙是比喻的大行家,而他的比喻,尤以对眼睛的比喻最为绝妙传神。

1、李寻欢的首次登场,古龙对他的眼睛做了这样的描写:

他已不再年轻。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这段文字甚至受到了《天下足球》的引用。

https://www.zhihu.com/video/1084006424991838208

这样的文笔,这样的才思,不出众吗?

如此这般的文字构成如此这般的比喻去形容如此这般的人,是不是美得很呢?

2、谈及阿飞的身世,作者再次表现出他刻画眼睛的功力。

少年道:“我没有姓!”他目光中竟似忽然有火焰燃烧起来,李寻欢知道这种火焰连眼泪都无法熄灭。

目光中有火焰,这种描写本是稀松平常的。但难能可贵之处在于作者通过“熄灭”这一动词,将眼泪和火焰联系起来,而它们分属两种截然不同的情感,性质又水火不容,正好相反。这一不动声色的创举可谓精妙绝伦。

这岂是没有才华之人可做到的?

3、等到书中又一重要人物林仙儿初次登场时,作者对其眼睛又做了精彩比喻。

李寻欢忽然发现这人竟有双最动人的眼睛,和他的脸实在太不相衬。
那就象是嵌在死猪肉上的两粒珍珠似的。

此时林仙儿带着面具,以死猪肉来比喻面具,用以衬托那双如珍珠般动人的双眼,形成强烈反差,这不正是文字的张力之美?

4、古龙对人物眼睛的描写可谓一绝,即使是配角,也常能获此殊荣。

锦衣少年的眼睛在夜色中看来就像一只猫头鹰。

寻常比喻只是以物拟人,而作者却能凭借其惊人的想象力反其道而行之,如此比喻,事半功倍,更胜过说他机敏谨慎。

5、当阿飞面对假仁假义的武林名士,竟毫不讲理的要救铁传甲时,作者又如此刻画其双眼。

阿飞缓缓道:你若再不承认,我就杀了你!
这句话他说得平平淡淡,就好像是在说笑似的。但他那双漆黑深邃的眸子里,却闪动着令人不敢不信的光芒。
赵正义望着他那双漆黑得看不到底的眸子,只觉自己的骨髓都已冰冷。

6、当阿飞情窦初开时,面对林仙儿,作者又如此形容他的双眼。

他笑的时候,是眼睛先笑,然后笑意就缓缓自眼睛里扩散,最后到达他的嘴,就仿佛冰雪缓缓在溶化。

将这段文字和前文对照,就可形成鲜明的对比。赵正义是阿飞的仇人,林仙儿则是阿飞的情人,阿飞对他们两人则显出了截然不同的两种目光。一冰冷,一温暖;一无情,一多情;一属野性,一属人性。这种情感的转变,作者并未直接描写,而是借助于眼神去体现,使他对人物形象的描写,非但不苍白有力,反而趋于润物细无声了。这样也就使得人物形象更加的立体丰满。

7、然而不仅仅是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一书中,纵观古龙全部小说,恐怕最值得铭记和赞叹的还要属于对荆无命双眼的描写,至少我在初次拜读之后,便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但最可怕的,还是荆无命的眼睛。
上官金虹抬起头的时候,他也抬头向这边瞧了一眼。
只瞧了一眼。
但无论谁被这双眼睛瞧了一眼,心里都会觉得很不舒服,很闷,闷得像是要窒息,甚至想呕吐。
因为那根本不是双人的眼睛,也不是野兽的眼睛。
无论人的眼睛,还是野兽的眼睛至少都是活的,都有情感,无论是贪婪,是残酷,是狠毒……至少也是种“情感”。
但这双眼睛却是死的。
他漠视一切情感,一切生命——甚至他自己的生命!

以上这段文字,撇开文笔,撇开刻画人物眼睛的功力不论,单就创造这样一种前所未有且让人不寒而栗的意象,这份才华就远非常人所及。原来写一个人多么可怕并不复杂,不用写他多么凶恶残忍,也不必一脸横肉或面带刀疤,只要把他的眼睛写“死”就足够了。

但这又谈何容易?

《多情剑客无情剑》对眼睛的描写,只是古龙诸多小说的冰山一角,稍加留心就会发现,此类描写可谓不胜枚举,比如在《欢乐英雄》中那句意境甜美的——“他忽然发现,春天就在燕七的眼睛里。”

为何古龙不遗余力对眼睛进行刻画?

东晋的时候,有一个叫顾恺之的大画家。他的诗和文章都写得非常好,作画在当时更是远近驰名。他最擅长画人物像,有时,在人物的脸上描上几笔,人物看上去就很有精神了。他还有一个特别让人莫名其妙的地方,就是每当画完一幅人物画后,都留下眼珠不画,有时,好几年都不画上去。当别人问他为什么不画上眼睛的时候,他说,用来表现人物的东西,最重要的就要数眼睛了,因此,一定要慎重才是,不可以轻易为之。

画画如此,写作亦然,正是因为眼睛是人神魂之所在,眼睛刻画得准确,那么人物就活了。

古龙对文学之美的认识如此之透彻,刻画眼睛的功力如此之深厚,试问他的文学功底哪里弱了?

第二,文学之情。

写情是古龙的又一大专长,这一点恐怕连他自己都认识得不够到位。

古龙在《欢乐英雄》的序中曾说:

武侠小说有时的确写得太荒唐太无稽,太鲜血淋漓,却忘了只有“人性”才是每本小说中都不可缺少的。人性并不仅是愤怒、仇恨、悲哀、恐惧,其中也包括了爱与友情、慷慨与侠义、幽默与同情的,我们为什么要去特别强调其中丑恶的一面呢?

