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保姆过失致2岁女童坠楼死亡案,钱塘区检察院对保姆梁某花作出不起诉决定。
死者母亲解女士表示,难以接受这个结果,目前已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2020年12月15日,保姆梁某花将雇主孩子带至同小区自己女儿家后,
因孩子大便,她独自返回取尿不湿,导致解女士2岁的宝宝从23楼意外坠亡。
杭州市闻潮派出所对该事件以过失致人死亡立案侦查,随后,保姆梁某花被取保候审。
2021年10月26日,杭州市钱塘区检察院对梁某花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0年12月15日,解女士有事外出,梁某独自一人在解女士家中照顾小米粒。
当日10点左右,梁某将小米粒带至居住在同小区的她女儿家中进行照看。
10点54分左右,小米粒拉了大便需要更换尿不湿,梁某将小米粒独自一人留在阳台处晒太阳,
未检查家中情况便前往解女士家中取尿不湿,致使小米粒10点58分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从主卧窗户
爬窗坠楼身亡。
梁某11点03分时返回家中,发现小米粒失踪后,立刻联络雇主解女士、女儿左某并拨打110报警。
最终,小米粒在草丛中被邻居发现,立即送往医院急救,但在13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小米粒符合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
梁某称,事发前,解女士家的空调坏了,杭州天冷,因此她将小米粒抱去女儿家晒太阳。
后因小米粒需要更换尿不湿,她将小米粒独自留在阳台处晒太阳,返回雇主家取尿不湿。
但在解女士看来,梁某是为了帮助女儿左某做家务,所以刻意带小米粒去她家。
由于保姆女儿左某家的窗户没有安装防护栏,小米粒才坠楼身亡。
2020年6月,解女士一家从上海搬到杭州拓展事业,亟需找到一位有经验有责任心的保姆照顾一岁多的女儿。
解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并非附属于专业保姆中介机构的梁某,听说梁某有照顾孩子的经验,做饭好吃。
解女士和梁某面谈时,觉得梁某性格开朗直爽,与她十分投缘,很快就确定下来由梁某来照顾女儿。
2020年6月26日,梁某正式到解女士家照顾小米粒,朝九晚五,每月工资4500元,没有签劳务合同,完全是口头约定。
融洽地相处了一段时间后,解女士甚至直接搬到梁某女儿所住小区居住,以方便梁某照顾幼童。
梁某女儿左某也与解女士交好,左某的爱人长期在外地工作,她一个人带着9岁的女儿生活,所以经常和解女士作伴。
因解女士的爱人做饭好吃,一有时间左某和母亲梁某就会去解女士家聚餐。
左某说:“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前,我们两家本来是像朋友一样相处的,你要说她是雇主,其实也不完全是。”
保姆女儿左某称,小米粒去世后的几天,她曾去解女士家中祈求他们的原谅,尽管她并非责任人,
但眼看好友承受丧女之痛,事件又因母亲失职而起,心中也充满了愧疚和痛心,“想作为一个女儿
替母亲获得原谅”。
遗憾的是,我国刑法没有疏忽罪。
对儿童照顾“疏忽”的后果,比“虐待儿童”严重多了。
先看国外的数据,据美国联邦卫生及公共服务部2010年之统计,超过200万美国儿童遭遇不同形式虐待;其中,78.3%的儿童遭遇疏忽,这比遭遇肢体虐待及性虐待比例明显为高。不仅如此,疏忽所引发的后果不见得比虐待为轻:超过三成的儿童致死源自疏忽。
由于我国没有此法律,往往大家在新闻上看到的,是以“悲剧”类的民生新闻展示的,但是且看我国目前未成年人人口是美国未成年人人口的4倍,尽管限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我国目前儿童疏忽的数量、种类及形式尚无统计,但报刊文摘中屡屡曝光的在车中被闷死、交通意外、高空坠落、扶梯夹伤等不幸个案表明了问题的严重性。尽管这些案例常被视为意外,但负有监护责任的父母、其他监护人或其他具有法定责任的主体,往往难辞其咎。
例如此案中的保姆,本身带离儿童去到自己的女儿家,竟然还把2岁的孩子丢在阳台上。为人父母的都知道,就算孩子跟自己一个床上玩,爸妈顾着玩手机,孩子都会面临摔下床的危险,更别说是这么危险的高楼阳台。
目前刑法仅有虐待,还未设“儿童疏忽罪”
遗憾的是,在我国刑法的虐待罪,虐待罪是指针对虐待家庭成员且情节恶劣的罪行,并没有这种针对照看儿童的疏忽行为的规定。
因此在各项司法干预中,应该将儿童疏忽入罪显然应成为重要选项之一。
比如,美国一些州在处理儿童疏忽案件时,亦将相关刑事责任明确于有关刑事及非刑事法律条款之中,增强了对不法行为的可责性与刑罚性。如依《得克萨斯州刑法典》第22.10条,若行为人有意或明知而将儿童留在机动车辆内超过5分钟,而该孩童不满7岁且没有年满14岁及以上之人陪护,其置儿童于机动车辆内的行为可构成三级轻罪。
儿童疏忽罪的主体不仅仅是父母或监护人
儿童疏忽罪所惩戒的还可能涵盖教师、保姆及医护人员等。比如,近年来,美国各州对儿童疏忽的惩戒也日趋严苛。特别是对于那些因特殊信任关系而来的行为人,如保姆或教师等等。从儿童利益最大化和儿童福利角度出发,儿童疏忽罪的规制对象不宜仅仅局限于负有监护责任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而应当扩展到那些因特殊信任关系而来的行为人,如保姆或教师等等。
