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XX女权举报到只能删帖了。。。
以后,对XX女权言论————我们也应该用同样的方式,但凡找到她们 ,不友善,涉嫌辱骂歧视的言论,就利用 ————知乎规则,合理举报。
因为XX女权也用这种方式,在针对 反XX女权的言论。
不要尝试和XX女权,去辩论。浪费时间,用合法规则,进行合法对抗。
只答“作为女性有没有冠姓权的需求”:没有,而且我需求孩子跟他爸来姓,这样对我有利。
“冠姓权”其实换个名字就是“冠姓义务”“冠姓责任”。它只是夫妻之间权利和义务分配的其中一项,夫妻一方分到某一项权利义务,不直接说明这一方在婚姻中更有优势。如“独家下楼带垃圾权”就不是什么高贵的权利。再举个复杂点的例子,有的家庭由女性管钱是因为她精于财政,受到丈夫信赖;有的家庭中女的管钱是因为丈夫懒得管,还有的是因为夫妻收入差距太大,女方没有安全感,而男方安全感足够,所以向弱者让渡权利。此外有的家庭女方管钱意味着妻子可以随意挥霍,而有的家庭妻子需要精打细算向丈夫报账接受监督。所以女方管钱本身不足以说明女方权利大或小,是被尊敬还是被歧视。
冠姓也是一样,并非是一种单纯的荣誉。它本身是中性的,是手动加强孩子和父母一方联系的操作,但实施原因根据各人家庭情况而不同。同样是父亲冠姓,有的是因为父亲的姓使孩子或家庭受益更大,而有的是因为父亲和孩子的联系过于松弛,需要由冠姓来补足。
我比较倾向于,父亲和孩子的联系天生松弛,需要由冠姓来补足。
孩子并非由父亲腹中生出,父亲和孩子生理心理有比母子间大得多的隔阂,甚至父亲需要借助手段确认孩子是自己的。
母亲不仅更受孩子欢迎和依赖,母亲往往还不得不出席更多养育孩子的场合,比如带孩子打疫苗,和幼儿园洽谈,给孩子报兴趣班,教育她为人处事等等。而父亲对此不是与己无关就是手足无措,根据我老板的说法,他只知道女儿是“屋檐下的一个小人”,连她上几年级了都不知道。学校老师同学对学生也往往“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不过有了父亲冠姓的传统,至少知道孩子父亲姓什么,偶尔他爸来开家长会也能对上号。
因此,母亲为了分担自己的压力,敦促父亲尽到人父责任,需要不遗余力地,从心理上、舆论上、制度上、习惯上,给父亲甩锅。
“孩子是不是跟你姓?跟你姓你都不送她上学?”
而跟自己姓就是自己背了一口锅……除了那点虚荣感还能得到什么呢?虚荣心对男人却是一记良药。每一次叫孩子大名,都能提醒他,这是我的娃,我也得掺一脚,不能让他给自己丢脸,我得做些什么让他服我这个爹。
从人类社会发展来说,“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是天然的形态。人类历史处于这个阶段长达几万年,男性只泛泛地为氏族提供劳动,而不过问自己的亲生子女。(像不像现在两腿不沾家的社会主义工作狂?)自从人类进入父系社会,实际上是进入了以夫妻家庭为单位的等级社会。父亲冠姓就是这个阶段的发明,冠父姓方便社会承认父子关系,社会赋予父亲权利义务向专属的孩子定向提供教育和财产。我们现在仍然在这个社会阶段中,即使从母亲和孩子的利益来说,冠父姓普遍上仍是最优策略。对于一些开明家庭的女性(大约包括我自己),要求孩子跟自己姓,说难也没多难。但如果有朝一日冠母姓成为主流,说明男性再次被排除在育人机制之外,女性单独抚养孩子的能力大增,家庭制度也解体了。
——补充——
评论里用其他视角和我争论的,其实没必要,我从始至终回答的是“‘我’有没有需求,我如何选择,为什么”,我不可能代表你们。因为我觉得父亲普遍有和孩子不够亲的问题,我自己的丈夫也不是什么特别的男人,再加上我没有其它需求,所以我选择孩子冠父姓(而不是认为“男人拥有冠姓权”),我把它视作一个默认操作。对于我来说冠母姓不是容不容易,而是自然不倾向的问题。
如果各位女同胞有自己的需求,那肯定是凌驾于冠父姓这种默认操作之上的。不管是你想孩子尽可能崇敬母亲,你想让他人认识到你在家中的地位,或者为你的父亲祖父光宗耀祖,或者用一个家庭的实际操作证明孩子可以冠母姓而且要求别人尊重,这都是恰当的理由。你甚至可以觉得,当你或更多人抱持或履行这些观念,就是改变了社会中男女实力的配比。你可以把这些理由写成独立的答案,我不觉得它和我的答案会是冲突的关系。所以把这些视角写成专门给我的评论,我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但我真的不建议,把孩子冠姓当作夫妻之间权力的争夺。夫妻之间讲究互相谦让体谅,冠姓也必然是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有些女性有明确冠姓需求的,在结婚之前就提出,我觉得非常OK,这个阶段争吵也是可以的,但既然已经结婚,对于这种必须二选一的分配必然已经达成了初步的协议,和其它事务综合在一起,这一套分配必然是双方都满意的。(不然就不要结婚啦)
我个子比老公矮得多,所以家里高处的东西都由他来拿,这就是一种谦让和体谅。并非是我有不劳而获的权力或者他有大包大揽的权力。很多家事分配,都是很自然的,一方的短板另一方来补贴。把它们当作夫妻之间的表彰和屈就,这种解读实在是,中二了。
——2019.5.21含权游结局剧透更新——
考考你:
七国联盟再次群龙无首,对于接下来国王花落谁家的问题,七大家族开会表决。
提利昂·兰尼斯特提名布兰·史塔克,其它六大家族代表表示同意。史塔克成为国王。
问:哪个家族拥有国王的“任命权”?