可是事实上,谈起人性,无非善恶美丑,善中有恶,恶中有善,亦善亦恶,非善非恶。他所说的愤怒也好,悲哀也好,慷慨也好,同情也好,实则都是情感。所以有时我们常说古龙小说比别的小说更重人性,那是被古龙带偏了。小说本就写人,又有哪本小说脱离了人性?事实上,古龙小说最为精髓的地方在于对情感的刻画。

然而最了解古龙的人毕竟还是他自己。于是我们在《飞刀又见飞刀》的序中,又看到了如下的文字:

现在我腕伤犹未愈,还不能不停的写很多字,所以我只能由我口述,请人代笔。
这种写稿的方式,是我以前一直不愿意做的。
因为这样写稿常常会忽略很多文字上和故事上的细节,对于人性的刻划和感伤,也绝不会有自己用笔去写出来的那种体会。
最少绝不会有那种细致婉转的伤感,那么深的感触。
当然在文字上也会有一点欠缺的;因为中国文字的精巧,几乎就像是中国文人的伤感那么细腻。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领略一下古龙所谓的“细致婉转的伤感”和“那么深的感触”究竟为何?

1、当李寻欢与阿飞在短暂相聚后要分别时,作者这样描写:

阿飞又静静地望了他很久,忽然转过身,大步而去。
这时天边又霏霏地落下了雪来,天地间静得甚至可以听到雪花飘落在地上的声音。

作者借雪的飘落来衬托两人此时心境,寓情于景,诗意盎然,由此也可以看出他对伤感的描写也的确是细腻的。

2、当李寻欢故地重游时,作者这样描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会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象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这段文字与其说是小说,毋宁说是散文,尤其后半段更像一首诗。这就不能算作寓情于景,也非借景抒情,而是直接抒情了。尤其更精彩的地方在于,我们不能从根本上分辨这些文字究竟抒发的是人物感情还是作者的感情,仿佛作者与人物交相感应,而产生了共情。因此,读来又像在读小说,又像在读散文,这就是所谓的听古龙的心声。

3、紧接着上述文字作者又写道: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象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这第二段文字又是如散文般直接抒情,似乎和小说无关,只是作者个人情感的宣泄,但又与人物产生共情,把这般情感转嫁给李寻欢后,令他自然感到萧索,于是忍不住想要喝酒,因此第三段描写成为了自然。这便借助深深的感触,浓浓的抒情,达到了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

4、当李寻欢回到阔别多年的故居后,作者笔锋一转,又如此写道:

后园中梅花仍无恙,仿佛比十年前开得更盛了,但园中的人呢?人纵然也有梅花那一身傲骨,却又怎禁得起岁月的消磨?花谢了还会再开,但人呢?人的青春逝去后,还有谁能再追回?
李寻欢静静地站在那里,凝望着远处楼头的一点灯火,十年前,这小楼本属于他的,楼中的人本也属于他的。
但现在,这一切也都随着青春而去,是永远再也无法追回的了,现在他所剩下的,只有相思,只有寂寞。
相思虽苦恼,但若不相思,他只怕已无法再活着。

这第一段的描写更是直接抒发了作者本人的感情,这就完全不是小说,而是散文了,而且这样的笔触细腻而伤感,充满了诗人般忧郁的气质。难道这样的文字不精巧吗?这样的情感不动人吗?

而后面三段,小说的叙述与散文的抒情浑然一体,交相辉映。一波波一浪浪不断烘托一个“情”字,这不正是文学之美的体现吗?

5、兴云庄是一个处处都能令李寻欢触景生情,愁肠百转的地方。

李寻欢在一张宽大的、铺着虎皮的紫檀木椅上坐了下来,这张椅子,只怕比他的年纪还要大些。
他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总是喜欢爬到这张椅子上来为他的父亲靡墨,他只希望能快长高,能坐到椅子上,那时他心里总有一种奇妙的想法,总是怕椅子也会和人一样,也会渐渐长高。
终于有一天,他能坐到椅子上了,他也已知道椅子绝不会长高,那时他又不禁暗暗为这张椅子悲哀,觉得它很可怜。
但现在,他只希望自己能和这张椅子一样,永不长大,也永远没有悲伤,只可惜现在椅子仍依旧,人都已老了。

古龙的那支笔就好像能插入人物内心最深处,很少能看到哪位作家能把情写到如此地步,仿佛在用显微镜观察人物的内心世界。此时此刻,时间仿佛静止了,情节也已凝固。天地万物都在静静注视着李寻欢的一举一动,谁也不愿打扰到他。

可以说,对那最细致入微的情感的捕捉和刻画是古龙最拿手的绝活。这样平平淡淡的几行字,就把一种无形的感伤刻画得入木三分,使人不禁为之动容。

6、作者对于李寻欢在兴云庄的描写始终不离一个“情”字,无时无刻不在堆积着这份挥之不去的愁情,如此而将情描写得更浓。

风吹竹叶如轻涛拍岸。
屋顶上有个蜘蛛正开始结网,人岂非也和蜘蛛一样?世上每个人都在结网,然后将自已网在中央。
李寻欢也有他的网,他这一生却再也休想自网中逃出来,因为这网本来就是他自已结的。

运用起兴手法,以蛛网喻情网,作者再次将情景糅合为一,这种于平静处起波澜的手段,非有绝艳惊才不能为之。

7、当追捕梅花盗的故事进入尾声,李寻欢与阿飞又将再次面对离别,只是二人此时心境已不同于前,因为阿飞此时已堕入情网,于是作者回转笔锋如此写道:

两人就这样站着,谁也没有再说话。
风吹过大地,像在呜咽。
远处传来零落的更鼓,遥远得就像是眼泪滴落在枯草上的声音。
两人还是面对面地站着,明亮的眸子里已有了雾。
没有星光,没有月色,只有雾。

作者此时再次寓情于景,与故事开头二人初次相别时的“雪花忽至,落地有声”遥相呼应,同为寓情于景,以分别始,以分别终,结构严谨,用心巧妙。

若将作者的上述描写略加整理,便成:

无星无月无言伫,远处更鼓泣草枯。
寒风抚地何呜咽?幸降薄雾掩泪出。

此中真情已无需赘言。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古龙善于写情,但并非普通小说那种浸润在故事情节中的绵长感情,而是由他那与生俱来的忧郁气质所催生出的蕴含在天地间一草一木,一花一叶中的感情。那是诗人的神经在不经意间遇撩拨而奏响的乐曲,是雨天的浓云于未起风处遭触碰所闪现的电光。不含丝毫刻意,没有半分做作,发自深心,出于真情。这一切使得他的那份细致婉转的伤感能够笼罩整篇小说,仿佛惨淡愁云凝结万里,从而在不觉间、于平淡处触动读者的每一条神经,最终给读者留下深深的印象,余音绕梁三日而不绝,使人回味无穷。

这般才情岂是寻常?

