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是一种包括音乐、戏剧、美术、舞蹈、文学等成分的综合艺术形式。中国歌剧在20年代黎锦晖的儿童歌舞剧作为开端以来,很多作曲家对歌剧的创作进行了探索,在30年代出现的比较重要的作品有:阿隆·阿甫夏洛穆夫的《观音》、张曙的《王昭君》、田汉、聂耳的《扬子江暴风雨》、王泊生的《岳飞》、陈田鹤的《荆轲》、王震之、冼星海的《军民进行曲》、蔡冰白、钱仁康的《大地之歌》、安娥、任光的《洪波曲》等。这些歌剧作品有的按照西方歌剧形式进行创作,有的结合了中国音乐风格进行尝试性创作,反映了当时中国歌剧在领域内的探索,为后来《白毛女》的出现提供了创作参照。
1945年,在延安成功演出了歌剧《白毛女》(由贺敬之、丁毅作词编剧,马可等作曲),为我国歌剧创作发展开辟了新阶段。
《白毛女》深刻概括了我国当时广大农村中最基本的阶级矛盾和斗争、反映了农村生活的现实,给农民群众指明了方向。保留了民间传说“白毛仙姑”,并使之提高为“旧社会把人逼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的哲理高度。剧情叙述了贫苦农民杨白劳被地主黄世仁逼债自杀,女儿喜儿被抢占,后逃入深山变成“白毛女”;八路军解放杨各庄后斗倒地主,喜儿获得新生,与大春团圆的故事。作品深刻的体现了中国社会变革中的矛盾。鲜明的塑造了一系列经典人物,具有特定的时代思想和社会价值。《白毛女》的艺术成就上,最突出的一点是它开始解决如何通过音乐来具体而细致的刻画人物以及情节。在歌剧中,吸收了民歌的音调作为主要人物主导主题的音调基础,还广泛吸收了民间音乐元素。《白毛女》创造了一种真正适合我国广大群众的新型歌剧。为我国近代音乐史的发展造成深远影响。此后,出现了不少新歌剧创作,重要的有《刘胡兰》、《赤叶河》、《王秀鸾》。
中国当代歌剧的发展可以分成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7年召开“新歌剧研讨会”,为当代歌剧发展的第一阶段。这一时期的歌剧都是沿着《白毛女》开创道路继续前进,作曲家通过作品对中国歌剧发展进行进一步探索,代表性作品有:《小二黑结婚》、《刘胡兰》。
第二阶段:“新歌剧研讨会”之后,在1959年建国十周年期间,涌现了一些更成熟更有影响的新歌剧。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两部:《洪湖赤卫队》:继《白毛女》之后歌剧创作的重要作品。表现了30年代湖北洪湖地区的革命斗争,塑造韩英的青年女英雄形象。歌剧吸收了湖北洪湖地区的民间音乐来进行塑造人物性格。插曲《洪湖水,浪打浪》十分具有代表性。《江姐》:根据小说《红岩》中关于女英雄江竹筠的故事改编而成的。讲述了她参加武装斗争后被捕入狱,在狱中坚持斗争的故事。《江姐》的音乐成就也是将戏曲音乐运用到歌剧中来,有采用了戏曲板式变化的手法。
第三阶段:从1976年到80年代初,这一时期代表作品有:《壮丽的婚礼》:一名先烈的事迹为主题。音乐以戏曲音乐为基础创作而成。创作风格与《江姐》类似;《星光啊星光》:表现了“文革”中政治的人的遭遇,以山西民歌和歌舞为基础,创作风格与《刘三姐》类似;《护花神》:反映了“天安门事件”,探索“西洋歌剧”的形式;《第一百个新娘》:1980年中央歌剧院上演的一部具有“喜歌剧”特色的作品;《伤逝》:1981年中国歌剧舞剧院首演了为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抒情歌剧。其中重要的咏叹调如《她偷走了我的心》、《告诉我》等,作曲技法借鉴了西洋歌剧;《芳草心》:1984年南京前线歌舞团演出的轻歌剧创作的成功之作。以八十年代年轻人的生活和爱情为题材;《原野》:1987年中国歌剧舞剧院上演的歌剧,体现了旧社会农民向恶霸复仇的悲剧故事。
第四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