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错误认知大概就是觉得,任何法律事务只要有关系就能解决。
而其实99%的案子,把该做的书面功夫和法律研究都做透了,比什么都强。
“找到的律师都感觉被收买了”这类问题,在我律师执业的生涯里,永远是绕不过去的话题。这类问题有“法官会不会被收买了”、“你是不是被收买了”、“对方律师是不是被你收买了”、“法官是不是被你收买了”......
乃至每当我通过法律实践和经验,推动司法流程作出有利于我方的决定,当事人就会跑过来问我
“L律师,其他律师/朋友之前说这事儿很难啊,你是不是有关系都打点好了”
真的,哭笑不得。
看到更多的,是一些同行,事情办砸了,把锅推给“法官被收买”
或者是一开始就若有若无地透露给当事人“我有关系”来揽客收高律师费,事情办成了说是关系的帮助,事情不成,说对方出了更高的价格收买法官。玩儿的就是概率学。
就举个最近的例子,当事人找了几个律师去做都说法院不给立案,不属于法院管辖。经中间人介绍,委托到我这边,立案庭顺利收案。当事人拿到立案通知惊呆了,问我是不是认识“里面的人”。
这和认识人有什么关系?
我去立案前,除了案件材料,我花十几个小时整理了以下材料:
立案的时候,除了案件的材料,事先和立案庭法官说明,这厚厚一沓是相关的类案以及规定为节约法官您的时间不用看,我已经整理出三页纸(意见+可视化表格)供法院参考。先递三页纸,厚厚一沓各种荧光标签的基础证据,放在手边。
法官没有对我额外提供的三页纸不耐烦,看着我写的意见指着问某处关键意见的法律规定在哪里,我立刻翻出手边的原文给法官参考。最终顺利立案,都没有用到Plan B。
现实中,99%的案子,那仨瓜俩枣,都和“收买”半点搭不上边。完全是法律专业素养和证据在说话。
的确,我可以胡乱吹一通是“有关系”法院才给立案的哄抬一波律师费,看当事人当时惊讶的样子,我相信他肯定全盘照收。
但是,一方面我有职业道德和纪律,另一方面,我这么一句话,多收了点钱,世界上就多一个宁可相信“有关系”“能收买”也不愿相信律师专业水准,也不愿相信司法的当事人。
司法公信力,说起来好像大而无边。
但是我们这一代法律人,每人都往前推一点,它就肯定能,朝前走几步。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