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开宝马的女的很怂,欺软怕硬。因为她第一次要加塞的对象是一辆13代皇冠,皇冠没鸟她兀自转向走了,没加进去,然后才开始加塞mini,很不幸,mini踩了一脚油门并不打算让她,又没加进去。然而她报复的时候确逮着mini不放而没去追皇冠。我觉得倒不是她觉得13代皇冠车重和5系差不多撞上去有可能直接被皇冠顶翻了或者两败俱伤这种技术原因(原因后面说),她就是单纯的觉得开皇冠的她可能惹不起所以没有追皇冠,而是逮着一个比较小的 mini觉得开小车的可能没钱没她牛逼所以去欺负mini。
其次,她主观根本不是要造成mini车毁人亡或者是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果她这么想,完全不用采取挤压撞击,这样自己的车损坏也比较严重,完全可以从侧后方顶一下mini 的后屁股,保证一下mini就出大事故。这女的只不过是技术太差了,对距离,对角度毫无感觉,她应该是想别mini一下出气,但是技术差的直接挤压撞击上了,因为她要是技术好,是不会用后驱车C柱位置去撞别人的,那太危险。这就是我前面说的,她不去别皇冠并肯定不是出于技术考虑,因为这种人,根本没有技术这个概念,一般都是会往前开就上路了。而且说她逃逸,太高看她了,这种人可能都不知道她撞上了别人,也不会看后视镜,觉得别一下就跑了是真的,诸位看官还别不信,我们单位就有不少小姑娘老娘们被人追尾保险杠都掉了都不知道,到单位下车才发现。。。
综上所述,我认为这就是个土包子,第一她土的都不知道mini其实也是很值钱的,不是随便欺负的,还以大小论身份,所以不敢欺负皇冠。第二她的水平明显就是前几年管理松懈的时候找人代考的驾照,因为别车能直接后驱车用C柱位置撞击这种蠢事儿都干得出来。第三,这种货,就算高速上不出事故,市区里也绝对是那种傻不啦叽就知道往前开,开远光开雾灯,骑线胡乱并线的货。
说白了就是个祸害,必须严惩,因为这是出大事儿了,要是不出这档子事儿,她在市区祸害别人那也是横的不要不要的。如果不严惩,而是扯皮,继续玩那一套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你可以让mini 忍气吞声,但是早晚你会发现你根本管理不了交通秩序,因为好人不再相信你会主持公道,坏人会觉得你根本就啥都不算,塔斯托陷阱啊,你不用强力来维护自己的权威,早晚有一天你就再也没有权威了。
在视频中,并未看到宝马车主开启转向灯,非要”较真“的话,这已经足以构成违法行为。
2004年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以下规定: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1. 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2. 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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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向灯,我想到了三件事情
第一件事,是一位”老司机”给我传授过一点经验:“变道的时候,看到后面车速度差不多就别打转向灯了。你一打转向,别人知道你要变道了那就得加速抢道。” (这当然是非常错误且荒谬的)
第二件事,是我在回国的时候观察过一个有交警执勤的路口,来往车辆在交警面前钻来钻去,一边鸣喇叭一边变向加塞的不在少数。交警只是扶着摩托车把默默看着,最多挥挥手警示一下。
第三件事,是我在美国经手过一起持有毒品的案件。之所以警方破获这起携毒案,是因为嫌疑人变道的时候没有打灯,巡逻的警察认为其危险驾驶,直接闪灯截停调查。
希望大家不要觉得我这么说是“崇洋媚外”,只是想指出,我国的交通安全领域,至少在“路权”这个方面离“有法必依”还差得很远,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完全武装到牙齿。
交通安全不应当是静态的。目前我们对于超速,逆行,实线变道等违章行为的确有落到实处的处罚行为。但对于不尊重其他司机路权,妨碍他人行驶甚至给他人造成危险的行为,监督和处罚力度还远远不够。这又进一步导致大家对看似没有违章的危险驾驶行为不以为然。
举个很小的例子:您在左转时,会认为不让直行车是违法的吗?
有道是法不责众,交通中有很多大家习以为常的违法行为,民不举官不究,也没人较真。
没人较真,则违法者众,于是就有了”法不责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