A. 兰尼斯特
B. 史塔克
C. 七大家族
D. 塔格利安
E. 其它
女方为子女行使冠姓权多不容易?
非常非常容易。
来,简易版教学:
当女方在怀孕后,去法院提起离婚就行了。事实上,女方怀孕时,男方提出的离婚基本上不会被受理,而女方提出离婚,则是可以的。
那等到婴儿出生的时候,女方已经是单身状态。这时候,女方自然有子女的100%的冠姓权。
冠姓权是血统纯正的形式主义保障,正因为如此,男性才愿意千辛万苦地维持家庭的稳定与发展,如果家庭制度破产,人类社会的组织性就会大打折扣,发展倒退是大概率事件!
欧美日本女人出嫁随夫姓,就是这个道理,这个秘密不足为外人道的。
别“自古以来”。你忘了招女婿了?自古以来就是谁出房子跟谁姓。所以你只要发个征婚帖,条件就是,你出房子,孩子跟你姓。我相信一定招得到。
女性来回答,一点都不难啊。 你自己生自己养,孩子自然随你姓。 所以我觉得题主的问题应该是一个婚姻,然后让丈夫同意孩子随你姓。
我觉得这个局面非常难也不难。 首先,我觉得你应扪心问一下你自己,你究竟是为什么有这样的需求。 是你的父母意愿,还是你自己从心底认可男女应该平等,还是你认为如果你需要放弃,你觉得对方要给你更多?
如果是你父母意愿,我希望你不要过多的过于顺从。 我个人观点,孩子的姓名是父母在孩子出生时给予孩子的礼物,孩子懂事后,如何他不喜欢这份礼物,他可以随意去改。 你已经成年,连你自己的姓名你父母都已经无权做主,更何况你孩子的姓名呢。 如果你认可了你父母对于“传宗接代”的需求,那你同样也应该认可你公婆有同样的需求,这样的话你的最低限度就是你生两个,一边一个。 这样你会面临双方祖父母对于和自己姓孩子的偏心,你和你丈夫,还有你们的孩子们,都成了你们双方父母传宗接代的工具,这是你希望发生的事情吗?
如果是你自己心理觉得这是一种不公平。 我100%赞同你的说法。 可是,你能保证当社会对你老公不公平的时候站出来也同样维护他的权利吗? 我们不说别的,你是否愿意婚前和他一起买房买车,婚后和他一起养家? 如果你愿意,那我想愿意和你一起共享孩子姓氏权的男性也是有很多的。 如果你希望你的配偶对于你的权利表示尊重,那你也同样应该尊重他的权利不是吗?
同时,我想我们都清楚改变一个社会规律是要付出多么大的勇气和代价,那怕这些社会规律完全不公平。 自由恋爱,婚姻自主在今天看来非常合理,可是在100年前的中国,却是一种奢侈。 很多老一辈的人为了抗衡包办婚姻,放弃自己家族的财富,背井离乡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建国后,女性走入职场,她们和男性一样开拖拉机, 种地插秧,进入工厂。 我妈妈和我爸爸就是一个车间的技工,两个人才认识结婚的。 女性地位的提高是女性自己走入职场战场,是去社会上证明自己不输给男人,自己去换回来的。
如果你的另一半,是一个看了网上一些言论就能够改变自己主张的人,那他也有可能会因为社会的压力(孩子随妈妈姓爸爸有吃软饭,不男人的嫌疑)而不会同意。 相反,如果你在婚姻中确确实实的担起了你的一半责任,那你要求姓氏权平享我也相信对方会乐于同意的。 起码可以说明我们一起买房子,一起养家。 我不要求你工资卡上交,你也不要认为孩子就该是我带。 这才是一个平等的婚姻不是吗?
