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什么大规模报道这一次事件?
因为骗子是来自"最美的风景是的人"的夺命岛啊.
你问我证据呢,可以听一下新闻公开的骗子录音,正宗宝普(不是广西或者福建口音),
估计这活脏的,大陆骗子都不希做了?
有些人不拿出来晒晒,他们还真的觉得自己就掌握了真理了。这么下作的人果然还是要拿到阳光下来,杀杀菌,消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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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没有什么好多说的,因为事件一爆出来第二天,国家疾控就表态了,接着联合国表示关切了,卫计委、公安部也联合出击打击这些可耻的诈骗犯了,这个事件相信最后会给国内感染者一个交代的。
可是,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竟然在知乎的回答里,看到了有人号召感染者信息要向社会公众公开的,还有人点赞支持的。实在是忍不住了,再忙也要来答一发。
我们国家自从SARS以后,就特别强调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对于各类传染性疾病都要求各级疾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实施上报制度,追踪随访每一个传染病患,记录他们的生活、工作诸多方面的个人信息,对于艾滋病患的信息采集,更是全面,需要的不需要的信息都收集了。严控传染性疾病,追踪传染病患,是卫生疾控部门的本职工作,无可厚非,对于公共卫生以及社会安全和稳定也有所裨益。但是,这一制度能够得到切实可行的实施的前提就是,必须无条件的对涉及到病患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这不仅是起码的医学伦理要求,更是《传染病防治法》里头的明文规定。
有人会问了,既然传染病患的存在对于社会是一种威胁,为什么要严格保护传染病患的隐私?这种涉及到公共卫生安全的信息,难道不应该公开么?难道公众没有知情权么?
说实话,没有,真的没有,从来都没有过!就算是当年的SARS,这几年的H7N9,这种通过呼吸道传播的恶性传染性疾病,都没有向公众公开病患的个人信息,更不要说现在已经是慢性病的艾滋了。这次全国感染者信息被泄露导致诈骗事件的最直接影响是,感染者受到直接经济损失,但其背后却蕴藏着巨大的公共卫生威胁,为什么这么说?当潜在的易感者或未明确的感染者丧失了对医疗机构和国家卫生系统的信任,觉得自己信息没法得到保障,就不会有人愿意主动的进行检查,发现人群中的传染源就愈发困难。更严重的是,传染病患隐私得不到保护,就不要妄谈什么人权,感染者被拒诊、被公司开除、被学校退学,最后走投无路了,是你,你心里会不会扭曲,你会不会报复社会,恶意传播?
坦白来说,我国卫生医疗机构对于严重的传染病有采取限制病患行为的权利和能力,说白了,就是有必要的话,国家肯定会对这些人进行隔离治疗,直到他们对公众卫生构成不了威胁了,才会允许重新回归社会。SARS是这样,H7N9是这样,艾滋更是如此。HIV感染者好好治疗,其体内病毒低于检测水平,几乎没有传染他人的能力,有什么理由限制人家的人身自由?被查出来的感染者,疾控都会千方百计的让他们开始治疗,以降低他们传播HIV给其他人的风险。疾控工作人员在这方面的工作压力相当之大,以至于病急乱投医,甚至出现了一些病患以不吃药为要挟,让政府给生活补助的情况。真正对于公共卫生造成威胁的,绝不是这些登记在册好好治疗的HIV感染者,他们只是浮在水面上的冰山尖尖,真正的威胁是水面下那庞大的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感染,有感染风险又没有检测意识,或者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去做检测的人群!
理性、有效的公共卫生策略是创造一个良好的检测和隐私保护环境,一方面对重点人群进行筛查监测,另一方面鼓励主动检测筛查。好,你们说病患信息要公开,这部分人的信息你连获取都获取不到,你拿什么公开。病患隐私泄露了,信息公开了,你想要这些人去主动做检查?三个字,想得美!隐私泄露这种幺蛾子飞出来,我都不敢信任这些检测机构了。换你,你乐意么?
