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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名号是怎样一步一步被搞臭掉的?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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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里,执政党英社为了钳制思想,将英语改造成了一种叫“新话”的语言。小说后面有一个附录,就叫“新话的原则”,里面有这么一段话:

......一切组织、团体、学说、国家、机构、公共建筑等名字都无一不缩减到熟见的形态,那就是一个容易发音的、音节最少而保持原来词源的单词。例如真理部里温斯顿·史密斯工作的纪录司称为“Recdep”(“纪司”),小说司称为“Ficdep”(“说司”),电讯司称为“Teledep”(“电司”)等等。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节约时间。甚至早在二十世纪初,缩语已成了政治语言的一个典型特点;而且早有人指出,使用这种缩语在极权国家和极权组织中最突出。例子有这样一些词:“Nazi”(“纳粹”)、“Gestapo”(“盖世太保”)、“Comintern”(“共产国际”)、“Agitprop”(“宣鼓”)等。在当初这种做法是无意识的,但是在新话中是有意识的,其目的是这样的缩称能把原来的大部分发生联想的含义减少而巧妙地改变了该缩称的含义。例如“Communist International”(“共产国际者国际联合”)使人联想到的是全世界人类友爱、红旗、街垒、马克思、巴黎公社等合在一起的图像。而“Comintern”(“共产国际”)却仅仅是意味着一个严密组织和明确阐释的学说。它指的东西几乎像桌椅板凳一样容易辨认,而且目的也一样有限。“Comintern”一词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口来,而“Communist International”却需要至少暂时想一想。同样,“Mintrue”一词引起的联想要比“Ministry of Truth”(“真理部”)少,而且容易控制。这不仅是养成使用缩称的习惯的原因,也是竭力要使得每一个词都容易发音的原因。

(引自上海译文出版社,董乐山译本,下同)

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个遥远的银河系,有一个词叫“公共知识分子”。这是一个意译过来的外来词,英语里叫public intellectual。人民群众不喜欢这个词,它像其他许多洋人传过来的概念一样绕口和难懂。这个词太长了,竟有六个音节之多;而且“公共”“知识”两个音节韵母分别一样,稍不注意就会念错;平卷舌和后鼻音交换着来,对鼻子和舌头是一种很大考验。从词义上看,“公共”和“知识分子”又是两个挺复杂的概念。需要思考和讨论才能搞清楚,什么样的环境属于“公共”的,“知识分子”又是谁——而人民群众又懒得动这个脑筋。于是这个词进入了中文世界,却仅被少数人使用,无法融入到主流舆论场中。

直到一位不知名的天才出现了,把“公共知识分子”大刀阔斧地砍掉四个字,创造了一个响亮的名号“公知”。新名号的好处显而易见:简单好记、朗朗上口、省时省力。这种黑话式的简称乍一看让人摸不到头脑,其实一学就会,而且因为它本身并没有什么含义,因此一旦指代的事物明确了,就不会发生词义的偏移。从分析哲学的角度讲,它失去了所有内涵,只剩下外延,于是成了一个彻底的专名。

在实践中,“公知”剥离了原词里那些丰富的含义,只剩下一个功能:代指那些批评政府的人,其中无论是理性务实的批评还是泼妇骂街式的批评,一概可以等同视之。在网络上那些批评政府的人当中,后者显然远远多于前者。于是过了一段时间,提到“公知”,人们很难想起乔姆斯基、苏珊·桑塔格,甚至很难想到鲁迅、王小波,想到的只能是在微博上满口“五毛党”“爱国贼”的那些人。

于是“公知”就沦为和“美分党”“洋奴”还有“五毛党”“爱国贼”这些词一样的功能了,成为一种污名化对手,互相扣帽子的工具。抛开立场对立,这些词的相似之处远多于不同。《1984》“新话的原则”里一段话完美地描绘出了这些词的特点:

