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的要是嗝屁了,你找谁要钱啊?
条约你以为白签的啊?
签多大的条约就要付多大的责任,懂吗?
看看这责任多么沉甸甸。。。
就拿第一次鸦片战争,1842年的满清和英国镇江之战举例。镇江作为江防要地,城内建有满城也就是驻防八旗的兵营,这样的满城在中国仅有十多个,均是兵家要点,比如广州、西安,南京等地。
统领镇江2000驻防八旗的是满人副都统海龄,英军未到。海龄以汉人或许,有可能,也许会勾结英军为由,对镇江城汉人下狠手,先在镇江屠城杀汉人约万余人。当时镇江人所作“竹枝词”记:“都统差人捉汉奸,各家闭门胆俱寒。误投罗网冤难解,小校场中血未干。”另有《出围城记》记:“人疑副都统欲尽汉人而后止”。
此战,2000名旗兵共击毙英军37人,伤129人。镇江城陷落,海龄自尽。海龄身后,极尽殊荣。《清史稿》记载,“谥昭节,入祀昭忠祠,并建祠镇江,妻及次孙附祀。”对死者建专祠祭祀,这是传统社会一个王朝给予的最高礼遇了。
《剑桥晚清史》中说,“最糟糕的是镇江的一位将军,他确信,在英国人从前面进攻时,该城的汉人一定会从后面袭击满洲人。于是他命令一看见形迹可疑的人就抓起来,此后中国居民一看到满洲士兵走近时就惊恐地逃走。显然有些士兵一见有逃跑者就把他们杀死,用他们的尸体去领赏。这样的恐怖笼罩各地。如在上海,英国人的炮声就被一些居民误认为是满清当局在下令屠城。”
1842年距离满清入关的1644年过去了200年之久,满清仍然没有把亿万汉人当作是自己的国民,而是将汉人看作是平时可以盘剥的奴隶,战时会导致不稳定的因素。镇江屠城清楚的表明了满清不过是入侵,殖民中国的强盗集团。那么,作为广大汉人又怎么能为满清出死力呢,满清不过是他们身上的镣铐而已。
转一个其他的回答,可以查史料
另外在崇祯十二年的《兵部题行<兵科抄出原任山东督粮道邓谦南、邓天申奏>》中也有济南屠杀的情况: “崇祯 十二年正月初二日 ,虏薄济南,臣父挺身抗骂,百折不回,以致箭刃相加,遍身碎脔,迄虏退获尸之日,其咬牙怒目,骂 贼之状,犹存,比时臣之祖母,臣之叔祖,臣之兄姊婢奴共计四十六名口,俱死于烽焰之中,焦头烂额,断手剐心,惨难尽述。臣幸 被掳逃回,臣母胡氏跳入井中,尸盈水涸,二命苟存”[11] 一个大家族近五十口人,只有两人活了下来,尸体竟至于把井塞满,三百多年之后,读当日之情形,犹令人目裂发指。
满清入关大屠杀
扬州十曰、嘉定三屠、苏州之屠、南昌之屠、赣州之屠、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海宁之屠、济南之屠、金华之屠、厦门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南雄之屠、泾县之屠、大同之屠、汾州、太谷、泌州、泽州等。这些惨绝人寰的屠杀,模式基本一致:根据清军头子发布的屠城令,实施的残忍的集体杀戮,和无耻的集体强奸。而屠杀后,不仅人头被堆积成“京观”,甚至还将女性的敏感部位割下,作为论功行赏的凭据!“取阴肉或割乳头,验功之所,积成丘阜”。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中亦记述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曰到12月15曰,各处街道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 南雄大屠杀,“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
广州大屠杀,“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王鸣雷)亲眼目睹了这次屠杀的王鸣雷,描绘人头堆积的像山丘和宝塔一样高!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州市志--宗教志》记载:“清顺治七年(1650),清军攻广州,屠戮甚惨,死难70万人。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在东郊乌龙冈,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尸骸,‘聚而殓之,埋其余烬’,合葬立碑。”西方人魏斐德写道:“尸体在东门外焚烧了好几天。.....直至19世纪,仍可看见一座积结成块的骨灰堆。”。
嘉定大屠杀,嘉定三屠杀了50多万。“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嘉定乙酉纪事》)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
《嘉定乙酉纪事》)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虏,白昼于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妇女不胜其嬲,毙者七人。”(《嘉定屠城纪略》)
潮州大屠杀,“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扬州大屠杀,除了著名的《扬州十曰记》外,还有《扬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扬也,士民皆迁湖潴以避之;多为偎?Γ?信e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曰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暑众尸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曰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等资料。扬州城破,扬州顿成地狱,死者达80余万。比地狱更难忘是人民引颈受戮的场面。史载:只要遇见一个满族士兵,“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刀,无一敢逃者。”一个清兵,遇见近五十名青壮男子,清兵横刀一呼:“蛮子来!蛮子来!”这些人皆战战兢兢,无一敢动。这个清兵押着这些人(无捆绑)去杀人场,无一人敢反抗,甚至没一人敢跑。到刑场后,清兵喝令:“跪!”呼啦啦全部跪倒,任其屠杀。 昆山大屠杀,“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研堂见闻杂记罚》)
