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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在古代长期具有法兰西的部分领土,为什么没能完成对法兰西的英国化?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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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这个问题的提法就不对。

在本时空位面,是诺曼底公爵殖民英格兰,不是英格兰国王殖民诺曼底,在这个前提下谈何“英国化”?怕不是只有不列颠遗民流不尽的血与泪。

而如果题主的“英国”指代的是到了百年战争及之后的时期,已经逐渐形成自身文化主体性的英国文化。那它本身就是以法兰西王国治下地区为主导的大陆文化殖民不列颠岛的产物,也难谈什么大陆地区“英国化”,因为这个“英国文化”本来就是不列颠地区“大陆化”(或者按照题主的论述:“法国化”。我之所以不用这个词是希望提醒题主不要混淆近代之后的英国概念和中古时期的英国概念,对于法国也是如此)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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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叔的回答在讨论加洛林晚期卡佩早期史时候忽略了几个方面:

第一,国王享有国王特有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诸侯们所不具备的,如果一定要讨论带来的实力提升,你看看北法的主教们在雨果卡佩和下洛林的查理争夺王位的过程中对他的帮助就知道了

第二,国王和大领主们都代表着各自的同盟,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国王的同盟都比诸侯的同盟更强大。

第三,10-11世纪是从加洛林式王权向新的王权模式转型的时期,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国王的权威相对有所衰落,但这显然不意味着王位没意义,不然加洛林和罗贝尔/卡佩(在参与王位争夺的初期他们便已经是西法兰克权势最大的诸侯)为啥要花上百年跨越三四代人,建立强大的同盟,甚至不惜让出领地来争夺这个王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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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贵族和主教都是法国来的,玩啥英国化,英国长期法国化好不








威廉对英国的征服也可以看作是诺曼底宗教势力对英国本土宗教势力的一场入侵,是一场影响深远的流血宗教革命。英国本土的宗教势力因为海峡的缘故依旧保持了不少查理曼大帝时期的古风,比如贵族子弟可以直接当上修道院院长,他们不必熟读经书甚至可以不识字,上任时也要拖家带口,超过半数的英国教会高层都有子女。这在公元九世纪时还算正常,因为查理曼大帝就是这个规矩,他老人家甚至直接把骑士变成主教,原因就是这个骑士很能打,能够保护教会的财产。但在11世纪中叶却被天主教会憎恶,教皇大人开始在欧洲范围内根除陋习,加强自己的权威。而哈罗德尽管也投入重金修建教堂,却不得不容忍带着老婆孩子的斯蒂根德充当坎特伯雷大主教,因此在教皇看来全英格兰都是异端。




威廉拿下英国后,对英国本土教会做得更过分,在1071年“令人将英国所有的修道院都劫掠了”,却没有得到教会方面的反对,因为威廉把英国重要的教会职务都换成了自己人。威廉征服英格兰最重要的一个助手就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奥多,他也是贝叶主教,是黑斯廷斯战役的重要参与者,著名的贝叶挂毯就是他派人制作的。奥多也是英国的肯特伯爵,在威廉回老家诺曼底显摆时,他是英格兰两名摄政之一(另一个就是后来阵亡的布里德耶领主菲茨奥斯本)。除了奥多,大量的诺曼底教士来到英国,从1066年到1087年,威廉任命了27名来自诺曼底的教士充当修道院院长。这些人都是威廉任命的,自然对威廉的暴行视而不见。




威廉囚禁了被撒克逊人视作圣徒的达勒姆主教塞尔里克,支持手下的诺曼骑士(在当时又被叫做大陆骑士)用武力支持诺曼神甫。被威廉任命的法国修道院院长瑟斯坦因为宗教仪式问题和撒克逊神甫发生争执时,他在第一时间就召唤了大量诺曼骑士,让敢和他争执的撒克逊神甫大出血。除了教皇制定的约克和坎特伯雷大主教外(坎特伯雷大主教是他的意大利哥们),到1087年英国本土只有两个主教还是撒克逊人充当(他们两个也是威廉的合作者,不反对法国来的同行)。因为自家在宗教方面的优势实在太大,威廉的兄弟奥多甚至想要竞选教皇(这一举动被威廉制止了)。