我知道很多女性会认为当今的社会对女性不公平,职场上对女性的诸多歧视等等导致很多女性觉得自己要付出比男性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才能拿到同样的工作机会。 我无意否认这些,我那小我一岁,在上海做金融的表妹更是体会很深。 可是我们要做的是去反抗这些不公平,而不是把一种不公平换成另外一种转加到自己的丈夫身上。 职场上歧视女性的资本家,而你的丈夫,则很有可能是和你一起受剥削的那位。
如果说你认为要你放弃孩子的冠姓权需要对方付出更多的话,那就很简单了,直接说我要什么不就可以了吗? 现今社会对男性的要求是约会需要多付出,结婚需要有房子,婚后赚得要多,这些在你看来值不值得一个孩子的姓呢? 在我看了如果一个男生付出了这些,那我觉得他要求孩子姓也是正常的。 相反,如果一个男生抗拒彩礼,说房子一人一半首付,婚后如果他赚得多你就多一些家务,这样的话你要求孩子冠姓权对半分我认为也是合理的。 如果结婚时房子你家出,然后你赚得比他还多,那我认为你就可以完全要求孩子随自己姓了。 当然,你心中可能认为孩子的姓比这些都重要,那我觉得就是直接提就好了吗。
我不会说什么孩子姓什么不重要的话,如果有男人认为孩子姓什么很重要而不会妥协,那也就会有女生也这么认为。 所以我支持你去选择一个认可你观点的男性,并且去捍卫自己的“权利”。 但是你要清楚,这本身就是一条困难的路, “敢为天下先”从来不是容易事,更不是网上说几句话就能解决的。
我定居英国,老公英国人,孩子我们已经决定会是两个人的姓连在一起。 比如说我姓李他姓Smith, 那我们孩子的姓就是Li-Smith。 我的理由很简单,我老公是混血,他爸爸英国人,妈妈新加坡华人,但是他是随父姓,他的中间名(middle name)是中文的,而我是华人,我们的孩子就是3/4华裔血统,所以我希望在姓名上更能体现他的华裔血统。 我们本来决定我们两个也把自己的姓改成这样,但是结婚后发现我们要改的东西太多了实在受不了这份麻烦所以还是各姓各的。孩子连起来就是。 所以你看,那怕就是在传统的英国,一般来说是妻子随夫姓的,我也可以做到,何况是中国已经有很多二胎随母姓呢。
其实如果女性铁了心要冠姓权,那是能一定要到的,这种情况下就会发现,男的想行使冠姓权,反而显得很不容易。
这中间的问题就在于,冠姓权实际上是一种“协商”,但同时女方有堕胎权,她可以随时否决不跟母姓的结果。
先看一下规定:
婚姻法: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冠姓看规定是双方各一半,协商确定,但冠姓也得等孩子生出来,没得孩子冠姓权就是虚的。
协商同意自然没啥事,问题就在于协商谈不拢怎么办?
好了,妇女可以随时终止妊娠,这就相当于女方掐住了上游,谈不拢咱可以双输。
如果一定女方要“冠姓权”,不惜“摆烂”的话,可以看一下可能情况:
(注:摆烂在这里是中性词,就是可以做出“杀敌三千自损八百”的选择,下面只谈选择,不谈感情)
情况1:冠姓权协商,男方同意孩子跟母姓,女win;
情况2:冠姓权协商,男方不同意孩子跟母姓,离婚,孩子归母亲,跟母姓,女win;
情况3:冠姓权协商,男方不同意孩子跟母姓,协商不同意,女方打掉胎儿,归零;
也就是,如果女方“摆烂”,她要么平,要么赢;
男方根本没有赢的选项,这些都是正当合法操作。
这个设计,本身其实就对男性很不利的。
我之前想到这个,但如果这个操作强上的话,有可能自身也会受损,所以我觉得未必有人干,但我看到这个答案,我发现其实真的有人干:
这个答案的评论区争论歪了,答主也确认这个不是入赘,其实本质上是堕胎权否决冠姓权的例子。
在这个牌桌上,女方始终有这个底牌,要么是我的,要么我掀桌子,大家都没有。
目前这种事情不多,可能一方面比较挑战以往的观念,另外一方面也在于,无论是上嫁也好、彩礼也好,冠姓权都在实际交换着某些东西,如果没有交换物,而且女方就是要的话,她几乎肯定能要到。
这就是我说的她敢不敢“摆烂”,敢不敢在博弈中打出来那张于男方最不利、甚至不惜损伤自己的牌作为威慑,对方屈服就赢,不屈服就归零。
还有一个原因是目前一方单人抚养孩子较为困难,所以可能是条件较好的女方敢这么叫板,但如果有一天社会福利提上去,叫板的人就多了,这种局势就很有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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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论区的一些解释:
