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来看看前两天吃人血馒头的诸位,亏不亏心呐
新华社深度还原坠亡事件:
借新华社一句话:
在此类广受关注的事件当中,过程的披露与结果的通报同样重要。相关部门应正视舆情关切,及时披露更多事实,主动回应,避免由个体事件酿成严重舆情事件。
教育局通报看似写了很多,但能够支撑该通报的证据信息的一点都没有。
典型的空话连篇、言之无物;装腔作势,借以吓人;无的放矢、不看对象。
在舆情汹涌,社会各界对这件事情感到蹊跷,对通报情况还有质疑,并迫切想要知道事情真相的情况下,如果成都真的问心无愧,那不妨效仿此前四川公安的做法(2017年太伏中学坠亡事件警方通报):
这份通报,充分还原了事发当天的事情经过,极为细致。同时,走访调查同班同学、老师等,确定其心理健康状态,并以充足的证据表明符合高处坠亡条件。另外,还很贴心的将与该事件有关谣言都一一找出,并加以辟谣。工作量之大可以想象,充分保障人民权益令人动容。
成都方面何不效仿于此,既然已证明自杀,那就拿出实际行动来论证,拿出详实证据来堵住网友们的嘴,拿出成果来击破谣言,让无端谩骂止于真相。
做这样一份通报确实需要时间,希望成都方面几天之后能交出这样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就怕事情再无下文。
一般来说,学校这种单位安装监控的动机就是事后追查撇清责任,实时监控是做不到的且为了节约经费也没有这个人手去做到。
至于与公安联网的问题,一般来说木有单位愿意与公安联网的,如果有,那也只是挂了个线路应付了事,所有的摄像头都跟属地派出所对接是不可能的。
5月13日更新:
首先为孩子的离去和母亲遭受的痛苦感到叹息,希望这位母亲还有相关人员、机关的生活能慢慢恢复正常,慢慢好起来。
叹息之余:也有很多需要我们反思的地方。
1:在公共事件中,各方回应,能不能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无论是形式上,还是流程上,我们可能需要补的课还有很多。
2:监控问题。监控的安装,应当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捷,使信息更加透明,但是这件事上,很显然在监控方面,我们的处理方式还存在很大问题。
3:这次舆势汹汹,话题不断深入发酵,其中各方信息不断涌现(就有很多私信我的,但是我均已以事件并未得到证实,拒绝了发于本回答),这种情况的出现,我想很难和之前相关类似事件的出现,但是处理方式的不成熟无关。这也是此前相关事件给大家留下的影响。这个角度看,相信这次事件,会使得相关事件的处理方式,得到升级,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如果不幸再有类似事件出现,我们也能以更加合理、正规、成熟的方式来处理,而不是让关心该事件的群众“干着急”。这无疑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
大家关注这个话题的本意,也是希望事件得到解决,而不是为了走向极端,大家要记住这一点。这一事件带给各方的思考应该有很多。可能会有相当一部分人会diss为这个事件发声的人,甚至对那些持有中立意见的人无差别攻击。其实我想说大部分人只是想让事件得以解决(要相信大多数),大家去diss这些人是不合适的。因为这样很容易引起对立,这才是这个事情最糟糕的,因为隔阂一单产生会很难消除,随着这种事情的增多,会变得更加对立和尖锐,或者使大众变得更加冷漠。这两种极端都不可取。
我本人是相信通过这一事件,我们在相关问题上,以及相关问题处理上,都会有所改变的。
这是本回答的最后一次更新。
最后,还是祝福这位母亲还有相关人员、机关的生活能慢慢恢复正常,慢慢好起来,大家万事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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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更新:央视已经下场了,大家的关注已经取的了阶段成果。但是这个时候大家不要过度解读和发表容易引起误会的过激言论,这不利于事件的发展。目前事件是在向前进展的,目前来看,大概率是不会不了了之的,相信会有一个结论的,而这些和大家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为大家点赞。大家要有耐心,要有相信的勇气。
-------------------------下文原回答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的点赞和评论,另外针对评论里一些声音,在这里和大家说一下我的想法:
基本观点还是:任何形式的关注对于这一事件和这位母亲来说都是帮助。再次重复一下:
任何形式的关注都是一种帮助!!!
