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效,必须有效呀。此为类似商家之单方允诺行为。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馈赠。
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58条,《合同法》第52条,《民法总则》第143条及以下法律行为效力部分的规定,该行为系商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所以有效。
不过这个据我所知商家应该有最终解释权,限定了活动及商品种类。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胁迫、欺诈等情形,可再根据个案及后续情形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