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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喝过奶味最浓最好喝的牛奶是什么? 第1页

  

user avatar   mai-wen-xue-67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上世纪80年代初期, 俺喝过一口鷹嘜炼奶。

那是俺喝过奶味最浓最好喝的牛奶。


*** 备注: 看看就算了



现在喝的奶 据说是北美最好的奶, 加国是世界上唯一不允许养奶牛添加人工激素和抗生素的国家。加国乳制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农场对奶牛提供任何形式的药物都必须通过严格的法规监管。

很怀念上世纪80年代那一口炼奶。 在大统华超市买过一听国产的炼奶,尝过之后还是没找回感觉。

对了, 北京有个牌子叫 “三元”, 名字起得特别好!

刚好是三块钱人民币, 三元。

味道也是不错的, 每次回北京俺都忆苦思甜到华普超市买一袋“三元”牛奶。 遗憾的是“汇*果汁”似乎倒闭了,不然一口三元奶一口汇*果汁一口红星二锅头真是爽歪歪。



不知道哪里有抱着奶牛直接吸吮的, 有机会俺一腚要去试试。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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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意义上的煉奶由美國人Gail Borden, Jr发明。Gail在1853年乘船去英國,見到婦人夭折的子女行海葬,得知孩子喝了变质的牛奶所致。Gail就立志發明一種能长久保存牛奶的技術。他从果汁常溫水分蒸發的真空技術得到启发,就把這原理用在牛奶上,把牛奶濃縮成黏稠液體,而不會燒焦或凝固,再加入糖分延缓变质。1858年,Gail在美国建了世界第一座炼奶厂,生产炼乳罐头在南北战争中供应部队。

1857年,法国L·巴斯德发现食物腐败是由于微生物繁殖。巴斯德于1865年和1873年先后发明了葡萄酒和啤酒加温消毒法。美国人迈恩伯格受此启发于1884年发明了新的牛奶浓缩法,在炼乳装罐后加高温进行消毒,生产出可长期保存的无糖炼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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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的其他回答:


user avatar   leozhaov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作为一个内蒙人,我想告诉你最真实的答案:最好喝的牛奶,没有牌子。

从小到大,每天天刚亮就会有奶农蹬着车,后面放着俩奶桶,走街串巷地吹哨子,家家户户拿着锅碗瓢盆去买奶,本地话接头暗号叫做“打奶子”。

而奶农之间的竞争力或者说奶好不好卖的标准就是:奶味浓不浓、有没有奶皮子,还有,谁的哨子响。

想掺点水卖?对不起,以我们多年丰富老道的品奶经验,你这奶一两都卖不出去。

奶农也懒得掺水,因为奶多的都愁怎么卖。

所以这样的牛奶,是真正的“乳白”色。

熬熟之后稍稍冷却,表面就会漂浮着厚厚的一层奶油皮子,嚼起来满口浓香。

喝起来,唇齿留香,奶韵沁心。

到了冬天,妈妈们会把煮后的牛奶加糖冻在外面,变成奶砖。烤着火炉吃冰奶砖,甭提多爽。

这样的牛奶,没有牌子。

砖家们说了,这样的奶不清洁、不卫生、有病菌。

可是我们从小喝到大,一个个都挺强壮的。

当然,我们肯定不会生着喝。

妈妈们有的是办法消灭病菌。

离家十几年了,国产的,进口的,巴氏的,常温的,各式各样高中低档品牌喝了无数种,可最好喝的,还是这一种。

这样的牛奶,没有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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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更新

感谢赞同的盆友和一小部分钢筋(杠精)在这儿回答四个问题:

1、内蒙的孩子小时候基本都是喝这样的奶长大(除了小部分乳糖不耐受或者压根不喜欢喝的)。所以您说这样的奶不干净,可能理解成我们直接挤下来就喝或者干脆嘴对着奶头边挤边喝?这场景您回忆一下,是不是您在游牧部落时代看到的?如今已是现代文明时代,首先奶农不会只养一两头牛,产不了几斤奶!靠嘛赚钱?别看人家叫奶农,少则十几头,多则上千头,每头牛都有“身份证”。您一头头的手工挤挤试试?奶农们特赚钱,才懒的干这活。所以,挤奶是用自动化机器。奶农的大部分奶被奶企收走进行加工,小部分就是我们喝的现打鲜奶了。而且内蒙的妈妈们,打奶子回来之后一般都会过滤再煮到“溢锅”两到三次后才喝。就这样也有非常浓郁的奶香和奶皮儿!

