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樂器要錢、學樂理要錢、學聲樂要錢、學和聲配器通通要錢。
樂器要錢、麥克風要錢、監聽音箱監聽耳機要錢、電腦要錢、軟件要錢、音源要錢、調音台要錢、隔音玻璃要錢、隔音棉要錢、地毯要錢、中央空調要錢、錄音棚不管買的還是租的那塊地都要錢。
所以就算是自己寫詞寫曲編曲、樂器自己錄、合聲自己唱、混音母帶自己做、自己獨立發行、自己搞推廣都好,給錢聽音樂怎麼可恥了我問你?
慈善事業還允許善款的50%(紅十字會)可用於維持機構運營呢,合著做音樂只能光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