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音乐创作人钱,干劈情操,这就是耍流氓。
这一次,汪老师敢飙大实话,我很服气。
而且不只是在音乐行业,还有影视、小说等文创产业,都存在类似的“内容创作人拿不到什么钱”的尴尬,而这归根结底,是中国文创产业,有一颗毒瘤:中国式粉丝经济。
以电影行业为例,只要拿下有粉丝基础的大IP,再找有影响力的小鲜肉,在粉丝的号召力下,票房量级已经确定,成了稳赚不赔的生意。赚了,同行会眼红,资本也是逐利的,就会有更多热钱涌向IP和明星,一旦陷入了这个怪圈,泡沫就会越滚越大。
“中国式粉丝经济”的毒瘤就是这么滚动起来的,金主们看中偶像的影响力,经纪公司就将名气变现成商业价值。而这整个巨大的商业利益链条,作为内容创作人,除非你有名气,否则是很难分享到什么蛋糕,只能赚份幸苦钱。
这种模式是不健康、恶性的的,因为在文创产业,最终我们需求的不是明星八卦、代言、炒作,而是电影/音乐这类精神刚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