但是提醒各位,比如吃火锅为了追求鲜嫩口感吃了半生的牛羊肉、或者吃烧烤时牛羊肉没烤熟烤透得多注意点儿,还有牛肉刺身什么的尽量别吃。

2、您说没有牌子没有诚信,那我反问您:现在国内哪个品牌有诚信?小时候一个奶农固定在几个院子里做生意,奶要是不好,甭管是蒙古汉子还是汉族老爹分分钟给丫打出去!甭说牛奶,奶牛都给丫放生了。

所以最好的牌子您记住了,是:良心。

3、私信问是公奶牛还是母奶牛的奶好喝的,你怕不是生物学是看门大爷教的呗?

4、想去喝牛奶,请你打开手机地图 导航:草原云谷→乌兰察布市 集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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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更新

感谢6千多位赞同的盆友和新来的钢筋。继续回答各路英雄好汉几个问题:

1、首先感谢其中一位盆友的回复, 他看懂了。醉翁之意不在奶,而是儿时回忆与乡愁。

2、有盆友问为啥全国“打奶子”都统一是吹哨子?我估摸这是一辈辈奶农和大妈大婶之间的接头暗号吧。

3、很多知友想喝这样的牛奶,遗憾由于鲜奶的保质期极短,所以没办法快递,不是多少钱的事,请多谅解。离家十多年,朝思暮想就是这一口,或许这就是割舍不下的乡愁(关键是太好喝)。还是欢迎大家到内蒙古去做客,去品尝最新鲜的各种美味,其实壮美内蒙古有超多让你停不下嘴的美食,醇香四溢的鲜牛奶只是其中小小一个。还有炒米奶茶、酸奶、全套奶食(奶酪、奶豆腐、奶皮子、jueke...)手把肉、炭火铜锅涮、烤全羊、红焖羊、炖牛排、烤羊排、牛窝骨、驼肉饼、酸奶饼、真羊肉串、著名的乌兰察布红皮土豆、胡萝卜、莜面(西贝的真难吃还贼贵)、荞面饸饹、大肉块烧麦、沙葱包子、玻璃饺子、肘子熏鸡、巴盟烩酸菜、四子王杂碎、豆馅炸糕、麻叶儿、冰糖月饼……哎不行了不行了哈喇子流出来了。感兴趣的知友可以参考我的这篇旅行和美食避坑指南:

4、大多企业都在疯狂追求高利润和市场占有率,但是却早已忘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所以说我贬低企业的那位钢筋,请多看看大家对国内奶企的口碑评价吧。

5、准备把牛奶放生那几位,怕是被大师迷了心窍,喷香好喝的牛奶,还是放肚里最好。

6、还在深深思索到底公奶牛还是母奶牛的奶好喝的盆友,这么说吧:母奶牛是产奶的,公牛,是催奶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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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更新

感谢1.5万多赞同的知友,还有前仆后继的钢筋。

1、首先,再次强调:我们不喝生奶。这边建议您把眼镜用干净的布子擦一擦再开始阅读。

2、非要强调巴氏才能喝的,您是觉着所谓巴氏灭菌法是非常高深的科学技术?建议您动动灵巧的小手,网上一搜全都有。或者我来帮您回忆一下巴氏灭菌法原理:“利用病原体不耐热特性,用适当温度及保温时间进行处理,将致病菌全部杀灭。巴氏灭菌后,实际仍保留了小部分无害或有益、较耐热的细菌或细菌芽孢。目前国际通用的巴氏灭菌法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将牛奶加热到62℃-65℃,保持30min。采用这一方法,可杀死牛奶中各种生长型致病菌,灭菌效率基本达97.3%-99.9%,经消毒后残留部分嗜热菌及耐热性菌以及芽孢等,但这些细菌多数是乳酸菌,对人体基本无害;第二种方法将牛奶加热到75℃-90℃,保温15s-16s,其杀菌时间更短,工作效率更高”。