......为了政治目的,最最需要的是意义明确而简短的词,能够很快地说出来,而在说话人的心中引起的回声达到最低限度。B类词汇(注:即前述的缩略语式词汇)甚至因为它们几乎全部相像而得势。这些词汇——如“goodthink”,“Minipax”,“prolefeed”,“sexcrime”,“joycamp”,“Ingsoc”,“bellyfeel”,“thinkpol”等都是只有两三个音节的词,重音平均分配给前后两个音节。这些词汇的使用带来一种机械单调的说话腔调。目的就是使得说话尽可能脱离意识,尤其是关于意识形态上不是中性的任何问题的说话。在日常生活的应用上,说话之前无疑是需要思索一下的,但是在要求党员对某件事发表政治或道德见解时,他就应该能够像机关枪喷射子弹一样发出正确的看法来。他训练有素,又有新话做他的几乎万无一失的工具,而且词语的组成又是声粗气壮,十分难听,符合英社精神,就更有帮助了。

奥威尔的文字犀利无比,然而为了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我打算修改一下他的比喻:不经思考地脱口而出一个词,不仅像机关枪喷射子弹,也很像人体排泄。如果一个原本内涵丰富的词被改造,使其功能就是为了让人像放一个屁或者吐一口痰一样不走脑子地说出来,那这个词,相较于原先的状态而言,就不可能保持干净。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公知”不是被搞臭的,当它从那个内涵丰富,具有思考深度的词组削减为一个贫瘠、单调的缩略语时,它被污名化、被污染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连带着被污染的是我们的整个语言:为了图省事而破坏语言的丰富和多样,就像为了方便在公园里随地吐痰大小便一样,带来的只能是丑陋和肮脏。从“公共知识分子”到“公知”,中文里多了一个骂人的词,失去的是一次对“知识分子在公共空间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进行严肃讨论的机会。不管你的政治立场如何,这对于每个中文使用者来说都是一个损失。


评论区里不出所料:有人说我给公知洗地的,有人说我恶政瘾,祝我账号早日原地爆炸的,还有人说我双标:难道集权社会的缩写就是老大哥的手段,自由社会的的缩写就充满香甜空气的味道吗?

对这些我想说两点:第一,不是所有缩写都是脏的不能用的(我刚才就用了好几个)。有些缩写像nba,wto,gdp,原词本来内涵就不多,不存在缩写污染词义的问题;有些缩写原词本来就不体面,但它是语言本来的组成部分,就像脏话一样,不应禁止也没法禁止。我反对的是,原本一个内涵丰富的词,缩写后变得干瘪贫瘠,于是像人尽可夫的妓女一般被人任意指派所指。这才是真正可耻的污名化。

第二,奥威尔写《1984》的时候,想到的不只是纳粹和苏联,还有缅甸殖民地的警局,西班牙共和军的战壕,bbc的播音室。老大哥是现代社会的诅咒,它无处不在,即使是相对民主自由的社会,我们的语言里也有它投下的阴影。尽管有时它以个人或团体的形象显现,它本身未必是具体的存在——电幕里那个巨大的人头很可能不是真人。这一切是不是老大哥捣鬼,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当我们未经反思地任意使用语言时,我们就有为老大哥创造新话的危险。我们就是是真理部本身,也是真理部的奴役对象。我们既是温斯顿,也是老大哥,自己奴役自己而不自知,因为我们以为语言只是思想的工具,能以方便为由任意篡改。海德格尔说过,语言是存在的家。我们都知道“家”和房子是不一样的——它的内涵要远远大于房子。然而如今我们对待语言的态度就像对待一栋可以任意装修,改建,甚至拆毁重造的房子一样——对此除了痛心疾首,很难说出别的感受来。


估计是因为我写的得还不够清楚,有些人还是没搞明白缩写是如何把一个词搞臭的。有人甚至质问我“中共”是不是对我党的污名化……对此我只想说,少年人,你的思想很危险啊……

为了让大家避开那种容易挨枪子的思维陷阱,我再把“公知”的污名化过程再捋顺一下。比较以下两句话:

公知又出来洗地了!

公共知识分子又出来洗地了!

