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好,积极认错,是有用处的。主观上不和法律对抗,那么在处罚上就可以按照下限执行。
要说可以逃脱处罚,这不可能。
为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现场执法人员没有授予权力下达处罚命令。
他们就是负责控制违法人员,然后记录经过,交由上一级部门处罚。
给现场执法人员磕一千个响头,他们作不了主。按程序必须要往上交。
上一级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的时候,会根据记录在上下限之间控制力度。
所以要争取宽大处理,就是这个意思。
执法者面临这种情况非常棘手,一方面,违法者众目睽睽之下向执法人员下跪,如果不能果断处置,将造成围观、哄闹,影响执法效果和执法人员的形象。
另一方面,如果执法人员无动于衷,围观群众将拍摄的视频传播上网后,可能造成老百姓误解。如果视频拍摄者或者转发的网民,配上带节奏的标题,诸如“老百姓被警察逼得下跪求饶”,将造成恶劣的舆论影响。
在实践中,很多执法者遇到过这种情形。曾经有一篇新闻报道,违规经营的小贩被城管抓到,他直接向城管下跪求饶,城管怕被误会也下跪。
这种处理方式,难说非常妥当,也不雅观。个别群众污蔑执法人员的事件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曾经我亲身经历过一次执行行动,有一些滞留人员不配合执行,于是我们呼叫警方支援。民警到了以后组成人墙将他们与执行现场隔开,要求他们不得靠近。
没想到这伙人也是生猛,竟然无视警察的警告,直接冲击警察队伍,被警察逮个正着带到囚车上。在被捕的过程中,围观的人大喊警察打人了,并且用手机拍摄视频,还扬言发到微博等媒体上。
遇到这种情况,个人认为正确的处理方式是,首先打开执法记录仪(如有,没有的话手机也行),然后在同事的配合下劝说、搀扶大妈起来,引导她到乘警办公室或者其他避免群众围观的场所。
到了以后,设法先让她平复情绪,然后宣讲法律和政策,依法作出处理。
如果有围观群众拍摄,可用执法记录仪拍摄拍照人员的面部,告诉他们拍照可以,但是不得歪曲事实传播视频或照片,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有人说遇到这种情况,不必管大妈下跪,直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对此,我只能呵呵。这种情况,当事人明显情绪激动,如果当场开出罚单,就是火上浇油,大妈情绪猛烈爆发,做出自伤自残的举动,也是极有可能。
到了那时候,执法人员无辜吃个处分,也不是没有可能。
总之,这事非常棘手,建议执法机关对执法人员事先培训演练处置方案,防止束手无策。
建议执法人员日常携带执法记录仪,如果没有,可以自备
大妈跪的不是警察,跪的是屏幕外的你我。
视频中警察只要生拉硬拽一下,说一句重话。
马上就能快进到“警察打人啦!”这一大妈熟悉的浑水主战场。
就好像最早的时候有小电动闯红灯被撞,电动车全责,还挺多人评论说小电动不容易都是底层人民,不应该罚那么重应该政府承担。
你作为执法者不可能完全不考虑这些负面影响。
这几年明显就正常多了,有小电动被撞飞,评论区也是谁违法谁主责,而不是你弱你有理。
何况大妈是弱势方么?
她在高铁上当着那么多乘客的面开始自顾自点烟抽烟,她弱势么?
她强势得狠,你三五个壮汉旅客不一定能拦得下来。
是真触发警报,警察来了,开始想起来下跪了。
下跪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网友都支持她,觉得的确老人可怜,要不就算了。
第二种是现在知乎这样,就事论事,管你老人还是抑郁症,你违法了就拿下。
人们的行为是受到无数个舆论层面彭宇案潜移默化的影响。
当发现下跪无效时,就不会有人再跪卖惨了。
你人下跪出了丑,该拘留拘留,双倍快乐。
所以你看,我们不同情大妈,是为了让更多的大妈站起来。
这是好的。
如果下跪有用,还要法律干吗?如果管用,膝盖的软硬程度,直接影响自己的处罚轻重即可。
剩下的也不需要法律分析了。从人情世故道德伦理公序良俗,自古至今无论那个朝代的律法,都没有听说过下跪可以免于处罚的。
不过,在十几年以前及更久远的时候,执行死刑和砍头,是需要下跪的。
我理解的「食不言」=「咀嚼的时候不要说话」
难道不是吗?一不雅观二怕噎着,就这么简单啊
低速空跑, 实时观测, 避免干涉, 避免碰撞, 随时紧停.
确认之后, 再自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