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执行的毫无疑问是受到保护的,不过不得不说这块条文上目前确实有点缺失——没关系,发现盲点,咱可以慢慢完善。
有人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解释,把杂交动物附会成“衍生物”,实在是……一言难尽。“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说得够明白了,“衍生物”指的是动物制品。
举个有明确条文的例子吧:
嗯……不知道会不会又被扣上恨国党的帽子。无所谓了,反正提在不阻碍经济发展前提下保护国家野生资源、提完善可执行的法律制度,日常被喷美分。我自己来:我受了境外反华势力的雇佣,恶意抹黑中国,谢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