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几个回答在事实层面我是赞同的,法律市场对于学校的认可度基本就是上面说的那样。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聊聊这个问题,就是你真的想好一定要学法律了吗?
这也是选择综合性大学的一个独特的好处:你还有反悔的机会。
就我所知,大部分高中生对于大学是什么样、各个专业是什么样都没有足够清楚的认识,不少高中生认识法律行业,认识律师都是通过律政剧,尤其是美国和日本的律政剧。就算是我自己,选专业的时候也跟抛硬币一样,这个“工程”、那个“工程”看起来都差不多,觉得自己以后当个牛逼的工程师技术员也挺好。最后随便选了几个专业,学校也就随便把我一录取,最后一进学校,才发现各个专业的千差万别。
但我的幸运之处是考进了一所综合性大学,或者至少是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大学,让我在大一一发现自己不可能做一辈子工程师的时候,就立即转到了法学院。我认识的人里,这样的人有很多,每年有十几个转入法学院的,也有不少转出去的。我认识的法学院新生(现在也都是老生了)里,有转去学历史的,转去学药学的,甚至有转去学水利的,转去学物理的。他们中有一些可能只是专业调剂到法学院,也有一些的确是高考的时候没想明白,上了大学改变主意。
总之,为什么不多给自己一点机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