您看明白了吗?草原妈妈们从游牧时代就开始煮牛奶了,那时候,Louis Pasteur还没出生。

3、严肃地教育我煮沸100℃牛奶就会流失大量营养的,这边建议您给物理老师打个电话,先学习一下内蒙高原的海拔,再复习沸点与海拔的关系这两堂课。

另外再告诉您:目前大型奶企广泛采用的是超高温瞬时杀菌(UHT),加热温度为135℃~140℃,您觉着哪个更流失营养呢?当然,奶企最爱干的事儿就是TJ,流失了怕啥,只有TJ了杂七杂八,才有所谓营销噱头

4、这篇问题的题目是:大家喝过奶味最浓最好喝的牛奶是什么。并不是问:哪个牌子牛奶好喝。所以您说我这回答不符合题目的,要不,请您再给自己小学语文老师打个电话,补补阅读理解能力课?别急着非要说某某牌子才是标准化,请问:标准有了,敢说都遵章守法地认真执行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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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更新

感谢1.9万赞同的知友!

很多知友好奇想看到底什么是“打奶子”。首先,如今的奶农已不是游商,八九十年代是因为条件所限(那年代的人好像也没什么开店的概念),但奶农之间,也是有“地盘”(营业范围)的。而如今的奶农已是后场前店,无论是养殖许可、检验许可、食品卫生安全许可或是经营许可,全部缺一不可。9月22日我回内蒙办事,给大家带来几张照片,揭晓如今生活在内蒙的人们是怎样“打奶子”:


你看,如今的“打奶子”已不再是走街串巷,必须是拥有固定场所和各项许可的情况下才准许经营,当然,通过各类线上外卖APP也可以送奶到家;同时,也不再是一辆自行车挂俩大奶桶再加一个“升子”(类似于带柄的量杯)几件简单道具,而是升级为具备杀菌、密封、过滤、精确计量的一体化设备奶站。“打奶子”回家后,妈妈们依然还是会多次煮沸再食用,彻底杜绝污染的可能性。

来,打开视频,看看草原妈妈正在煮沸的鲜奶是什么样子:

离开家乡已十几年,但只要有空回去,还是每天几斤奶,几顿肉,那甘甜醇香的味道,什么都无法代替。下图这些美食算是一个小小攻略,近期会为大家送上详细的草原美食地图攻略和旅游避坑指南,还有来自草原的神秘礼物...欢迎大家到草原云谷乌兰察布做客!喝奶、喝酒、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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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更新

首先感谢给予这篇回答2.6万赞的暖心知友们!答应大家的草原美食地图攻略《草原旅行美食避坑指南》今日起开始更新!在文章中,我会按照循序渐进的旅行美食日志形式更便于大家阅读,值得一去的景点和超多好吃美食,我都会用「」符号来标注呦,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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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可以加我微信交流:


user avatar   xiao-kui-33-73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作为一名乳糖不耐受患者,在国内几乎找不到能喝的牛奶。

从小在内蒙古长大的我,曾经是牛奶当水喝的,可是没想到25岁左右开始就出现奶后腹胀腹泻的情况。

尝试过很多国内所谓去乳糖牛奶,实践证明工艺真的不行,奶后体验与其他牛奶区别不大。

直到在美国发现了这个牌子

Lactaid这个牌子遍布全美的沃尔玛,有各种规格,主要做去乳糖奶制品。拯救了我和同样乳糖不耐受室友的早餐,虽然通常要比普通牛奶贵一两刀,但是口感浓郁,还有一种独特的甜味,找回了儿时现挤牛奶的感觉。连没有乳糖不耐受的小伙伴都开始改喝这个牌子了。