威廉在英国北部制造了190英里的无人区,敢于抢劫全英国的修道院,他在临终时也不讳言自己的大屠杀,但被他任命的宗教首领们却能把这洗白成必要的恶行,认为他带来了最好的秩序.英国的中世纪骑士也在很长时间内都被叫做法国人,成功的英国骑士甚至都在法国有地产,马歇尔当过约翰王的老师,但为了保住法国的地产,这个英国骑士还是主动xia最优秀的代表还是主动向法国国王下跪.从宗教到骑士,英王统治法国国土的时间都离不开法国,他们多想不开要在法国玩英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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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理解就有问题

诺曼征服后长期的英王,直到起码金雀花中期,不应该被视为拥有法国土地的英国国王。正确的认知应该是法国贵族(诺曼底公爵/安茹伯爵等)兼任英国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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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其实应该引出一个比较有意思的问题:英国国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认为自己有争夺法国王位的必要性?

首先要明确一件事,那就是早期法国国王的王权身份并不高,“政令不出巴黎”是此时最真实的写照,政治解体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曾有历史学者称为「(王权)施行的空间范围要小于骑马一天的行程」。各地的诸侯贵族原则上参加法国国王的加冕礼,但实际上呈现出地位/政治/军事独立的情况,拥有实施惩罚和颁布法律、征税的权力,拥有军事实力的人建立起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家族王朝,试图把堡垒领地变成自由公国。

我们现在熟知的中世纪政治程序“分封契约”、即“向封君表示效忠,承认自己是封臣”也并不是法兰西自古以来的传统,而是8世纪时期才开始慢慢出现的做法,并且到了11世纪开始,这个程序变得越来越世俗,在受封仪式结束后封臣们就立即要获得主人的赐予,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愿意效忠封君。除此之外,封君亦不能收回给封臣的恩赐,即使知道封臣只是为了这份利益而口头上宣誓效忠而已,因此情感关系上十分松懈。对于某些封臣而言,法国国王在他们眼里并不比任何人高贵,只是一个相对来说有着一定实力的“大封建主”,向他效忠、根据契约要求偶尔为他提供一些帮助,便可以获取利益,谁不愿意呢?

换句话来说,夺取法国王位就意味着你需要承担这份责任,在没有非常严重的冲突下,有什么必要非得要把法国国王整下台、自己取而代之呢?

所以法国国王的地位在前期是非常松散的,国王只是众多诸侯中间的一个,和阿基坦、诺曼底两个公爵的采邑相接,布列塔尼、图卢兹等采邑的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较之法国国王有过之而无不及,早期的洛林、弗朗什孔泰、里昂、维埃纳、维瓦莱等地都属于神圣罗马帝国,整个领土围绕着巴黎-奥尔良这一狭窄的领域,中间和附近还掺杂了一大堆数不清的小贵族,无法形成高度集中的统治。英国国王——即法国封臣诺曼底公爵家族,在10-13世纪所面临的政治格局就是这样。

与自己封君为敌的利益实在是太小,所以诺曼底公爵家族才会将目光转向海外,1066年哈斯廷斯战役成功夺取英格兰岛,自己开创英国。但是这也随之而来引发了一个法律问题,诺曼底公爵名义上仍然是法国国王的封臣,他之所以能拥有诺曼底领,是因为他向法国国王效忠而得到了其政治认可。仅仅是得到了英格兰岛就迫不及待地摆脱这个头衔自立为王,一无法律依据二违反封建法,很有可能会尽失人心。加上法国国王们也不是坐着等死,他们也在想方设法扩大王权的影响力、从政治或军事上扩张领土,增强自身实力。诺曼底公爵-英国国王是否有能力和自己的封君进行长期交战?其他诸侯认不认可他、愿不愿意脱离法国国王而保持中立或支持他?他要从哪个封建法中找出一条来支持自己“将诺曼底领英国化”呢?

