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结论吧:不一定损害劳动者本人的利益。但一定损害整体劳动者的利益。
讲一个前东家外籍领导真实而悲伤的故事:
那是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不久,上海的劳动争议仲裁官司突然就增多了,原因很简单:仲裁不要钱啊。
有一天公司外籍大领导视察某部门,这个部门的总监汇报工作时叫苦不迭,他们有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协助客户企业处理劳动争议。
外国人饶有兴趣的询问了劳动争议的案例,总监娓娓道来:
客户公司招聘蓝领工人时,少缴漏缴五险一金。而懂经的工人在离职时,威胁要去劳动仲裁要告公司。公司只要拽上我们一起去和员工谈判,甚至上仲裁庭。这个公司流动率本来就高,工人看见其他人告成功了,自己在离职时也会搞事情,这个月刚开始就三起了。
外国人是见过世面的,立马指点江山:
显然这已经成为了公司的用人风险,为什么我们不设计完整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彻底避免这个问题呢。
总监一脸无奈,解释:
公司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缴金——薪水不如其他公司高——工人就会走;这样的缴金方式之前和员工是谈好的。
而且工人和公司谈赔偿,根本不要要求补交五险一金,是要再给他一笔现金赔偿。
这个畸形的无解案例,听得我外国大老板三观崩得粉粉碎……
回到本题,让我们面对现实,公司违反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并不一定损害劳动者福利。当然企业把这钱扣自己兜里了,员工当然不干;如果把节省下来的钱分给员工,员工肯定同意。社保监管部门就不干了。
简单分析一下各方的心理:
员工之所以会同意不足额缴纳,那是因为企业帮自己交的那一份钱,基本上都被国家拿去统筹了。更别说那些没有当地户口也不计划在当地养老的流动人员。在上海缴金,最后回老家养老的,目前看来是多交少拿,非常不合算。
企业之所以不足额缴纳,一方面当然是省钱,另一方面也希望把更多钱塞到员工手里,增强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度。
社保局……对于五险一金少缴漏缴的情况,社保局的态度肯定是:
我在之前如何看待人民日报谈「人才难留」:有人月薪 6 万到手才 3 万多?回答中,也提到过:对于中产阶级来说,公司为他付出的成本,相比中产实际到手的钱,差距太大。
员工月薪6万,企业实际支出67569.08元,而员工能够拿到的现金是43497.83元,也就是说公司给的数目中近4成(36%)没有落到员工的口袋里。即使算上公积金,员工到手的也只有68%,不足七成。
五险一金也是如此,对很多人来说,缴纳多,用得少。是一个亏本买卖。这个很多人包括:中产、流动人员、以及外国人(外国人如今也要缴金哦)。
但是,谁说过社保是公平的制度呢?社保本身就是劫富济贫的再分配政策(Sorry,这里的富指的是账面薪水高,而非真有钱)。
@费寒冬 在一篇优秀的回答中(网上流传「如果不交养老金而是自己存款,退休后收益更大」的说法是否属实? - 知乎,我已点赞),写过这样一小段,说得妙极:
挣钱多的都不缴纳,或者少缴纳五险一金,导致的结果就是
举个例子,
如今的养老金黑洞已经是各大媒体反复炒作。这个黑洞不会在这些年爆,最有可能的是这一代80后老去开始拿养老金的时候出问题,那时缴金的年轻人变少,拿钱的80后越来越多,最后很可能导致的是社保违约。
作为个人劳动者,你也许庆幸当你没有缴纳五险一金,拿现钱做了其他投资(商保定期债券房地产……),所以你认为社保违约,与你无关吗?
Naive啊,为了干预违约国家势必继续开始第n轮放水印钱,在一个通胀的社会,底层人民发现退休后拿不到钱/拿到的钱严重贬值,严重影响生存的情况下,你觉得社会还能稳定吗?
对于如今很喜欢谈社会责任的企业来说,遵纪守法就是最大的社会责任。
对于缴金吃亏的中产,我送一句:侠之大者,为国接盘。请把你的羊毛撸一撸。
对于薪资不高工作很苦的流动人口,我要大胆说一句:遵纪守法是……艾玛别打脸。
对于外国朋友,Welcome to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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