国内一直没有找到这个牌子的购买渠道,能够找到的去乳糖牛奶多数来自澳洲,亲测奶味较浓,反应较小的是这个牌子

请大家酌情饮用


user avatar   zhou-xiao-xiao-73-10 网友的相关建议: 
      

喜欢在冷冷的冬晚来一杯热热的牛奶!拨下奶皮,嚼一口。喝下去身体都暖暖的,感觉自己又健康营养起来,不再是熬夜又懒散的废柴工具人。

试过各种品牌的纯牛奶/特浓纯牛奶!我发现鲜奶加热之后奶味更浓,但是要低温冷藏,保质期一般都是7天,不够方便。

最爱两款。

一、新希望铛铛奶鲜牛奶

价格:15.9元/750ml

因为是鲜奶,所以都是当地买。我在某宝搜了下,只有一家只发川渝贵,大概20元一瓶。


加热后奶味儿超浓!鲜香温暖。

我都喝了四瓶啦!还有个瓶子没扔哈哈哈哈,合影一张:

加热后的奶皮:

超爽der!


一定要分享给爱喝奶的大家!成都的小伙伴们可以试试喔~



二、来思尔鲜奶

来思儿是云南的牛奶品牌,酸奶我也好喜欢~来成都以后没买到过,只是记忆中的浓香奶味忘不了!


后来我买到过这个,没有瓶装的味道浓:


不过!后来我买到了这个!!!

这个也很浓~就是正价有点贵。所以很久没买了。

大家可以试试。加热也能起奶皮~虽然没有它宣传的那么厚哈哈哈哈哈

而且好保存~

来思儿的裸酸奶也不错啊,推荐,6块多一瓶小瓶装的:


没有试过冬天晚上喝热纯牛奶的人!强烈安利~ 真的很爽,和冬天的被窝一样爽,


user avatar   reseted1579091819694 网友的相关建议: 
      

早上妈妈挤(手工)的牛奶


奶子质量极好的母牛,母子四万八,普通牛的两倍。


user avatar   li-xin-42-47 网友的相关建议: 
      

深度分析一下。

在看郑爽的一些相关事件的时候,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郑爽是一个非常复杂且混乱的人。

她呈现给大众一个非常极端的两面,一面是令人怜惜的恋爱脑形象,一面是利用别人的心机girl。

换句话说,率真、义无反顾是她,冷漠、富有心机也是她。

当这极端的两面化为一个人时,大众就会感觉很困惑,难以理解她的各种迷惑行为。

她的这种极端性和两面性,都源于她和其家人固有的一系列的人际关系模式:

第一层次:“爱你的前提是你要对我有用”,“利用你是爱你的一种方式”;

第二层次:“我在感情里可以肆无忌惮地利用你”;

第三层次:“为了爱你(用你),我可以连自己都不放过”。

有网友总结,郑爽为张翰整容,为胡彦斌写书,给张恒送孩子。

看起来是傻女人为爱痴缠,其实这里的“爱”,本质上还是一种利用。

当年她跟张翰的恋情里,单方面公布分手,还自爆为爱整容。

为爱整容是真的,但以此为由给张翰施压也是真的。

对外宣称是因为跟张翰在一起自卑而整容,再单方面宣布分手,无疑是塑造弱势形象,给张翰施加愧疚感,以此来达到她的情感目的。

如果说把他们爱的纠缠叫做套路和利用,有些过度解读,那么分手后,不断炒作前任的行为就越发体现了她的情感模式:“爱就是工具”。

跟胡彦斌分手后,一边是郑爽爸爸出面说胡彦斌是花心大萝卜的渣男,一边郑爽又写书,表示对胡彦斌的留恋:“这是唯一想让我写进书里,关于爱情的人”;

同时也不忘展现自己的弱势形象:“支持你做任何事情,哪怕你只想玩玩感情,我都能够接受你的放纵”。

比起张翰的隐忍,胡彦斌选择用歌来抒发自己内心的涌动:

“你说的这么认真,显得我存心敷衍,这些套路的情节,苍白地上了台面”(胡彦斌自己定义为“套路”);

“你要的全拿走,剩下的我承受,留下我们的狗,别管有没有用,我怕它以后没人宠”。

在与张恒的恋情中,工具人的关系模式继续升级,这次充当工具的是两个无辜的小生命。

从郑爽录音里的态度来看,这完全不是想要成为一名母亲该有的状态。相较于上次的为爱整容,这次恐怕又是为爱“生子”。

感情好的时候,公司开着时候,张恒还有用的时候,赶紧整两个孩子让情感联结更深一点,感情吹了,就动弃养的心思。

在最新曝光的录音中,进一步证明她的内在逻辑是“孩子就是感情的工具,以后感情要是还有,孩子就重新要”。

回到前面提到的郑爽的人际关系模式:“为了爱你(用你),我可以连自己都不放过”。

作为一个女明星,在考虑要孩子的时候就应该很清楚,假如有一天感情破裂,秘密泄露,对她自己的发展会有怎样的后果,但她还是那么做了,也能看出她的极端:

一方面,可能当时真的感觉来了,爱的死去活来;另一方面,作为极度害怕被抛弃的类型,她的内心也一定极度焦虑,以至于不考虑后果地寄希望于通过孩子来避免这种焦虑。

郑爽这类女孩,其实对任何男性可能都具有致命的诱惑力。她在爱情中的义无反顾,会让你们的感情迅速拉近,并且你会被代入到她的“人生剧本”中;

而当你发现,她曾经表现出来的义无反顾和深沉的爱,其实是一种换取你更多情感价值和物质价值的手段时,你又会三观炸裂,感觉亦真亦假。

但此时,你已经在与她的纠缠中无法自拔了。

就像张恒,当郑爽提出要代孕时,他之所以会答应,一定有感动的成分(假如不是男方阴谋):“眼前这个女人一定是想跟我一辈子的,否则不会担风险要孩子。”




我们中国人常讲究要中庸,这真是大智慧,放到人的人格特征上也是如此。

如果你感觉眼前的这个男生或者女生,情绪、想法、行为都容易走极端,个性过于“分裂”,那还是尽量远离吧,因为他/她可能是一朵有毒的玫瑰。

如果我们是跟郑爽有类似的人格特点,那还是要先以自我完善和成长为主,而不是寄希望用什么东西或手段来拴住一个人或一段感情,尤其是用孩子!


我是暗涌,心理学科普作者,关注我,用心理学视角看人性!



user avatar   zi-xi-shan-8 网友的相关建议: 
      

深度分析一下。

在看郑爽的一些相关事件的时候,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郑爽是一个非常复杂且混乱的人。

她呈现给大众一个非常极端的两面,一面是令人怜惜的恋爱脑形象,一面是利用别人的心机girl。

换句话说,率真、义无反顾是她,冷漠、富有心机也是她。

当这极端的两面化为一个人时,大众就会感觉很困惑,难以理解她的各种迷惑行为。

她的这种极端性和两面性,都源于她和其家人固有的一系列的人际关系模式:

第一层次:“爱你的前提是你要对我有用”,“利用你是爱你的一种方式”;

第二层次:“我在感情里可以肆无忌惮地利用你”;

第三层次:“为了爱你(用你),我可以连自己都不放过”。

有网友总结,郑爽为张翰整容,为胡彦斌写书,给张恒送孩子。

看起来是傻女人为爱痴缠,其实这里的“爱”,本质上还是一种利用。

当年她跟张翰的恋情里,单方面公布分手,还自爆为爱整容。

为爱整容是真的,但以此为由给张翰施压也是真的。

对外宣称是因为跟张翰在一起自卑而整容,再单方面宣布分手,无疑是塑造弱势形象,给张翰施加愧疚感,以此来达到她的情感目的。

如果说把他们爱的纠缠叫做套路和利用,有些过度解读,那么分手后,不断炒作前任的行为就越发体现了她的情感模式:“爱就是工具”。

跟胡彦斌分手后,一边是郑爽爸爸出面说胡彦斌是花心大萝卜的渣男,一边郑爽又写书,表示对胡彦斌的留恋:“这是唯一想让我写进书里,关于爱情的人”;

