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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青岛女子主动与七名男性发生性关系后,用「谎称怀孕」和「诬告强奸」等手段,敲诈勒索30余万元? 第1页

     

user avatar   bu-xiang-shang-diao-wang-cheng-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啊不是,我看完题目只有一个疑问,你们出去约炮都不戴套的吗?

阿里的周某,有工作有老公有定期体检,应该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良家了吧?就这,王某文没带套套还要立即上网订购,在套套没送到之前坚决不脱裤子;张某接到电话欣然赴约前,还要从家里带一盒套套。这7个傻叉哪儿的信心不戴套呢?难道每约一次,就打一针阻断剂?

当然我觉得敲诈勒索有点过了,6个人收了30多万,每次收费5万,虽然是高了点,可是说不定是因为青岛小嫚服务好呢?所以啊,定个价格欺诈差不多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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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这些年已经屡见不鲜了。


上次朋友劝我还是谨慎一些,尽量少说话。他说:那帮女权实在得罪不起。


“女权得罪不起”,这句话是最近两年网络舆论生态的真实写照。


最近几年,发源于欧美,背后有多家欧美NGO组织支持的米兔运动,如同狂风暴雨一般席卷中国。在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中诞生的各路女权领袖们,旌麾所指,所向披靡,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米兔运动,如果从一开始就坚持“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凭证据说话,那无疑是一场很好的女权启蒙运动。

但是很遗憾,在中国,这场运动,从一开始就成为一场疯狂的文革式运动和猎巫运动。


这场运动,在中国开辟了一个女诬时代。那些打着女权和米兔旗号的女诬们,随意在网上写一篇小作文,就能让打击目标瞬间社会性死亡。

这场运动的头号女诬,当属编造了“养父强暴囚禁虐待养女”事件的韩婷婷。韩婷婷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女骗子,她把年龄偷偷改小四岁,以求收养的名义在全国到处勾引男人上床,上完床就敲诈勒索,敲诈勒索不成就报案说自己被强奸。


韩婷婷在实际年龄18岁(虚假年龄14岁)的时候,以求收养的名义主动找到了律师鲍某。在韩婷婷不懈的努力勾引下,这位律师终于没有把持住,在韩婷婷实际年龄20岁(虚假年龄16岁)的时候和她发生了关系,并和她定下婚约。然而,这位律师自认为没有做违法的事情,不肯满足韩婷婷的要求。于是,恼羞成怒的韩婷婷编造了自己被囚禁,被虐待,被强暴,报警无人理会等情节,一家媒体在未做任何调查核实,连韩婷婷的面都没见的情况下,将这篇小作文发到了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最终,警方动用最精干的力量,对男方做了细致到不能再细致的调查,发现上述一切全都是编造。但警方最终也未能把这个女骗子怎么样,此时的韩婷婷,已经和为她鼓呼站台的诸多国内最顶级的媒体人,诸多国内最顶级的律师团队,以及诸多体制内人士深度绑定。拔出萝卜带起泥,泥太多了,这萝卜也就不敢轻易拔了。


这场运动的二号女诬,当属梁颖同学。因为恋爱纠纷,就构陷对方称自己被对方强暴,导致对方社会性死亡。梁颖同学胆大妄为到什么程度呢?她构陷男方时展示的怀孕流产的医学文件,都是她自己伪造的。事情发展到最后,男方已经有足够的证据送她去坐牢。

梁颖最后向男方公开道歉,男方终究心软念旧情,放了她一马,没送她去坐牢。


再后面,是清华的屁股姐。这位学姐的屁股,被学弟的书包不小心碰到。屁股姐坚称(不是怀疑,是坚称)学弟摸了自己的屁股,咬牙切齿要让学弟社死。

这位学弟很幸运,事发的地方有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很清楚的拍到了是学弟的书包不小心碰了屁股姐一下而已。

如果没有录像自证清白,这位清华学弟大概率只有社会性死亡一个下场了。

在真相大白以后,之前差点让学弟社死的屁股姐轻描淡写的说:大家互相道歉吧。


有些网友想的太短浅,若没有监控,学弟几乎无可辩驳,腚姐强逼学弟玩俄罗斯轮盘,学弟玩了一次,现在轮到腚姐了,腚姐掀桌子不玩了,到底对谁更公平?


屁股姐的逻辑,在我们看来匪夷所思,但依然得到诸多网络女权人士的声援。她们声援屁股姐的逻辑是:女性一直被你们男性压迫,冤枉你们一次怎么了?


