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句实话,“天赋人权”这句话就是忽悠人的。
天赋人权这句话是从哪里来的不必考证,但是在西方的话语环境中,天就是上帝,天赋人权就是上帝赋予人权,这是宗教的观点,一个现代法治的观点,却需要宗教去背书,很有意思吧。
排除字面意思,天赋人权逻辑上也是扯淡的,人类如果是独立生存的,有人权吗?你的所有权力都来自你的力量,你能干掉的动物,你可以吃它,你干不掉的,就是他吃你,请问,人权在哪里?上帝在哪里?
当然了,人是群居动物,人在一起组成了人类社会,组成社会的第一要务是什么?是义务!有的人履行管理的义务,有的人履行士兵的义务,有的人履行农民的义务。人权要吃饭?前提是农民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否则你只能吃屁。人权要活命,前提是士兵履行了保家卫国的任务,否则你就是炮灰。人权要有幸福生活,前提是管理者履行了管理的义务,否则大家一起玩完。所以天赋人权就是忽悠人的,实际上应该是天赋义务,只有正常履行了义务,才可能有人权。这是必要关系,不是充分关系,因为很多时候即便正常履行了义务也不一定能有人权,但是要有人权,必须先履行义务,这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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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提到,天赋人权原文其实应该是自然权利,我不赞同这个说法,虽然字面意思确实如此,但是文字是人来解读的,人如何去理解文字才是关键。
自然是什么?西方大多数人的理解,自然就是神创造的,是神的一部分,而非我们理解的超然于物外的大自然。大自然可以区分人和动物吗?大自然通过什么方式告知你的权利?大自然可以保障你的权利吗?大自然如何维护你的权利?人说自然权利,其他生物答应吗?这样是解释不通的。
所以无论是天赋人权,还是Natural right,这权利都只能理解为来自大自然中具有人格的部分,也就是神。天赋人权,无论文字上如何描述,其实就是通过宗教信仰的方式省略了论证过程,以洗脑的方式获取认同,与君权神授并没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