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群众只知道谁坏蛋谁该枪毙一百次,连这种案子都接真是黑了良心。但真正需要打官司的人只关心这律师牛逼不牛逼,有没有办大案子的经验和案例。往往是这种官司你都能打赢,会让你在业界更具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后走到哪,都可以说马蓉的官司是我打的,我为她争取到了什么什么结果。这种效应是几十个小案子加起来都比不了的。所以网上一有什么轰动性的案子,哪怕当事人渣到逆天,毛遂自荐的律师都非常多。
像《傲骨贤妻》里,那个律所连变态性虐狂杀人犯,贩毒的黑人老大的案子都要极力争取,就是这个原因。打赢了律所就无敌了,业务只会源源不绝。
至于怎么评价,第一,不管当事人多么渣,找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法律保障的行为。第二,律所在法律框架下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合理合法。第三,律师就是个营生,没什么道德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