第三,文学之韵。

古龙具有诗人般忧郁的气质,实际上他在各部小说中都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诗情。

1、当铁传甲与李寻欢分开后,作者赋予他这样的描写:

他曾在泰山绝顶看过日出,也曾在无人的海滩上看过日落,他曾经被钱塘的飞潮打得全身湿透,也曾大漠上的烈日晒得嘴唇干裂,他甚至在荒山中和远未开化的蛮人一起吃过血淋的生肉。
可是到菜场来,这倒还是他平生第一次经历。

如果将上述文字稍加删改便成下文:

他曾在泰山看过日出,在海滩看过日落。
他曾被飞潮湿透全身,被烈日晒裂嘴唇。
他甚至在荒山中和蛮人吃生肉,
可是到菜场来还是平生第一次。

是不是感觉很熟悉?下面请看朴树《平凡之路》的歌词: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
我曾经拥有着的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
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
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不光内容,几乎连结构都一模一样:可是——直到,到菜场——见平凡,还是——才是,平生第一次——唯一的答案。

2、阿飞在整篇故事中始终象征着热血,象征着刚强。当他义无反顾要去救李寻欢时,作者对阿飞的重情重义进行了如此讴歌:

为了朋友的义气,
一条命又能值几何?
祠堂的寒意越来越重,
火也已熄了。
石板上似已结了霜,
阿飞就坐在结霜的石板上。
他穿的衣衫虽单薄,
心里却燃着一把火。
永恒不灭的火!
就因为有些人心里燃着这种火,
所以世界才没有陷于黑暗,
热血的男儿也不会永远寂寞。

阿飞为了救李寻欢,两次闯兴云庄被打成重伤,伤好之后又假扮梅花盗再度去救李寻欢,又被擒至少林寺,并与李寻欢在少林寺以囚徒的身份再度相遇。这份为朋友抛头颅洒热血的义气和举动,无疑影响了一批热血男儿,以至于电影《古惑仔》的插曲《热血燃烧》,它的歌名以及歌词本身,几乎就是在向阿飞营救李寻欢这一故事致敬。

3、人们常诟病古龙对女性不够尊重,动不动笔下女性就宽衣解带。然而至少我读以下这段文字,丝毫读不出情色的味道,只是惊讶作者将此事描绘的如此唯美:

她的唇如火。
在这一刹那间,
天地间所有其他的一切都已变得毫无意义,
世间万物似乎都已焚化,
时间似也停顿。
她颤抖着,
发出一阵阵呻吟般的喘息。
她颤动的身子引导着他的手。
她的肌肤细致、光滑,火一般发烫。
她的发髻已凌乱,
长裙已撩起,
整个人都似在受着煎熬,
她两条修长的、苍白的腿已纠缠在一起。
阿飞整个人都似乎已将爆裂。
在朦胧的灯光下,
她莹白光滑的腿蜷曲着,
纤巧的脚背却已挺直。

从“唇如火”,到“喘息”,到“身子颤动”,到“肌肤火一般发烫”,再到“发髻凌乱,长腿纠缠”,终于使得阿飞“整个人似乎将爆裂”。这井然有序的过程,岂不像是雪地中的捕猎者,从挖坑,到用茅草掩盖,再到铺上积雪,最后在上面放上食物,一步步设下陷阱诱捕小狼吗?

这是不是与歌曲《饿狼传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呢?

“在这一刹那间,天地间所有其他的一切都已变得毫无意义,世间万物似乎都已焚化,时间似也停顿。”——此情此景难道不显得很美好吗?而这一切又都由女性来主导,不正衬托出女性的美好吗?这又何尝不是文学的荣耀?这样的文学修养难道不高深吗?

第四、文学之劲。

下面要说的是一些震撼人心的文字,我几乎唯有在古龙作品中才能感受到这种独一无二的震撼。

1、开篇两人的相遇,李寻欢邀阿飞乘车共饮而遭拒,直至与阿飞重逢于酒店。在阿飞杀了白蛇换酒钱,又被李寻欢出手相救后,面对李寻欢——

阿飞充满野性的眸子里竟似露出一丝温暖的笑意,他也只不过说了一句话,他说:“我请你喝酒。”

之前在雪地中的相遇,二人的对话都是在为这一句话积蓄势力。甚至开篇第一句“冷风如刀,万里飞雪”,也都是在为此而积蓄情感和力量,以寒冷和肃杀最终衬托出“我请你喝酒”的温暖。

原来阿飞愿意交李寻欢这个朋友,原来阿飞一直把这约定记在心里——这淡淡的一句所表达出的内涵却要胜过千言万语。

无需惊天动地,也无需出生入死,就是这淡淡的一句,却力拔千钧,轻而易举地展示出孤胆英雄的盖世豪情。无需义结金兰,无需山盟海誓,当你有难,我必义无反顾,为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没有深厚的功底是根本无法驾驭这一技巧的,也根本无法如此震撼人心。

2、阿飞第二次出场,即将踏入江湖之中,对于这个孤独的少年,作者做了如此的描述:

那少年就站在门外,而且象是已站了很久,正如一匹孤独的野狼,虽然留恋着门里的温暖,却又畏惧那耀眼的火光,所以他既舍不得走开,却又不敢闯入这人的世界来。

“门里的温暖”不知是象征江湖的名利,还是对孤独的排遣;“耀眼的火光”则不知是暗示纷争的险恶还是情欲中的纠缠。这样的比喻不可谓不妙。但最要命的是“人的世界”这四个字。

门里的温暖也好,耀眼的火光也罢,都是在为“人的世界”这四字作铺垫——这一切都是只有人的世界才有的。

那么,欢迎来到“人的世界”!