我在知乎上得到大家谬赞最多的一篇回答是这个 感染 HIV 是一种怎样的经历? - 知乎用户的回答
在这篇回答里,我从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角度,描述了我所看到的感染者的生存状态,其中,我想重点强调的就是,HIV感染者在中国活得真的很“害怕”,很“战战兢兢”,他们怕的不是死亡、不是疾病,他们最害怕的,恰恰就是隐私暴露。
可是,偏偏这样的事情就发生了,而且波及面这么大,影响如此恶劣。
之前也有不少的关于HIV感染者隐私被暴露的时间报道,比如艾滋儿童坤坤(如何看待四川艾滋病男童被驱逐? - 知乎用户的回答), 因为查处了HIV感染,他被村民联名驱逐。又比如河北艾滋女孩高中入学被拒(如何看待河北艾滋女孩高中入学被拒一事? - 知乎用户的回答)这样的案例已经不少了,谁都不是傻子,大家都明白,在现在的中国,感染者一旦被泄露,那就是被逼着往死路上走了。人权都得不到保障,谈什么公众知情权,谈什么公共卫生安全?
隐私泄露意味着什么,隐私泄露对于感染者来说,那就是把他们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都割断了,真的是不给一点活路,就像一个感染者说的一样,隐私泄露对于感染者而言无异于谋杀!
你让他们以后怎么活,让他们的家人怎么活。
我反复在知乎上面做艾滋的科普,告诉大家艾滋没有你们想的那么可怕,艾滋绝对不会通过日常生活传染,好好治疗感染者可以活到正常寿命,可以生儿育女,体内病毒用最灵敏的检测手段都查不到,几乎没有传染他人的能力,这些统统都有科学依据。我说这些的目的,做艾滋科普的目的,说到底还是希望通过知识来对抗全社会对于艾滋病人的歧视。
为什么要反歧视,因为对于艾滋病人的歧视,不像是地域歧视、肤色歧视、性别歧视,这种歧视会直接而严重造成HIV感染者的学习、工作、与人交往乃至生存权利受到本质的威胁,甚至是被剥夺。
那些呼吁公众对感染者病情有知情权的人们,你们摸着良心想一想,你为什么怕被别人传染HIV,是真的怕生病死亡,还是怕被歧视。现在的治疗条件HIV感染已经是和高血压糖尿病差不多的慢性病了,你如果还怕,难道不是因为怕自己万一感染了,被别人歧视?而你们呼吁知情权的时候恰恰就是在加重这种歧视。
我对知乎还有这么无知、无德的答案存在,感到深深地遗憾。
有人说,就算感染者接受治疗的,传播风险再小,只要不是没有风险,我就害怕,我就不接受。我的专业是感染性疾病,研究的就是各种感染/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从专业的角度分析,感染者和非感染者绝对不是只要在一起相处,就是你死我活的关系,请大家不要人为地制造对立!讲真的,传染病院以及各大医院传染科的医生护士,天天跟传染病患打交道,他们感染得病的风险比普通老百姓大得多,你看到几个医生护士被病患传染的。我知道的是,许多HIV感染者比有些医生都要善良得多,他们会在护士老师打针的时候,提醒说,“老师,你要小心哦,我有HIV的,可别扎到你自己了。”他们知道有人愿意给自己看病不容易,一旦遇到有医生护士愿意真心待他们,他们对你的那种信任和感激,真是溢于言表。
我知道只要我一说反歧视,我一呼吁大家不要带着有色眼镜看待艾滋病病人,就有人要来说我“圣母”了。
圣母,本来挺好的一个词汇。佛家经典里头不少舍生取义的故事, 没想到现在都可以被用于嘲讽了。
我一直都在想,到底什么是圣母,是不是只要牺牲奉献了,或者宣传一丁点的牺牲奉献就是圣母?我从来不鼓吹无脑的牺牲奉献,如果自己都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借钱做慈善,这样得牺牲没有多大价值。但是,当我们这个社会对牺牲奉献的个人都不要说崇敬和佩服,反倒报以一种冷嘲热讽的态度,那这个社会才真的是“药丸”了。我们这个社会无脑圣母是多,但是那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更是不少。如果说圣母都是“婊”,那些明目张胆自私自利的人就更是连最后一层遮羞布都不要,凡事以自己为出发点,反对一切对自己可能造成伤害的事件,就这样的人,你希望他们能有什么样的敬业精神,还谈什么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也许是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了吧,所以才会出现这种窃取感染者信息的诈骗犯。对于他们,诚如央视报道时所说,到底是什么样的人,面对这样一群生活在人生谷底的人,还要落井下石?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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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在评论里讨论艾滋患者的隐私权和其他民众的生命权孰轻孰重的问题,其实我在原文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就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患者的隐私权和公众的生命权、健康权本来就不是对立的。既然有朋友问,那我就再补充说明一下:
