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犯下何种罪行,谜语人若以患有精神病为由,便可一定程度上免除牢狱之灾,然而必须要被关在精神病院。
依据美国精神病强制住院治疗制度(involuntary commitment),美国对待精神病病患分为住院式强制医疗和附条件释放式强制治疗两种,该制度规定面对刑事案件应依据不同案件精神病患病程度而使用不同模式。
某种意义上,这跟我们的强制医疗很像。自以为逃脱,实际人身自由也受到限制。当然,其限制人身自由的目的是为了治疗精神病,相较于监狱更为轻松自由,然而倘若是正常人也是生不如死(具体可参见刺杀里根的那位美国富二代就被关在精神病院数十年)。
那么我们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额外说,我国强制医疗的前提必须是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不过,无论中美,伪装成精神病虽能逃脱法律制裁,却难以绕过精神病院的拘束,那或许就需要“飞跃疯人院”了:精神病院里面待长了,正常人也会疯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