人的世界,未知的世界。

这平凡的四个字可谓举重若轻,它们一经说出,就与阿飞这匹未经人事的小野狼形成强烈反差,从而令人感到那里蕴含着某种可怕的东西,真的使人不敢闯入,可谓触目惊心。

这便是文字的张力。

3、当李寻欢身中剧毒无法用力时,面对青衣人的逼问——

李寻欢没有回答,只是缓缓抚摸着手里的小刀。
青衣人目光也落在这柄小刀上,道:“别人都说你‘出手一刀,例不虚发’,这话不知有没有夸张?”
李寻欢道:“以前也有很多人对这句话表示怀疑。”
青衣人道:“现在呢?”
李寻欢目中闪过一丝萧索之意,缓缓道:“现在人都已死了!”

这段话的最后一句同样堪称于无声处听惊雷。他妙就妙在没有说成“现在都被我杀了”或“现在都已死在飞刀之下”。这两种说法,不论哪种都不具有前者所具有的力量和气势,只因这二者尚含有飞龙在天的那种凌人盛气,而后者却充满了亢龙有悔般繁华散尽之后的寂寥疲倦之意。不说他们是怎么死的,也不说是死于何人之手,只是面带萧索说他们已死了,仿佛有种追悔莫及之感。由此便从容反衬出飞刀无敌的寂寞,犹如身居九重的孤家寡人。这样的话语岂不震撼?这样的语言驾驭能力怎可谓不强?

4、最近流行起这样一个词汇——“舔狗”。殊不知古龙早在50年前就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对这种现象给予了描写:

林仙儿抿嘴一笑,道:“我早就说过,这种人就像狗一样天生的贱骨头,你越打他骂他,他越是要跟在你后面摇尾巴。”

上述这段文字对舔狗的描写可谓十分生动形象了。但它的可贵之处不在于对舔狗生动形象的刻画,而在于古龙在他那个年代就揭示了这种现象的存在。对生活的体察,对人性的揭露不可谓不深,现实意义也不可谓不强。古龙在当年借林仙儿之口说出这种现象,到今天听来不仍然振聋发聩吗?

5、梅花盗的结局,作者是以一首诗进行收尾的:

剑柄坚硬,冰冷。
阿飞的手却已开始发抖。
无情的剑,剑无情,但人呢?
人怎能无情?
灯灭了。
但林仙儿绝代的风姿,在黑暗中却更动人。
她没有说话,但在这绝望的黑暗中,她的呼吸声听来就宛如温柔的细语,又宛如令人心碎的呻吟。
世上还有什么力量能比情爱的力量更大?
面对着这么样一个女人,面对着自己一生中最强烈的情感,面对着这无边无际的黑暗!
——阿飞这一剑是不是还能刺得下去?!
剑无情!人却多情!

如果说在第一章作者是集全章之力为最后那句“我请你喝酒”做铺垫的话,那么对于最后这一句“剑无情,人却多情”,作者就是在集全书之力为这七个字蓄势。

从最初阿飞孤身一人在天地苍茫的雪地上行走,拒绝李寻欢的邀请,到他与李寻欢结为生死之交,并在营救李寻欢途中邂逅林仙儿。直到他陷入林仙儿的情网,这匹冷峻的小狼才终于推开了踏进“人的世界”的大门,他将享受这“门里的温暖”,也将承受这“耀眼的火光”。

而进入人的世界的第一个考验,就是杀死他最心爱的人。无情的剑,象征着阿飞刚强的野性,多情的人却点出了他永远不可磨灭的脆弱的人性。以“剑无情,人却多情”七字收尾,却不点明结局,无比耐人寻味,真正是此时无声胜有声。

全书以无情的剑开始,以多情的人告终。作者蓄全文之力于篇末点题,恰似画龙点睛。构思如此之精巧,结构如此之严谨,用心如此之良苦。何来作者文学功底薄弱一说?

第五、文学之道。

这就涉及到格局的问题。常有人说古龙格局小,大概这类人连“格局”二字是什么含义都没弄清。文学上讲的格局和盖房子没有关系,也不是单纯地拼家底比见识,而是与文章对世界的认识、对人生的思考和对价值的取向有关。

金庸写家国,古龙写一人。

金庸写四海,古龙写一隅。

金庸写经年,古龙写一时。

误把小说构建的规模当做是格局,因此便断定金庸的格局大,古龙的格局小,那就未免太着相了。果真如此,那又有谁的格局比的上遨游星际的科幻小说作家呢?这结论岂不荒唐?

谁说世家子弟的格局就一定大,落魄草民的格局就一定小?

谁说正剧的格局就一定大,舞台剧的格局就一定小?

所谓“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又,所谓“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大方无隅”。

安知一人不等于众生,众生不同于一人?

安知一隅不周遍十方,十方不限于一隅?

安知一时不历经万劫,万劫不止于一时?

形式说到底只是内容的载体,真正决定小说格局的是作者的心量和气度,也就是作者本人的格局。

那么古龙的格局是怎样的?

游戏人间,无所挂碍。

不以生欢,不以死悲。

这就是古龙一以贯之的大道。

只有了解了这一点,才能了解古龙笔下主人公的行事动机。了解了这一点,才能了解那些人物为什么会屡涉险境而蹈死不顾了。

“游戏人间,无所挂碍”的代表人物是陆小凤。

很多人在读完《陆小凤传奇之决战前后》后,认为根本连古龙本人都不知道陆小凤向皇帝要了什么,觉得这只不过是作者在故弄玄虚罢了。

这就看得浅薄了。

因为古龙本已给出了答案,只是读者没有看到而已。

正所谓“与汝说者,即非密也。汝若返照,密在汝边”,之所以我们没有看到,那是因为人生境界还不够高,自己的格局还不够大。

就好比让容器去评论虚空,方形容器说虚空是方的,圆形容器说虚空是圆的,其实虚空无形,只是他们狭小的器量限制了他们对事物的认知罢了。

那些连皇宫大内都不放在眼里的“武林中的绝顶高手”是被什么笑料逗笑的吗?

