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去年秋天,接了个约稿,将《浮生六记》翻成现代文。因此必得将这书重新嚼一遍。
感觉如下:
沈复,相比于同时代文人,是个有些趣味、能动手、精力也旺的家伙。
颇有才气,但抵不上他的心气高。所以他的文章,内容与题材胜过文笔 。总觉得自己很了得,但确实做啥都不太能成。
他常念叨自己是林和靖之类,但骨子里其实很好热闹,是红尘中人,有苏州小市民活泼的内心。
而他的光彩,主要是因为芸的存在。
他很幸运,遇到芸这样的妻子。全书中有趣的部分,几乎集中在他与妻子的过程,外加一些亲自动手搞园林的部分。
而其他一些,比如他的私人游历,他去广东嫖妓还自命风流的段落,可读性就差了一筹。说刻薄些,还经常洋溢着“兄弟我不是不会,是不屑这么做”的劲儿。我觉得他嫖妓那段各类自命风流,尤其如此。
写在书后记里的话:
众所周知,《浮生六记》说是六篇,如今仅存四卷。“浮生”二字,是李白所谓“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四篇文字,除了《坎坷记愁》,剩下三章,还真都是谈论生活细节、为欢之事:闺房之乐、花酒之乐、游玩之乐,都是典型中国文人的清淡闲雅情致。其《闲情记趣》一章里,谈论养花寻石、布设园林的段落,颇有趣味,可见沈复是位实干动手型的,倒不像其他名家,只是指点评论一下便过去了;《浪游记快》,也因为他幕游在外的身份,以及穷愁潦倒还不忘去郊游的旺盛精力,显得很是热闹,风景层叠,目不暇接。
当然,若要挑剔,则沈复的文笔见识、详略取舍,并不比李渔、张岱那些大师们强,文中自然也不免如袁枚先生那类乾隆年间才子们似的,时不常要显摆一下“兄弟我这个也是懂的”的劲儿,以及“这里其实未必要写,但我舍不得删嘛”的调调。但好在,如他自己篇首自谦所云,这文章“不过记其实情实事而已”。吹毛求疵,则他许多叙述,未必如他自己想象的那么有趣,但在“如实道来”方面,细微曲折,都点到了。沈复虽然是读书人,而且时时标榜好诗文喜风雅,还以林和靖自况,但性格上却是典型江南市民:好热闹,喜交友,声色美景娱目的,他都不讨厌。所以记叙下来,虽然许多事平铺直叙,也算是热热闹闹。所谓不以文胜,而以质取吧。倘若说《金瓶梅》全书,可以当作明时市井风物的百科全书来看待,《浮生六记》也可以当作乾隆年间苏州书生家庭市井的一幅卷轴画来欣赏——还是加了大量风景描绘的山水卷轴呢。
《闺房记乐》是为本文的核心精华所在,而芸又是核心中的核心。林语堂先生说芸是“中國文學上一個最可愛的女人”,诚非过誉。实际上,读完全篇,我简直都产生了“沈复简直配不上他妻子”的念头。自然你可以说,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沈复对他妻子已经算是极好了。而芸的出色,也恰是在细节中呈现:身为一个父亲早丧、独自靠女红养活一家、自学认字的才女,沈复很喜欢描写她如何可以陪自己在闺房中谈诗论书、赏月饮酒,这也是此书情致动人、独一无二的所在:自来才子喜欢描述家人名妓狎玩故事(沈复当然也写了类似篇章),但如此深情描写自己的夫人,却实在罕见罕闻;芸也的确是个心路活泼的妻子,比如,敢于女扮男装去看庙会,能够雇了馄饨担子为丈夫的赏花会温酒,敢于主动为丈夫谋妾室,也有主意为自家公公找姬妾,诸如此类,乍读便令人神往,觉得实在是个有趣的女子;但略多读几遍可知,芸最可贵处,是她风雅感性之后的缄默沉静。