最近朱军和弦子(原名周晓璇,微博名弦子,并不是歌手弦子)的这个案子,虽然结果已经出来了,但很多人依然坚持“没有足够证据不等于没有发生”。


好吧,我们将朱军搁在一边,看看这帮女诬们在朱军案中,是如何对待其他人的。


一个真正善良的人,肯定不会毫无顾忌地去伤害无辜的人;一个真正追求正义的群体,肯定不会不择手段地去牺牲无辜的人。


首先说说无辜躺枪的阎维文。


这件事情对阎维文老师而言,完全就是一场飞来横祸。因为他和此事本来没有任何关系,他那天根本就不在场。


弦子在声称自己被朱军性骚扰,声称朱军的猥亵过程从开始到结束持续了整整40-50分钟,声称是阎维文进入化妆间后,她才得以离开。


阎维文成了朱军性骚扰的见证人,成了从魔爪中救了弦子的救星。

完全懵逼的阎维文发了一个声明:经本人及团队认真核对2014年工作行程,可以确认,本人在2014年6月份没有参加过《艺术人生》节目组的录制。

按照正常人的逻辑:阎维文公开声明自己不在场,而且按手印愿意对自己的证言承担法律责任,那是不是弦子搞错了?弦子是不是应该核实一下?如果搞错了是不是应该赶紧更正?


令人目瞪口呆的是,因为这个声明,阎维文被疯狂的网暴,被骂成了助纣为虐的人渣,被正义网友骂的整整两年多时间微博不敢开评论。


在阎维文被网暴的两年多时间里,弦子始终不置一词,任由阎维文被网暴和辱骂。


在女诬们心目中,她们应该是言出法随,不容质疑的。


弦子说你当时在场,你怎么敢说自己不在场?弦子说是你救了她,你怎么敢说自己没救?


说你在,你就得在,不在也在;说你救了,你就是救了,没救也是救了!


在阎维文被网暴的两年时间里,弦子没有对此做任何澄清。在理想记者澄清后,面对质疑,弦子才出来解释了一下:是自己记错了,把郁钧剑当成了阎维文。因为事情属于刑事案件,透露案件信息属于违法行为,所以知道错了自己也无法公开纠正,所以这两年只能委屈阎维文老师了,不好意思阎老师我给你道歉了。


这件事情,因为证据不足,警方从头到尾都没有立案,哪来的什么刑案?你出来说一句“阎维文确实不在场,在场的是郁钧剑”,你就违法了?这也太侮辱大家的智商了吧?

所谓杀鸡给猴看,阎维文就是那只被女巫们虐杀的鸡。阎维文的遭遇,令无数人噤若寒蝉,真正的当事人郁钧剑,也被吓的不敢出声。


无辜躺枪的,除了与本案本来毫无关系却被女诬们疯狂围攻了两年多的阎维文,还有一众曾经与朱军合作过的女明星和女主持人。


女权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性骚扰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但令女诬们尴尬的是:在朱军案中,始终找不到第二名受害者。


按照正常逻辑:如果弦子说的是真话,那朱军这种第一次见了陌生女子都要冲上去抚摸猥亵40分钟的色魔,这些年来祸害的女性,大概得成百上千吧。


在朱军已经彻底社会性死亡,被女拳们打成死狗的情况下,三年来,没有其他任何女性站出来指控朱军性骚扰。


弦子一方曾经声称自己找到了另一名受害者,但最终不了了之。


找不到受害人怎么办?没有关系,女诬们有的是办法。


她们把朱军以往主持的节目,包括几十年前的节目翻出来,将其中所有的朱军和女性嘉宾或者主持人有肢体接触的片段逐一翻出来,坚称朱军节目中的行为属于性骚扰。


被找出来的“受害者”包括但不限于:董卿,金晨、朱迅,等等。


董卿与朱军是二十年老搭档,双方家庭都是好朋友。这个镜头,是朱军在春晚直播时安慰老搭档董卿很不容易,朱军的这个动作,被弦子及其支持者认定是朱军性骚扰董卿的铁证。

女诬们叫嚣:央视存在“性别剥削”,央视是“职场性骚扰的帮凶”。


当事人不认为自己是被性骚扰怎么办呢?


弦子支持者说了:如果这些人不觉得自己被性骚扰,那说明她们“女性意识尚未觉醒”。


朱军主持的艺术人生节目,需要至少经过编辑、责编、主编、制片人、中心分管副主任五轮严格审核,才能播出。重要选题还要经过总编室乃至更高主管部门审核。


这些经过层层严格审核后播出的节目,这些播出这么多年来从未有人觉得不妥的节目,被火眼金睛的女诬们认定存在“性骚扰”。


只要男女有肢体接触就是性骚扰,我们是要回到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吗?