当司空摘星首先向陆小凤要出答案后:

司空摘星立刻也怔住,脸上的表情就好像同时吞下了三个鸡蛋、两个鸭蛋和四个大馒头。

再出人意料的想法和点子,也至多不过使人怔住,而能做到让人感觉好像“同时吞下了三个鸡蛋、两个鸭蛋和四个大馒头”的,恐怕唯有“当头棒喝”。

“当头棒喝”的目的,是为了“直指人心,见性成佛”。因此当司空摘星跟着陆小凤往前走时,刚迈出第一步,他就笑了。

而当老实和尚第二个知道答案后,“他也怔住了,然后也笑了,大笑”:

笑得就好像如来佛刚配给他三个大尼姑、两个小尼姑和四个不大不小的尼姑。

试问什么样的笑料能带给人如此巨大的满足感呢?

唯有闻道后的恍然大悟。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

正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因闻道而从内心中生出喜悦,才能让人由衷地发笑:

大笑,笑得前仰后合,笑得就像是一群孩子。
他们大笑着走过天阶,走入灯火辉煌的街道,路上的人、窗子里的人、店铺里的人,都在吃惊地看着他们,没有人能想到,这些人都是当今天下武林中的绝顶高手,也没有人知道他们为什么笑得这么开心,绝没有人知道,永远没有人知道……

古龙在结尾毕竟还是给了迷题的答案。

陆小凤向皇帝要的正是——什么都没有要。

陆小凤什么都不需要——一无所有即无所不有。

金玉满堂的富翁其本质不过是个守财奴而已,就连富有天下的皇帝,又何尝不是个守国奴?皇帝有什么了不起?历史上多少皇帝都不得善终?唯有一无所有,无牵无挂的人才能真正拥有这个世界,才是这世界真正的主人,只因他不为外物所累,是内心真正的主人。

世界在我心。

这便是司空摘星和老实和尚等人所彻悟的大道。

为了尽可能多的留下谜题的线索,古龙甚至在《白玉老虎》中补充了对陆小凤的评价:

除了他们之外,当然还有陆小凤。  
长着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贫无立锥,富可敌国的陆小凤。

而作者在《决战前后》的结尾打这样的哑谜,其实本质上和《梅花盗》结尾的“剑无情,人却多情”是用心如一的。

以无得故,无人知晓;以有情故,剑未刺出。

像这样粪土名利而追求逍遥自在的精神,本质上可以追溯到庄子。

庄子写过这样一则寓言:

庄子钓于濮水,楚王使大夫二人往先焉,曰:“愿以境内累矣!” 庄子持竿不顾,曰:“吾闻楚有神龟,死已三千岁矣,王巾笥而藏之庙堂之上。此龟者,宁其死为留骨而贵,宁其生而曳尾涂中乎?”
二大夫余曰:“宁生而曳尾涂中。”
庄子曰:“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中。”

楚王许庄子以富贵,庄子说,一只乌龟,他是宁愿拖着尾巴活在泥里呢,还是愿意高贵地死去并被人供奉在庙堂之上呢?

庄子选择了自由自在地活在烂泥里。

请问这样的格局大不大?

“不以生欢,不以死悲”的代表当然要属李寻欢。

当李寻欢身中剧毒全身无法发力时,他的表现无非是——

拿起酒壶嗅了嗅,又尝了一囗,喃喃道:“果然是无色无味,此君下毒的本事的确不错。”
他又喝了一大囗,闭起眼睛道:“这酒也的确不错,喝一杯也是死,喝一壶也是死,我为何不多喝些,也免得糟蹋了如此好酒。”
随后他就将这一壶酒全都喝了。

而当他与铁传甲对饮时,发现酒不小心溅落到衣服上,他此时愈发显得洒脱,生出了向衣服敬酒的兴致——

他忽又大笑道:“这衣服陪了我多年,确实我也该请他喝一杯了,来来来,衣服兄,多承你为我御寒蔽体,我敬你一杯。”

寻常作者道是只有把主人公表现得多么豪气干云,讲话讲得多么慷慨激昂,死时死得多么肃穆悲壮才能展示出他的英雄气概。殊不知,“不愿糟蹋美酒”和“向衣服敬酒”这么两个小小的的细节,对于展示李寻欢超然物外、看淡生死气质,就已经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胜过千言万语。

因为一个人就算境界不够,也可以强行装出粗犷豪放的样子;但如此轻描淡写的洒脱,若非风流到了骨子里,是无论如何都别想装出来的——根本连想都想不到。

就算想得到,也绝对带不出这么云淡风轻的味道。

这就是格局的不同。

我们不禁要问,古龙的格局究竟是怎样形成的?他心中的大道究竟是从何所获?

问题的答案仍然可以从《庄子》中找到。

在《齐物论》一篇中,有这样一则寓言——

瞿鹊子问于长梧子曰:“吾闻诸夫子,圣人不从事于务,不就利,不违害,不喜求,不缘道,无谓有谓,有谓无谓,而游乎尘垢之外。夫子以为孟浪之言,而我以为妙道之行也。吾子以为奚若?”

这里作为学生的瞿鹊子已经点出了得道者既不趋利也不避害,亦不为红尘所系的特质。长梧子则进一步开导了他:

“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生乎!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而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

长梧子说:“我为什么会知道死去的人会后悔当初不该太奋力求生呢?因为如果一个人在梦中饮酒作乐,那么他醒来就会因空欢喜而哭泣,反过来,如果他在梦中哭泣,醒来发现悲哀原是虚妄,就会高兴地去打猎。人生于世,如在梦中。活着时,不知道这只是一场梦而已,一生都贪生怕死,战战兢兢,终日求神问鬼,占卜打卦,直到死后才知道原来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空梦。只有悟道者才知道这个道理,愚人活在梦里还偏以为自己比谁都清醒,自以为什么都知道了。”

晓悟此意的罗贯中,于是便在《三国演义》中为诸葛亮定做了一首五言绝句: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

正因如此,等到峰回路转,李寻欢又重获生机时,他也并没有显得很高兴——

李寻欢苦笑道:“看来一个人想活固然艰苦,若要静静地死,也不容易。”

没错,在他的眼里,活着,无非只是把人生这一场大梦做得更久一点而已,无非只是醒得稍微再晚一点而已。

早点醒和晚点醒,于他而言,又有什么分别呢?