在一个并不那么良好、除了丈夫的疼爱外无甚长处的家庭环境里头当媳妇儿,她默默的担负着许多东西,居然还能过出安贫乐道的闲散风雅劲来。古来通文辞、善解语的才女和通情达理、痴情一往的妻子许多时候是矛盾的,但在芸身上,浑金璞玉的凑成了一体。甚至在沈复略带得意的谈论自己放意浪游、大兴诗会的那些篇章之后,你都能感觉到芸温柔又宽和的笑容。古来肯布衣蔬食过日子的夫妻,许多是迫于无奈;平心而论,沈氏夫妻过的日子着实清寒不易,许多时候得苦心经营,才能过得下去,最终难以为继,妻子早逝,也足令人扼腕,但在此之前的漫长时光里,终于还能过出风流倜傥,甚至清暖温柔的味道来,里里外外,无一处不是芸的光彩。
再说直白点。
如果没有沈复与芸的秀恩爱段落,没有芸本身的光彩。
《浮生六记》就是一本“不错的苏州文人旅行日常随笔集”,绝难有今时今日的地位。
有些东西是文以人传,比如袁枚李渔们太有才,写什么都流传。
有些东西是人以文传,比如若没有《海上花列传》,韩邦庆的声名恐怕不像今日。
沈复得以名垂至今,芸占了极大的分量。芸是因为沈复的记载而有名,反过来,沈复也是因为记载了他的妻子,文章才得以如此流传。
看到其他答友说起了芸娘,就贴个跑题的,也算是沈复的侧面,大家可以自己评判。
文章原名: 沈复与芸娘,夫妻多年成兄弟
作者:闫红
顾城的小说《英儿》里,提起过《浮生六记》,因为那里面有个女人芸娘,和小说里的雷米一样,不介意另外一个女人走入她与丈夫的二人世界,芸娘还热情高涨地帮丈夫纳妾,与美貌的雏妓互通款曲。
小说里的意思是:其实这样也可以。这种强调,已经有现代文人道德的迟疑,再朝前推一点,文人的说法是:其实这样多好啊!他们对芸娘如此的热爱与敬仰,一而再再而三地表彰她,帮她招来后世女权主义者的非议。
世界是由误会组成的。无论是表彰,还是非议,都与清代女子芸娘无关。如果你愿意了解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就应该远离那些典型事件,研究她生活的细枝末节,后者常常比前者更能表现真相。
好在,关于芸娘的细节,有不少被记录下来。
芸娘的事迹见于她丈夫沈复的大作《浮生六记》,在这里让我先向他致敬,很少有男人花那么多笔墨去描述妻子活泼的性情而不是美好的德行。
在沈复的笔下,芸娘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女子啊,她热爱自然,流连于风花雪月;喜欢交朋友,闺蜜众多而且大多生动有趣;闲来也会和老公斗斗嘴,可惜温厚的性情使她常常处于下风;见到美好的事物便如醉如痴,和妓女憨园的一场情缘就可以归为此类。
沈复有个表妹婿,讨了个漂亮的妾,得意洋洋地跟大伙炫耀,搁那时,就跟现在的男人买了个新款的手机似的。芸娘却不以为然,品评曰:“美则美矣,韵犹未矣。”那位表妹婿正在兴头上,被浇了这么一瓢冷水,自然很不爽,就说,那将来你要是为你丈夫讨小老婆,一定是“美而韵者”了?
