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穆兄会,首先要了解它的前身“伊斯兰组织”和萨拉菲主义。
先说“伊斯兰组织”。20世纪70年代,埃及经历了所谓的第二波萨拉菲主义思潮(相对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伊斯兰复古思潮而言,第一波萨拉菲主义思潮代表人物为贾玛里丁·阿富汗尼、穆罕默德·拉希德·里达,代表组织为“穆罕默德逊奈拥护者协会”)。萨达特当政以后,政府开始允许伊斯兰组织在国内相对自由地活动。其中最活跃的萨拉菲运动就是大学校园组织“伊斯兰组织”,该组织的意识形态反映出来他们受到了来自萨拉菲思想和赛义德 · 库图卜(Sayyid Qutb)著作的广泛影响。起初,它在政府的扶持下排挤了纳赛尔主义和左派学生从而主导校园学生运动。在萨达特执政末期,特别是戴维营协议签订之后,它与政府关系恶化,并爆发了多次冲突。遭到政府打压的“伊斯兰组织”被迫解散,他们或另立门派,或加入别派,或不问世事。“伊斯兰组织”早期的萨拉菲实践对埃及伊斯兰运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再说说“萨拉菲主义”。萨拉菲主义(as-Salafiyya,“Salafism”)派生自阿拉伯语萨拉菲一词,意指回归天启时代“纯洁的先辈”(as-Salaf as-Saleh,“Pious Predecessors”)的指引,效仿他们理解经典和逊奈的方式,并坚持他们的善行和处事作风,专注于经典的字面含义,而不对其言辞做多余的解释。“纯洁的先辈”是指先知穆罕默德创建伊斯兰教时期的前三代穆斯林,包括圣门弟子、再传弟子和三传弟子。
20世纪六十年代埃及穆斯林兄弟会的重要成员赛义德 · 库图卜在狱中写成了“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重要著作——《路标》(Ma'alim fi al-Tariq)是“伊斯兰组织”散发的学习资料和宣教传单中的主要内容。他在书中强调了两种思想、两种认识、两种社会、两种制度、两种事实之间的强烈对立:伊斯兰与蒙昧、信仰与不信、真理与虚妄、善与恶、真主的统治权(hakimiyya)与人的统治权、真主与专制者的根本对立,一方的存在必定建立在另一方的消亡上,取消这种对立、实现和解或调停是不可能的。他据此指出,建立纯粹伊斯兰国家的唯一障碍就是现存的不义的专制统治,这为“伊斯兰组织”企图推翻现存政权的行动提供了理论依据。在“伊斯兰组织”的初创阶段,以纳赛尔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世俗“蒙昧主义”是他们建立纯洁穆斯林社会道路上的主要斗争对象。当他们在校园政治中成功战胜左派力量之后,又发现从前与自己密切合作的萨达特代表了另一种“蒙昧主义”,便逐渐将矛头指向政府。“伊斯兰组织”对萨达特政府的指控包括埃及政府单独与以色列媾和的行为、七十年代经济开放政策带来的权力腐败和西方文化入侵引起的社会道德败坏。
在如何同“蒙昧主义”斗争的问题上,该组织的宪章没有排除任何一种行动方式,认为可以根据环境灵活运用它们。宪章指出,“我们与周围的现实互动和改变它的方式,是根据安拉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方法决定的。”他们谴责埃及的议会选举体制,认为参与议会就是“承认世俗系统的合法性和认同其行为方式,且相信自己有权在安拉之外立法。”“伊斯兰组织”认为参与常规政治体系是“渎神”行为,贬斥其为“蒙昧主义”和“党派主义”,不屑参与其中。因此,他们通常认为采取以下三种行动方式是合法的:第一是“宣教”,他们认为这是任何一个时期都必须进行的活动,能帮助穆斯林净化思想从而远离“蒙昧主义”;第二是“劝善戒恶”,《古兰经》中曾多次要求穆斯林“劝善戒恶”,“伊斯兰组织”的宪章中要求每个有能力的成员都应该用武力、用手或者用嘴来履行“劝善戒恶”的义务,这是因为“当蒙昧主义环绕我们周围时,我们只能用劝善戒恶来反对它”;第三是“吉哈德”,它被认为是穆斯林在末日审判前的永久义务。“伊斯兰组织”认同14世纪埃及马穆鲁克王朝时期罕百里学派权威伊本·泰米叶(ibn Taimiyyah)的名言——“伊斯兰即是服从”,即穆斯林服从哈里发就是服从安拉,所有哈里发的命令都应该被完全地执行,即使这个哈里发是暴虐的或是腐败的。不过他们也强调,如果让统治者在位会带来比让统治者下台更严重的后果时,推翻统治者的行为也是被允许的。宪章里也提到,“在公议的基础上,推翻不信神的统治者是每个成员的义务。”总的来说,该组织的宪章规定的内容具有宽泛的指导意义,可解读的空间很大,基本上延续了前人净化穆斯林社会的理念。