因此后来他被陷害于兴云庄,在被押途中于命悬一线之际智斗五毒童子,乃至被困少林,他都始终安之若素,处之泰然。

像他这样的人,既不会畏惧死,更不会贪恋生,所以当他在孙驼子酒店中咳倒在地时——

孙驼子扶起了他,半夜三更去替他抓药、煎药,看顾了他三天,三天后他刚起床,就又开始要酒。
那时孙驼子才知道这人是在自己找死了,忍不住劝他:像这样喝下去,任何人都活不长的。
这人却只是淡淡地笑了笑,反问他:“你以为我不喝酒就能活得长么?”

这样的格局,难道还嫌小吗?

第六、文学之殇

这篇回答已经写得很长了,其实古龙在文学上的创见还有很多,就不在此一一列举了。尤其是这里只节选了《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上部《梅花盗》。事实上古龙小说中还有许多不输此篇的精品,比如《白玉老虎》,《萧十一郎》系列等等,都值得细细欣赏玩味。尤其是《白玉老虎》,它的文学价值只怕还要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之上,只是限于主角魅力不深,才一时黯然失色,只好于名山中深藏。但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多情剑客无情剑》因主角李寻欢一人光芒万丈而令其余众人黯然失色,即使阿飞也难得幸免;而《白玉老虎》却因主角赵无忌的锋芒内敛而成就了一大批生辉耀眼的配角,尤其是唐缺,甚至就连卫凤娘也在书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今时今日古龙之所以不被理解,正是由于我在开头所述的那样,金庸的小说继承自宋元话本,说书人终归是要照顾看客听众的感受的,所以自然是听众爱听什么,说书人就说什么,听众爱怎么听,说书人就怎么讲,这样一来说书人自然受到追捧。

许多人尤其是金庸的粉丝经常诟病古龙小说,主观意愿太强,不够令人信服,不像金庸很为读者考虑。古龙小说是披着小说外衣的寓言,所有人物行为、言行乃至武功,都是为了阐述作者观点而生,作者创作的本意就是主观行事,读者想从中追寻客观岂非缘木求鱼?一旦求之不得,道不同不相为谋就好,又何必大放阙词,大加诋毁,像河伯那样“闻道百,以为莫己若”。岂不知如此言行将长见笑于大方之家?

但读者不禁又会批评,写小说便写小说,这样不伦不类,小说不像小说寓言不像寓言算什么呢?可是谁又规定了小说必须是什么样子?我们只是习惯了从宋元明清传承下来的小说,但殊不知“小说”一词最早正见于《庄子》:“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事实上,庄子正是小说的开山鼻祖,那么古龙的返朴归真又有何不可呢?

在庄子的寓言中,除了老子、孔子、颜回、许由等历史名人外,就是他独创的光怪陆离的人物,如:形体支离的支离疏,影子和影子之外的影子“罔两”,南海之帝和北海之帝“倏忽”,中央之帝浑沌,掌管黄河的水神河伯与掌管北海的海神北海若。人如其名,正是寓言鲜明特点。

而古龙小说则毫不避讳地继承了这一特点。喜欢寻欢作乐的便叫李寻欢,处处留香的便叫楚留香,如流星划过天空的叫孟星魂,性格大陆的叫郭大路,而一动不动的则是王动。而一大批配角则更是如此:在《多情剑客无情剑》里,喜欢拈花惹草的叫花蜂,假仁假义的叫赵正义,用金刚铁拐做武器的叫诸葛刚,用软鞭做武器的则叫西门柔。

的确,现实生活中没人会叫这样的名字,只因这是文学寓言,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艺术。

古龙继承自庄子,庄子连一国之君都看不上,又怎会受摆布于众人?他们是不会迎合读者的,只会自顾自地诉说自己的心声。别人的理解与否,在他们看来根本无所谓,因为他们的故事本就是讲给知己听的。

然而,饶是如此,当古龙得知他呕心沥血所创作的《天涯明月刀》因为读者寥寥而不得不遭到腰斩时,还是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感到了极大的痛苦。也许他的痛苦,不仅仅因为小说被腰斩,更因为知音难觅吧。

而我,则姑且妄称自己是古龙的一个知己,于是当别人眼中仅仅只看到他写下的故事时,我却听到了他发出的心声。

诸如这样的描写——

梅二先生叹道:“我喝酒就怕天亮,若是天不亮,我一直喝下去都没关系,但只要天一亮,就会立刻头痛,连酒也喝不下去。”

以及这样的句子:

借酒浇愁愁更愁,这句传诵千古的诗句其实并不是完全正确的。喝少量的酒固然能令人更多愁善感,更容易想起一些伤心的事,但等到他真的喝醉了,他的思想和感觉就完全麻木,那么世上就没有任何事能令他痛苦了。

我会认为这些话有助于小说情节发展吗?不会。我会把它们当成名言警句吗?恐怕也不会。

但我却会把它们当成一位知己对我的倾诉,倾诉他平日的经验,生活的感受。而来自知己的倾诉,一字一句都是动听的。

还有这段文字:

喝完了这杯酒,李寻欢就笑了,道:“大哥,你看我一滴酒都没有漏出来吧,我就算被人悬空倒着吊起来,但若有人喂我喝酒,我也绝不会漏出来的。”