长达数百年的封建思想与政治改造,让前期柔弱的法国国王们变得越来越强势,军事、政治、技术水平都变得远高于其他领土衔接的诸侯,法国境内只认可巴黎货币,所有货币都需要向王家货币让步。各地领主自己铸造的私币粗制滥造,信用度不高,只被允许在自己领内流通。法国出身并且得到国王支持的各地人士慢慢渗透到各大诸侯领地中,在长久的岁月里抹去这些领地对独立地位的追求。这其中以巴黎大学更甚,巴黎大学开启大面积招生教育,吸引了西欧国家的有识之士前来就读,从巴黎大学毕业的意大利神学博士罗塔里奥(Lotario)成功担任教皇,被后世称为英诺森三世(Innocent III),他在1204年就认可法国国王的地位并宣布法国国王不承认任何高于他的世俗权威,使得法国国王的“权威性”得到多方的认可,介入其他诸侯的领土纠纷并获得裁决的权力,其长久居住的巴黎更是成为了西方世界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国家首都,各地诸侯、封臣、附庸纷纷来到巴黎建造公馆,反过来寻求法国国王的认可和庇护,法国的国家实力就此越发强悍。

这便让诺曼底公爵-英国国王更加难以摆脱“法国封臣”的地位,发现这一点的英国国王开始向法国国王诉之武力。我们把时间调到1200年,这时期的英国国王约翰一世(无地王约翰,John I)强娶了昂古莱姆·德·伊莎贝尔(Isabelle d'Angoulême),获得了妻子家族的庞大领土。伊莎贝拉原本就被定为吕西尼昂家族出身的拉马什伯爵于格十世(Hugues X de Lusignan)的未婚妻,约翰一世此举让势力强大的吕西尼昂家族彻底倒向了法国,法国国王腓力二世(Philippe II Auguste)立刻介入此事,接受了于格十世的诉讼,宣布没收诺曼底公爵领,并摧毁了约翰驻扎此地的英军,成功夺得诺曼底。至此,诺曼底从政治与文化上正式成为法国的一员,被没收诺曼底公爵称号的英国国王们失去了统治诺曼底领的正当性,被视为不拥有法兰西传统的“外人”,因此多年以后的百年战争中,即便诺曼底再度沦陷,成为了英国人的领地,也难以将其同化了

这也是为什么百年战争期间的奥尔良战役中,奥尔良居民宁愿向勃艮第公爵投降并和他商量相关事宜,也不愿意对英国国王效忠了,因为对于奥尔良居民而言,勃艮第公爵虽然和法国国王敌对,还联手英国人攻打自己,但政治和文化上勃艮第公爵都是个“法国人”,投降勃艮第公爵只是相当于在法国的框架下易主,更何况未来还有回头忠的可能性。英国国王是“外国人”,是海外小岛上的主人,并不归属法兰西,也不拥有诺曼底公爵的称号,人们难以接受向他投降。你可以从中看到人们对于英国国王关于文化传统上的记忆变化,对“诺曼底公爵-英国国王”的认可变成了“英国国王”,这也是封建王朝时期最常见的政治常态。

英国现任君主伊丽莎白二世偶尔被媒体称为诺曼底公爵,英国人时不时也会炒作此事,实际上是非法且非正式的,如今的英国人已不再拥有对法国诺曼底领土的合法权益。


user avatar   aedes-albopictus 网友的相关建议: 
      

问题应该反过来提,法兰西封建领主在中世纪长期兼任英格兰国王,为什么没能完成对英格兰的法国化?