这些女明星和主持人,完全就是无辜躺枪。被卷入了这场漩涡中备受困扰的她们,怎么做都是错,怎么做都会被谴责。


说自己没有被性骚扰?女诬们说了:那说明你“女性意识未觉醒”。


说自己被朱军性骚扰了?那实在对不起良心。


默不回应?那是你软弱不敢反抗,这正好证明“央视是职场性骚扰的帮凶”。


女诬们再次展示了自己言出法随的强大能力:我觉得你被性骚扰了,你就是被性骚扰了。如果你敢不同意,那肯定是你错了


至于她们的所作所为会给当事女性及家庭带来何等的麻烦和困扰,她们是根本不屑考虑的。


在这场闹剧中,最无辜的是审理此案的法院和法官。


这场官司,整个庭审过程就是朱军一方对弦子一方的单方面碾压。


弦子一方提交的证据,基本都是“那天弦子对我说如何如何”之类,证明能力无限接近于零。到第二次开庭,她们甚至把朱军和董卿在以往节目中有肢体接触的镜头当证据提交出来,作为朱军是性骚扰惯犯的证据。


朱军是否真的性骚扰了弦子四十分钟,我们暂且搁在一边。


换任何一个人当法官,你能在证据基本为零的情况下,判朱军有罪吗?


如果弦子一方说:朱军确实性骚扰我了,但是因为取证困难和时间久远证据灭失,我们无法拿出有效证据,我们尊重法院判决,但是法院判决无罪不等于朱军真的无罪。

那好歹说的过去。


但是,现在弦子一方的态度是:法院必须在女方没有任何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判朱军有罪,否则就是司法不公。

弦子支持者麦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候公开质疑中国法律保护性骚扰者和性侵犯,因为中国法律竟然“要求有证据”。


本案第二次开庭经过一再延期,本定于5月21号开庭。


开庭前一天晚上,弦子发长文,公开了主审法官的名字,指名道姓的大骂主审法官“违法审判”,“严重滥用自由量裁权”。主审法官立刻遭受了阎维文老师一样的待遇,庭审被迫延期。


这种行为,如果在国外,大概属于妥妥的“藐视法庭”,应该被判刑坐牢。但在中国,对弦子的处理仅仅是自媒体禁言。而这,又成了中国迫害打压弦子的证据。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此类涉及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弦子及其支持者坚决要求公开审理,否则就是司法不公。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此类案件朱军可以不亲自出庭,弦子及其支持者坚决要求法院强制朱军出庭,否则就是司法不公。


所谓的“性骚扰”发生在7年前,警方当时就已经做出结论不予立案。事隔7年后,弦子及其支持者要求法官调取7年前的监控视频(这个监控视频在化妆间外的走廊里,录到了一个弦子擦嘴的动作,弦子认为这证明她受到了性骚扰),法官不支持这种无聊要求,司法不公!


弦子及其支持者要求重新鉴定7年前的裙子(7年前已经有明确DNA鉴定结论,警方也做了明确调查结论不予立案。案都没立,这裙子自然也不可能作为刑事案件物证保存),法官不支持这种不合理要求,司法不公!


弦子及其支持者找了一位心理学专家来证明弦子当年的表现符合性骚扰后的表现,法官认为这构不成有效证据不予支持,司法不公!


弦子一方将朱军在节目中和董卿有肢体接触的镜头提交法庭,认为这证明朱军是性骚扰惯犯,法官不予认可,司法不公!


法官没有按照弦子及其支持者的要求,在几乎没有任何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判朱军有罪,司法不公!


要求所有三个法官全部回避,法庭不同意,司法不公!!!


这几年,弦子及其支持者们,可谓是口含天宪,言出法随。


说你是黑的就是黑的,说你是白的就是白的。


说你阎维文在场救了弦子,你就是在场救了弦子,你敢说自己不在场,你就是男权社会的人渣败类。


说董卿朱迅等等明星被朱军性骚扰了,你就是被朱军性骚扰了,你敢说自己没有被性骚扰,那是你愚昧无知,在这万恶的男权社会“女性未觉醒”。


说法官违法审判,你就是违法审判了,你不肯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判朱军有罪,你不肯违反法律规定满足女诬们的无理诉求,你就是保护性骚扰者和性侵犯。


作为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七零后,我旗帜鲜明毫不动摇的支持男女平等,支持维护女性合法权益。


在过去的几年里,在护士姐妹和医生姐妹受到委屈和伤害,遭受不公正待遇的时候,我从来都是毫不犹豫的主动站出来,坚定不移的为姐妹们呼吁和维权。


但是,我不得不说:这些网络女诬,她们的所作所为,和维护女性合法权益提高女性地位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她们是在不断的制造性别对立,不断的撕裂中国社会,不断的破坏中国的法制,不断的消解维持社会运转的基本道德和基本秩序。