评论区有人说,这个问题过不了几天就会被淡忘,但是我还是想说,你关注了这个事件,本身这个行为就是带有浅层次影响力的行为,这种影响力不仅是对你我而言,对当事人这位母亲而言也是如此,当这种浅层影响力汇聚的足够大时,关注的人足够多时,自然会形成大的群体效应,会向着深层次变化,这种变化无论是对于你我关注者而言还是对事件本身而言,都是利大于弊的。大家不该妄自菲薄,低估这种效应。
另外,看到这个消息时,我是真的感觉很心痛,其实还没有一定生活经历的朋友可能不是很能明白,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当她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的一瞬间,你可能就是她以往生命过程中最为自豪和骄傲的存在,你的成长及和母亲相处的时光,对一位母亲来说,可能就是她目前拥有的人生中最为宝贵的财富。而当这一切在一瞬消失的时候,这种打击,可以说对于她来讲是致命的。
----------_______--------下文原回答
知乎群体多是学生,可能很多人认为做不了什么能够帮助到这位母亲。
但是我想说,关注就是一种帮助。
关注就是一种帮助!!!
不管事情的真相是怎么样的,我们的关注都是对这件事,对这位痛失孩子的母亲的一种帮助。
真的难以想象,在母亲节这天,一个母亲失去了她的孩子,这种心痛,真的无法言语。
所以真的恳请更多的朋友关注这件事。但是不要失去理智,发表子虚乌有的过激言论,现在的时间节点,我们的关注,是真的非常重要。
更新了时间线,这个时间线竟然是新京报查出来的,而不是当地政府或者公安公布的…负分
看了警方的通告,跟上午那个基本没什么长进。依然对细节没有叙述。
只提了一个时间,然后就是勘验走访调监控尸检等等,这不叫细节,这叫办案环节。我早上给他们打了一个样,可惜人家不听。
然后我给你们找一个同样是四川公安发的公告,同样是中学生跳楼的案件。这还是2017年的事情,为啥4,5年过去了,水平还回退了呢?
更新一下时间线
用一个多小时确认身份,这个换谁来也接受不了
看了一天的情况…不在现场也不知道背后有没有什么隐情。只能说目前看到的一些疑点。
疑点一,从时间线上来看,
请问这是一个正常的时间线吗?官方通告里能说清楚这个时间线吗?
疑点二,
既然家长反馈说监控丢失,而通告中又说查阅了监控,那么监控有没有缺失?如果没有。能否有正面回应?如果有,那么恰好丢失的监控有没有人为因素?
疑点三,
通告中说调查了学生坠亡的情况我是相信的,法医和刑侦的鉴定手段在那里摆着。但是通告又说查了学校没问题我就很奇怪了,9号晚上的事情,10号不到一天的时间你就全查清楚了?一个人命案1天就能结案的?柯南附体了吗?
死因呢?基本判断是个人问题?是什么个人问题?你这个基本的概率有多高?99%还是1%?
总之这个通告里充满了公文的味道,连最起码的5W +1H 的基本原则都没有做到。真心要求不高,只要求复盘下当晚的的情形这个基础要求都没做到。
看过平安北京的警情通告吗?看过天津CDC的流调分析吗。
如果不会,我给你们打个样。
于x月x日几时许接xx校方通报,发生xx 学生坠楼事件。
经查阅监控以及与该校师生调查,现通报情况如下。
xxx同学与x 时x 分返回学校,与xxx有交谈,内容为xxx ,与xxx一起行至xxx楼 ,后与xxx发生xxxx,…………最终于x时x 分于某处坠楼身亡。
发生坠楼后学校组织了xxx抢救措施,并与x 时x 分呼叫救护车,救护人员抵达后检查已无生命体征。
学校于x 时x 分报警,并于x 时x 分通报家长。家长到校后与警方申请查看监控,监控情况…………
解除误会与质疑需要的是说明事实真像,要的是证据,要的是能让家长,让大众信服的内容,而不是xx领导重视,xx情绪平稳,开展xx工作这类的假大空的通报。
我就知道成都市成华区49中要上热榜。
这个通稿谁看了都是满肚子气,还好意思发出来,真的是坚决不接地气,坚决没有温度,坚决脱离广大人民群众的典型……
实名请愿:
公安部接管所有校园监控,日常巡逻范围覆盖所有大中小学校。
共和国的土地上,不能有法外之地。
(这个链接可用)
转一篇据说是对死者母亲的电话采访。
每每自杀事件,国人总是以死者为大的心态,习惯性去同情“弱者”。
比如之前陕西那个自杀女孩,大众一股脑去谴责那些女孩死前在楼下嘲讽她的路人。却对一手逼死女孩的父母报以最大的同情。
