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维权成功与否,对吃瓜网友不重要,对湖南卫视不重要,唯一重要的就是钱枫自己了
结果不重要,微博的狂欢不会因为你维权成功而放过你
湖南卫视大概率回不去了,毕竟就算没有强奸,约炮这事是跑不了的
而且目前爆出的聊天记录将会成为吃瓜网友的谈资,什么没硬起来这种梗会变成很久的笑谈
想到钱枫第一时间就会想到没硬起来这个梗,正如以前想到吴亦凡就想到skr,现在想到吴亦凡就想到牙签
在这里也友善提醒那些抱着行性自由开放的心态乱玩的人,要么你一辈子碌碌无为,如果你哪怕有那么一丢丢名气,最好就不要乱玩了,说不准哪天蹦出个李美竹,米兰大好人的ID给你写一篇让你血压高一高。
预见未来会有更多这样的事情发生,想搞一个人,不管有事没事,先捏一篇小作文出来博眼球,至于真实如何,留给吃瓜群众和官方去调查,总之搞你的目的肯定是达到了
哦对了,仅限女性
毕竟男生就算被性侵也一堆的人说男的捡了个便宜,或者说男的不爷们,居然能被女人性侵。
这事情官方要是不发言的话娱乐圈以后估计会变成宫斗圈
互相栽赃嫁祸,各种帽子齐飞,文字狱再现江湖,网友群众可能觉得娱乐圈腥风血雨那肯定吃瓜很爽,但这种风气万一出圈了呢?(滑稽)
另外抖个机灵
天天向上老一辈主持人目前仅剩汪涵一人了
下一个是不是轮到快乐家族了
很难不怀疑是不是友(敌)台乐见其成啊,哈哈哈哈哈哈
我支持钱枫维权,希望结果出来后
若是有强奸,钱枫关进去。
若是被诬告,诬告者关进去。
该是关一批诬告犯的时后了,都已经成了财富密码了。
维权方式如下:
先去公安机关控告诬告陷害罪,如公安不立案,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如复议维持不立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公安机关流程走完仍未能立案,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刑事立案监督。
立案监督没有奏效,向人民法院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提起自诉,败诉后可以上诉乃至申请再审。
均走完以后还没有效果,向人民法院以侵犯名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赔礼道歉。
坚决支持钱枫维护合法权利,刑法的基本原则就是疑罪从无,警方经过多次调查没有发现涉嫌强奸的证据,那就说明不构成强奸,不要听法盲在那里说没有证据不代表没有强奸,在法律意义上就是没有强奸……
女方涉嫌诬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否则诬告毫无风险并且一本万利,效仿者只会如过江之鲫一般源源不断……然而女方是否会受到惩罚呢?根据以往的经验,我对此并不抱期待……所以这样的事情并不会就此止步,还会不断发生,大家就拭目以待吧!
看了那么多回答和评论,
想起最近被公公杀害的,
被前夫杀害的,
被老公杀害的,
被男友杀害的,
被婆婆杀害的,
被外教杀害的,
等等等等。。。
真的很危险。。
希望接触前擦亮眼睛,
宁缺毋滥,
宁愿不要结婚,
也不要认识渣渣,
怎么辨别?
去翻翻对方的知乎,微博,b站等等发言记录,
认识下对方的三观,
道不同不相为谋!
生命只有一次,
请珍惜,
远离渣渣!
湖南卫视:
我频道合作主持人钱枫因个人问题引发重大负面影响,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湖南卫视主持人、艺人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我频道自即日起解除与钱枫的合作关系。
钱枫个人声明:
近期,因我个人原因引发的网络舆论对《天天向上》节目组和湖南卫视造成了不良影响。
因此,在慎重考虑后本人还是决定,从即日起退出《天天向上》节目组,同时向湖南卫视提交了解除合作关系的报告。
因为这件事尚未有定论,所以我比较关注是谁主动解除了合作关系。两方说法都是自己主动解除的。
虽说吧,未审先判是娱乐圈的老传统了,但对于钱枫这种“体制内”人员,不算大明星,舆论尚未明了的前提下,就先惩罚了,还是挺奇妙的。万一钱枫反转了,湖南台岂不是有点被打脸?反过来说,湖南台是不是掌握了什么关于钱枫的内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