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腰。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要详细回答起来估计也需要一定篇幅。我尽量分不同情况来说。
根据我个人教学经验来说,作曲教学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分不同阶段的。从最开始的四大件阶段(其实这个阶段我只会教和声和复调,因为配器和曲式可以在后期自由作曲的阶段再融会贯通地教),学生需要知道的是,你现在学的是写作的基本规则,你做的是习题,不是在创作乐曲。做习题,就是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抛开传统和声学和对位法的时期风格限定,这个相当于是为学生准备的最基础的多声部音乐写作练习,是让学生习惯在一定的限制范围内如何把音乐写得合理,它训练的是基本的控制音乐材料的能力。用学习语言来举例的话,这里相当于是学习一门语言的语法,然后用这些语法做遣词造句的练习。你需要先写出大量的没有语法错误的流畅通顺的句子才行,这些句子,不需要你有多个性,不需要反应你的文学品位审美和三观,只要写得没有语法错误就行。
和声和复调学完后,进入到自由写作的阶段,这个阶段最开始仍然是非常直白的名家名作模仿写作的练习。学生需要做到通过分析一些作品,掌握基本的对音乐语言的专业性的视角,以帮助自己构思音乐,进行简单却相对完整的乐曲写作。
再往下一个阶段,才是发挥学生个人风格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之前,我都会要求学生尽量去模仿某一个学生自己喜欢的作曲家的风格。因为如果模仿得像,意味着学生的音乐语言分析能力就具备了。如果你会模仿某种特定风格的作品,那么说明你对音乐风格的掌控力就会比较好。基本上具备这个能力后,我不给学生任何限制,让他自己写自己想写的风格的作品。这个时期的教学可能是最复杂的,因为每个学生的风格和想法都会不一样。有的学生会不自觉地写出非常像某些已有作品的音乐,可能是潜意识里受这些音乐影响太深,或者自己对独立的音乐语言掌控力还不强,那么我就只能是和学生继续分析他作品中哪些地方太像,如何改掉这些惯性音乐思维;有的学生相反,一进入自由风格写作时期,刚开始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写,那么我又要引导他听各种风格的作品,然后去选择一些可以借鉴的写法。
以上说了这么多,仿佛都是走题的。但我想说的是,这些过程,都是做去学习必经的过程。经历这几个过程之前,除非是天才,否则学生是没有设么资格和能力跟老师在风格和音乐语言上讨价还价的。当我发现学生在写作上有了一定的个人音乐语言的成熟度以后,对于作品修改的建议会分两种:第一种是我确定学生的某种写法的效果其实是非常不好的。这种时候我会跟学生解释原因,让他做相应的改动。关于这类改动,我希望学生可以放下自负情绪,更多地信任老师的意见。因为老师毕竟比你多学了很多年,也多写了很多作品,理论和经验上一定是超过你的;第二种情况,是我认为学生的某个地方的写法也可以接受,但如果是我写的话,可能会用另外一种写法,去塑造另外一种效果。这种情况下,我会和学生分享我的这个想法,建议他们考虑和尝试。如果喜欢,就接受我的写法,不喜欢,就保留自己的写法也行。只有在这个阶段,学生才有资格坚持自己的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