我想这种行为在古龙将其描述出来时,就已绝不是李寻欢一个人的专利了,这也必定是作者本人的真实写照。只可惜小李飞刀已成绝响,先生的雄姿是再也看不到了。

然而今时今日,这位我所景仰敬重的长者却遭到许多非议和诋毁,这实在让我于心不忍,只好迫不得已为他平反一番,毕竟现在为他摇旗呐喊之人也已不多了。因此才在此问题下唐突冒犯,还请诸君见谅。当然,若能令诸位有所收获,那更是在下之荣幸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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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烘焙,刚开始,偶尔做做蛋糕,面包。我的建议准备如下就好,其他东西可以根据喜好慢慢添制。

1、烤箱:容量不低于30L,功能上至少可以做到单独控制上下管温度

2、厨师机:喜欢烘焙,不建议购买面包机,想做懒人版简化版面包的可以考虑,直接买厨师机,用处多,可以揉面团,打发奶油,打发鸡蛋等等。

相对便宜些的厨师机千元以内可以满足基本家庭需求。当然预算够的话可以买性能更好的。家用的,几百元,几千元,上万元都有。

3、电动打蛋器:电机尽量皮实一些,太弱的机器使用多了电机会烧。不过要在分量和性能间做一个平衡,好的电机内部铜等金属材料用料足,但提起来的手感很重。

比如,我最后添制的,太沉了,手提打时间久了会酸,所以有时候偶尔还会用原来的小机器,那个轻巧。

后来的机器,动力不错,打发蛋白速度快,不过价格也贵,够买之前的三个了,算是各有利弊吧。

4、手动打蛋器

5、厨房秤

6、橡皮刮刀

7、打蛋盆两个:盆深一点更好用,打发不容易飞溅。

容量建议2~3L,一大一小最好,其中一个大一点的盆,建议容量不小于3L。这主要是在做全蛋打发时,体积会膨大的很大,如果6蛋的配方,2.5L满足不了要求,3L都会满满一盆。

材质建议不锈钢,虽然视频里经常看到玻璃容器,那是为了视觉效果,实际用的时候,玻璃容器还是很沉的,举起来远不如不锈钢容器轻松。

如果有个盖的就更好了,可以做为面包发酵容器来用。

8、擀面棍

9、毛刷:硅胶易清洗,棕毛感觉上更健康

10、隔热手套

11、6寸8寸活底蛋糕模各一

12、带盖吐司模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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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潘粤明没有当兵的粗糙感,如果换成张涵予化妆成《集结号》中的年轻版谷子地,味道就对了。但张涵予的嗓音太磁性,开京腔儿难免出戏。目前来看,《鬼吹灯》系列改编中,潘粤明的饰演最让人入戏,较为符合我对胡八一这一角色的形象。另外,潘粤明的演技真没话说;

2,李大嘴饰演的王凯旋同志,肥胖有余,痞劲儿不足,那种跟皇帝称老子的混不吝的劲儿,没演出来。但整体还算不错,编剧相对弱化了胖子的感性,加强了胖子的理性;

3,大金牙比夏雨版就弱了太多,油滑、市侩又重情义的感觉没表现出来,表演痕迹较重。我评价《寻龙诀》时说过,夏雨饰演的大金牙最为经典,光芒盖住了厂花和黄渤;

4,陈瞎子特别特别特别超出我的预期,王奎荣老爷子的演技,在整个剧组来讲妥妥的第一。占卜时那种昂扬顿错的台词,别有一番味道。我们都知道,占卜、算卦,如果想让别人信,就得自己先信。因此,大师们给人占卜时,语气一定是坚定的,如果再加上点说书、打板的遣词造句,几近完美。王奎荣老爷子就是完美诠释了这个角色的忽悠能力,接下来就看他能否诠释陈瞎子的搞笑能力了;

5,雪莉杨这次由张雨绮饰演,还是比较意外的。演技没问题,但目前看不出什么浪花,留待后来观察,我还是蛮期待她对这个角色的诠释,除了原音刺耳外;

6,孙教授也是一名老演员了,演员在演,本人也在演,可谓不分你我的狠角儿。目前信息不多;

7,那个唱着《你到底爱不爱我》的光头周晓鸥,经过这么多年在影视界的摸爬滚打,这次亮相的演技实在惊人,能明显看到跟其他次要角色演技的一条黑河——腾冲线;

8,其他次要角色演技基本在线,李春来的演员是《让子弹飞》凉粉老板孙守义的扮演者胡明,演技没话说,将李春来的懦弱、狡黠和无能刻画了出来。给胡八一等人提供饭食的NPC陕西老爷子,同样令人印象深刻;

9,这部剧改编自《龙岭迷窟》,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一部,主要是霸唱将大金牙刻画的惟妙惟肖,这本书的主角就是大金牙。在原著小说中,大金牙充当的是解说型角色,专门用来解决读者疑惑的。而且,原著小说对迷窟中的人脸蜘蛛、墓穴重叠描写的临场感十足。可惜,目前6集,大场面只有黄河水怪,其他场景三人都在跑。如果只保留跑的声音,关掉画面,不失为一部优秀的gay片;

10,仅就目前6集的表现来看,我给剧组所有演员10分,特效7分,剧情6分,服化道10分,均分8.5分。如果后续能展现原著中波云诡谲的窟中景象,哪怕仅仅展现十分之三,我就知足了,可以再给点分。反之,就算了。毕竟前作《怒晴湘西》我都没看完,实在受不了那种稀烂的剧情;

11,如果腾讯等资本在后续几部著作中,能继续加大力度给钱,让剧组人员把更多精力放在盈利之外,该系列就有望成为中国目前最成功的探险系列剧,说是扛把子一点不为过。但是,从目前来看,火候还差得远。跟奈飞等海外网剧动辄一个小时的片长来看,中国网剧依然在采取传统思路制作,钱依然舍不得多给。像AppleTV+那种,单集剧作投资一千万美元,何愁《鬼吹灯》系列不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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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法学本科,月薪500元就别去了。真丢不起那人。你得有点傲气不是。

我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毕业的,原来叫中南政法学院,湖北是二本,外省算一本。后来政法与财经合并,变成211。中南政法学院原为五大政法学院之一,在南方厉害,广深司法系统好多师兄都是中南政法一脉。02年底,班主任劝我在本校保研,我当时不肯读书了,主要是心思不在课本上了,想去大城市发展。

