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纵副司令员胡奇才回忆,确有此事。
其实类似的要求战前林彪就已明确提出。林罗刘1948年10月4日就阻击锦西方面援敌给第二兵团、四纵、十一纵等的电令中要求:“必须死打硬拼,不应以本身伤亡与缴获多少计算胜利,而应以完成整个战役任务来看待胜利。”
锦西以北之大小东山,锦州以南之松山街,皆为敌人阵地,故两锦敌人距离只有三十里,锦西敌人可能抽出六个师左右向北增援,但半数系新部队。我军则以八个师的兵力对付此敌,兵力较敌优势。但敌距离甚短,故我军绝对不能采取运动防御方法,而必须采取在塔山、高桥及其以西、以北布置顽强勇敢的攻势防御。以四纵一两个师的兵力,构筑工事,加强防御的军政训练,准备在此线死守不退,在阵地前大量消耗敌人有生力量(近距离开火),准备抵抗敌人数十次猛烈进攻,待敌消耗疲劳时,进退两难之时,再集中十一纵全部及四纵一两个师的兵力组织反突击,将敌人大量歼灭于我军阵地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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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人攻击精神甚差,只要我军政治动员充分,军事上构筑工事(如开始不注意构筑工事,事后必吃大亏,失悔),利用地形,必能进一步大量杀伤敌人,然后以主力大量歼灭敌人,保证我军锦州战役的完全胜利。并乘势相机攻取锦西之某些外围阵地,以造成我军第二步在锦州战役后乘胜歼灭五四军和新五军的可能。盼即进行军事部署与政治动员,并特别注意采用军事民主的方式动员大家的积极性、勇气与办法,这完全是一个正规战,绝对反对游击习气,必须死打硬拼,不应以本身伤亡与缴获多少计算胜利,而应以完成整个战役任务来看待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