user avatar   da-leng-xian-feng-mi-ru-so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这个问题就跟“为什么朝鲜总督府没有完成朝鲜对日本的朝鲜化”一样好笑,英王自打1066以后就是诺曼贵族充当,本来就是法国贵族武力从英伦三岛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手里抢来的,一个奴役英国人的奴隶主政权,人家“龙兴之地”是诺曼底,英伦三岛是任由他们欺压奴役的殖民地,统治英伦三岛的就是当年跟着威廉入关渡海侵略的法国贵族,靠着屠杀盎格鲁撒克逊土著人民抢来土地自己变成大贵族,哪有让自己龙兴之地老家英国化的道理?你是不是把顺序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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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英国国王当初都是法国人,谁化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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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中时,我在我表姐身上观察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

表姐平常不怎么学习。但每次成绩下来时,她总是特别伤心难过,责备自己当初没有好好学习、考试不够细心等。等过了两天,一切回归正常,该玩玩她的。

后来,我在很多人身上都注意到了这个现象。他们自责,但却总是反复在同一个地方摔倒。

我慢慢领悟到,自责有时候是一场“作秀”。不仅做给别人看,还做给自己看。

做给别人看很好理解。展现自己的愧疚,博取同情,减轻别人的责备。

做给自己看就耐人寻味了。

一方面,自责虽然让人不适,但却可以转移注意力,减少我们直面错误的痛苦。

另一方面,自责还会给人一种“吸取经验教训”的错觉:看,我都这么自责了,以后肯定不会再犯这个错误了。

但请记住,自责和吸取经验教训是两码事。

自责只是告诉自己“我再也不这样做了”,而吸取经验教训是思考“我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避免重蹈覆辙”。前者只是试图平息内心上的痛苦,后者却是提出解决方案,力图做出改善。

而通常来看,前者只会让悲剧重演,后者却能真正避免同样错误的再次发生。

约翰·斯坦贝克《愤怒的葡萄》里牧师对其做了极佳的诠释:“我去布道,心里就说,’天哪,这回我可不能干这种事了。’可是就在我这么说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又打算那么干了。”

此外,自责还会让我们错过吸取经验教训的最佳时间。

比如,当考试失败后,很多人会陷入愧疚之中,情绪好几天都萎靡不振。等他们情绪好了一些,他们却得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修正错误。因为他们不仅错过了老师讲解试卷,而且还把很多做过的题给遗忘了。

究其原因,我们的记忆是个非常“不靠谱”的家伙。时间过得越久,我们对一件事情的记忆越具有概括性。这就会导致很多重要细节被遗忘。有时候,你甚至觉得那个错误只是无心之过。

这向我们传达的一个质朴的道理是:错误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恰恰是吸取经验教训最为宝贵的时间。

接下来,让我通过一个例子来向你展示放弃自责的好处:

假设,你现在在备考考研,你学累了,忍不住开始玩手机、刷视频。显然,这是一个错误。

半小时后,你抬头看了一眼本来正在写的数学真题,感到十分自责。而自责恶化了情绪,你变得更加消极。为了摆脱这种情绪,你不得不通过一些能快速得到奖励的东西。你很可能会继续刷视频,情况严重时甚至去暴饮暴食。结果一个下午就过去了。

但如果我们能在错误发生后放弃自责并选择直接吸取教训呢?

嗯,刚才我自控力不足,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为了避免我再玩手机,我要帮它关机,放在书包里。等学习任务完成后,再痛痛快快地玩。

然后你继续学习。等晚上你回头看这一天的时候,你依然会觉得很充实。你不会因为玩了半小时手机而责怪自己。因为你从错误中成长了。这份经验还会让你更好地应对其它错误。而这才是真正宝贵的东西。

所以,在生活中,你一定要经常提醒自己,错误发生就发生了。我不需要自责。关键是要想想采取什么样的方式避免重蹈覆辙。


有不少知友听说我办了一个读书会,想加入进来,在此我表示热烈欢迎。读书会已经创建两年半了,成员活跃,氛围很好。但同时,我们也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