同时也不忘展现自己的弱势形象:“支持你做任何事情,哪怕你只想玩玩感情,我都能够接受你的放纵”。

比起张翰的隐忍,胡彦斌选择用歌来抒发自己内心的涌动:

“你说的这么认真,显得我存心敷衍,这些套路的情节,苍白地上了台面”(胡彦斌自己定义为“套路”);

“你要的全拿走,剩下的我承受,留下我们的狗,别管有没有用,我怕它以后没人宠”。

在与张恒的恋情中,工具人的关系模式继续升级,这次充当工具的是两个无辜的小生命。

从郑爽录音里的态度来看,这完全不是想要成为一名母亲该有的状态。相较于上次的为爱整容,这次恐怕又是为爱“生子”。

感情好的时候,公司开着时候,张恒还有用的时候,赶紧整两个孩子让情感联结更深一点,感情吹了,就动弃养的心思。

在最新曝光的录音中,进一步证明她的内在逻辑是“孩子就是感情的工具,以后感情要是还有,孩子就重新要”。

回到前面提到的郑爽的人际关系模式:“为了爱你(用你),我可以连自己都不放过”。

作为一个女明星,在考虑要孩子的时候就应该很清楚,假如有一天感情破裂,秘密泄露,对她自己的发展会有怎样的后果,但她还是那么做了,也能看出她的极端:

一方面,可能当时真的感觉来了,爱的死去活来;另一方面,作为极度害怕被抛弃的类型,她的内心也一定极度焦虑,以至于不考虑后果地寄希望于通过孩子来避免这种焦虑。

郑爽这类女孩,其实对任何男性可能都具有致命的诱惑力。她在爱情中的义无反顾,会让你们的感情迅速拉近,并且你会被代入到她的“人生剧本”中;

而当你发现,她曾经表现出来的义无反顾和深沉的爱,其实是一种换取你更多情感价值和物质价值的手段时,你又会三观炸裂,感觉亦真亦假。

但此时,你已经在与她的纠缠中无法自拔了。

就像张恒,当郑爽提出要代孕时,他之所以会答应,一定有感动的成分(假如不是男方阴谋):“眼前这个女人一定是想跟我一辈子的,否则不会担风险要孩子。”




我们中国人常讲究要中庸,这真是大智慧,放到人的人格特征上也是如此。

如果你感觉眼前的这个男生或者女生,情绪、想法、行为都容易走极端,个性过于“分裂”,那还是尽量远离吧,因为他/她可能是一朵有毒的玫瑰。

如果我们是跟郑爽有类似的人格特点,那还是要先以自我完善和成长为主,而不是寄希望用什么东西或手段来拴住一个人或一段感情,尤其是用孩子!


我是暗涌,心理学科普作者,关注我,用心理学视角看人性!



user avatar   libo1990040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可以把我猫关起来,把它打一顿,甚至把它阉掉。

我能不能把人类变态私自监禁起来,当他猥琐女性的时候打一顿?甚至对他进行化学阉割?

提问的把人和猫类比。

你以为你在那秀逻辑?就你这点水准,还邀请我来回答?

你也不用举什么人类变态,我跟你说,小时候野猫偷家里的鱼肉,都可能一棒子敲死。

狗给主人看院子,等有点老了的时候,也会吊死吃肉。

怎么?你是觉得吃狗肉残忍呢?还是觉得从小和狗一直玩耍的孩子在旁哭泣是矫情?

你能回答出吗?

这种问题,你是提出来为了解决疑惑吗?

得了吧?你提出来,不就是为了膈应那些养猫养狗的人吗?