儿童被锁车内闷死、爸爸倒车碾死孩子还获赔百万保险等等的新闻相信大家看不少了,但新闻字眼再怎么触目惊心,没有还是没有看到一个可行的法律方案可以预防这类行为的发生。
希望可以尽快看到这方面法案的完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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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疏忽致 2 岁幼童坠亡检方不起诉
过失致人死亡,顾名思义,是指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为行为人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责任形式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结果具有遇见可能性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过失从法律上可以分为疏忽大意造成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区分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致人死亡,核心在于行为人能否预见其行为可能致他人死亡,这需要根据行为人的认知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客观环境来进行综合判断。
检察院作出了不予起诉认定,理由在于
“被不起诉人梁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梁某不起诉。”
解女士早上9点多离家去上班,10点多收到保姆发来的孩子视频,解女士一看视频就发现不对劲,原来保姆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把孩子带到了别人家里。
谁家里呢?原来是隔壁楼上保姆女儿的家。
当日11点多,解女士突然接到保姆电话,说孩子不见了。
听到这个消息,解女士立刻往家里赶,路上马上报了警。12点左右,警察在楼下草坪中发现了孩子。
而眼前一幕让解女士悲痛欲绝:布满血迹的草坪上躺着浑身发青、仅剩下微弱呼吸的孩子。
紧急送往医院后也没抢救回女儿的生命。
事发后,保姆梁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拘留。
但几天后,梁某被取保候审。2021年10月26日,杭州市钱塘区检察院对梁某花作出不起诉决定。
解女士全家无法接受这个结果,理由是保姆未经她允许带孩子去别人家,又把孩子独自一人留在未安装防护网的23层楼房中,导致孩子坠楼身亡。对于这个不起诉的决定她当然不能接受。
这中间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原来事发后,保姆的女儿每天都会来道歉、安慰,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解女士在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于2020年12月20日下午,和保姆女儿、女婿写了谅解书,前提是不同意保姆被取保候审。
但在12月24日,梁某却被取保候审。
杭州市钱塘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梁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依法决定对梁某不起诉。
此后保姆的家人再无人过问,民事赔偿方面也再未提起。
11月2日,解女士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希望能够给孩子一个说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个人理解,保姆既然已经接受了解女士的委托,就有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时间时刻关注孩子的行为,保护孩子不受伤害。梁某花未经过解女士允许,擅自使被监护人脱离了监护人的照管范围,本身就存在重大过失。
当然,梁某花对于孩子的死亡,肯定不是抱着积极追求的态度,如果她是有意将孩子放在阳台上,并且追求孩子死亡的结果,应该构成故意杀人罪。
但作为一名专职带孩子的保姆,或者只是作为一名成年的母亲,应该能够意识到自己看护孩子的义务和责任,更能够意识到,将一个2岁大的孩子,放在高达23层又没有防护网的阳台上,对于孩子生命存在明显的危险。
梁某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孩子生命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说她其实已经预见到了,但因为轻信自己只离开几分钟,在这几分钟之内,应该能够避免这种危险发生,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这属于典型的过失致人死亡犯罪。