这话很有些揶揄意味,芸娘两口子都不是会过日子的人,他们那点家底,上哪儿娶一个“美而韵”的妾?偏偏芸娘就大言不惭地说,那是当然!后来她偶尔见到妓女憨园,后者亭亭玉立,恰如“一泓秋水照人寒”,芸娘一下子被她打动,下定决心替丈夫把她娶回家。
芸娘的做法似不可理喻,那是因为她的婚姻本来就在常理之外。在那个年代里,做个好男人成本极低,《十八春》里的薛仁贵,把妻子丢在家里十八年,都还是众人眼里的好男人。要是能够举案齐眉,两口子客客气气,像贾政与王夫人那样,就足以做大众楷模,所以,婚内孤单,在当时非常普遍,而且,时人还觉得很有审美性,写了无数的闺怨诗来咏诵不已,他们喜欢一个女人像绣架上的花鸟那么寂寞。
沈复和芸娘的婚姻却不是这样。芸娘起初也曾是缄默而拘泥于礼教的女子,沈复想方设法逗她说话;芸娘迂腐,沈复若为她整袖递巾,她必站起来说:“得罪”、“岂敢”,沈复笑话她说:“你想用礼教束缚我吗?礼多必诈!”一番玩笑下来,“岂敢”、“得罪”竟成夫妻间打趣的语助词。
他们结婚二十三年,年愈久而情愈密。“家庭之内,或暗室相逢,窄途邂逅,必握手问曰:‘何处去?’私心忒忒,如恐旁人见之者。实则同行并坐,初犹避人,久则不以为意。”
这些生活小节,其他的夫妻间或许也有。但沈复鼓动芸娘女扮男装随他游水仙庙,实在是仗义之极。那水仙庙是繁华的所在:“回廊曲折,小有园亭。每逢神诞,众姓各认一落,密悬一式之玻璃灯,中设宝座,旁列瓶几,插花陈设,以较胜负。日惟演戏,夜则参差高下,插烛于瓶花间,名曰“花照”。花光好影,宝鼎香浮,若龙宫夜宴。司事者或笙箫歌唱,或煮茗清谈,观者如蚁集,檐下皆设栏为限。”
芸娘很向往,又苦于自己是个女子而不能至,沈复就怂恿她穿上自己的衣服,戴上自己的帽子,脚着蝴蝶履,做拱手阔步状。其间芸娘几番迟疑,沈复强挽之而去。不消说,那一晚芸娘非常的快乐,观灯赏花的快乐之外,还有小小地逾礼而生出来的自由的快乐,而这,是她那不肯将她束缚在朱门之内的丈夫所给予的。
芸娘因此逐渐豪阔大方,她原本是薛宝钗的范儿,逐渐被沈复挖掘出史湘云的风采,沈复帮她挖掘出很多作为“人”而不只是“妇人”的快乐。真正的爱,就是这样,不是愿意给你更多,而是愿意带你领略更多,帮你变成一个更善于体验生命乐趣的人。
古往今来的那些丈夫们,未必不爱他的妻子,只是若那爱必须符合他自己的利益,不能与他无谓的安全感冲突。更多的时候,他们将妻子作为一个宠物、一个合作者来爱,将对方打造成自己需要的样子。就像娜拉的丈夫,他们总是搞不懂,一个宠物、一个合作者,为什么还会有寂寞这种体验。
沈复与他们不同。我若是芸娘,也要回馈于同等的仗义。在那个年代里,纳妾是合理之事,但妻子们皆反感,因为这与自己的利益冲突。即使因不得已的原因,帮丈夫弄个女人来家,也多半是选好控制的良家女子。
芸娘却不同,沈复待她,未曾有一点私心余地,她对沈复,亦是不遗余力,夫妻多年成兄弟,她一定要为他觅一个“美而韵”的佳人——说下大天来,男人都是不拒绝美女的,在纳妾成常态的时代里,芸娘并不需要沈复为婚姻而存天理灭人欲。她不介意分享,而且,让我说句三观不太正的话吧,我也觉得,分享,亦好过孤单。这是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是芸娘骨子里亦有不同寻常的热情与浪漫,她喜欢美景、美文、美人,看到憨园,就像贾宝玉看见那个红衣少女,想着怎么把她弄到自己家里就好了。芸娘愿意想象三个美好的人共同生活的图景,浪漫的人执迷于生命中形形色色的美,对于有可能带来的危害,从来不愿意多想。
她热情高涨,以她自己方式,结交憨园,居然真的将憨园说动,口头上答应了她。
打那以后,她每天张口闭口全是憨园,面对这种可爱的喋喋不休,沈三白也只有啼笑皆非的份吧。但是,她的热情终究不能改变世间规则,憨园的母亲不答应,将美貌的女儿另嫁有钱人。
芸娘为此大病一场,后来她公公用这件事做借口,将她撵出家门,她一生的颠沛流离都是以此而起。她想不通憨园的薄情,多少年之后,她弥留之际,念念不忘的,还是“憨园负我”,对于深情而单纯的她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嘲弄。