如果你想骂人,会选哪句话?是拖沓繁冗的那个,还是简洁明快,如同奥威尔说的那样“像机关枪打出来一般”的那个?有的词天生就比别的词适合骂人,它们有很多共同点:音节少,顺嘴,适合不过脑子地脱口而出,最好还带点爆破音,可以溅对面一脸吐沫——像“肏”、“fuck”之类——“公知”自然还没到那个程度,但是和“公共知识分子”相比,攻击性就大多了。

评论区里 @景行止 说的很对,单单缩写一个词不会对它的污名化造成很大效果。然而语言是一个整体,我们无法孤立地使用一个词,从来都是在一个符号系统内使用的。上面的例子里,相对于“公共知识分子”,“公知”显然和“洗地”这样的词更搭配,同样的,它也和“洋奴”、“跪舔”、“慕洋犬”更搭配。这些词共同组成了一个话语系统,而这个系统的功能没有别的,就是干辱骂、人身攻击这种“脏事”的。久而久之,我们看到“公知”这个词,就只会想起“美分”、“恨国党”之类的词,想不起“公共空间”之类高大上的学术用语,也就失去了严肃讨论的欲望。

一个词不是因为缩写就立即污名化的,而是因为我们在语言中的实践方式。缩写不会直接让一个词变脏,但可以让它更容易被肮脏地使用,而具体怎么用,还要看语言使用者自己。尽管“中共”一词已具备了那种使用条件,但出于某种原因,在咱们国家没人那样用它,因此离污名化还差的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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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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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不是移民,中国显然不应该接收任何形式的难民,难民经历了太多人性中的极端状态,人性中的残忍被激发的更多,再加上宗教与战乱因素,为了生存难民的底线会更低,为了生存难民不惜恩将仇报、鸠占鹊巢,其对于稳定的社会有巨大的破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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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如果席卷欧洲,欧洲没落,欧洲储备的大量人才,中国要做好准备。

中国要为未来潜在的优秀移民提前做好准备,所有移民至少符合以下标准:

1、接受归化。接受中国法律、传统和习俗的归化,华文参加水平考试;放弃原有的宗教信仰。进行郑重的归化仪式,宣誓并视频记录这一过程。

2、有一技之长,科学技术领域优秀人才优先。优秀人才需要中国指定科研、技术或教育机构进行鉴定。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4、在移民中国之前,没有触犯过法律(以中国现行法律为准)。

5、符合以上四条者,到中国后需要数年的准备期方可有资格加入中国国籍。

6、6岁以下健康儿童(以中方骨龄测定为准),以及符合1至4条相貌姣好的25岁以下女子。

7、宗教类神职人员、有反华行为及反华言论者禁止移民。

——世界上没有无条件的爱,以上是移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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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中国作为一个各种人均指标都较低的国家,按照“谁提出问题,谁解决一部分问题的原则”,哪个国家指责中国多,哪个国家就应该帮助中国解决一部分问题。这些国家要真金白银的给中国出钱,不出钱不帮助就别BB,还要中国人自己勒紧裤腰带独立自主的自己解决。美国作为经常指责中国的国家,我觉得美国应该尽力帮助中国,比如至少接收中国1个亿的“难民”,如果美国接收不了也不想出钱,最好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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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宁愿在一线城市花一辈子甚至两辈子(两代人或者三代人)的微薄工资去买房或者买车,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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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家网站从16年下半年开始走下坡路,实际改变是16年初,我就是来泼冷水,这个网站忘记了原来的主旨和初心,网站这个东西,你觉得你还牛逼的时候突然就没人了,反正现在网站还是app 真正有价值估计就白菜和原创,白菜只能吸引新手,原创水军,软文开始充斥,不说水军,特么一看官方的马甲号发的


user avatar   xiao-tu-59-9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什么叫合格的生活条件呢?

月收入1000的农村家庭里,能保证孩子上完九年义务教育就算合格了

但是在月收入10000的打工家庭里,这不合格,保证孩子在城里上菜小,以后能读个中专甚至大专才算合格

但是在月收入6000的城市小市民家庭里,这不合格,保证孩子报个补习班考上本科才是合格

但是在月收入20000的白领家庭里,这不合格,保证孩子有学区房,或者上私立小学国际双语学校考上211或者出国留学才是合格

但是在月收入20万的家庭里,我不知道,我没见过人家的生活

所以什么才是合格呢?

人生的意义,不就在于超越自己的出身,比自己的爹爹站得更高,看的更远吗?

话说回来

什么都给你准备好了,我他妈的生你干什么?养个干女儿不好吗?比你便宜多了,还能干!


user avatar   luo-xuan-zhen-li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大成拳的阴招儿挺多的,封眼、插眼、戳喉、踩脚摁倒打百汇、上星、哑门、濂泉、人迎……

我该怎么证明自己是正当防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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