而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梁某花有自首、坦白等情节,但由于她的过失,导致一条鲜活的小生命逝去,给解女士一家带来巨大的伤痛。
在当前全面放开二胎、三胎的大环境下,加上工作和生育的压力,越来越多的夫妇将选择雇佣保姆帮助照看孩子。
其实老蓬这已经是很明确了:中国学生别过来,还要回来的话,我可不能保证会发生什么。
理智的人应该想办法离开美国,而不是现在还心存幻想地考虑怎么过去。
诚然中美只要不打世界大战,最终还是会有和好的一天,也许就在大选后,也许三五年,也许等到中国成为世界第一,但这个过程必然需要付出很多的代价。
如今还试图往美国跑的学生,就有可能成为这个“代价”。
写了篇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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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记得早在3月份那会儿,当我发现欧美国家居然没有办法搞定疫情、进而开始甩锅给中国之后,脑海当中立刻写满了“第三帝国”四个字。
从那之后,我又写了不少文章警告还在美国的中国人,如果有条件就请尽量回来,最起码不要继续留在美国,否则犹太人曾经的遭遇可能就是他们未来的命运。
从那之后到今天,差不多也过去将近半年时间了。我看到很多原本计划在美国多留一阵子的人已经踏上了回国的飞机,甚至连14天隔离期都结束了。
各位,未来你们一定会对自己的选择感到庆幸。
历史上,第三帝国对犹太人下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在某篇文章里,我就相对具体地分析过希特勒上台之后,为何那些犹太人总是心存侥幸不愿意第一时间逃离,直到后来想走也走不掉的原因。
对于犹太人的种种束缚,总是乍一看好像没有特别严重,受害范围也不算大,但不知不觉之间,舆论已经形成了一种“必须消灭犹太人”的意识,犹太人注意到自己在德国成为社会另类,哪怕是街头小娃都会怒斥杀死犹太人。
历史上发生过的这些事情,如今都在美国一步步上演。
如果说之前中美之间打贸易战,还可以被理解为国家竞争的一种形式,那么从特朗普开始喊出“CHINA VIRUS”之后,就已经在强化一种中国人和美国乃至其他“自由国家”的人不是一个物种,中国就是在给世界带来灾难的意识。
大家不要觉得懂王看起来像是个小丑,但是当他利用自己强大的舆论工具来推广这个词之后,受众们就会逐渐接受这个设定,下意识地认定中国要对疫情负全责。
所以,特朗普顺理成章地将“中国负责论”写进了下一个任期的章程,毕竟铺垫完毕了嘛。
之后就是对“中国群体”的一种妖魔化宣传,方式大概可以有:
1.中国破坏美国安全(tiktok跟华为);
2.中国正在阴谋颠覆美国政权(拜登亲中论);
3.很多中国人都是来美国窃取情报的。
当网内网络上有不少人还在自满“哎呀,原来我们厉害到能够左右美国啦”的时候,站在普通美国人的立场上,会如何看待我们呢?
恶魔,一个似乎无处不在、无恶不作、无所不能的恶魔。
恰似从中世纪就被称之为撒旦伙伴,千百年来各种阴谋论层出不穷的犹太人。
可想而知,这些美国人走在街头,看见实实在在的“中国人”(可能只是亚洲人)时,心中将产生怎样的恐惧。
所以,当美国高层开始一步步将“中国人”从正常秩序中剔除时,遭遇到的阻力就会非常非常小,最终有了蓬佩奥的这段发言:
也有了美国部分高校赤裸裸驱逐中国公派留学生的现象:
你瞧,这两招乍一看温情脉脉,仅仅只是“考虑限制入境”,亦或者是仅仅只针对“公派留学生”,大多数在美中国人的利益似乎没什么影响。
巧合的是,历史上希特勒也曾经这么干过:
1933年,纳粹政府颁布法律恢复了对公职人员资格的限制。该法律试图将纳粹的反对者排除在外,这些反对者包括犹太人和政治反对派。公职人员必须提供关于其父辈和祖父辈宗教信仰的文件,证明他们属于“雅利安”血统。如果不能证明,就会被开除。
很多犹太人想了想,好像也只是公职人员才受到限制,他们做生意或者当个公司职员啥的又不受影响,怕个球?
等怕了,也晚了。
当前,疫情、经济萧条、大选等多重因素,导致了中美关系短期内不可能稳定。
甚至不排除在某些意外的状况下,发生擦枪走火,毕竟光看最近湾湾跟南海的局势,明天打起来都不奇怪。
乐观主义者可以认为,只要熬过今年困难期,明年一切就要恢复正常了。
但谁又能给未来一个明确的保障呢?
只要两国紧张关系骤然升级,普通人在大国对抗面前,必然是脆弱无力的。
今天也许还能想办法买到去中国的机票,明天所有持中国护照的人就有可能失去自由。
以中国当前实力,保障大陆范围(甚至第一岛链内)国人的安全,问题不会很大。
但距离能够将航母开到珍珠港甚至洛杉矶港的那一天,估计还有很长很长时间。
只是真有这一天,也就不存在中美关系紧张了。
可为了这一天的到来,需要我们做出很多努力,甚至于很多的牺牲与代价。
而目前依然在美国的每个中国人,都有可能成为“代价”。
所以,哪怕是今天刚下飞机的人,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幸运儿,都可以为自己的选择而庆幸。
就算未来中美摩擦进一步升级,我们还是可以坐在空调房间里敲键盘,当个吃瓜群众。
当然了,那些想要继续留在美国的群体,也纯属个人自由。
毕竟1美元的炸鸡特别好吃,美国政府不管对自己做什么,“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嘛。
其他的随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