林语堂说,芸娘是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他说这话,倒不是为了表彰那狗屁的“不妒”美德,她的一切行为,都不可以做世俗之内的解释,而更像《红楼梦》里的女子,万般惊世骇俗,都出自烂漫天然,在中国文学史上,她是一个终生保持少女风貌的女人。
少女和妇女的区别在哪里?我觉得是警惕与禁忌,当一个女子开始有所警惕,懂得规避生活中的各种禁忌时,她就是在朝妇女转型了。像芸娘这样的女子,她的字典里永远不会有这两个词出现,总是听凭心灵的指引,按照直觉行事,即使满面风霜,脸上的笑容依然像少女一般透明。在普遍紧张兮兮的古代社会里,这种轻盈的姿态自然要遭到阻挡,于是,她们的脚步变得跌跌撞撞。清代女子芸娘的一生,就可以视做一场受阻的舞蹈。
另外,我记得特别关注(一本杂志)上有篇很好的文章叫绝世芸娘,可惜没找到,那篇写的更为细致,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查查。
四个字来形容沈复:情深不寿
下文是观《浮生六记 卷一》之感,沈复其人,大抵可窥一二矣。
[鸿案相庄廿有三年,年愈久而情愈密]
此书开篇就给了单身狗们致命一击:卷一便是《闺房记乐》,通篇皆是二十三年来沈复与其结发妻子陈氏的琐碎情事。说它琐碎,是因为几乎没有几件代表性的大事,平铺直述到不需要任何悬念转折;说它皆情事,则是因为字里行间莫不是珍惜、卷首页眉都透着恩爱。沈三白,料想又是一情痴矣!
记得当年初见,彼此仍是少年。沈复喜她才思隽秀,虽恐其福泽不深,然心之所系不能释之,对母亲诉言:非姊不娶,那年,沈复十三岁。
都说古人婚姻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这一个十三岁的小小少年,因为一句“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倾慕上了比他大了十个月的族中阿姊,这一倾慕,就是一生。
洞房花烛饮合卺酒之时,头一次在案下握住了陈氏的手腕,二十三年过去,沈复依然记得那时阿姊“暖尖滑腻”的手感,和“胸中不觉怦怦作跳”的紧张。婚后某晚,其与故人划拳饮酒,酩酊大醉卧倒在床,醒来时陈氏正对镜晓妆。我自己看书的时候不做别的念想,现在回头来看,不过就是一次醉酒,有什么值得刻意写下来?转而想到,大概从妻子过世之后,他再也没法儿喝醉醒来还能看到她当窗理云鬓的模样了吧?
那时候,陈氏初为新妇,整日恭敬侍奉堂上,宽和以待下人,怕被人说新娘惫懒,日日太阳初升便要起床,沈复喜欢赖床,可看她严肃认真的样子,只得跟着一同早起,这大概就是现在年轻人常说的“为爱改变”了吧。婚后两人每天里“耳鬓厮磨,亲同形影,爱恋之情有不可以言语形容者(警察叔叔这里有人虐狗!)。”
接踵而来的就是婚后小别,那叫一个“一日三秋,梦魂颠倒”。小别之后见面,两手一握“魂魄恍恍然化烟作雾,觉耳中惺然一响,不知更有此身矣。”啧啧啧,简直比干柴烈火还烈,这特么是汽油遇上火啊!整一卷都是这些啊!夫妻两人游园消夏,读书论古,品月评花,每件事都秀得一手好恩爱啊!
可惜好景终不长久,沈家家道中落,陈氏又接连失弟丧母,多番打击之下,身体日渐沉疴,病榻之侧,沈复悉心守护终不曾离弃。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我想天下恩爱夫妻大抵都相似吧,记得婚后数年,沈复和陈氏整理书卷论及诗词,沈复得知陈氏最为推崇者是那 张口吐出大半个盛唐的李太白,当即像个小孩子一样笑道:“夫人定是与‘白’有缘啊!”陈氏不解,沈复说道:“夫人启蒙于白居易的《琵琶行》,诗词最重李太白,夫君我字‘三白’,可不是一生都与这个字有缘么?”陈氏莞尔。此间情状,不解风月之人如何体会得来!即便是如今这个多少显得寡情的年代,多少痴儿情女,也会因为“你生在六月,我生在七月,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肯定是缘分让我们在一起”而惊叹,情到深处无从解释,只好托词于上天,道一声:一切真乃缘分也。
最后,其实文中最打动人的,不是夫妻情事,不是患难与共,也不是相守到老。世间有的是扶持一生的夫妻,难得的是,沈复在斯人不再后,于贫病孤苦中,一字一句写下了这些故事,只属于沈氏夫妇的故事,《浮生》一卷,名垂文史千古,万尺黄泉之下,虽于逝者无补,料想也能一慰佳人芳魂了罢!