1、少数人的极端选择为群体附加威慑力。
在争得冠姓权的过程中,离婚、堕胎这些都是手段,不是目的,这些手段只是为了让对方屈服。而这种威慑力的背书就是,真的会有人做出这样的选择,而且男方不确定你会不会这样做。
因为这毕竟是两伤的结局,但就是这少数人的选择,为群体争得了议价权,形成威慑力。
这跟核武威慑差不多,从二战后到现在,也没有哪个国家真的动核武打仗,但有核就会增加威慑力,谁都保不准这二愣子会不会真的按下按钮。
2、屈服的收益大于对抗:男性的无奈境地。
如果A选择的收益一直大于B选择的收益,A选择就会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
如果女方选择“摆烂”,男方的A选择“屈服”,失掉冠姓权,但还能保留一个自己的孩子;
B选择“拒绝”,孩子没了,更没有冠姓权。
也就是说,A选择的收益大于B选择,会成为多数人的选择。
我不否认有人选B坚决拒绝,但只要有一定数量的男性选A,选B的男性就会被踢出局。
如果女方严格抱团的话,B选项男的将会断绝,A选项男性繁衍后代,下一代冠母姓将会成为定例,这跟冠父姓成为习俗一样。
(注:这只是简单推演,实际情况比这个要复杂的多)。
3、不公平的双向选择:庄家杀闲家。
这个乍一看,似乎是很公平的双向选择,女方出牌,男方可以对着出牌啊。
其实不然,这个市场至少在目前还是女方市场,一方面是身体和生理自身的优势,另一方面女方在这个领域已经习惯抱团控制舆论,这是一个不公正的双向选择。
随着女性在经济上的壮大,男性在这方面的话语权是在逐渐收缩的。
子女随父姓,千年以来(除了入赘)都是无可争议的选择,没什么可讨论的,一个子女、两个子女、十个子女、二十个子女都一样。
在这一二十年,出现了很多子女双姓的,母亲的姓氏被加进孩子的名字里;
开放二胎后,二胎随母姓屡见不鲜,已经成了常规要求;
头胎随谁的姓,也经常摆上台面,成为月经话题;
所以,这就结束了么?下一步会是什么?极限到哪里?杀招是什么?
我就在说这个问题。
有人说,提随母姓大部分男的不同意,你搁到五十年前,搞双姓会有男的同意么?不会的。
要求第二个孩子随母姓男的同意么?不会的。
现在为什么都习以为常了呢?
因为背后的议价权在此消彼长,多了就习惯了。
女方的议价权究竟有多大,堕胎权在手,她只要想,就可以一票否决,决定性的权力。
五常不是每次都行使否决权的,但ta的话语权在于有否决权,不是在于是否每次都用。
这种话语权的差距,就是五常和非五常小国的差距,虽然我一般不否决,但你得听话。
这个问题其实和找一个不抽烟不喝酒的好男人有多难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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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很多人看不懂这个梗,我随便补充一点儿吧。
所谓的不抽烟不喝酒的好男人好不好找?当然好找,甚至可以说是多如牛毛,但是为什么还是很多女孩说什么我的要求并不高,或者说就是找不到不抽烟不喝酒的,或者说为什么我找的都是渣男之类……
其本质原因是什么?不是这些人不好找,而是她要的不是这些人。其他的条件她没说出来而已。
这个问题也一样,无所谓小孩跟谁姓的男生也是多如牛毛,不重男轻女的也是多如牛毛,为什么反复被拿出来讲呢?为什么提问有多不容易呢?
本质的问题也只有一个,还有大把的条件不愿意放弃而已。
本质上,她是想找一个高大帅气多金还不重男轻女不在乎孩子姓什么的理想伴侣……实在找不到的时候,什么不重男轻女,什么不介意姓氏这些所谓的加分项是首先被抛弃的,压根儿不是核心诉求……
就像不抽烟不喝酒也压根儿不是核心诉求一样……
你真给介绍个不抽烟不喝酒的,她会说我对他没感觉,不来电……
懂了吧……
当然了……男同胞们也不要自鸣得意,大部分人嘴巴里都是温柔贤惠,但是有得选的情况下都是选胸大颜好的……
人类的本质都是一样的……
想当全职太太又当不了的,并且心胸狭窄的人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