还有著名的《江阴城守纪》:“满城杀尽,然后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隐僻处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曰,城内死者九万七千馀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馀人。” 清兵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淫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明季北略》卷11)
在南昌,八旗军把掠来的妇女分给各营,昼夜不停的轮奸(“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这些女性“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自愿在营而死者,亦十有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载卤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始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徐世溥《江变纪略》)此书是满清查禁的重点,在乾隆44年被明令销毁,靠着手抄本流传下来。
虽然经过了满清“文字狱”的摧残,但这些暴行依然留下了大量的真实记录:广州大屠杀有西方传教士目击纪录,大同大屠杀,甚至在第一历史档案馆都可以找到资料。
各地为剃发的屠杀:“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
顺治二年7月30曰,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研堂见闻杂录》) 顺治二年,清军实施扬州大屠杀后,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饰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明季南略》卷4)
顺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达盩厔县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掠去,“计无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民国《盩厔县志》卷6)
清兴安总兵抢夺妇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平寇志》卷12)
顺治二年(1645)江阴城陷时,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明季南略》卷4)
顺治二年(1645)5月9曰,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明史》卷303)
昆山县庠生胡泓时遇害,其妻陆氏21岁抱着三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光绪六年《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 明朝都督章钦臣的妻子金氏,一个弱女子,不肯屈服于淫威,被用1000刀刮死。此事,系清代著名学者全祖望,冒着杀头危险记载下来的。
在崇祯 十三年二月十一日 兵科抄出浙江巡抚熊奋渭提到济南情况“今春二月间,璘等在家闻变,奔赴济南,但见城中焚杀已空, 残尸烧埋已尽,兄骨无存,仅得招魂。……泣思百万惨屠,全家泯灭。”[8] 这更进一步证实了,仅仅在济南,就屠杀了百万人口! 这是否是夸张呢? 绝非夸张!还有其它多方面的史料能证实这一点。 就在清人自己的官修史书辑录东华录里面,崇德四年七月(崇祯十二年七月),也就是在多尔衮、杜度报告自己抢掠蹂躏战功的四个 月后,皇太极致明帝书中就说“死亡百万,非朕杀之,实尔君臣自杀之”[9]。 意思就是我屠杀了百万数量级别的人,那是因为你们不肯满足我的要求,所以才要杀的,这就等于是你们自己杀的
此外,还有民间在满清极端恐怖的文字狱罗网下保留下来的证据。蒲松龄在他的《聊斋志异》就通过说鬼谈怪的方式,记载了满清光 在济南一城就屠杀百万的事实。 在《聊斋志异》的第12卷,有一则名为《鬼隶》的故事,原文如下 “历城县二隶,奉邑令韩承宣命,营干他郡,岁暮方归。途遇二人,装饰亦类公役,同行半日,近与话言,二人自称郡役.隶曰:‘济 城快皂,相识十有八九,二君殊昧生平’。二人云:‘实相告:我城隍鬼隶也.今将以公文投东岳’。隶问‘公文何事?’。答 云:‘济南大劫,所报者,杀人之名数也。’惊问其数曰:‘亦不甚悉,约近百万’隶问其期,答以‘正朔’二隶惊顾,计到郡正值 岁除,恐罹于难;迟留恐贻遣责。鬼曰:‘违误限期罪小,入遭劫数祸大,宜他避,姑勿归’隶从之。未几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 百万,二人亡匿得免。” 另外《聊斋志异》的《韩方》中提及“今日殃人者,皆郡城北兵(即清兵)所杀之鬼”,也是说的满清屠杀济南的枉死之鬼。 而《聊斋志异》中提到县令韩承宣,在明代残留档案中可以查证到他死于清军屠刀的事迹,《明清史料甲编》的山东州抚李春蓁奏疏 中说: “历城知县韩承宣,被虏拘执,不肯屈服,激虏之怒,被杀,女鳌姐,亦义不受屈,投井死”。[10]
弘扬汉服文化也是要恰饭滴。
不逼你们按“标准”买衣服的话 怎么赚钱?
你们这些不按“标准”来的伪汉服爱好者害的别人白花时间弘扬汉族传统服饰了!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