14年末,四川艾滋男童坤坤被村民联名驱逐的时候,联合国曾经发表过一个声明,联合国的声明很清楚:「羞辱和歧视是我们在应对艾滋病战役中最大的敌人。所有形式和情境下的羞辱和歧视都是不可以接受的,并且必须要停止。没有理由从正常的生活中排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论成人还是儿童。但可悲的是,本周的报道显示,违反保密性原则、无知和恐惧还在继续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联合国要告诉国人的道理是——害怕和躲避虽说是人之常情,但在艾滋、乙肝等其他可控的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上适得其反,越怕得艾滋的人因为对艾滋缺乏足够的了解更不可能采取正确的措施保护自己和家人,可能就越容易染病。很多朋友说,我只是需要知道有这样的人在我身边,那样我就可以尽量避免和他接触。可事实上,艾滋不是说你勤洗手,或者不和人家一起吃饭,不和别人上一个厕所,不和别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就可以“尽量避免”感染的,如此处处小心,赚得的,也只有一个心理安慰罢了。
我们公共卫生学院的教授给我们上课的时候曾经问过在场的同学一个问题,他请大家以各自为中心画一个圈,问,半径多少以内会有感染者?许多同学答十公里、几十公里。教授说,周围100米甚至10米以内就有可能有一个感染者。此言一出,确实吓坏了底下的同学,大家面面相觑,纷纷猜测这个教室里头到底谁是感染者…其实教授的意思并不是让大家去怀疑和猜忌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同学,而是告诉大家,你们早就和感染者生活在一起不知道多久了,只是你们从来没有意识到也没有正视这个问题而已。
事实上,当我们走在大街上,在超市商场购物,去电影院看电影,使用各种公共设施,都会不自觉的与感染者同处一室,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接触,但是这些接触,永远都不可能对普通人造成威胁。所以,我能理解大家怕,就像许多人从来没有见过鬼,但就是怕鬼一样。可是,艾滋不一样,它是一个严格通过体液传播的传染性疾病,传播途径就三种:性、母婴、血液。对这种疾病的预防,靠怕、靠躲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个体想要远离艾滋,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了解艾滋的传播途径,性行为的时候好好带套,尽量减少性伴,远离毒品,高危群体定期检查或者预防性用药。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公众要远离艾滋,那就必须要贯彻落实好艾滋的反歧视工作,因为看起来直观的受益者是感染者群体,但事实上最大的受益者其实是整个公众的健康。在一个包容的环境下,潜在的感染者才有可能主动的去检查,更好地接受治疗,从而最大程度上降低自己传播疾病的风险。
我不会的无脑的说感染者和普通人在各个方面都一样,至少在受人歧视这一点上就不一样。我们正视差别的目的不是为了人为的制造区别,是为了最终有一天能够消除这样的差别。感染者和普通人不是对立的,我们更不要去人为的制造这样一种对立。2000年之前,全球不到70万HIV感染者能够获取到治疗,如今,全球超过1500万感染者正在服药并逐步恢复健康。随着越来越多的感染者能够获取到“救命”的抗病毒治疗药物,艾滋在全球人类的团结面前节节败退:相比于15年前,新发HIV感染病例数下降了35%,新发儿童感染数下降了58%,随着母婴阻断措施的普及,零新生儿感染指日可待。“千年发展目标”关于遏制并扭转艾滋病蔓延趋势这一宏伟目标也已实现,尽管只是取得了对抗艾滋的阶段性胜利,不过这一里程碑式的胜利给人类终结艾滋病带来了巨大希望,而这一时限,就在2030年!
当国际上已经开始讨论2030年时要“终结艾滋病”的时候,我们国人是否有勇气迎头赶上,「用希望和支持代替歧视和恐惧」呢?
