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题主说得非常片面,同情黄洋的人远远比同情林森浩的人多,黄洋已经被媒体塑造成了优秀中国大学生的典范,出身贫苦,自强优秀,孝敬父母,成绩斐然。但是,林森浩却被媒体塑造成了一个嫉妒心重,内心阴暗的恶魔。同情林森浩的全国也许都不足万人,但是同情黄洋的,绝对可以以百万计。
然后来谈谈为何同情林森浩。
1、此案存疑。基本是口供定案的,林说自己投毒了,毒药瓶没有,录像只呈现黄袋子,内容物不清楚,检测结果只说检出,不说检出多少,也不出具质谱图。以氯消毒的自来水含有数百ng/L级别的NDMA,但检方鉴定机构没有检出的能力;同样的鉴定机构,却称在晾了十天,还被洗过的水桶口棉签擦拭物中检出NDMA,这么一种常温液态,易挥发、易光解、能与大气成分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又不肯出示质谱图,反正我不相信。尸检结论是在化学检验出NDMA的基础上做的,意思就是黄洋的死因符合NDMA中毒的症状,是不是一定就是因为被投NDMA死的,若水桶、水样检出NDMA的结论是不确定的,那么也不确定。二审也的确提出了爆发性乙肝说,且是基于黄洋的病例、尸检数据提出的,法庭并没能就此内容进行反驳,而是采用逻辑方法不予采用的,说是既然辩方不采信法医尸检的结论,就不能采用其尸检的数据,而且辩方的有专门知识的人没有亲临尸检,说的话不算数。辩方就此申请重新尸检,被驳回。
2、林森浩既往是个优秀的好人。黄洋是个优秀的人,都说他成绩好,不屑于发论文才一篇论文都没有发过,又参加支教,又热爱旅游,还做收入微薄的文印经历勤工俭学,就这样大学、研究生时代除了第一学期被捐助之外,学费、杂费、生活费全部自理,跟同学们聚会都主动抢着付款,还完全结清了自己母亲30多万的两次大手术费,这是多么强大的人啊!本人表示本人现在每年全职工作,勤勤恳恳,只能赚5万左右,公司还包吃包住的,相比之下我真是个卢瑟。闲话不提,回头讲林森浩,家里也是很贫穷的,母亲有心脏病还要去收废品赚钱。林从小又懂事儿又成绩好,特别有责任心,做班干部,以优异成绩入读中山大学,然后被保送复旦大学研究生。发表了八篇论文,被万方数据库引用,作为青年代表在中华肝病论坛发言,学术成绩斐然。在学校还是学生会干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爱打球,爱骑行,作息规律,精力爆棚,不仅仅学术上牛气,更在网络社区里活跃,在校园BBS发过数万帖子,新浪微博活跃,qq空间活跃,网易博客活跃,丁香园活跃,而且话题基本围绕医学类话题,非常有专业性,也有涉及个人思想的,基本都是正派的。事发后其网上的账号全部被黑,腾讯、网易空间的东西全部被删除清空,新浪微博虽然旧微博没有删,但被人操纵,新发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仅仅从其残存的微博来看,他就不是个恶人,相反,还是个有思想,有主见,悲天悯人的好人。附其微博地址:
http:// weibo.com/ghorst里面的内容依旧是被人控制的,新说的什么都不要信,林本人发的最后一条微博是:有时候挺痛恨这个行业的,名义上叫做医生,但是面对病人,尤其面对那些急切想从这里解决困惑的病人,帮忙总不能帮到底,好比带一个问路者走了一段路,然后跟他说,你找别人帮忙吧。尽管超声介入如火如荼,还是有不少局限性,经常只是干些搭把手的活。而且,离开了机器,就没办法为病人解决一丁点问题。
2013-4-8 00:124月7日白天他去探望过黄洋,还遇到了黄洋的亲友。
因为毒药没有喂到他们的嘴里,死者或许也想同情林浩森或者出具谅解书,但已经没机会了。
同情林森浩、不支持死刑的,不过是慷他人之慨。用他人的痛苦,来彰显自己的大度。
会有人觉得一个法官精妙设套让一个比他能力强且身家清白的同事判刑坐牢是值得同情的吗?
这都同情那不是反社会吗?
那你为什么会同情用专业知识杀害同学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