我老家在苏州,跑去苏州人才市场,本来投了中国银行苏州分行的法务岗,结果人事负责人说,我们这里清华北大人大的法学生简历有很多,还有研究生呢。

我心想,HR的嘴,骗人的鬼。北大和人大就算了,03年的清华法学算是个什么东西,清华文科恢复才几年,也来苏州抢饭吃?清华呢能有几个法学毕业生在苏州?心里骂归骂,牌面上打不过,在中国,清华两个字砸死人呦。

当时苏州人才市场上,我还投了一个张家港国泰外贸公司。我是国际经济法系毕业,专业极其对口,国际贸易术语通则是熟练的,再加上刑事民商各类法律护航,还是很香的。人家外贸公司的办公室主任说了,张家港和苏州一样,都是苏州。本乡本土的,做外贸来钱快。

我对他后半句存疑,将信将疑,于是去张家港一看,待遇还是不错的。第一年保证不低于3万元,保证月薪达到2500元。公司有单身宿舍,可以选择住公司,我在张家港还有亲戚,可以选择住在亲戚那里。这个价位在2003年应届本科生里面,大概算是顶着天花板了。国泰里面的人还说,外贸系统来钱快,据说开单以后,还有按单提成,乖乖,算起来钱景可观。但我那时还是想去大城市发展,一门心思想去北京。

04年,我就去了北京,当北漂。我北漂第一份工作是1900元,转正后2200元。还不如苏州老家辖下——六线城市张家港的外贸公司的水平。我想,既然北漂了,就忍忍吧。人生地不熟,咱还得奋斗。

05年,老家在北京发展的发小先买了房,叫我去看。我看了眼馋,销售也机灵,发展我跟着发小一起买。于是,我家里出首付,在北京南二环买了一套房,我还贷款,月供2000元。这时候钱就不够用了。巧了,公司涨薪,涨到2700元。我心里还是不满意,我还得打魔兽不是。80后年轻的时候,还是挺看眼前的,这样是不对的。我那时候就开始想办法找工作,跳槽。

06年,最终还是跳槽了,谈了个月薪4000元的工作。好,这下和我父亲供我读大学时候的薪水同一区间了,他一个处长03年才4000元一个月。我出道不过3年,我也4000元一个月。于是,人飘了,志得意满。我父母都是民航系统的,我们民航子弟,去天津民航学院,分配到南通兴东机场,一个月才能拿到900元。后来航油系统被中石油和中石化给并购了,他们又托了关系,挤破脑袋进了中石化。

后面一切就比较自然了。反正03年出道那会儿,起步比不上97级的师兄师姐们,他们包分配,我是99级,里外里就差了两年,就得自己找工作。

但是,但是严肃的说,我们那一届赶上了中国经济起飞,干什么都能干成。同学里面检察官居多,文科女生多嘛,女生都喜欢进检察院;不管男女,做法官的都很少。考公务员的也有,工商、税务、海关、边检、城管……都不乏其人。

还有一个大的方向是进银行,我们班在银行系统的,比去公检法司的加起来还多。那时候刚开始发展股份制银行,民生华夏汉口一大堆同学在里面。金融系统里面,做股票证券也是一个方向。还有同学去搞煤炭和钢铁贸易的。

还是应了那句话,我们各有各的工作岗位,我们都有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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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法学本科,月薪500元就别去了。真丢不起那人。你得有点傲气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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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在苏州,跑去苏州人才市场,本来投了中国银行苏州分行的法务岗,结果人事负责人说,我们这里清华北大人大的法学生简历有很多,还有研究生呢。

我心想,HR的嘴,骗人的鬼。北大和人大就算了,03年的清华法学算是个什么东西,清华文科恢复才几年,也来苏州抢饭吃?清华呢能有几个法学毕业生在苏州?心里骂归骂,牌面上打不过,在中国,清华两个字砸死人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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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后半句存疑,将信将疑,于是去张家港一看,待遇还是不错的。第一年保证不低于3万元,保证月薪达到2500元。公司有单身宿舍,可以选择住公司,我在张家港还有亲戚,可以选择住在亲戚那里。这个价位在2003年应届本科生里面,大概算是顶着天花板了。国泰里面的人还说,外贸系统来钱快,据说开单以后,还有按单提成,乖乖,算起来钱景可观。但我那时还是想去大城市发展,一门心思想去北京。

04年,我就去了北京,当北漂。我北漂第一份工作是1900元,转正后2200元。还不如苏州老家辖下——六线城市张家港的外贸公司的水平。我想,既然北漂了,就忍忍吧。人生地不熟,咱还得奋斗。

05年,老家在北京发展的发小先买了房,叫我去看。我看了眼馋,销售也机灵,发展我跟着发小一起买。于是,我家里出首付,在北京南二环买了一套房,我还贷款,月供2000元。这时候钱就不够用了。巧了,公司涨薪,涨到2700元。我心里还是不满意,我还得打魔兽不是。80后年轻的时候,还是挺看眼前的,这样是不对的。我那时候就开始想办法找工作,跳槽。

06年,最终还是跳槽了,谈了个月薪4000元的工作。好,这下和我父亲供我读大学时候的薪水同一区间了,他一个处长03年才4000元一个月。我出道不过3年,我也4000元一个月。于是,人飘了,志得意满。我父母都是民航系统的,我们民航子弟,去天津民航学院,分配到南通兴东机场,一个月才能拿到900元。后来航油系统被中石油和中石化给并购了,他们又托了关系,挤破脑袋进了中石化。

后面一切就比较自然了。反正03年出道那会儿,起步比不上97级的师兄师姐们,他们包分配,我是99级,里外里就差了两年,就得自己找工作。

但是,但是严肃的说,我们那一届赶上了中国经济起飞,干什么都能干成。同学里面检察官居多,文科女生多嘛,女生都喜欢进检察院;不管男女,做法官的都很少。考公务员的也有,工商、税务、海关、边检、城管……都不乏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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