这场“女诬”运动,在中国开启了一个可怕的“女诬”时代。但这个“女诬”时代,绝不是任何人包括中国女性的福音。

一个高度撕裂的性别高度对立的社会,在大大损害中国男性的同时,也必将大大伤害中国女性。

如果你是男大学导师,你以后还敢招女学生吗?如果她因为你要求严格难以毕业,她可以写篇小作文轻而易举让你社会性死亡。

如果你是男企业领导,你以后还敢招女下属吗?如果她业绩不好被你批评,她可以写篇小作文轻而易举让你社会性死亡。

女诬们制造出来的这种环境和氛围,真的有利于女性权益吗?

答案是否定的。

这个荒唐而恐怖的女诬时代,如果不及时阻止,就会变成普通女性的一场灾难。

前几年“女诬”活动愈演愈烈的时候,北京某医院特意给硕士博士导师们开了个会,要求大家千万注意和女研究生的关系,不要搞出舆情。很多导师当场表示:今年尽量不招女学生了。

导师们的选择其实非常合理。在一个女诬一篇小作文就能轻松让人社会性死亡的年代,导师们如何避免因为自己要求过严和学生产生矛盾后被诬告呢?被诬告后有没有办法自证清白呢?

王小波在《黄金时代》中,陈清扬向王二请教:如何证明自己不是破鞋。王二则以如何证明自己没有打瞎队长家母狗眼睛为例,让她放弃努力,承认自己是个破鞋。

要想证明自己没有打瞎队长家母狗的眼睛,只有以下三个途径:

1、队长家不存在一只母狗;2、该母狗天生没有左眼;3、我是无手之人,不能持枪射击。


同样的,陈清扬要想证明自己不是破鞋,也只有以下三个途径:

1、知青点里不存在一个女人;2、该女人天生没有可以用做破鞋的器官;3、该女人不具备使用破鞋器官的能力。


所以如果要让一个男导师自证没有性骚扰女学生,那只有以下三个途径:

1、该导师根本没有女学生;2、该导师早已确诊不可逆的阳痿或者是同性恋;3、该导师全身瘫痪没有进行性骚扰的能力。


既然后两条不可能,那么不收女学生就是最可行的选择,毕竟第一条还是可以做到的

烧伤超人阿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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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率30000%

集美们,卖坯真的有用


user avatar   ai-da-quan-de-gilmour 网友的相关建议: 
      

幸好不是在绿藤。


user avatar   da-xiao-61-9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对方不从就报警诬告强奸.....

这里其实已经说明了诬告所带来的风险和所获得的收益完全不成正比,这种法律道德几乎零成本,对男性杀伤力大且收益高的事情别说是仇男者了

哪怕是一些正常人也可能会经不住诱惑,为了牟利或者为了伤害自己看不顺眼的男性,甚至因为情绪一时激动而做出这种事情


user avatar   guo-chao-87-48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位女子算是女权主义者的榜样了


user avatar   ren-jian-16-94 网友的相关建议: 
      

说实话,纵容女性对男性的诬陷,不利于社会稳定,对上边也没有好处。

所以我希望,经过了诸多男性被诬告的事情后,有越来越多的男性以至整个社会能够对女性抱有足够的警惕心、对异性“祛魅”;同时希望有司能够健全涉及两性问题的处理办法,尤其是不要搞“有罪推定”或者让男性自证清白。

最后,历史的进步的阶梯往往是不幸者倒下的身躯铺成的。希望那些锅男们的泪不会白流,希望他们的不幸能唤醒更多沉睡着的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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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还不都是那个前男友害的,渣男!那个男的怎么不去S一S啊!拿你一点钱怎么了,你不是也爽到了,男的就是因为自己控制不住下半身才会上当,活该!这个姊妹收得太少了,集美们,下回往死里要钱,这是小()子欠我们的。


user avatar   zhang-zheng-xing-66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先不讲法律,先讲一下社会秩序内在的道德逻辑。

“荡妇羞辱”和“奸出妇人口”,这是传统性道德和性秩序中一体两面的东西,必须首先有了“荡妇羞辱”,把女性贞节摆在一个很高的高度,然后才能有“奸出妇人口”这种为女性加权的判断方式。

如果没有“荡妇羞辱”,那么对强奸案中女性除案件本身以外的附带伤害也就不复存在,那强奸案的判案逻辑中,就不能再给女性的表述有额外的加权,其判案和取证模式就应该等同于一般的刑事案件。

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搞既要又要,那就违背了事物运行的基本逻辑,就是在凭空制造“天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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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批社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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