我看了下问题的日志,再去你所有的提问下看看了,我说你呢,也别提问了。

我劝你一句,有这闲空在屏幕背后,耍滑卖乖,还不如去医院心理科看看,好好的一个人,干嘛和动物过不去?

你比菜市场的大妈,还嘴碎。

你非要互相伤害吗?行啊,来啊。

那我也问你,要是你生个儿子。皮的上了天,后来遇到更混的,把他推到河里差点没淹死,那么,请问你儿子值得同情吗?

我来替你回答,如果你儿子掉水里,我看见我会救,哪怕你和我有深仇大恨,我还是会救,因为这是人性。而且救的时候,你儿子也会伸出手方便我施救,因为稚子无辜。

而反过来,猫看见你儿子掉水里,在那挣扎,扑腾声大一点,它估计都吓跑了。这是天性。你是不是要去谴责猫对你儿子不施救啊,对不起,其实一只猫看见另外一只猫掉水里,它也是这反应。

猫杀鸟这叫兽性,变态杀猫这也叫兽性。

猫应该和猫对比,而人应该和人对比,作为人,就应该谴责变态,也应该同情被虐待的猫,这才是人性。

你从小德智体美劳受高等教育,是为了让你来知乎上,这么尖酸的吗?

自以为聪明,其实玩了一个很愚蠢的文字游戏。

你拿人对比猫,却忽略你自己提问里的同情二字,请问同情者是谁?肯定是旁观的,那旁观的,到底是猫还是人。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如果我看见一只猫虐杀一只鸟,我会立刻跑过去阻止,而如果一个人类变态虐杀一只猫的时候,他手里拿着刀,我反而会犹豫上前,我估计会看看周围有没有人,再采取下一步行动。

你清楚,明白了?

当然,我想你的目的根本就不是为了提问的本身。

你呢,就希望我们这些养猫的人,来回答,然后和你一样的一群乌合之众,来攻击我们做猫的奴才,显得特别卑微对不对?

看见我们被喷,你在电脑另一头开心的哈哈大笑,是不是?

人活一世,我由衷希望你,心理还是阳光一点的好。

对了,最后问你一句,你是愿意你家孩子和一只猫一起呢,还是愿意和一个人类变态,比如最近上热门的女童性侵进ICU的那种变态一起?


user avatar   lang-xie-yang-wen-li 网友的相关建议: 
      
“人情畏死,众人以死奉王,此天授也。“——《旧唐书·尉迟敬德传》

这个问题下面竟然没有人提尉迟敬德吗?

著名的“三次救主”了解一下?

第一次,李世民征洛阳期间亲侦敌阵猝遇单雄信,尉迟敬德横刺之落马:

因从猎於榆窠,王世充出步骑数万来战,贼将单雄信恃其骁悍,领骑直入,以趋太宗。敬德乃跃马大呼,横刺单雄信,中之。贼徒稍却,敬德翼太宗以出围,因率骑兵与王世充交战数合,其众大溃。擒伪将陈智略等,获排槊兵六千人。——《册府元龟·帝王部·推诚》

第二次,河北对阵刘黑闼期间,李世民为了营救李世勣身陷重围,尉迟敬德率领敢死队破围而出:

又从讨刘黑闼于临洺,黑闼军来袭李世勣,太宗勒兵掩贼,复以救之。既而黑闼众至,其军四合,敬德率壮士犯围而入,大破贼阵,太宗与江夏王道宗乘之以出。——《旧唐书·尉迟敬德传》

(李世勣:真正的名将敢于直面最黑的黑历史,“发现我的笑容成长在你哭泣里”就是写给我的没错。)

第三次,在玄武门当天射杀了正要勒住李世民脖子的齐王元吉。

太宗所乘马又逸于林下,横被所繣,坠不能兴。元吉遽来夺弓,垂欲相扼,敬德跃马叱之,于是步走,欲归武德殿,敬德奔逐射杀之。——《旧唐书·尉迟敬德传》

嗯对,之后“擐甲持矛”地去“保护”李渊的也是他,这个地球人都知道就不说了。

要说有什么“遗憾”的地方,大概就是不太符合题目中“无论兴衰”的要求,因为李世民没有给过尉迟敬德衰败的机会。

只有当唐军众将都怀疑尉迟敬德投降的诚意时,李世民会将尉迟敬德引入卧内,对他说:“大丈夫以意气相期,勿以小疑介意,寡人终不听谗言以害忠良”

