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问题描述来看,并非故意选择给孩子讲授和展现,而是意外出现了这个素材,老师本身没有意识到。所以临场处理了一下。
对敏感性素材,如果所在地区的家长或学生有强烈情绪,一般建议规避,减少与教学无关的争论。
所以如果该班级家长表达了意见,那么建议未来备课的时候记得规避。
但是以临场意外处理的程度来说,没啥大问题。
所有敏感或争论性的问题,教师意外踩雷的时候,尽量展现“平静、理性、正式”,用研究的眼光去看,而不是道德的情绪去看。这对教师来说一直都很重要。
毕竟激烈的情绪意味着激烈的对抗。
而教学过程中,和学生产生激烈的对抗,对于长期的教学关系是非常不利的。
按照目前描绘的学生反应,教师成功地将这个意外用平静的操作带了过去,学生没有被激发出强烈的情绪,而是进入了“思考”。那么从结果来看,这个临场处理是比较合格的。
p.s.考虑到孩子具有三年级可以直接英语发问的能力,我不认为家长有很高的概率反对这个事情。
请考虑你的学生家长的态度。而不要太在意遥远的人。
2、关于“爱”,我们的教育一直是太少,而不是太多。
这里有两个要素:
接吻:
我不认为三年级,接近十岁的孩子,不可以看到“接吻”。
这是一个对“特别的人”表达爱意的动作。
真正要教的,是“对谁才可以接吻”。
这个事情,我在自家娃幼儿园阶段,就会作为安全知识告诉他。
性的相关安全防范知识并不是“谁也不可以”。
我给的措辞是:
“只有结婚了的人才可以,比如爸爸和妈妈,就可以亲亲嘴巴。但是其他人不能。你可以亲亲妈妈的脸,或者额头,但是嘴巴不可以。”
(这个措辞未来还需要各类补全,比如玩过家家的时候的结婚不可以,以及等他长大之后,快要结婚的两个人到底可以不可以……
但是这些细节可以等他长大再说。
小时候的规则判断要简单易懂好执行。)
从“绝对不可以”,替换成“什么样的情况可以”,是一个标准操作手段。
用来解决“孩子会看到存在,但是家长不希望他做的”事情。
给个原则,你不符合这个原则,所以你不能做。
比如“大人才可以”“好孩子不可以”,其实也是这个类别的。
但是不像“脏话”可以简单地斥诸于“你看这个剧里,说脏话的是坏人吧”。
“结婚”或者“亲吻”,是孩子会看到很喜欢的爸爸妈妈也在做的事情。所以如果我们不给出判断方法,孩子盲目模仿的概率会更高。
顺便,有说法表示,孩子的“婚姻敏感期”往往出现在幼儿园时期。
因为这时候孩子正在学习各种社会规则。
详情可以看这里,大家分享了很多很好的内容:
另外,不要以为孩子生活在真空中。
不要试图让孩子生活在真空中。
他们有大量的方式去获取相关的信息。
家长在看的电视剧、各处能看到的广告……
嗯,当然还有大人对自己孩子的各种亲亲。
一个接近十岁的孩子,很难想象他从未看到过接吻。
越是在正式的场合避而不谈,这个神秘的事情就有越大的吸引力。
“有人做”+“家长不让做”,这两个要素的叠加,会使得“敢”做的孩子,散发着“坏孩子”的魅力。
“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
所以,哪怕是为了避免这个我们不想看到的情况,请尽力展现“正常”的态度。
同性
一般来说,这个事情应该在对于“结婚”的认知之后再来讨论。
但是类似本问题这样,意外看见的情况也不能避免。
按照10岁以下孩子的理解能力,我认为老师将它处理成“有这种,也有那种,都有的”,没什么不好。
对孩子来说,这差不多是“怎么这个草莓是白色的?草莓不都应该是红色的吗?”类似的场景。
而成人只要淡定地告诉他“是的,确实有白色的。”
孩子震惊一下,然后就会把它作为世界多样性的一部分接纳下来了。
至于他自己未来会做什么选择,连青春期发育都没到呢,性激素影响还没开始呢,现在担心都还太早。
在这个年龄段,比起孩子将来会选择什么样的伴侣,更重要的是“怎样对待自己以前没有见过的事物或观点”。
“接纳性”更好,意味着孩子学习新知识的速度会更快。
孩子有更强的倾向性去改变自己的认知,来适应这个世界。
而不是拿着自己固有的认知,去强行矫正世界。
类似的,很多时候我们会告诉孩子“有人会这样想”,孩子会很惊讶“啊?我不会觉得呀。怎么回这样呢?”然后我会告诉他,是有人会这样想的。孩子就会把它作为一个事实接受下来。
像这样的换位思考的练习,我们会在日常生活中不经意的就谈到。
emm……一时想不到什么好例子,比如讲“瓜田李下”这个成语的时候,孩子就会试图去理解“别人看到我的动作,会怎么想。他不知道我其实是要干什么,所以他那样想也很正常”。这种需要屏蔽掉自己已有信息的判断,对孩子的换位思考能力是个很有难度的练习。
“有人和我的想法不一样”“我还是不会像他那样想,但是我知道了有这样想的人”。
和平共处。
理解、接纳。以及交往的边界感。
这些是我小时候没有人教,在长大之后才慢慢一点点补起来的功课。我希望能够用让孩子更容易明白的方式,让我的孩子更早地学会与人交往的技巧。
减少一些在摸爬滚打的摸索当中,不可挽回的伤害。
从国民教育的角度来说:
我支持在埃及和约旦这样人口相对资源严重过剩、且生育率居高不下的国家,按这种具体做法去做。
至于中国嘛,先让他们尝试过了,再看看要不要抄作业就是了。
从教师个人的选择来说:
我支持在性教育中加入对性少数的介绍,但倾向于在初中时,同学们普遍开始出现第二性征的情况下,由接受过专门的性教育培训的老师,以专用的时间段(例如班会)进行。
而不是由不能证明接受过适当培训的老师,在上其他课之前的几分钟,对小学三年级学生进行。
识字率
明代:
明朝对社学的入学年龄规定:“民间幼童十五以下者。”即15岁以下的孩子都可参加,入学时也不需要考试,招生数额也没有限制,凡是愿意读书的,都可以来参加。
《明史·杨继宗传》中记载了这么一句话,即:“成化初,用王翱荐,擢嘉兴知府.......大兴社学,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
明代小说出版业繁荣,有大量的人购买这种休闲通俗读物。
传教士记载:利玛窦等合法传教士的著作,他们不约而同地记载道:他们惊讶地发现明国老百姓识字率很高(而那个时候他们使用二十多个拉丁字母的西班牙葡萄牙母国的识字率可能还不如用几千个汉字的大明),并且把识字率高的原因归功于两点:1.中国人特别注重文化教育2.中国各地方言差异大,要互相理解必须靠文字作为桥梁。
清当局:
第一,生员不得言事;
第二,不得立盟结社;
第三,不得刊刻文字。
第四,大兴文字狱
第五,篡改历史文献
第六,禁毁和篡改汉语著作
通过以上手段,经过两百年黑暗统治中国人识字率终于达到历史最低的 1% (清当局学部在1909年的统计,当时中国人的识字率不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