与另一个答案恰恰相反,我认为沈复是个幸运的人。
即使放到现代,亦有不少人羡慕沈复。
且看开篇:“余生乾隆癸未冬卜一月二十有二日,正值太平盛世,且在衣冠之家,后苏州沧浪亭畔,天之厚我可谓至矣。东坡云:“事如春梦了无痕”,苟不记之笔墨,未免有辜彼苍之厚。”
太平盛世,衣冠之家。又是在被誉为“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沧浪亭畔,能在封建中国的江南秀水生活长大,虽不能算得有权有势,也算小富即安。
而后男大当婚,三白遇到了芸娘。据书描写,芸娘比三白是大几岁的,而且并不算是美女:“其形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唯两齿微露;似非佳相。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但芸娘擅长诗词,三白饥饿时还偷偷藏了小粥给他。
还记得三白写新婚:“芸卸妆尚未卧,高烧银烛,低垂粉颈,不知观何书而出神若此,因抚其肩曰:“姊连日辛苦,何犹孜孜不倦耶?”芸忙回首起立曰:“顷正欲卧,开橱得此书,不觉阅之忘倦。《西厢》之名闻之熟矣,今始得见,莫不傀才子之名,但未免形容尖薄耳。”余笑曰:“唯其才子,笔墨方能尖薄。”伴妪在旁促卧,令其闭门先去。遂与比肩调笑,恍同密友重逢。戏探其怀,亦怦怦作跳,因俯其耳曰:“姊何心舂乃尔耶?”芸回眸微笑。便觉一缕情丝摇人魂魄,拥之入帐。”
写下这些文字的三白作古了几百年,芸娘甚至都未能陪三白到老。可几百年后,我们翻开《浮生六记》,一样能感受到三白的快乐:他和芸娘吃臭豆腐,芸娘女扮男装游沧浪亭。即使在自由恋爱的今日,大家又能得多少红颜在傍的时光?
而后卷二写道沈复自幼到长大的一些闲情记趣,例如把蚊虫看成仙鹤,留在蚊帐中喷烟,作“青云白鹤”。也有写到沈复闲时摆弄的一些插花盆栽,诗词书画。。再回头看大部分碌碌麻木的现代人们,不知“旦得一日之闲,可抵十年尘梦。”
可惜,不仅仅是芸娘早逝,连沈复自己后半生都在颠沛流离,如果不是恰好写了一本《浮生六记》,甚至说,若不是恰好记下了被林语堂誉为“中国文学史中最可爱的女人”的芸娘,沈复这一辈子也就压根不留痕迹了吧。
观望一下文学写的感情,大多以悲剧收尾,白娘子被关了雷峰塔,罗密欧和朱丽叶殉情而死,唯一一对终成眷属还得化成蝶才行。人,终究是脆弱渺小的,每个人在残酷现实前都无力(尤其在几百年前的封建社会),幸福只能相对而无绝对。也许就是沈复前半生的幸运,使得其后半尤为显得凄凉。
人生似柳絮散去幻幻真真。
故何妨太认真,
生亦何欢,
死又何苦?
人这一辈子,若曾像三白那样快活过,要权要势做什么?长命百岁做什么?
