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权政权的合理性非常简单,他是“民主”称帝者。
孙权抛弃传统的大一统观点,自称是吴地百姓希望自己能统治国家,所以才勉为其难地当个民选皇帝。
孙权《称帝诏书》: 群臣将相,州郡百城,执事之人,咸以为天意已去於汉,汉氏已绝祀於天,皇帝位虚,郊祀无主。休徵嘉瑞,前后杂沓,历数在躬,不得不受。权畏天命,不敢不从,谨择元日,登坛燎祭,即皇帝位。惟尔有神飨之,左右有吴,永终天禄。
孙权在称帝诏书里强调自己的称帝的合法性来自于本国臣民的认同,这是曹丕刘备的称帝诏书中所没有的。孙权称帝的“核心竞争力”就来源于此。
那么,为什么吴地臣民会选择孙权当皇帝呢?孙权的说法是魏国对百姓太残暴了,且篡位称帝的手法也不被吴地臣民认同。相比他们而言,群众更愿意让自己来统治。
孽臣曹丕,遂夺神器。丕子睿继世作慝,窃名乱制。
但这里有一个跳不过去的问题: 蜀汉。和魏吴两个吸血鬼一比,蜀汉的表现简直和我党穿越过去一样。更要命的是他们还姓刘,连称帝方式也非常正统。孙权根本挑不出任何毛病。
由于蜀汉的美政严重影响吴国称制的合法性,孙权不仅安排大量校事(三国版厂卫)监视臣民,还为此罢免/启用一些重要官员。可见当时东吴对此实行了一定的言论管控,严防西方势力打百姓/正统牌。
《三国志张温传》: 权既阴衔温称美蜀政,又嫌其声名大盛,众庶炫惑,恐终不为己用,思有以中伤之,会暨艳事起,遂因此发举。
《三国志张昭传》: 后蜀使来,称蜀德美,而群臣莫拒,权叹曰:“使张公在坐,彼不折则废,安复自夸乎?”明日,遣中使劳问,因请见昭。
但一昧堵嘴不是个办法,要怎么彻底解决这个尴尬的问题呢?
于是孙权提出二帝并尊的说法: 你对蜀国人好,那你就在蜀国当皇帝; 我对吴国人好,我就在吴国当皇帝。因为我们都是好人,所以应该互不干涉,共同开发魏属争议地区。
《汉晋春秋》: 是岁,孙权称尊号,其群臣以并尊二帝来告。
是的,虽然现在很多吴粉对二帝并尊迷之高潮,但实际上这个事是孙权求蜀汉的,是否同意的主动权在蜀汉手里。东吴还为此挨了他们一顿批。
《三国志邓芝传》: 权谓芝曰:“若天下太平,二主分治,不亦乐乎!”芝对曰:“夫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如并魏之后,大王未深识天命者也,君各茂其德,臣各尽其忠,将提枹鼓,则战争方始耳。”权大笑曰:“君之诚款,乃当尔邪!”
作为交易的一部分,东吴的二帝并尊对蜀汉也做出了一些让步——他们承认蜀汉也是汉的一部分。尽管三国志处处把蜀汉国号改口为蜀国,但在政治范围外的文学作品里,陆逊之孙陆机依然用汉来称呼蜀汉政权。可见孙权对蜀汉政权的认同。只是不认为他们这个汉可以代表天下而已。
《辩亡论》: 昔三方之王也,魏人据中夏,汉氏有岷、益,吴制荆、扬而交、广。
所以孙权有把握让蜀汉认同他的方案。虽然蜀汉邓芝表示“二帝并尊”只不过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但孙权并不在乎——反正东吴一直都那么反复无常,以后再翻脸就是。
不过,如果蜀汉死活不吃这一套,就是不同意二帝并尊,吴国又该怎么办呢?
没事,除了文治,还有武功。在孙权眼里,刘备政权曾经败给自己两次。即使蜀汉在文治和帝制上无可挑剔,但武功方面是远远比不上自己的。
《辩亡论》: 曹氏虽功济诸华,虐亦深矣,其民怨矣。刘公因险饰智,功已薄矣,其俗陋矣。吴桓王基之以武,太祖成之以德,聪明睿达,懿度深远矣。其求贤如不及,恤民如稚子,接士尽盛德之容,亲仁罄丹府之爱。
简单来说,孙权认为三国称帝的合法性排名是这样的:
吴国>=蜀汉>魏国。
魏国文治不如自己,蜀国武功不如自己,所以自己也是天命之一。而且文治武功天下第一,是三国中的最优者(蜀大于魏的原因是文在武先,所以天下只有这二帝)。
这便是孙权称帝的理由,也是东吴使用时间最长的“合法性”。
P.S.
为了防止某些朋友误会,在这里专门提一句: 东吴的民主就是口号而已,和实际情况并不相通。
其实他们仁的那个激拜政,也就配和魏国比烂而已。
孙登《临终上疏》:“窃闻郡县颇有荒残,民物凋弊,奸乱萌生,是以法令繁滋,刑辟重切。臣闻为政听民,律令与时推移,诚宜与将相大臣详择时宜,博采众议,宽刑轻赋,均息力役,以顺民望。”
《三国志·吴志·骆统传》: 又闻民间,非居处小能自供,生产儿子,多不起养;屯田贫兵,亦多弃子。天则生之,而父母杀之,既惧干逆和气,感动阴阳。且惟殿下开基建国,乃无穷之业也,强邻大敌非造次所灭,疆埸常守非期月之戍,而兵民减耗,后生不育,非所以历远年,致成功也。
长沙走马楼吴简中的“刑手”、“刑足”简:
简[壹] 8638:知男弟堂年五歲刑左手 堂男弟春年五歲�左手
简[壹] 5338:中樂里戶人公乘李囗年廿四�右手
简[壹] 2625:佃父公乘廷年八十二�右手
简[壹] 8624:明妻汝年卅三 明男弟能年十九�右足
简[壹] 8893:雅兄散年五十六�左足
简[壹] 9201:桓從兄夷年卅二二刑右眉
看看孙权登(jiàn)基(hào)的时候怎么说的【皇帝臣权敢用玄牡昭告于皇皇后帝:汉享国二十有四世,历年四百三十有四,行气数终,禄祚运尽,普天弛绝,率土分崩。孽臣曹丕遂夺神器,丕子叡继世作慝,淫名乱制。权生於东南,遭值期运,承乾秉戎,志在平世,奉辞行罚,举足为民。群臣将相,州郡百城,执事之人,咸以为天意已去於汉,汉氏已绝祀於天,皇帝位虚,郊祀无主。休徵嘉瑞,前后杂沓,历数在躬,不得不受。权畏天命,不敢不从,谨择元日,登坛燎祭,即皇帝位。惟尔有神飨之,左右有吴,永终天禄。】概括一下就是:汉朝完蛋,曹丕篡位,臣民拥立,天命在我。大白话来讲就是现在皇帝位置空了,我也来坐坐。除了天命这种鬼东西,没啥其他可以证明其合理性的东西,所以孙权称帝跟张纯张举厥宣袁术等人称帝没啥两样,无非是长江天险装甲厚一点而已。
感谢
@sxc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