这次艾滋病人大规模隐私泄露事件我觉得可以用『恐怖』来形容,其性质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的电信诈骗。
对疾控部门来说,全国的艾滋病人信息外泄,且被用来诈骗、勒索,用『灾难性』来形容也不为过吧?艾滋病工作最常说到的一句话就是“请放心,你的信息是完全保密的”,这次事件之后,呵呵……
刚开始有艾滋病人反应诈骗的时候,还有人怀疑可能是某些地区的疾控或者防艾组织泄露信息,当发展到最后全国面积的信息泄露,大家才一致将矛头指向国家CDC,因为只有国家级的疾控才可以看到全国的艾滋病人信息。赶在即将召开的世界艾滋病大会前出了这档子事,相关部门绝对是脸上无光的,而且这样大规模泄露艾滋病人隐私的事件国际上也是罕见的,已经有很多国际媒体报道此次事件了,简直是给中国抹黑啊。
记得国家疾控刚开始推行艾滋实名制检测的时候就遭到了大范围的抵制,那时他们觉得实名制检测合理的理由就是『信息完全是保密的』,这一次完全是打脸的感觉啊!拿了人的信息,却又不能保密,今后工作如何开展可以拭目以待。就目前看到的一些信息是有些疾控中心不再录入感染者的相关信息,至于接下来国家CDC会如何应对、处理,还需要继续观察,疾控部门真的要认真思考一下对于HIV感染者要收集哪些信息才是合理的。
这件事情也可以看出国家疾控部门对此次事件的反应之慢,而且除了『报警』和『通知各疾控提醒感染者』之外好像并没有其他的应对措施了。
对于诈骗嫌疑人,我们假设这次信息泄露是黑客入侵国家疾控的系统盗取了病人信息,我想盗取信息的黑客一定以为艾滋病人的信息和一般病人的信息没什么差别,根本没有考虑到事件的严重性。当然,对于骗子来说,事情是否严重还要看公安部门是否给力,只要公安部门没把他们抓到,都是安全、无所谓的,况且已经有收入了,随便新闻怎么报,他们依旧可以继续实施诈骗。
事实也证明,虽然新闻媒体报道了,可诈骗行为非但没有停止,反倒是愈演愈烈了,从最开始的领补贴,到最后有感染者反应说被威胁公开信息,还有人反应说是CD4多少以上的可以领补贴。说明骗子的诈骗水准越来越高,也掌握了一部分感染者的心理。这种诈骗成本低,而且很多被骗的感染者担心隐私暴露而不敢报警,根据『白桦林全国联盟』微博7月21号公布的消息:已发现6地11位艾滋病感染者被诈骗数额共122083元,其中单笔最大一笔金额70000元。诈骗行动并没有中止,相信骗子的收入还会不断增加……
整个事情最大的受害者就是感染者了,已经有艾滋感染者因为骗子打电话到工作单位而被迫辞职。因为掌握了艾滋病人最要命的信息,有些病人明知道对方是骗子,还是选择了汇款,就是担心骗子把自己的信息泄露。骗子除了知道他感染艾滋的事情,还掌握了他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配偶等信息,就连确诊时间、领药、随访纪录都掌握的如此清楚。除了愤怒之外,也没有别的什么办法,这段时间很多感染者选择不接陌生或者疑似诈骗的电话。很多感染者最担心的是网络上会出现『某某地区艾滋病人名单.xls』的文件,不敢想,真的太可怕了……
相信有很多没有使用智能手机也不太关注新闻的感染者,他们甚至还不知道有诈骗这个事情,接下来依旧会有人被骗或者被勒索。
这次艾滋病人隐私泄露事件,甚至还有很多人认为『为了公众的利益应该让大家知道谁是艾滋病人』,对于这种观点,我觉得你去反驳他都显得你幼稚。
识字率
明代:
明朝对社学的入学年龄规定:“民间幼童十五以下者。”即15岁以下的孩子都可参加,入学时也不需要考试,招生数额也没有限制,凡是愿意读书的,都可以来参加。
《明史·杨继宗传》中记载了这么一句话,即:“成化初,用王翱荐,擢嘉兴知府.......大兴社学,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
明代小说出版业繁荣,有大量的人购买这种休闲通俗读物。
传教士记载:利玛窦等合法传教士的著作,他们不约而同地记载道:他们惊讶地发现明国老百姓识字率很高(而那个时候他们使用二十多个拉丁字母的西班牙葡萄牙母国的识字率可能还不如用几千个汉字的大明),并且把识字率高的原因归功于两点:1.中国人特别注重文化教育2.中国各地方言差异大,要互相理解必须靠文字作为桥梁。
清当局:
第一,生员不得言事;
第二,不得立盟结社;
第三,不得刊刻文字。
第四,大兴文字狱
第五,篡改历史文献
第六,禁毁和篡改汉语著作
通过以上手段,经过两百年黑暗统治中国人识字率终于达到历史最低的 1% (清当局学部在1909年的统计,当时中国人的识字率不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