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为什么不放出来那段女乘客被拖拽之前的监控,正常碰到乘客纠纷导致地铁滞留,很多人都会倾向请女乘客甚至另一方离开解决纠纷,代价最小
但不是这种拖拽到侮辱人的地步,当时的其他乘客尽然还有闲心拍视频传播,整个氛围都不太对
根据官方通报,事件中的女方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被其他乘客劝阻,然后与其他乘客发生语言及肢体冲突。
地铁保安对这种不遵守公共交通规则,破坏公共秩序的人,有权力要求她下地铁。
如果有人大闹写字楼,即使这个人是来谈生意的,写字楼保安有没有权力让ta离开写字楼,还是只能打电话报警让警察带离?
保安有权力这样做。不然出警耽误的时间,全地铁线路的乘客都等吗?出警时间再发生其它意外怎么办?
事件中的保安事先已经警告过,然后才采取强制措施,做法没有问题。最好能多来几个保安,因为一对一采取强制措施难免要搏斗,发生搏斗就会不好看。如果有3个保安强制带离这个郭某,应该不至于闹这么大动静。
底层男们,以后别装啥大尾巴狼了,照顾好自己的家人就行了,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遇见各种他人纠纷,立马躲得远远的,也别好奇心作祟围观。
负责维持治安的都没有“动手权”了,底层男你们算老几?
以后有冲突了,可以约对方一块去西安地铁上去打架,打完以后选择拒不配合安保下车。那么将会有两种结果:1、安保受到教训,只要不继续打架,就在车上看着直到你们下车,然后逃之夭夭。2、劝离你们,你们不配合,反抗中又扯坏了衣服。公安部门再出一个通告,你们没事了。
总之,西安地铁,打架的好地方。什么什么以后怎么更改制度,预防同类事件再次发生,有啥用!
保安有错,正常,没出乎意料,吵架双方,地铁管理,保安,四方都受到惩罚,但是有两点我觉得没做好,首先女生没有获得赔偿和道歉,发布视频不打码的没有被追责(这个可能要女方自己弄),我认为女方有错所以受罚(批评教育)正常,但也受害没有获得赔偿,没有一码归一码,另外,终于是还保安一个清白,各大网站包括知乎,动不动就说保安扒人家衣服,扒的就剩内裤,还什么猥亵啊小印度啊都出来了,真是让人看不下去
补充一下,女方如果不选择提出赔偿,我就没话说了,如果提出赔偿,被拒绝的话,我觉得不好
这个事情处理乘客、地铁公司都没什么问题。
对保安说没涉及违法犯罪,仅仅是停职,处理轻了。
这个事情,很多小朋友脑子里面没转过弯来,还在南拳女拳的性别站队里面。
这个事情,为了男女拳,吃瓜好了。
但是这个事情比男女拳严重得多。
这个事情的本质,是一个公权力被非法转移,并且过度滥用的问题。
我国对公权力执法有严格规定。
你大学毕业,拿到学位,过了千军万马,考上编制。
在编制里面,你考个执法证,学会执法,然后给你发个执法证,你可以依据法律和你所在部门的职责执法。
在这个执法过程中,只要你执法合规,法律保护你。
狙击枪警察,打死劫持人质的歹徒,不用坐牢,他有执法的权力。
在没有合法执法的情况下,你干了任何事,还是要和普通公民一样接受法律制裁。
西安地铁保安没有执法权。
西安地铁应该有执法队,有考出来执法证的人,但是也没有公安部门针对公民的强制权。
就是说保安的行为,不因为其保安的职业,受到比普通公民更多的保护。少承担法律责任。
警方公告说保安工作简单粗暴,这是对的。
但是,你简单粗暴造成的后果,应该和公民同权。
就是说,一个乘客在地铁上脾气爆发,把这个女人拉下车,撕扯衣服,大面积暴露身体。应该付出什么代价。
这个保安也应该付出什么代价。
如果是地铁警察,亮出证件,警告三次后执行强制措施,警察免责。
保安没有执法权,不是执法行为,不能免责。
事实是,公共场合侮辱妇女是刑事犯罪。
80年代严打期间,口角在公共场合把女方上衣扯下,被公审枪毙。
90年代,扯下裤子,被判无期。
现在,因为原配扒小三被判刑也比比皆是。
假设明天,你在公交上因为两个女人吵架,你忍受不了噪音,以危害公交安全为借口,把其中一个拉下车,衣服撕坏,隐私部位大面积暴露。
你的简单粗暴逃不了牢狱之灾。
同等刑事责任,到了男性身上,大约是保安在公交车上,把吵架的男性殴打到骨折,属于轻伤。
这次事件保安仅仅是停职。
那么以后,你在小区和邻居以为琐事吵架,小区保安说你有危害小区安全的嫌疑,拉偏架,打断你的腿。
公安说,保安工作简单粗暴,要停职。
你腿断了倒霉,医药费,停工自己负责,谁让你吵架威胁到小区安全来着?
而西安警方对保安的认定就是没有违法犯罪。
这相当于给没有执法权的群体,开了高于普通公民的口子。
女方在车上口角,坐在座椅上要微信,这种级别的冲突太常见了。
现实生活中,保安或者比保安正式一点,但是没有执法权的人也太多了。
这种口子一开。
很容易变成无执法权的个人或者机构,事实利用公安的处罚不对称来伤害平民。
而合法伤害权,是个很容易鱼肉百姓的东西。
还是小区保安的例子。
你和邻居因为噪音吵架,邻居知道保安能打断你的腿仅仅是停职。
他可以给保安几千元,让他打断你的腿出气,保安换个小区当保安,几千块值得。
中国几千年来,这种办法有的是。
这才是为什么要严惩这个保安的意义。
看来西安官方不像长沙官方、长春官方那么尊重“集美”们啊,建议拿出行动力
不是要众筹请律师帮这位“集美”打强制猥亵官司么?麻溜的吧
我想看看知乎女拳们说的“女权没有组织”是不是真的,以及塔到底砸不砸⭕️
至少这份通报跟网上流传视频情况依然对不上。
通报上说是女子大吵大闹所以强制带离,问题是起码视频中女子被拖拽之前那段时间并没有大吵大闹。
通报中上面说老者提醒女子打电话太大声,没提到老者有什么扰乱运营秩序的行为,问题是下面又说老者扰乱运营秩序显著轻微,那请问老者到底是怎么扰乱运营秩序的?
通报中说女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最后自行离开,我们先不提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小时十分钟这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视频中女子返回车厢后抱着柱子,身体依然部分裸露,这所谓自行整理好衣物是整理了个寂寞?女子依然在强调自己没有无理取闹要求调取录像,如果按照说她拖拽前大吵大闹的尺度,那么她依然是在大吵大闹,怎么就叫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
最后,所谓自行离开的说法,我早上看到一张疑似该女子被五六名安保人员抬走的网传照片,照片上依然衣不蔽体……
本案我支持女方,货拉拉案我支持司机,因为在我看来他们都是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受害者。
知乎和微博仿佛存在于两个世界。同一个国家,同一群人,对同一件事,只因为平台不同,就能得出截然相反并严重对立的两个结论。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没有推出保安祭天,处理了相关负责人,这是我没想到的,就这点给西安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