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邀请,从法理上讲,如果判死刑立即执行,那么首先你没有机会搞出来,其次你搞出来也没用,还是会执行。
其次,如果判的是死缓,那你当然不用死,还可以减刑,属于重大立功表现。
就题主给出的背景,判死缓的可能性真的很小。
如果只是从理论上来研究,假如这个人提出,如果放我一条生路,我可以搞出可控核聚变,那么该不该放?
如果不放,那么这项发明可能延后好多年,甚至就不可能发明出来了,会对社会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整个人类生存的幸福程度降低很多。
如果放,那么社会的公平正义何在?群众的三观可能都会崩塌,社会秩序可能就无法维护了。
那么假如我是法官,我会选择不放,因为我不相信这种只有理论的可能性,而现实中可能性为零的事,哈哈哈。