尽管大部分成员都认同“推翻世俗政府,建立伊斯兰政权”的终极目标,但是由于组织原则的模糊性,从七十年代末开始,组织内部对“劝善戒恶”的实施方式的不同解读以及对暴力接受度上的分歧。下埃及地区的“伊斯兰组织”组织通过与出狱后的穆兄会领导人秘密联络,逐渐接受了后者“摒弃暴力,改造社会”的和平斗争路线。而上埃及地区的“伊斯兰组织”组织指责当时穆斯林兄弟会拒绝“用武力改变邪恶”的政治现实主义“行动纲领”太过软弱。他们认为穆斯林有权通过暴力推翻不按教法治国的统治者,而穆兄会对暴力行为的反对是对“真主统治权”的否定。这批“伊斯兰组织”开始自称“萨拉菲主义者”,并宣布萨达特为“不信教者”。
从1979年开始,持有极端主义思想的上埃及“伊斯兰组织”分支不再满足于校园政治斗争和民间宣教,与埃及“吉哈德”组织的合作为他们找到了新的舞台。两者的合作象征着“劝善戒恶”和“吉哈德”这两种反“蒙昧主义”斗争方式的结合。受到当年伊朗伊斯兰革命的启发,双方达成协议:拥有秘密军事组织的“吉哈德”成员负责策划和实施针对统治者的军事政变,而拥有人数优势和宣教能力的“伊斯兰组织”成员将负责在政变后开展“大众革命”(thawra sha’biyya),最终建立伊斯兰国家。这一策略的具体实施就是1981年对萨达特总统的刺杀行动。“伊斯兰组织”在上埃及的“劝善戒恶”行动引发了基督徒与穆斯林之间的暴力冲突,这导致萨达特处决了许多“伊斯兰组织”上埃及分支的成员,其中包括艾斯尤特大学的分支领导人穆罕穆德 · 伊斯兰布里(Muhammad al-Islambuli)。穆罕默德的弟弟哈立德·伊斯兰布里(Khalid al-Islambuli)是埃及武装部队的一名陆军中尉,也是“吉哈德”组织的秘密成员,在得知其兄被杀之后,主动向组织请缨刺杀萨达特。哈立德在1981年的全国阅兵式上成功刺杀了总统,但并没有发生他们想象中的民众起义。艾斯尤特的骚乱很快被政府军平定,萨达特的继任者穆巴拉克借此机会全力打压埃及伊斯兰组织。
由于内部的路线分歧和政府的高压政策,“伊斯兰组织”彻底分崩离析。下埃及地区的伊斯兰主义学生反对上埃及地区学生的激进意识形态,一大批下埃及地区的“伊斯兰组织”领导人包括伊萨姆·阿尔扬(Isam al-Aryan)和阿卜杜·穆奈姆·艾布·法图赫(Abd al-Mun‘im Abu al-Futuh)率部加入了穆斯林兄弟会,使得后者曾被严重削弱的力量得到了恢复。而上埃及分支的成员坚持宣扬赛义德·库图卜式的暴力革命方式,并成立了新的圣战传教组织,仍叫做“伊斯兰组织”(al-Gama’a al-Islamiyya,但使用了单数形式)。最后一部分人既不愿加入政治行动主义的穆兄会,也不主张暴力行为,他们采用了纯粹萨拉菲主义的思想,继续从事和平宣教运动,他们建立一个名叫“萨拉菲达瓦”(“al-da’wa al-salafiyya”)的组织,意为“萨拉菲式的召唤”或者“萨拉菲式的宣教”,宣称自己的目标是按照萨拉菲的标准净化穆斯林的信条,以及纠正埃及穆斯林错误的社会、宗教行为,其行动局限于布道,尽量远离政治。
正是由最初的“伊斯兰组织”分离出去的这三批人形成了“一·二五”革命后埃及政坛最主要的萨拉菲力量:第一批人形成了埃及人民议会中第一大党“自由与正义党”(代表穆兄会的政治实体)内的萨拉菲势力。2011年6月15日,第二批人在“萨拉菲达瓦”的基础上成立了“光明党”(al-Nour Party,HizbAl‑Nūr),以它为代表的萨拉菲联盟在2012年埃及国会选举中以“黑马”之姿一举夺得人民议会中28%的席位和协商议会中25%的席位,成为国会中仅次于穆斯林兄弟会联盟的第二大势力;第三批人所在的“伊斯兰团”在21世纪后逐渐脱离极端暴力主义后开始参与常规政治,他们成立的“建设与发展党”与“光明党”结成了政治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