月夜里的沧浪亭,是否有芸娘和三白在湖水撑着小舟,苏舜钦是否又在亭中独自吟着诗词。
读《浮生六记》,除了醉心于其幽闲之趣外,最让人津津乐道的就是两位相爱甚笃的主人公了。
芸被林语堂称为“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女人”,自然是魅力非凡的。“削肩长项,瘦不露骨”是她恰到好处的身材,“眉弯目秀,顾盼神飞”是她气质熠熠的面容;而“两齿微露”的瑕疵,则如脂砚斋所言“天生美人方有一陋处”。她析古诗时眼亮心明,看戏剧时情深意切,处家事时克己奉礼,比寻常的传统女子又多了一份聪颖、一份痴心、一份涵养。她既可以做一个相濡以沫的爱人,又适合成为一个红袖添香的知己,实在是过于完美了。
我曾给女友念《浮生六记》:“芸出堂陪宴,余在洞房与伴娘对酌,拇战辄北,大醉而卧”;又有“芸笑挽素云置余怀,曰:‘请君摸索畅怀’”,逗弄她说,你看人家姑娘多通情达理啊,男人新婚夜泡妞,她来应付客人;带其他姑娘喝花酒,她主动要求夫君赐以咸猪手。当然,更让后代文人垂涎的是,像芸这么美好的女子,不但允许夫君纳妾,而且撮合着要寻“美而韵者”。怪不得历代至今的文人说起芸来就口水滴答,若得陪伴,夫复何求啊。
不过我一直有个疑惑,按理说爱是一种排他性极强的情感,女人若不吃这口醋,大可断定她并不爱这男人,可芸却并非如此。时代在变,有些属于本质的人性特点却不会随波逐流,古典女人难道就不希望郎君专情?当然不是,关于这方面的情趣故事可多了去,女人不但会吃醋,嫉妒的心思泛滥起来,还会造就诸如吕后做“人彘”那样的悲剧。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在中国古代妇女受到的禁锢那样和压迫,既有格外明显的外在表现,又有不易察觉的内心渗透。爱人而又容人欢谑,怕是夫为妻纲的伦常对正常性爱心理的小小扭曲吧。
三白则是当之无愧的才子,虽然此人算不上什么文学大家,但这本《浮生六记》足够为其青史留名。他虽然谙熟经典,看法却也不拘一格;煮酒弄花的小日子被他过的有滋有味,采菊东篱,嫁接花木,堆叠盆景,静屋焚香,应试对句,茶泡花香,这生活的情趣俨然是后无来者了。
但我还是看他不起。一个男人再清高正直,再不屑于与这“密匝匝蚁排兵、乱纷纷蜂酿蜜”的世俗生活相安,也得把自己的肚子喂饱吧。若有个老婆,也得管上衣食病灾的,光念诗捱不过日子去。如果没能力管,趁早别娶人家。遇到人生坎坷不去尽力解决,一天到晚求爷爷告奶奶的,还牛逼烘烘的号称“多情重诺,爽直不羁,转因之为累”,好意思吗?家境败下来以后,沈三白连续几年都找不到差事做,在家里摆书画摊,三天入不敷一天出。大龄文艺男青年在家如此长期待业,一方面是因为养尊处优惯了,也不会做些赚钱营生;另一方面我估计他也是看不上一些下贱的工作,怕有辱了斯文。这时候芸又是如何呢?不但呕血的毛病久治不愈,衣服首饰也都典当了去,自己挨冷受饿的,孩子也跟着苦楚,干脆就断了治病省点药钱。这一切不是沈复的责任么?
更可气的是当芸病痛而终后,这窝囊废还不悔恨反省,迷茫了半天总结了一句:“奉劝世间夫妇,固不可彼此相仇,亦不可过于情笃”,感情太好了分别时要伤心的,听听,这龟儿子就想着不能让自己太伤心,真恨不得操起灵位夯死他。旧文人,乃至现今搞文艺的落魄分子总哀叹女子薄情爱财,可人家好姑娘一咬牙跟了你,你就尽心竭力照顾周全了?别说我以现代人的标准要求他,看三白这副衰样,我还宁肯芸去嫁个地主老财呢。中国文人易犯的三大毛病,一是如韩愈那样心藏功利、言行不一;二是像郭沫若般全无骨气、苟活自贱;其三就是三白这样,谋生无能,怨天尤人。
蹦极,
我喜欢危险的感觉。
当我站在几十米的高台,脚下就是湖面,难以遏制的恐惧会紧紧抓住我的内心,让我战栗,让我警醒,让我瞬间感觉到,活着是多么真实的事,而活着又是多么幸运。
“所以你看到了我的消息还是没回对吗?”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