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平衡公权力和私权利。
比如你辛苦致富了,大家眼红,把你告了。
法律肯定没有富人罪,于是原告说对你的惩罚是把你的钱分给大家,你无论说什么都没用,大家一致通过原告的方案。
现在,几乎所有人都开心了,只有你不开心。
最终的结果就是,人人自危,人人都要避免自己成为少数派,无论是好的少数派,还是坏的少数派。
如果你经历过1966-1976这10年,你就会知道这有多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