感兴趣的小伙伴,可到我的公众号“大明白”了解详细信息。


user avatar   chang-yan-xiao-83-2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怎么说呢,法学本科,月薪500元就别去了。真丢不起那人。你得有点傲气不是。

我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毕业的,原来叫中南政法学院,湖北是二本,外省算一本。后来政法与财经合并,变成211。中南政法学院原为五大政法学院之一,在南方厉害,广深司法系统好多师兄都是中南政法一脉。02年底,班主任劝我在本校保研,我当时不肯读书了,主要是心思不在课本上了,想去大城市发展。

我老家在苏州,跑去苏州人才市场,本来投了中国银行苏州分行的法务岗,结果人事负责人说,我们这里清华北大人大的法学生简历有很多,还有研究生呢。

我心想,HR的嘴,骗人的鬼。北大和人大就算了,03年的清华法学算是个什么东西,清华文科恢复才几年,也来苏州抢饭吃?清华呢能有几个法学毕业生在苏州?心里骂归骂,牌面上打不过,在中国,清华两个字砸死人呦。

当时苏州人才市场上,我还投了一个张家港国泰外贸公司。我是国际经济法系毕业,专业极其对口,国际贸易术语通则是熟练的,再加上刑事民商各类法律护航,还是很香的。人家外贸公司的办公室主任说了,张家港和苏州一样,都是苏州。本乡本土的,做外贸来钱快。

我对他后半句存疑,将信将疑,于是去张家港一看,待遇还是不错的。第一年保证不低于3万元,保证月薪达到2500元。公司有单身宿舍,可以选择住公司,我在张家港还有亲戚,可以选择住在亲戚那里。这个价位在2003年应届本科生里面,大概算是顶着天花板了。国泰里面的人还说,外贸系统来钱快,据说开单以后,还有按单提成,乖乖,算起来钱景可观。但我那时还是想去大城市发展,一门心思想去北京。

04年,我就去了北京,当北漂。我北漂第一份工作是1900元,转正后2200元。还不如苏州老家辖下——六线城市张家港的外贸公司的水平。我想,既然北漂了,就忍忍吧。人生地不熟,咱还得奋斗。

05年,老家在北京发展的发小先买了房,叫我去看。我看了眼馋,销售也机灵,发展我跟着发小一起买。于是,我家里出首付,在北京南二环买了一套房,我还贷款,月供2000元。这时候钱就不够用了。巧了,公司涨薪,涨到2700元。我心里还是不满意,我还得打魔兽不是。80后年轻的时候,还是挺看眼前的,这样是不对的。我那时候就开始想办法找工作,跳槽。

06年,最终还是跳槽了,谈了个月薪4000元的工作。好,这下和我父亲供我读大学时候的薪水同一区间了,他一个处长03年才4000元一个月。我出道不过3年,我也4000元一个月。于是,人飘了,志得意满。我父母都是民航系统的,我们民航子弟,去天津民航学院,分配到南通兴东机场,一个月才能拿到900元。后来航油系统被中石油和中石化给并购了,他们又托了关系,挤破脑袋进了中石化。

后面一切就比较自然了。反正03年出道那会儿,起步比不上97级的师兄师姐们,他们包分配,我是99级,里外里就差了两年,就得自己找工作。

但是,但是严肃的说,我们那一届赶上了中国经济起飞,干什么都能干成。同学里面检察官居多,文科女生多嘛,女生都喜欢进检察院;不管男女,做法官的都很少。考公务员的也有,工商、税务、海关、边检、城管……都不乏其人。

还有一个大的方向是进银行,我们班在银行系统的,比去公检法司的加起来还多。那时候刚开始发展股份制银行,民生华夏汉口一大堆同学在里面。金融系统里面,做股票证券也是一个方向。还有同学去搞煤炭和钢铁贸易的。

还是应了那句话,我们各有各的工作岗位,我们都有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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