这个事件里,有些大众常识里的事,其实说穿了并没有那么阴谋,只是出自死者母亲之口,就疑点重重。
关于学校事发拒绝死者母亲进入学校以及调查监控。不合理?并不是。
和医院一样,纠纷事件特别是涉及此类事件发生,调取监控不是一件随意的事,通常会在警方在场情况下。没有警方?那抱歉,暂时不行。
关于拒绝家属与死者老师见面?处于突然丧子巨大应激情绪不稳下的亲属,会不会盲目认定“凶手”,会不会动手?动手会不会手下留情?这些不是大众会考虑的才是真的。发现是误会一句“啊,情绪激动昏头了”就过去了,人不是没打死么。但凡有处理纠纷经验的,都不会在这个时候让当事双方马上见面。
去年常州女孩跳楼,死者父母第一时间要求监控也是被拒绝,但警方到场就可以看的。倒是大众忘了,当时死者老师见了孩子父母,孩子奶奶“一时没忍住”动手了。
现有的情况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信息。
1死者系学生,人际关系简单,自杀(已经警方鉴定结果)的原因不外乎学校,学习,老师,同学,情感以及家庭关系。
2警方调查,死者系自杀。
3警方调查,死者死前未发现与学校相关明确证据。
4死者母亲宣称家庭关系和睦(不知警方有无调查过)
死者母亲终究是死者的母亲,并不是死者,她的怀疑终究只是怀疑而不是100%的真相。
另外,现在网络时代,但凡有点证据的,想发出来并不难。
没什么意思,两周以后热点冷却,新闻成为旧闻。
你要是还想持续关注下,和大家讨论讨论,那些早已沉浸在新热点里的人们都没功夫搭理你。
一个破学校的破事儿,B呼又尼玛以万能违法违规删评,成都的锤子是不是❌过周圆圆?
以上是新华社通稿原话,评论里一群人义愤填膺的要求我道歉,你们先去怼新华社吧。
真是奇了怪了,乌央乌央一群人来要我道歉。你们看完我整个回答了么?我刚开始传谣了没?真相上站队了没?在没有定论时,在你们这帮马后炮跳出来前就把另一方的消息一条条放出来了。而且黑字写在那里:
但你们成都媒体没有报道,教育部门两次公告让新华社说你们避重就轻。最后新华社亲自下场帮你们还原事件真相。在最后批评你们舆情没做好。
一个母亲的微博,几只苍蝇嗡嗡嗡,竟然被你们成都弄成惊天舆情。你们还没觉得丢人?
你们公告写上“监控完整给了公安部门”这几个字难比登天?
以后应该养成一个习惯:谁捂盖子丢谁人。
先特么丢下成都的人,因为成都煤体不敢爆。别说老子地域黑,你成都捂盖子,就黑你成都。
年轻人坠楼跳楼的事发生得太多,大众可能也疲了。本来也激不起太多浪。但捂盖子这事儿不能纵容。不论最后真相如何,捂盖子就该钉耻辱柱上。否则system信誉全让这帮败光了。
我只去过成都几次,都没来得及玩儿,谈不上太客观的印象,但从未往太负面想(管理上不如珠三角,长三角吧。仅此而已)。
别做其它想。我甚至希望以后任何地方捂盖子,那个地方丢人的语句能铺天盖地。
至少2020我们有了一些信心,至少我们知道从Russia, 到北非,到中东,有太多反面教员告诉我们掀桌子才是中了敌人的套儿。
捂盖子?❌❌❌
拖到公众失去关注?❌❌❌
套话糊弄人?❌❌❌
允许无可奉告,允许在调查中,什么情况下允许?什么时效下给出回复?
为了杜绝谣言,是否可以考虑建立几个官方统一信息发布平台?
特别是非直接责任人。比如49中犯错,成都会觉得丢自己脸而不敢爆,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我是孩子的父亲,所以对此事愤怒。但我也知道我孩子有时候怕我责骂或惩罚会选择隐瞒。
这很可能牵扯到文化问题。(无意在此扩大,只是一种反思,可能我们每个人都会成为试图隐瞒那一方,怎么杜绝?)
法律问题。
技术问题。。。比如读写权限的分离,比如监控异常信号直通统一管理。异常处理相关法律跟上。比如事件发生远程锁定,备份功能。。。
闹和捂也是孪生兄弟。民法典能否根本去除“无责也要赔偿”,“谁弱谁有理”,“谁闹谁有理”。。。
评论里有人给出了另一种信息,我倾向于相信其中一大部分。静待真相。
但我这篇回答没觉什么可改的,一个母亲的微博吊打一众媒体公关。
真相本身在反转中,目前看来除了公关,公告做得不到位,其余没啥问题。
目前唯一不确定是自杀诱因。
当事人母亲大概率又一次消耗了大众的同情心,尽管不大好指责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