当尉迟敬德果真救主报恩,李世民会在战斗结束憩于古丘的间歇,对他说:“天诱我意,福善有征,何相报之速也”

当闲来无事,李世民与玄甲军众将漫步汜水滨顺便考察敌营时,会独独对尉迟敬德说:“吾执弓矢,公执槊相随,虽百万众若我何?”

——贼见我而还,上策也。

惜字如金的史书从未记载那天天气如何,但是每次看到这句话,脑海里浮现出来的,一定是一个晴朗得可以奋衣而云翔,回雕戈于日光的四月天(别想多,真的是阳历四月。)

以及,当尉迟敬德回朝之后遭人构陷,被高祖李渊“下狱讯验,将杀之”,李世民会不顾自身亦处于猜忌之地,跑到高祖面前去“固谏”,终获保释。

这大概就应了那句著名的心灵鸡汤:没有人值得你为他去死,因为值得你为他去死的人是不会让你死的。


不过呢,在尉迟敬德的生平事迹中,最为传奇的不是三次救主,不是背锅逼宫,而是一场“无关生死兴衰的小事”:

王世充兄子伪代王琬,使於建德军中。乘隋主所御骏马,铠甲鲜华,出於军前。太宗眄之曰:“彼之所乘,真良马也!”敬德曰:“请往取之。”因与高甑生、梁建方两三骑直入贼军,擒琬,引其颈、持其肘以归。贼众无敢当者。——《册府元龟·将帅部·勇敢》,并《旧唐书·尉迟敬德传》

没错就是这个虎牢关决战当天「阵前夺马」的故事。

之所以说这个故事最为传奇,是因为:

战场厮杀,是将军之职;

临危救主,是部下之命。

“阵前夺马”属于哪一种???

若说“两军对阵,气势为先”吧,然而先声夺人可以有无数种方式,比如窦建德派人来“请选锐士数百”先小试一个回合的时候,就可以陪他玩玩嘛!何必非要选择如此高难度如此挑战想象力的玩法?

这就好比什么呢?

最初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正值红得发紫的小甜甜布兰妮刚刚发表了《Oops I did it again》(暴露年龄系列)。其中间奏部分有一段对白是这样的:

  • 男主:Britney,我有东西要送给你。
  • 小甜甜:哦,好漂亮……等一下,我记得那老太太不是把它给扔到海里去了吗?(冰山撞船梗,指露丝将“海洋之心”丢入海中)
  • 男主:是的,我下去帮你找回来了。
  • 小甜甜:Oh you shouldn't have…

当年尚不能理解歌词的我,听完之后满脑子就记住了这一个经典句型 "Oh you shouldn't have~~~"

你品,你细品。

“岂可以一马丧猛士?”——李世民如是说。

实际上心里是不是甜到爆炸就不知道了。


所以我也很能理解为什么后来尉迟敬德会变得那么轴,直至在国宴上因为座次问题当着李世民的面大打出手。

天下太平已久,那一段“只要敢冲上去干仗就能牢牢占据主君身边最重要的位置”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李世民再也不需要尉迟敬德为他栏枪夺马了。

这对于当年主君亲口盖章“天下有我们两个人就能搞定”犹在耳畔的人来说,的确很失落吧?

好在后人并没有忘记尉迟敬德。

北宋名臣田锡在其《鄂公夺槊赋》中用一句「非太宗不能得我之死力,非我不能赴太宗之指踪」高度概括了尉迟敬德的一生。直到现在这种认知依旧是大多数历史爱好者心中对尉迟敬德的形象注解。


这是某著名直男引战论坛前几天搞的投票贴,尉迟敬德如果泉下有知,想必会非常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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